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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長效機制,幫助貧困殘疾人不斷改善基本生活狀況
(一)充分認識做好扶助貧困殘疾人工作的重要意義。近幾年來,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視和各有關部門的支持下,我市扶助貧困殘疾人工作以解決貧困殘疾人基本需求為出發點,堅持政府主導、部門聯動、政策扶持、項目牽引、社會幫扶的工作機制,不斷開拓創新,加大工作力度,取得了顯著成績。但是,由于貧困殘疾人數量多、分布廣、貧困程度重,加之自身障礙和外界因素的影響,殘疾人在基本生活、醫療、康復、就業、就學、權益保障等方面仍然存在很多突出困難。目前,全市19.2萬殘疾人中有4.2萬尚未解決溫飽;有9萬人迫切需要康復醫療和訓練;殘疾人的就業率仍很低,殘疾兒童少年和貧困殘疾人家庭子女因貧失學或輟學現象比較嚴重;社會各界關愛幫扶貧困殘疾人的社會氛圍需進一步優化。這些問題直接關系著貧困殘疾人的基本生活,也是殘疾人工作的重點和難點。做好扶助貧困殘疾人工作,保障殘疾人的基本權益,提高殘疾人的生活水平,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任務,是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所以,各縣(區)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支持扶助貧困殘疾人工作,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千方百計解決貧困殘疾人的實際困難,推動扶助貧困殘疾人工作全面開展。
(二)充分發揮政府在扶助貧困殘疾人工作中的主導作用。各縣(區)政府要把扶助貧困殘疾人工作作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硬任務,擺上議事日程,納入“十一五”規劃和小康建設規劃,統籌安排,重點督導。我們應充分認識到在全市特困人口中,殘疾人占有相當大的比例,解決好特困殘疾人的生活狀況,就是推動了全市小康社會的進程。為此,市政府將把貧困殘疾人生活保障、康復醫療、就業就學等作為考核政府工作的重要內容,切實納入政府目標責任制,加強督促檢查,統一評估考核。各縣(區)政府常務會議要定期研究扶助貧困殘疾人工作,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政府主要領導要聽取扶助工作匯報,分管領導要經常深入基層了解貧困殘疾人情況、幫助解決實際困難,要定期開展慰問貧困殘疾人活動,積極為他們辦實事、送溫暖。
(三)探索和建立扶助貧困殘疾人的長效機制。要逐步完善扶助工作機制,建立項目帶動、政策扶持、評估考核和資金保障等機制,推動扶助工作有效、穩步地開展,要根據當地貧困殘疾人的狀況和需求,本著盡可能優惠和特殊照顧的原則,制定扶助政策和措施,保護和實現殘疾人的根本利益。各縣(區)要通過財政支持、開展募捐活動、爭取國內國際資金援助,建立特困殘疾人救助基金。在福利彩票發行中,每年要有15%的資金用于貧困殘疾人救助項目,并逐年加大救助力度。
(四)各有關部門要齊心協力推動扶助工作。市縣(區)民政、教育、公安、司法、財政、勞動保障、衛生、工商、地稅、扶貧、農行等部門,要積極帶頭把扶助貧困殘疾人作為解決貧困問題的突破口,納入計劃,明確目標,內容和責任人,每年為貧困殘疾人實實在在地辦2—3件實事,扶持他們發展生產、改善生活狀況。并要大力支持殘聯開展貧困殘疾人扶助工作,在政策上傾斜,項目上重點安排,資金上加大投入。市縣(區)殘聯要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凋配合,做好組織服務工作、積極為殘疾人排憂解難。
(五)組織動員社會各界開展幫扶貧困殘疾人工作。認真貫徹落實《中共省委辦公廳、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批轉關于進一步加強貧困殘疾人社會幫扶工作意見的通知》(省委辦發[]30號)和《省人民政府殘疾人工作協調委員會印發關于廣泛開展貧困殘疾人社會幫扶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甘政殘工委[]8號),以及地委秘發[]76號地委秘書處、行署辦公室批轉《關于進一步加強貧困殘疾人社會幫扶工作的意見》和隴署發[]31號地區行署辦公室關于批轉《地區殘疾人扶貧開發規劃》的精神,將貧困殘疾人幫扶工作納入政府社會幫扶工作計劃,落實“兩帶頭、四定”制度(各級領導帶頭、殘聯干部帶頭,定幫扶對象、定幫扶責任人、定幫扶措施、定脫貧致富時限,確保幫扶任務落實到每個單位和個人,推動貧困殘疾人社會幫扶工作深入開展。動員社會各界發揚扶殘濟困的傳統美德和人道主義精神,廣泛開展“一幫一、眾幫一”、單位包村,干部、黨團員、致富能手包戶及送法律、送文化、送技術下鄉等多種形式的幫、包、帶、扶活動,春節、助殘日期間送溫暖活動和志愿者助殘活動,不斷拓展服務內容,創新服務形式,增強幫扶實效,爭取全市每年幫扶1萬名以上的貧困殘疾人。
各縣(區)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制定相應政策措施,鼓勵社會各界扶助貧困殘疾人,興建殘疾人福利設施、康復機構和特教學校,參與和支持扶助貧困殘疾人工作。
二、以項目為載體,加大資金投入,大力解決貧困殘疾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一)大力推進殘疾人扶貧工作。各縣(區)政府及扶貧辦等部門,要高度重視殘疾人扶貧工作,將其作為總體扶貧工作的重點,統一安排,兼顧特性,重點實施。要認真貫徹落實《市農村殘疾人扶貧開發規劃》堅持整村推進和特殊扶持的原則,完善、落實各項優惠政策和扶助措施,加大殘疾人扶貧工作力度。認真實施扶貧“帶動戰略”、鞏固、發展一批投資少、見效快、輻射面廣、符合殘疾人特點的扶貧基地和項目,扶持、培養一批殘疾人致富帶頭人,輻射帶動貧困殘疾人開展種植、養殖、加工和多種經營,提高生活水平。在實施帶動戰略中,發改委、扶貧、財政、農行等部門,要在項目、資金的安排上優先考慮殘困戶;將殘疾人扶貧納入全市扶貧工作計劃,落實財專資金、以工代賑資金。農牧、林業、科技、扶貧等部門,要積極開展殘疾人實用技術培訓,提供信息及農產品銷售服務等產前、產中、產后的支持性、延伸性服務;勞動保障部門要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扶持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開展多種經營、勞務輸出,增加家庭收入。
各縣(區)政府及發改委、扶貧辦、財政等部門、要加大殘疾人扶貧資金和工作經費投入力度。各級農行要與殘聯共同建好康復扶貧貸款項目庫,適當放寬貸款條件限制,提高康復信貸資金到位率。
(二)切實將貧困殘疾人納入社會保障體系。各縣(區)民政部門要認真執行《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辦法》,將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全部納入低保范圍,做到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按照省政府的有關規定和分類施保的原則,對低保對象中的“三無”(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孤殘人員和重度殘疾人及多殘戶,適當提高保障標準,予以重點保障;對接近低保線的困難殘疾人家庭,給予適當補助、保障他們的基本生活。要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批轉省民政廳關于建立和完善農村特困群眾生活救助制度意見的通知》(甘政辦發[]79號),對符合條件的農村特困殘疾人家庭予以重點救助和照顧;對不適合參加勞動、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義務人、法定贍養人或撫養義務人無撫養能力的重度殘疾人給予供養和救濟。
各縣(區)政府及勞動保障部門,要引導、支持有就業能力的殘疾職工參加基本養老、醫療、工傷等社會保險,對繳納保險費確有困難的貧困殘疾人,各級政府要給予適當補貼。要逐步將從事個體就業的殘疾人納入社會保險、醫療保險統籌等社會保障范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有結余的縣(區),可用保障金對城鎮貧困殘疾人個體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給予適當補貼。
(三)加快改善貧困殘疾人住房條件。目前,全市尚有1.5萬多農村貧困殘疾人無房或住危房,相當一部分城鎮貧困殘疾人住房條件也很差。各縣(區)政府及發改委、民政等部門,要將農村無房和危房殘困戶納入當地安居工程、易地扶貧搬遷工程、災民建房、危房改造等規劃,統籌安排,加大資金投入,有計劃地改善他們的住房條件;認真實施國家彩票公益金危房改造項目,力爭“十一五”末,為350戶以上農村無房和危房殘困戶修建或改造住房;動員社會各界捐助資金和物資,幫助更多的農村無房、危房殘困戶改善住房條件。城鎮貧困殘疾人住房困難的,要納入當地政府廉租房范圍,優先考慮;對特別困難的貧困殘疾人家庭,要落實有關優惠政策,減免有關費用,優先實行實物配租;重度殘疾、一戶多殘等特困殘疾人家庭,要給予適當補貼,保證他們有住房。
(四)積極開展社區貧困殘疾人生活服務工作。要將殘疾人基本生活需求納入城市社區服務內容,在社區布局、功能定位服務設施建設等方面,盡可能方便和照顧貧困殘疾人。要動員、組織社區組織、轄區單位和居民,與貧困殘疾人建立幫扶對于,幫助解決生活、就業、康復等方面的實際困難。鼓勵社區各種服務機構為貧困殘疾人提供優先、優惠服務。要在已整合的社區全部建立殘疾人協會,配備殘疾人專職委員并相應解決津貼,設立辦公場所和殘疾人活動場所。社區殘疾人協會要協調、配合有關組織、機構開展扶助貧困殘疾人工作,及時為貧困殘疾人排憂解難。
三、落實就業政策,強化培訓服務,積極推進貧困殘疾人就業和再就業
(一)多渠道扶持貧困殘疾人就業。
1、依法全面推進殘疾人按比例就業。認真落實《市分散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辦法》,加大行政執法和勞動保障監察力度。制定扶持政策和獎勵辦法,鼓勵機關、企事業單位按比例安置殘疾人就業,支持社區按比例安置貧困殘疾人就業。加快實施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財政代扣和地稅部門進行保障金代征辦法,加大收繳力度。
2、穩定擴大殘疾人集中就業。完善對福利企業的扶持保護政策,落實國家關于福利企業的稅費減免規定,扶持福利企業的發展。加快福利企業改制、改造步伐,增強企業的競爭力。鼓勵、支持社會各方面興辦福利企業和工療機構,吸納更多的殘疾人集中就業。
3、扶持殘疾人個體從業。要完善、落實殘疾人從事個體經濟和自愿組織起來就業的稅費減免等優惠政策,適當利用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扶持貧困殘疾人個體從業,促進和穩定殘疾人個體從業、殘疾人從事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以及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所得、承租經營所得,全年應納稅額分別不超過1萬元的部分,按應納稅額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超過1萬元的部分,依法征收個人所得稅。殘疾人工資或薪金所得,勞務、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按應納稅額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大力發展盲人按摩業,制定全市盲人保健按摩行業管理規定,整頓和規范盲人按摩市場;加大盲人按摩保健人員培訓力度,在每個縣區扶持建立1—2個盲人按摩院(診所)和若干個社區盲人按摩服務點,提高盲人就業率。
(二)做好下崗殘疾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各縣(區)要在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業保險制度并軌工作結束之前,繼續做好下崗殘疾職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要利用再就業資金和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為下崗殘疾職工提供免費職業介紹和再就業培訓,開發公益性就業崗位,鼓勵用人單位進行適合殘疾人就業的設備、設施改造,促進下崗殘疾職工再就業。
(三)保障殘疾職工的基本權益。勞動保障部門要切實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城鎮殘疾職工參加社會保險,享受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待遇;依法查處、糾正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及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等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行為。要堅持對殘疾職工實行同工同酬和適當照顧的原則,確保殘疾職工工資按時發放。
(四)加強貧困殘疾人職業培訓和就業服務。各縣(區)政府及勞動保障、教育、殘聯等部門。要根據勞動力市場需求,強化職業培訓和就業服務。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機構要聯合社會各類學校和培訓機構,定向免費開展適合貧困殘疾人的職業技能培訓,增強他們的就業能力,使培訓后殘疾人的就業率達到50%以上。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將貧困殘疾人納入服務范圍,開展職業介紹、就業指導等服務,扶持他們從事適合的職業。各縣(區)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機構要不斷拓展服務項目,完善服務功能,強化服務手段,為殘疾人提供政策咨詢、崗位信息、職業介紹、求職登記和失業登記等服務,推動殘疾人就業。
四、健全服務體系,加強醫療救助,使貧困殘疾人享有基本醫療保障和康復服務,將貧困殘疾人納入城鄉醫療保障范圍。
各縣(區)政府及衛生、民政等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44號)和《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甘政發[]84號),制定并落實幫助城鎮殘疾職工加入醫療保險、農村殘疾人加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并對其中的貧困殘疾人實施醫療救助。要將白內障復明手術、精神病防治和癱瘓、截肢康復列入城鎮醫保和農村合作醫療范圍,保障貧困殘疾人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和救助。要落實農村貧困殘疾人的新型合作醫療基金,努力使殘疾人參保率達到或超過當地農民參保的平均水平。尚未開展新型合作醫療的縣(區)要對患大病影響家庭基本生活的貧困殘疾人,給予醫療救助,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鄉醫療救助工作的議事協調機構要吸收殘聯參加,加強工作統籌和協調。
建立健全貧困殘疾人康復服務體系。認真貫徹《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省委發[]39號)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批轉衛生廳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殘疾人康復工作意見的通知》(甘政辦發[]81號),積極探索建立符合當地實際的工作機制,擴大貧困殘疾人康復受益面。建立健全市縣(區)政府殘疾人康復工作辦公室,整合康復服務資源,協調、指導有關部門、單位和社會機構為殘疾人提供多項康復服務。
認真組織實施“視覺第一中國行動”、“藍天行動”、“彭年光明行動”、輪椅捐贈、假肢裝配等康復項目和國家彩票公益金康復項目,幫助更多的貧困殘疾人康復。組織醫務人員在“三下鄉”和“對口扶貧醫療”等活動中,對農村貧困殘疾人進行專項康復醫療,幫助他們,恢復身體功能。
衛生部門要加強醫療機構的康復能力建設,支持、指導二級以上綜合醫院建立康復科室。要將殘疾人康復訓練與服務納入城鄉基層衛生服務基本工作內容,依托城市社區和農村基層衛生組織,為廣大貧困殘疾人提供有效、便捷、經濟的醫療康復服務。不斷加強對基層衛生人員的康復業務培訓,逐步提高基層為貧困殘疾人提供康復服務的能力。對從事殘疾人康復服務工作的基層衛生人員,在晉升職稱、解決住房等方面給予照顧。
五、改善辦學條件,加大資助力度,保障貧困殘疾人受教育的權利。
(一)改善貧困縣(區)特殊教育條件。各縣(區)教育部門要認真落實《殘疾人教育條例》和《省人民政府貫徹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教育工作的決定的實施意見》(甘政發[]3號),把殘疾人教育納入教育發展規劃,出臺扶持政策,增加資金投入,落實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一票否決制,加快提高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率。要加強特教學校建設、把現有特教學校改、擴建工作納入當地中小學布局調整總體規劃中,力爭“十一五”期間,市至少建成一所特教學校,提高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率。
(二)資助貧困殘疾兒童少年接受教育。各縣(區)要認真落實殘疾兒童少年減免費用和“兩免一補”(免雜費、免書本費,補助寄宿生生活費)優惠政策,到年末,全市城鎮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殘疾學生全部享受“兩免一補”,到年末,全市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家庭殘疾學生全部享受這一政策。有條件的縣(區)可優先對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兒童少年和特教學校學生實行免費義務教育;爭取在兩、三年內使全市殘疾學生普遍享受免費義務教育。各縣(區)政府要設立并增加特殊教育專項經費,保證特殊教育事業的發展。各縣(區)教育部門和殘聯要多渠道籌措資金,開展多種形式的扶殘助學活動,建立、完善助學制度,幫助貧困殘疾學生就學。認真組織實施“中西部盲童入學”、“扶殘助學”、“春雨行動”、“彩票公益金助學”等助學項目,每年資助350名以上貧困殘疾兒童少年就學。
(三)積極發展高中階段以上特殊教育。各縣(區)政府及教育部門要將殘疾人高中階段教育(含普通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納入當地教育發展總體規劃,制定相關政策和措施,提高貧困殘疾人的受教育水平。要積極爭取國家對中西部地區的特殊教育資助項目,發展高中階段特殊教育,支持具備條件的普通高校開辦高等特殊教育專業(班),讓更多的殘疾學生接受高等教育,提高特殊教育的整體水平。各縣(區)殘聯要協助教育部門,做好高考殘疾學生的摸底、錄取和資助工作,保證符合條件的殘疾考生被錄取并穩定就學。
六、完善優惠政策,加大法律援助,努力維護貧困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一)完善和落實對貧困殘疾人的各項優惠政策和扶持措施。各縣(區)政府要針對建立社會保障體系、取消農業稅等改革中出現的新情況,修訂完善對殘疾人的優惠政策和措施,加大對殘疾人的救助和扶持力度。相關部門要制定出臺具體實施辦法,細化優惠內容、提高對貧困殘疾人的優惠標準。要明確各級各部門落實優惠政策的責任,加強對政策落實工作的督促檢查,解決好殘疾人在生產生活、醫療康復、就業就學等方面的實際困難。
(二)切實解決好關系殘疾人切身利益的重點和熱點問題。各縣(區)政府要妥善解決征用土地、城市拆遷改造等過程中造成殘疾人利益受損、生活困難等突出問題,保障貧困殘疾人的生產和生活。民政部門要將流浪殘疾人作為“城市生活無著落流浪乞討人員”的主要救助對象,予以重點救助。公安部門要嚴厲打擊利用殘疾人進行乞討、詐騙的違法犯罪活動。各縣(區)政府及公安、交通部門要從保障殘疾人的基本生活出發,積極穩妥地解決殘疾人機動車營運問題,保障以此為生的貧困殘疾人的基本生活。要把殘疾人信訪工作納入政府信訪工作計劃,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落實領導負責制,把殘疾人反映的問題妥善解決在基層。
(三)加強法律援助和服務。努力維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各級司法部門、殘聯要建立健全以法律援助中心為依托、愛心助殘法律援助單位和志愿者法律服務機構為骨干的殘疾人法律服務網絡,貫徹落實《法律援助條例》,積極為貧困殘疾人提供“優先、優惠、優質”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務。各縣(區)政府要解決殘疾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務經費,保證法律援助機構正常開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