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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層黨組織、村委會、鎮直鎮辦各單位:
為進一步明確目標,落實責任,推動全鎮各項工作再上新臺階,根據市委、市政府下達的目標任務,結合我鎮年度工作目標要求,現對2010年度全鎮四個文明建設考核考評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考評內容
工作目標考評內容由物質文明建設,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會文明建設兩大部分組成。
二、考評辦法
四個文明建設實行“雙百分制”考核,物質文明和政治、精神、社會文明各100分。物質文明建設考核由農經站、統計站負責匯總,政治、精神和社會文明建設由鎮黨委組織科匯總,相關職能部門提供考核得分提交黨委討論通過。年終以考核得分為依據,物質文明建設占總考核分70%,政治、精神和社會文明建設占總考核分的30%。最終按加權總分排名次,設立綜合先進獎、單項先進獎和先進個人獎,并與工資、獎金掛鉤,考核獎金由鎮財政列支。村(責任區)、單位部門和鎮干部、部門分工干部的考核細則詳見附表。
三、獎項設置
1、綜合先進獎
綜合先進村(責任區):取前6名予以表彰,分設一等獎1名,二等獎2名,三等獎3名。
綜合先進單位:取前6名予以表彰,分設一等獎1名,二等獎2名,三等獎3名。
綜合先進村(責任區):一等獎獎金2000元,二等獎獎金1500元,三等獎獎金1000元。
綜合先進單位:一等獎獎金1000元,二等獎獎金800元,三等獎獎金600元。
2、單項先進獎(單位部門同時參加評獎)
⑴黨建工作
⑵招商引資
⑶高效規模農業
⑷林業綠化
⑸水產養殖
⑹財務管理
⑺勞動和社會保障
⑻計劃生育
⑼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⑽規費上繳
⑾優美鄉村建設
⑿安全生產
⒀文化體育、有線電視
⒁群團工作
⒂發展個私經濟
⒃資源管理
⒄單位作風建設
⒅防汛抗旱減災(未發生旱澇災害年份除外)
⒆掛鉤幫扶(脫貧攻堅)
(20)先進服務單位
單項先進每項取前2-3名予以表彰,每個村(責任區)和單位所得單項獎不超過兩個,獎金300元。獲得綜合先進的除計劃生育外,其它單項不可兼得。
3、先進個人獎。
凡評為綜合先進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一律作為先進個人予以表彰,其他名額由黨委行文另行分配。
4、其它
年內凡受到市委、市政府以上表彰的村(責任區)、單位另外發給獎金500元;受到部委辦局表彰的村(責任區)、單位發給獎金300元。個人受市委、市政府以上表彰的,發給獎金300元;受部委辦局表彰的,發給獎金200元。
四、組織領導
1、鎮考評領導小組在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進行。由張連桂同志任組長,趙宏高同志為副組長等同志為成員,負責年終考核工作,考核結果提交鎮黨委討論決定。
2、各線分管負責人要注重平時考核與年終考評相結合,對上報的各項數據,認真把關,堅持實事求是,列入統計年報的以年報為準。為提高考核評比的真實性、公正性,年度總結表彰前,各村(責任區)、各單位先自評,后考核,并將考評結果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增加透明度。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終考評綜合獎時實行“一票否決”:
⑴對招商引資環境造成惡劣影響的;
⑵規費上繳未完成任務的;
i班子成員嚴重內耗、違法違紀的;
⑷因工作失誤造成重大信訪、集訪事件以及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
⑸計劃生育率不達標的。
4、為增強考核評比的嚴肅性,鎮黨委、政府將對各村(責任區)、單位考核排列最后3名和弄虛作假、隱瞞真相、騙取榮譽的,予以通報批評,限期改正,對主要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并在下一年三項資金中扣除其所得獎金。
以上意見,希遵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