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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解決強農惠農資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問題,建立健全資金安全有效使用的長效機制,根據縣財政局、縣監察局、縣糾風辦、縣審計局制定的《關于開展強農惠農資金專項清理和檢查工作的實施意見》,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和基本原則
(一)總體要求。
強農惠農資金專項清查工作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維護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為出發點,以促進強農惠農政策落實為著力點,以強農惠農專項資金清理、糾正和查處違規違紀問題、保障資金管理使用安全為重點,切實解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通過開展專項清查,力爭實現政策制度設計更加完善、部門管理職責更加明晰、資金監管體系更加完備、資金統籌安排更加合理、資金使用效益更加顯著、廣大人民群眾更加滿意。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分級負責,分口把關。專項清查工作實行鎮級負責,各相關涉農部門分口把關,互相督促,嚴格抓落實。
2、堅持全面推進,突出重點。專項清查工作既要對各級財政安排的各項強農惠農資金進行全面清查,又要突出重點,著重清查資金規模較大、涉及面廣、農民群眾關心、社會各界關注的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情況。
3、堅持統籌分工,協同配合。建立專項清查工作組織保障機制,成立相應工作機構,統籌組織專項清查工作。農業綜合服務中心、新農村建設服務中心等有關涉農部門和有關單位要落實分工,相互配合,協調推進專項清查工作順利開展。
4、堅持標本兼治,糾建并舉。認真查找當前強農惠農資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著力解決當前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和制約科學發展的突出問題,建立健全監督管體制和機制,確保上級強農惠農政策的有效落實,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和農民持續增收。
二、范圍和內容
(一)范圍。此次專項清查的范圍包括全鎮安排和使用強農惠農資金的部門和單位。鎮安排和使用強農惠農資金的部門主要包括財政、組織、教育、科技、民政、計生、勞動和社會保障、國土資源、環保、交通、規劃建設、水利、農業、林業、畜牧獸醫、農村能源、經貿、民宗、文化、衛生、糧食、供銷等部門。
(二)內容。本次專項清查工作主要包括強農惠農清理和檢查兩個方面內容。由各有關部門對管轄范圍內的強農惠農資金安排使用情況進行全面清理,同時著重檢查2007—2009年各級財政預算安排用于“三農”的各項資金(包括基建投資用于“三農”的支出)的使用管理情況,特別是要檢查和糾正強農惠農資金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主要是: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對農民的各項補貼資金是否及時足額撥付到戶;是否存在多頭申報、虛所冒領、套取資金的問題;是否存在截留、擠占、挪用資金的問題;是否存在滯留、資金使用效率較低的問題;財政預算安排的強農惠農資金相關賬戶設置和資金劃轉存在的問題;違反制度規定的其他問題。檢點為:
1、涉農補貼資金。如農作物良種補貼、農機具購置補貼、糧食直補、農資綜合直補、家電汽車摩托車下鄉補貼、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農村住房保險保費補貼、早稻訂單獎勵資金。
2、農業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如農村“水、路、電、氣、房”等資金。重點包括農田水利資金、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農村公路改造資金、農村困難群眾住房救助專項資金。
3、農村社會事業投入。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貼、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補貼、財政扶貧資金(下山脫貧專項資金)、農民健康體檢資金、農村醫療救助資金、農村現代遠程教育工程資金、農村計劃生育獎勵資金,農村基層文化資金。
4、其他重點專項資金。如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用于農業土地開發的土地出讓收入、被征地農民補償費用、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退耕還耕補助資金、對產糧大縣并下達到我鎮的資金補貼、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農業救災資金、農業貸款風險補償、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供銷社扶持資金、村級組織運轉補助費、村干部基本報酬補貼費、扶持村級集體經濟發展補貼費等。
三、時間安排
此次專項清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糾和重點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分四個階段。
(一)部署啟動階段(7月初—7月6日)
成立鎮強農惠農資金專項清理和檢查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長程朝華擔任組長,常務副鎮長任世光擔任副組長。財政局、農業綜合服務中心、黨群辦、紀檢辦、民政辦、計生辦、村鎮建設局、市政科、新農合、新農村建服務中心、經濟建設服務中心、文化站等單位主要負責人及各辦事處主任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鎮財政局,由陳少影副局長兼辦公室主任),負責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開展專項清查等日常工作。各辦事處、鎮屬各有關單位相應成立強農惠農資金專項清理和檢查工作領導小組,由本單位主要領導擔任組長,抽調精干力量,切實抓好本單位資金的專項清查工作。
(二)自查自糾階段(7月7日—7月20日)
縣領導小組對鄉鎮自查自糾情況進行重點抽查時間為7月7日-7月20日,在這期間,各單位要重點抓好自查自糾工作。主要工作包括:
1、梳理強農惠農資金項目。按照縣級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設計的表格填報時間,各有關單位要在7月20日前報送鎮資金清查辦。
2、積極開展“回頭看”。對以前紀檢、財政及涉農主管部門等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分類梳理,并逐項檢查后續整改落實情況。對未及時糾正整改的問題,應采取切實有效的手段予以堅決糾正。
3、認真排查解決新問題。要從制度政策落實、項目申報審批、資金下達、撥付和使用等環節,對各項強農惠農資金使用管理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能立即糾正的要立即糾正;對當前立即糾正有困難的問題要落實整改責任,制定詳細整改計劃,限期整改。
4、健全完善制度。對自查發現的問題,要深刻剖析原因,著眼于強農惠農政策的有效落實和強農惠農資金效益的最大發揮,著力健全監管機制,完善監管制度。
(三)重點抽查階段(7月21日—7月28日)
鎮資金清查辦根據各辦事處和各有關單位自查自糾情況,結合涉農部門涉農資金管理狀況,制定重點抽查方案,確定重點抽查涉農資金管理使用部門。重點抽查工作由鎮財政局、紀檢辦聯合開展,并根據重點抽查情況,督促相關涉農單位進一步整改。
(四)檢查整改階段(7月29日—9月25日)
各辦事處、鎮屬各有關單位以及鎮強農惠農資金專項清理工作領導小組要充分準備,積極配合,全力做好迎接上級對我鎮強農惠農資金使用管理情況的重點檢查。要根據自查自糾情況和各級重點抽查的反饋意見,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各辦事處、鎮屬各有關單位于9月5日前將總結報鎮資金清查辦,鎮資金清查辦要根據上級重點檢查的反饋意見,對我鎮專項清查工作進行總結,客觀評價當前強農惠農資金管理現狀,總結專項清查工作做法和成效,提出改進和加強強農惠農資金管理的意見和建議,于9月25日前將我鎮專項清查工作總結報縣清查辦。
四、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各辦事處、各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專項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實加強對專項清查工作的組織領導,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問題,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開展。本次清查工作實行領導小組統一領導,財政局綜合協調,相關部門各司其責、明確責任的工作機制。鎮領導小組要及時協調解決專項清查工作中遇到的重要問題和困難,對清查工作進行指導、督促,組織開展重點檢查,交流和通報情況,及時做好總結和上報工作。鎮財政局要負起牽頭責任,主動加強與各有關部門的溝通和聯系,及時研究明確專項清查工作的有關政策規定和工作要求,加強各環節工作的指導、協調、督促。鎮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責,積極開展本部門的專項清查工作,及時向鎮資金清查辦報告情況。
(二)創新監管機制,提高強農惠農資金的使用績效。要通過清查工作查找強農惠農資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深入分析原因,研究創新科學管理強農惠農資金管理的制度、體制、機制、建立強農惠農資金的管理長效機制。要及時總結推廣涉農部門使用管理強農惠農資金的經驗,提高資金管理水平和使用績效。
(三)嚴肅工作紀律,嚴厲查處各種違規違紀行為。各辦事處、各有關單位要按照要求認真填報清查情況和相關數據,各個環節都要簽名確認,落實責任,內容不重復,數據不遺漏,確保內容全面、數據準確。對自查和重點檢查階段發現的問題,要加大查辦力度。既要認真組織整改,又要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對違規違紀的,依紀依規處理;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要認真做好舉報受理工作。鎮資金清查辦設立舉報電話,建立舉報登記和查處督辦制度,指定專人負責,做到舉報件件有回復,事事有落實,嚴格執行信訪舉報保密制度,切實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
(四)加強信息交流和宣傳工作。要通過各種途徑、多方位、多層面地宣傳專項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目的、范圍、內容、重點和部署安排。要選擇性地將一些典型案例予以曝光,以起到警示教育作用。要通過編發動態信息等方式,及時通報專項清查工作進展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