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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區)、企事業單位黨組織,機關各部門: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完善民主決策機制,提高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水平,充分發揮街道政協委員聯絡室(以下簡稱“聯絡室”)在協商民主過程中的獨特作用,更好地協調關系、匯聚力量、建言獻策、服務大局。根據上級有關要求,經街道黨委研究決定,現就進一步推進基層協商民主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統一思想,充分認識基層協商民主工作的重要性
黨的十八大報告指出,“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是我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要完善協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機制,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積極開展基層民主協商”。協商民主是政協工作的一項重要職能,對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問題和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協商討論,在協商中深化認識、消除誤解、增進理解、形成共識。通過協商,廣開言路、廣集民智、廣求良策,把社會各方面的意見、愿望和要求進行系統、綜合的反映,使黨委、辦事處的決策更加符合實際、順應民意。
基層協商民主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以黨的十八精神為指導,進一步完善協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機制,以聯絡室為平臺,充分發揮政協委員聯系廣泛、知情面廣、人才薈萃、智力密集等優勢,通過多渠道協商民主的方式,把街道黨委、辦事處的意圖通過廣泛協商,成為人民群眾的自覺行動。
二、突出重點,不斷增強基層協商民主工作的針對性
開展基層協商民主工作,要在街道黨委的統一領導下進行,突出協商重點,建立健全《魏塘街道重大事項民主協商制度》,以制度的形式明確協商內容、協商程序、以及協商成果的運用等。
1.協商的主要內容。根據上級有關要求和精神,基層協商的重點內容為“三重一大”,即:重大決策、重要人事、重大項目和大額度資金使用。
重大決策,是指涉及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編制、年度計劃制定等重大事項以及有關民生工作的重要部署等事項,年度財政(財務)預算編制、調整和決算,報請上級決定的事關工作全局的重要事項。
重要人事,是指街道黨委管轄的重要人事任免和推薦測評,后備干部的選拔確定,人員招聘計劃等。
重大項目,包括重大建設項目安排(年度預算外的基本建設、信息化工程和其他一次性投入較大的工程項目)、重大投資項目安排(財政性資金或融資投資的重大項目和國有資產參與國內外投資、合作的重點項目)、重大活動項目安排(文化、體育等重大活動和節慶活動)。
大額度資金使用,是指單項支出數額較大的公共性資金安排,年度預算外的大宗物資采購等。
2.協商的形式和程序。協商的主要形式包括專題協商、點題協商、會議協商、書面協商、懇談協商等。參與協商人員應當就協商的重大事項充分發表看法,也可根據需要采取舉手表決、無記名投票、民主測評等方式,提出意見和建議。
重大事項協商前,根據協商內容,提前一周發出《重大事項民主協商通知書》,并提供相關資料。
聯絡室要按照《重大事項民主協商通知書》所確定的重點內容,及時確定并通知參加協商的人員,以便讓協商者有充足的時間進行調研和思考,提高協商質量。
聯絡室根據協商課題的實際需要,可主動與縣有關部門聯系溝通,提出協商課題的重點和協商方式,認真組織開展協商。
3.協商的參加對象。參加協商的對象,一般為聯絡室所屬的政協委員、特邀委員。根據協商內容,可邀請街道黨委、辦事處的有關領導,也可安排有關部門領導及相關人員參加,具體由聯絡室研究確定。
4.協商的成果運用。在協商過程中提出的意見、建議,聯絡室必須指定專人負責記錄,經整理后形成書面意見,以《建言獻策》簡報的形式向街道黨委、辦事處及有關部門報送。街道黨委、辦事處及有關部門對民主協商后的重大事項決策、執行情況,除有保密規定外,應當通過適當方式向政聯絡室反饋,并在一定范圍內公開,接受各方監督。
三、加強領導,著力提高基層協商民主工作的實效性
1.要加強組織領導。街道黨委建立協商民主工作領導小組,由街道黨委書記任組長,街道黨委分管黨群的副書記和聯絡室主任任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一名政協委員任辦公室主任。同時,將聯絡室所屬的政協委員、特邀委員編入村(社區)網格,讓委員、特邀委員在走訪群眾的同時,廣泛聽取群眾的意見、建議,積極反映社情民意。
2.要廣泛宣傳發動。要通過各種宣傳媒體和宣傳陣地,廣泛宣傳協商民主工作的目的意義,及時總結宣傳好的經驗和做法。協商的過程,也是宣傳溝通、理順情緒,讓大家理解和支持的過程。通過宣傳,進一步激發大家關注經濟社會發展、參與民主協商工作的熱情。
3.要創新協商形式。在協商時,要積極創造條件,讓委員充分發表自己的獨特見解,通過協商達到包容、理解和統一,提出真知灼見。在協商形式上可不拘一格,力求創新。只要能夠讓大家接受的協商形式都可以采用。根據協商內容的需要,可以安排在會議室,也可在基層一線開展協商。
4.要抓好工作結合。協商民主工作與規范組織的決策行為,提高科學決策、民主決策水平相結合;與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相結合;與黨務、政務公開相結合;與政協委員“兩走進”工作相結合;與宣傳政協,提高政協委員的履職能力和水平相結合。要重視協商民主過程的資料積累,全面、真實、客觀地反映協商民主工作的全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