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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
為了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在解決矛盾糾紛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及其實施條例,并結合我市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行政復議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強行政復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行政復議是解決行政爭議的重要渠道。當前,我國改革發展進入了關鍵時期,許多社會矛盾都會以行政爭議的形式反映出來,社會轉型時期行政爭議復雜多樣的態勢對行政復議工作提出了新挑戰。能否有效預防和妥善解決行政爭議,關系到群眾的切身利益,關系到社會的和諧穩定,關系到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全市各級政府和行政機關要把加強行政復議工作,增強通過行政復議解決行政爭議的能力作為促進政府職能轉變的重要內容,充分發揮其在解決行政爭議、化解人民內部矛盾、維護社會穩定中的作用,力爭把行政爭議化解在基層、化解在初發階段、化解在行政系統內部。
2、行政復議是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重要環節。行政復議作為政府主導、功能比較全面的法定糾紛解決機制,是建設法治政府的重要內容。加強行政復議工作,強化政府內部層級監督,有利于促進行政機關依法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有利于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樹立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當、高效便民、誠實守信、權責統一的依法行政理念;有利于全面履行政府職能,強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提高行政機關依法、科學、民主決策的水平,增強政府的公信力和執行力。
二、加強行政復議工作的指導思想和總體要求
3、指導思想。以黨的大精神、“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建設法治政府、構建和諧為目標,以維護社會公平與正義為理念,以切實維護和保障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以人為本、復議為民”,努力營造安定有序的社會環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環境。
4、總體要求。堅持行政復議工作服從、服務于社會和諧穩定的大局,努力化解矛盾和爭議,做到案結事了,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妥善處理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切實維護和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堅持行政復議和依法行政相結合,提高行政執法水平,強化政府自身建設;完善行政復議制度,創新審理方式,健全公正合理、高效便民、監督到位、保障有力的行政復議體制和運行機制;采取有力可行的措施,切實加強行政復議能力建設,提高行政復議水平。
三、提高行政復議案件的審理質量和效率
5、做好行政復議的申請接待工作。全市各級行政復議機關要切實依法履行行政復議職責,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設立行政復議接待場所,對外掛牌,配備接待人員,方便當事人申請行政復議。行政復議工作人員對收到的行政復議申請材料必須進行登記,并填寫《行政復議案件登記簿》。
6、依法受理行政復議案件。全市各級行政復議機關對符合受理條件的行政復議申請,必須依法受理;對不屬于行政復議范圍或者依法應當通過其他途徑解決的事項,應當告知當事人依法解決的途徑。市政府法制辦要定期通報各級行政復議機關的案件受理情況,對無正當理由不受理行政復議案件的,要通報批評并督促糾正。
7、依法公正審理行政復議案件。各級行政復議機關要始終做到依法審理、公正裁決,既要重視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審查,又要重視適當性審查;既要重視實體性問題的審查,又要重視程序性問題的審查。對侵害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具體行政行為,要堅決依法予以撤銷、變更或者確認違法,該賠償的要依法賠償,確保案件辦理的公正性。要把是否有效解決行政爭議、化解矛盾,作為衡量行政復議案件審理質量的重要尺度。通過依法辦案,以法審理,既保障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又堅決糾正其違法或者不當的行政行為;既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又依法維護好社會公共利益。
8、建立和完善行政復議配套制度。根據行政復議法和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結合本市實際,適時制定配套辦法。積極探索完善行政復議立案制度、證據制度、聽證制度、簡易程序辦理制度、調解制度、集體討論制度、重大案件備案制度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抓緊建立完善責任追究制度等,進一步規范行政復議行為,保證行政復議工作受理有據、審理有序、裁決合法。
9、創新行政復議審理方式方法。要充分發揮行政復議便捷、高效、低成本解決行政爭議的優勢,對事實清楚、爭議較小的行政復議案件,可以適用簡易程序審理;對事實不清、爭議較大的案件,要進行實地調查,充分聽取有關專家和當事人的意見;對案情復雜、社會關注的重要案件和群體性案件,可以采取公開聽證方式。要積極運用和解、協調方式解決行政爭議,探索案前和解、案中協調的程序,努力化解矛盾、平衡利益,促進當事人與行政機關之間的相互理解和信任,提高案件辦理效率。
10、督促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各級行政復議機關對撤銷、變更或者確認原具體行政行為違法的,要監督行政機關切實履行行政復議決定。行政復議機關對在行政復議中發現行政機關執法中存在的重大、帶有共性的問題,可以下達行政復議建議書,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議。有關機關應當自收到行政復議建議書之日起60日內將糾正相關行政違法行為或做好善后工作的情況上報行政復議機關。
四、健全行政復議工作機構
11、加強行政復議隊伍建設。各級行政復議機關要采取有效措施解決行政復議能力不均衡、人員短缺等問題,根據辦案實際需要抓緊配備、充實和調劑專職行政復議人員,確保人員配備與工作任務相適應。
12、提高行政復議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要定期組織業務培訓,不斷提高行政復議人員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要加強行政復議人員的作風建設,在辦理行政復議案件過程中,要做到熱情接待、嚴謹細致、務實高效、廉潔自律。
13、改善行政復議工作條件。各級行政復議機關所需經費要列入本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各級行政復議機關要設置用于接待當事人和舉行聽證等的公開審理場所,提供必要的辦案條件,配置辦公、交通、取證等相關設備。
14、加強行政復議信息化建設。積極推進行政復議咨詢接待、案件受理、案件審理和復議決定等工作流程的信息化,逐步實現全市各級行政復議機關行政復議案件辦理、統計和監督聯網。
15、完善行政爭議解決機制。全市各級行政復議機關要加強與監察、信訪部門和法院系統的工作聯系和工作銜接,建立健全行政復議與行政監察、信訪工作和行政訴訟的協調機制,相互支持,協調配合,共同努力,形成合力,有效預防和妥善解決行政爭議。
五、加強對行政復議工作的領導和監督
16、健全行政復議工作領導體制。全市各級行政復議機關要高度重視行政復議工作,加強對行政復議工作的領導,各級行政復議機關的主要領導,是本級行政復議機關行政復議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定期聽取行政復議工作匯報,認真研究部署行政復議工作。全市各級行政復議機關的主要領導,應當依法履行行政復議職責,親自簽署以本行政復議機關名義作出的行政復議決定書。
17、加大行政復議工作指導監督力度。市人民政府要按照行政復議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和職責權限,通過定期組織檢查、抽查等方式,對所屬工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行政復議工作進行檢查,并及時向有關領導反饋檢查結果。下級行政復議機關應當及時將重大行政復議決定報上級行政復議機關備案。上級行政復議機關應當加強對下級行政復議機關履行行政復議職責的監督。
18、落實行政復議工作責任制。各級人民政府要按照行政復議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建立健全行政復議工作責任制,將行政復議工作納入本級人民政府目標責任制。建立激勵機制,對在行政復議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不積極履行職責,不依法配合行政復議工作,甚至損害當事人合法權益,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部門,要通報批評,責令改正,對有關責任人,要提請有關部門追究其相應責任。
19、加強對行政復議制度的宣傳學習。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各級行政復議機關的領導和行政復議工作人員,要充分認識行政復議工作的重要作用,認真學習、全面掌握行政復議制度,增強依法解決行政爭議的責任感和自覺性,把對行政復議的宣傳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并在廣度和深度上下功夫。既要宣傳行政復議法律制度的基本知識,更要宣傳行政復議在解決行政爭議、化解社會矛盾、促進依法行政、維護社會穩定等方面的成效和作用。不斷拓寬宣傳渠道,充分利用報刊、網絡、廣播電視等多種形式,最大限度地讓市民知曉并學會通過行政復議渠道,理性合法地表達利益訴求,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