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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高新區管委會,臨港新城管委會,靖江園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省人大常委會《關于促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的決定》,切實做好我市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下達的秸稈綜合利用目標任務,現就2012年我市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目標要求
繼續按照“1+X”(以機械化秸稈還田為主,結合其他多種形式利用)的模式,建立比較完善的秸稈收集體系,努力拓寬秸稈肥料化、能源化、飼料化、基料化等多形式利用途徑,確保全市當前40.9萬畝稻麥產生的16.05萬噸秸稈的綜合利用率達100%,杜絕秸稈露天焚燒污染大氣環境和秸稈拋棄水體引發水體污染,確保上級巡查火點零通報。
二、利用途徑
(一)機械化秸稈還田。依托我市農業機械化裝備齊、水平高的優勢,在全市范圍內,推廣應用粉碎還田、滅茬埋壓等形式的機械化秸稈還田技術。2012年全市投入秸稈還田機564臺,完成麥秸稈機械化全量還田13.67萬畝(占全市小麥種植面積的75.8%),計劃完成水稻秸稈機械化全量還田5.4萬畝(占全市水稻種植面積的23.6%)。
(二)秸稈能源化利用。提升和完善秸稈集中收集體系建設,試點推廣顧山鎮東岐村秸稈氣化后集中向周邊農戶供氣及秸稈固化成型燃料等項目的成功經驗,探索秸稈能源化利用途徑,促進低碳農業和循環農業的進一步發展。
(三)秸稈肥料化利用。
1.秸稈生產商品有機肥。借鑒聯業生物成功經驗,以畜禽糞便為主料、秸稈為輔料,借助微生物的力量,生產商品有機肥,實行秸稈資源的循環化、無害化、產業化綜合利用。
2.秸稈覆蓋栽培。以果園、茶園、蔬菜地、經濟林等高效經濟作物為實施對象,進行秸稈地面覆蓋,實施耕地保護性耕作,蓄水保墑、培肥地力,減控田間雜草滋生。
3.套播麥輕簡栽培。在研究、完善關鍵技術的基礎上,推廣應用套播麥輕簡栽培技術,遏制秸稈田間焚燒現象。
(四)秸稈基料化利用。以秸稈為主要原料,采用二次微生物發酵技術,將秸稈加工成食用菌栽培基質。
(五)秸稈飼料化利用。以規模化奶牛養殖場為實施對象,依托南京農業大學、揚州大學農學院、省農科院等單位的科研成果,將秸稈直接用作飼料或通過青貯、氨化等技術處理后用作奶牛飼料,減少養殖成本,提高牛奶質量。
三、責任分工
(一)強化屬地主體責任。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高新區、臨港新城及各鎮(街道)作為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的責任主體,對所轄區域內的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負總責,要深入落實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目標責任制、管理責任制,逐級分解任務、簽訂責任狀,確保各項目標任務的完成。
(二)健全三級工作網絡。健全完善鎮(街道)、村(社區)、組三級秸稈禁燒工作網絡,切實做到鎮(街道)干部包村、村組干部包戶、戶包干到田,形成鎮村負責、部門聯動、分片包干、專人負責、群防群治、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夏收與秋收期間,各鎮(街道)和村、組要抽調專門人員,成立巡查與應急小分隊,建立值班、巡查、日報與應急處置等制度。
(三)明確部門分工職責。市發改委負責會同相關部門組織編制秸稈綜合利用規劃,統籌考慮秸稈綜合利用技術引進、開發、推廣及項目的立項;市教育局負責加大對在校學生的宣傳教育,通過開展“小手拉大手”等活動形式,進一步宣傳秸桿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的重要性與必要性;市財政局負責秸稈綜合利用專項經費和有關補貼的落實;市公安局負責對焚燒秸稈造成他人公私財產損失或危害公共安全行為進行查處,保證秸稈運輸車輛的安全通行;市監察局負責按有關規定嚴肅追究因工作不力造成一定后果的地方和部門負責人的責任;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做好督查國道、省道及縣鄉道路秸稈堆放清理,消除道路安全隱患;市水利農機局負責秸稈機械化還田項目的實施和相關技術的培訓、示范推廣、面積的落實、機具配置以及秸稈拋河阻礙行洪或者侵占航道的監督與查處;市農林局負責組織實施秸稈利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方法、新產品、新設備的示范和推廣以及秸稈能源化、肥料化、飼料化、基料化等綜合利用項目的落實與實施;市環保局負責秸稈禁燒的宣傳發動與巡查執法,并及時掌握各地秸稈焚燒著火點的衛星遙感監測和信息;市城管局負責各地秸桿田間露天焚燒情況的流動巡查和執法監管;市氣象局負責觀測因秸稈焚燒引起的大氣煙幕發生情況,分析形成污染的大氣環流原因和發展趨勢,搜集周邊地區大氣煙幕發生情況,負責傳送省氣象局制作的“秸稈焚燒氣象衛星監測報告”,為監管和執法提供參考。
四、政策引導
(一)機械裝備購置使用補貼。目前在享受省級購置補貼的基礎上,市財政對購置農機的農民再給予配套補貼,分別補貼秸桿還田機1500元/臺、秸桿壓捆機1.4萬元/臺。
(二)實行秸稈禁燒補貼。市財政按每年稻麥種植面積1.5萬畝以下的鎮(街道)5萬元、1.5—4萬畝的10萬元、4萬畝以上的15萬元的標準直接補貼至完成秸稈禁燒任務的鎮(街道)。秸稈焚燒被省級巡查或衛星遙感發現的,每次扣2萬元;被本市巡查發現的,每次扣0.5萬元,扣完為止。工作突出的,另行獎勵。
(三)實行秸稈綜合利用補貼。對農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村民委員會等單位,采用能源化、肥料化、基料化和飼料化等多種形式綜合利用本地秸稈的,根據秸稈利用實績,市財政給予20元/噸的補貼,村企各半享受。
(四)實行機械化秸稈還田補貼。各農機專業合作社、農機操作手,嚴格按照機械化秸稈還田操作規程進行操作的,按實際作業面積,市財政給予5元/畝的能耗補貼。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秸稈綜合利用涉及面廣、難度大,為確保工作的順利推進,市政府成立由分管環保、農業的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辦公室、發改委、教育局、財政局、公安局、監察局、交通運輸局、水利農機局、農林局、環保局、城管局、氣象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領導小組,分別在市水利農機局、農林局、環保局設機械化秸稈全量還田辦公室、秸稈綜合利用辦公室和秸稈禁燒辦公室。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職。
(二)廣泛宣傳發動。各有關部門及各鎮(街道)、園區要通過有線電視、廣播、網絡、懸掛宣傳橫幅、張貼宣傳標語、印發宣傳資料、小手牽大手、致廣大農民朋友的一封信及召開現場會、科技下鄉等形式,廣泛組織開展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宣傳活動;要結合農民培訓工程的實施,舉辦各類農民培訓班,特別是加強對農機操作手的宣傳和教育,加快秸稈綜合利用技術的推廣與普及。
(三)加大巡查監管。各有關部門及各鎮(街道)、園區要整合力量,以高速公路、省道、油庫糧庫、電力設施等敏感目標和地區為重點,深入田間地頭、不間斷地巡查,及時制止和查處焚燒行為。在氣象不利條件下,加大巡查頻次,落實應急防控措施。市環保部門要利用衛星遙感等技術巡查監控秸稈焚燒現象,及時通報火點信息。一旦發現秸稈焚燒或棄置水體,立即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清除棄置秸稈,對直接責任人進行教育或依法進行處罰;對造成重大污染事故、重大財產損失或者導致人身傷亡的,要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四)強化考核獎懲。將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列入政府績效考評,按“屬地管理、源頭控制”的原則,實行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百分制考核。在夏收和秋收期間,領導小組對全市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進行督查;夏、秋大忙結束后,領導小組進行驗收并根據考核結果予以表彰和獎勵。禁燒工作的考核獎勵根據《市秸稈禁燒工作考核及獎勵辦法》組織實施。進一步強化問責制度,被衛星遙感發現火點并通報認定的,將嚴格追究所在鎮(街道)負責人的責任,并取消所在鎮(街道)當年度所有評先創優資格,對情節嚴重、造成重大影響的依法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