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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省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辦字〔〕78號)要求,為鞏固我縣食品安全整頓成果,進一步突出重點,明確責任,強化集中治理和日常監管,促進食品安全水平不斷提高,經縣政府同意,現就縣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如下:
一、全面開展整頓,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一)食用農產品環節。縣農業部門要加大農藥市場檢查力度,做好農藥標簽和農藥質量專項監督抽查,全面落實農藥市場六項責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兩賬一卡”、“質量承諾”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管理機制,積極推行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做到實名購買,掌握限用高毒農藥銷售流向,杜絕制售禁用高度農藥行為;加強對蔬菜生產過程的監督管理,從推進生產過程標準化、加強產地管理、建立完善的質量控制措施、健全生產記錄檔案等方面入手,加強生產過程控制;開展飼料和飼料添加劑、蛋白飼料原料、飼料標簽和標準、違禁添加物四個專項整治,深入排查并嚴厲打擊非法添加和使用三聚氰胺、“瘦肉精”、蘇丹紅和β一內酰胺酶等有毒有害物質和違禁藥物行為;嚴格生鮮乳收購運輸的許可和監管,取締非法經營的生鮮乳收購站(點),打擊收購站之間違規進行生鮮乳交易的行為,重點監控已被取締和責令關停的生鮮乳收購站(點),防止其暗自收購;加強對獸藥等生產投入品的監督管理,開展獸藥專項整治,打擊制售假劣獸藥以及在水產養殖環節違法使用禁用藥物和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行為。縣糧食部門要加強儲存環節糧食質量安全監測和抽查,嚴防不符合質量安全標準的糧食流入口糧市場。
(二)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縣質監部門要規范企業生產加工行為,重點就企業環境衛生條件、原輔料采購使用、生產過程控制記錄、產品出廠檢驗銷售等四類行為開展監督檢查,依法查處生產加工環境衛生條件臟亂差和人員健康管理、生產設備設施、生產過程、包裝儲存衛生條件不符合要求等行為;嚴厲打擊未經許可生產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原料、病死毒害原料加工食品和濫用食品添加劑、使用有毒有害包裝物等行為;嚴厲查處生產過程不控制、無記錄,執行標準不備案,產品出廠不檢驗,出具虛假出廠檢驗報告,不合格產品出廠銷售,銷售流向無法追溯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通過提供偽造合格證明、虛假無效證照和騙取檢驗報告、標簽標識造假等逃避監管行為,嚴把進出口食品和食用農產品出入境檢驗關,嚴厲查處食品和食用農產品非法進出口和逃避檢驗檢疫行為。
(三)食品流通環節。縣工商部門要加大執法檢查力度,集中整治從非法渠道進貨、未附具國家或我省規定的票證、銷售假冒他人注冊商標以及仿冒知名食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等違法違規問題;強化食品市場分類監管,針對重點品種、區域、場所和季節性、節日性食品市場,深入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嚴厲打擊未經許可經營食品、超范圍經營食品、經銷不合格食品、過期食品、有毒有害食品和擾亂食品市場秩序的違法行為;深入開展食品廣告專項整治,依法嚴厲查處含有虛假、夸大宣傳的食品廣告,特別是涉及宣傳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的違法廣告和有關部門或者機構、協會違法推薦食品的廣告;依法打擊仿冒我省知名食品的違法行為,嚴防假冒食品流入市場。
(四)餐飲服務環節。縣衛生部門要監督餐飲服務單位嚴格落實食品采購索證索票制度,依法嚴懲不按要求索取相關證照及購物憑證、臺賬記錄不齊全等行為;加大監管力度,深入排查治理餐飲服務單位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和經營過期、劣質食品等問題,重點嚴查學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幼兒園食堂、旅游景點餐飲服務單位,淘汰不具備食品安全基本條件、存在嚴重食品安全隱患的餐飲單位,查處無證餐飲經營活動,嚴懲采購和使用病死畜禽及其制品、劣質食用油等違法行為;開展小餐飲食品安全規劃試點工作,探索有效監管對策,逐步解決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區域性、行業性餐飲服務安全問題,加強對餐飲具集中消毒企業的監督管理。工商等部門要依法取締劣質餐飲具制售黑窩點。
(五)畜禽屠宰環節。縣商務部門要加大畜禽定點屠宰監管力度,開展畜禽屠宰專項整治,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對生豬注水,出廠注水肉、病害肉和品質檢驗不合格肉品等行為;全面排查定點屠宰企業證、章、牌使用管理情況,嚴厲查處違法審批、發放、冒用、使用偽造、出借、轉讓定點屠宰證、章、標志牌行為。
二、明確重點品種,集中治理群眾關心的突出問題
(一)加強乳制品綜合治理。按照《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奶業整頓和振興規劃綱要>的實施意見》(政〔〕42號)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乳制品質量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冀政辦〔〕3號)要求,縣農業部門要強化生鮮乳收購、運輸許可管理,推進生鮮乳收購站標準化建設。縣發展改革部門要重點從起始規模、配套奶源基地、布局合理性和出資人必備條件等方面嚴格核準新建和改擴建乳制品工業項目,不符合條件的堅決不予核準。縣質監部門要加強對乳制品生產企業的監管,嚴格乳制品生產許可審查條件,禁止以承包、轉包或租賃乳制品生產企業等方式逃避監管,禁止將乳粉再還原生產乳粉,依法嚴格限制乳粉分裝生產行為,監督乳制品生產企業嚴格落實原料檢驗、出廠批批檢驗制度,指導做好嬰幼兒配方乳粉企業駐廠監督工作,在嬰幼兒配方乳粉和原料乳粉生產企業試點建設電子信息追溯系統。縣工商部門要加強專門從事食品特別是乳制品和含乳食品倉儲、運輸和物流企業的監督管理,嚴格乳制品銷售者資質要求,強化乳制品流通許可管理,監督乳制品經營者嚴格執行乳制品經營記錄和進貨查驗制度,根據國家統一部署建立乳制品生產經營企業信息數據庫,健全驗證驗票查詢系統。
(二)做好酒類綜合治理。縣質監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制售假冒偽劣白酒和葡萄酒類的整治力度,嚴厲查處非法勾兌酒、違規添加添加劑、標識標注違法、以協議監制或授權方式生產加工、沒有釀造能力分裝灌裝窖藏酒等行為;聯合工商等部門嚴厲查處制售假冒法人注冊商標酒、假冒侵權、隨意標識葡萄酒窖藏和等級等行為。縣商務部門要進一步強化酒類商品流通監管,抓好酒類監管網絡服務平臺和“放心酒服務體系”建設,強化監管手段,全面清理不符合經營資質的白酒和葡萄酒類銷售單位,嚴格落實白酒和葡萄酒經營許可、流通溯源和銷售臺賬制度,推進酒類電子追溯系統建設。縣發展改革和工業信息化部門要加快制訂葡萄酒行業規劃,合理布局,完善行業標準。
(三)強化肉及肉制品綜合治理。根據中編辦《關于進一步加強“瘦肉精”監管工作的意見》(中央編辦發〔〕105號)和省政府有關要求,縣農業部門要嚴把動物出欄關,監督推動達到備案條件的豬、牛、羊養殖場在出欄前自行進行“瘦肉精”快速檢驗;研究制定省動物收購企業(合作社、經紀人)的管理辦法,監督收購販運企業和個人嚴禁收購、販運或買賣含“瘦肉精”動物;監督畜禽養殖單位嚴格執行病死病害畜禽無害化處理的政策措施,從源頭上防止病死病害畜禽進入屠宰市場;全面推進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體系建設。縣商務部門要強化生豬定點屠宰企業監管,加大對生豬定點屠宰廠、點的檢查力度,監督生豬定點屠宰企業嚴格進廠驗收程序、屠宰和肉品品質檢驗、病害豬無害化處理和從業人員管理等制度;實施生豬定點屠宰企業設置規劃,完成屠宰監管技術系統試點建設,淘汰生豬屠宰落后產能;推進牛、羊、禽類定點屠宰管理,制定完善牛、羊、禽類屠宰的監管制度,加快牛、羊、禽類定點屠宰企業審批進度;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出廠病害肉、注水肉及其他未經肉品品質檢驗或檢驗不合格肉品行為。縣工商部門要強化流通環節監管,查處和打擊經營含“瘦肉精”等不合格肉及肉制品行為。縣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強對鹽酸克倫特羅等可作為“瘦肉精”原料的人用藥品流通的監管,配合有關部門嚴防其流入飼料生產和畜禽飼養、收購、販運等環節。縣商務等部門要繼續推進“放心肉”服務體系和肉類流通追溯體系建設試點。
(四)積極開展“地溝油”及食用油綜合治理。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工作的意見》(政辦〔〕31號)要求,縣質監部門要開展食用油生產加工企業專項監督檢查,嚴厲打擊無證生產加工食用油和生產劣質食用油的行為。工商部門要監督食用油銷售者把好進貨關,監督其建立和落實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堅決查處銷售劣質食用油、“地溝油”和非正規食用油的行為。縣衛生部門要對小餐館、餐飲攤點、火鍋店和各類食堂和其他餐飲單位開展食用油專項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從非法渠道購進食用油和使用“地溝油”加工食品的行為,會同其他部門加強對食用油中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監測,開展與食用油有關的食品安全風險管理。縣城管部門要嚴格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處置單位的許可和監督管理,禁止有毒、有害的廢棄油脂和餐廚廢棄物進入城市生活廢棄物處理系統。縣環保部門要依法監管食品生產經營和餐飲單位污染防治設施運行及排污情況,查處超標排放油脂廢水等環境違法行為。發展改革和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要完善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的政策措施,進一步擴大試點范圍。
(五)完善保健食品的綜合治理。縣衛生部門要加大對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監督檢查力度,增加檢測頻次,嚴厲查處違法添加藥物、生產原料與配方原料不一致、生產工藝不符合標準要求、出廠產品未批批檢驗、經銷盜號冒號保健食品、制售假劣保健食品、標注虛假、夸大宣傳保健食品功能、普通食品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等行為;要會同質監、工商等部門加快完善保健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等制度,認真落實保健食品審評審批、功能聲稱評價和保健食品原料技術規范等制度,推進保健食品檢驗檢測體系、技術支撐體系建設。
(六)食品添加劑和添加非食用物質綜合治理。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國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質、易濫用的食品添加劑品種名單和檢測方法,加強食品中食品添加劑、非食用物質的抽檢和監測,嚴厲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超限量標準、超使用范圍濫用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食品的行為。縣質監部門要嚴格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和標簽標識管理,打擊違法違規生產食品添加劑和虛假標識標注的行為。縣工商部門要嚴格食品添加劑流通銷售的管理,打擊違法經營食品添加劑行為。縣衛生部門要指導餐飲服務單位落實食品添加劑采購索證索票制度。縣質監、工商等部門要嚴格實行三聚氰胺銷售實名登記制度,禁止向食品和飼料企業銷售三聚氰胺。
三、強化企業自身建設,筑牢食品安全的企業基礎
(一)提高食品行業自律水平。縣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要積極推進食品工業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部門聯席會議制度,開展誠信體系建設培訓,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并推廣到所有乳制品企業,進一步擴大誠信體系建設行業范圍,在葡萄酒企業開展誠信體系建設試點。開展食品工業信息誠信信息征集、披露和溝通機制研究,依據評價準則開展誠信評價和評級,研究誠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對失信企業在信貸、稅收、開業、許可、評先等方面予以限制,積極開展誠信示范工程創建活動。各食品行業協會要積極引導和約束企業誠信經營。
(二)監督企業嚴格落實各項管理制度。縣農業部門要指導監督食用農產品生產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建立食用農產品生產記錄制度;縣質監部門要指導監督食品生產企業嚴格執行原料驗收、生產過程管理、出廠檢驗、不合格食品管理等制度;縣工商部門要指導監督食品經營者建立健全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和食品安全責任制度;縣衛生部門要指導監督餐飲服務單位落實索證索票、規范操作、人員培訓、健康管理、設備維護、餐具清洗消毒等制度;縣糧食部門要指導監督糧食收購企業嚴格執行糧食收購入庫和銷售出庫檢驗制度。各監管部門要強化日常監管,深入排查企業生產經營過程和產品質量管理中可能存在的問題和技術漏洞,發現問題立即責令整改,并明確整改時限,做好限期復查。
(三)鼓勵支持食品企業推廣應用先進管理制度和技術。縣發展改革部門要會同其他部門,按照“改造提升一批”的要求,對質量意識強、嚴格自律、守法經營,具有一定基礎、但缺乏競爭優勢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積極幫助企業查找和分析存在的問題,指導企業進一步改造生產條件,完善各項制度,提高管理水平,提升質量安全保障能力。縣質監部門要采取行政、認證等多種措施,鼓勵和引導食品企業積極采用良好生產規范、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技術等食品安全管理先進制度,提高企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引導和支持企業加大對快速檢測、貯存、運輸、信息化追溯等保障食品安全關鍵技術的研發應用,鼓勵企業制訂、執行比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更嚴格的企業標準。
四、夯實基礎能力建設,健全完善食品安全長效機制
(一)強化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各鄉、鎮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對食品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切實把食品安全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機制,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政府和部門目標考核序列,逐級落實目標責任,切實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統一領導、組織和協調。各鄉鎮要成立專門的食品安全監管站,設立專職食品安全監管員,受鄉鎮政府和縣級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雙重領導,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能,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監管能力和綜合協調能力建設,認真保障執法辦案和監管能力建設經費投入,支持監管部門認真履行職責,嚴禁各種形式的保護主義,積極推動我縣食品安全規范化建設。
(二)健全食品安全聯合執法機制。按照國家和我省行政執法有關規定,充分吸納原有食品安全監管有效做法,借鑒外省市開展聯合執法的成功經驗,對全縣食品安全監管實行聯合執法,明確聯合執法的領導機構、牽頭部門、具體實施部門以及各自職責、具體程序,構建由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協調聯動、執法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統一、協調、權威、高效的食品安全聯合執法體系,降低食品安全執法成本,提高執法效率,增強執法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三)建立食品安全監測預警機制。根據每年度國家和省、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制定我縣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指定技術機構,承擔食品安全風險檢測任務,并建立覆蓋到農村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網絡;建立高效的食品安全信息溝通制度,建設數據交換平臺和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數據庫,提高監測結果利用效能。各監管部門要加強食品安全檢驗檢測,擴大檢驗范圍和頻次,規范公布抽檢結果,推進檢驗檢測信息共享,規范從業行為,提高技術水平和服務能力。
(四)強化食品安全質量保證機制。縣農業、食藥監、商務、質監.工商、衛生等部門要嚴格食品生產經營準入,嚴把食品、食品添加劑及相關產品生產經營和餐飲服務許可關,加強對生產經營者的許可后續監管和執法檢查;嚴格生產經營退出,對不能持續滿足許可條件的企業,要依法撤銷許可,對存在嚴重食品安全問題的,要依法加大行政處罰力度,直至停產整改、吊銷證照;對隱瞞食品安全隱患、故意逃避監管等行為,依法從重處罰;對涉嫌犯罪的及時移交司法機關。縣公安機關要加強與監管部門的聯合執法,對涉嫌犯罪的及時立案偵查,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加大對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懲處力度。
(五)做好食品安全應急處置機制。修訂《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堅持“無急有備,有急能應”的原則,完善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快速反應機制和程序。平時做好應急預案的演練工作,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按照屬地管理和分級響應原則,即時啟動應急預案,開展應急處置,最大限度減少危害和影響。建立健全輿情監測機制,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及時收集掌握和核查處理群眾、媒體反映的食品安全問題。對有關方面反映的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涉及的鄉鎮政府要迅速組織核查和采取執法措施;對具有行業共性的問題以及對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風險需要科學證實的問題,有關監管部門要及時組織調查、評估、研判,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隱患。穩妥、準確食品安全信息,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認真做好解釋說明工作,防止引起消費者恐慌和輿論負面炒作。
(六)完善食品安全社會監督機制。在鄉村、社區聘請食品安全社會監督員、協管員,建立基礎食品安全社會監督員和協防員隊伍,將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延伸到社會各個角落。健全食品安全公眾舉報獎勵制度,明確食品安全舉報投訴的受理部門、接收渠道、獎勵額度等,鼓勵和支持人民群眾、社會團體、新聞媒體等社會各界力量對食品安全實施監督,充分發揮社會資源在食品安全監管中的重要作用,實現政府監管與社會監督的有機統一,形成覆蓋全社會的食品安全監督體系。支持新聞媒體開展輿論監督,及時公布根據群眾投訴舉報和媒體監督查處的食品安全違法行為信息。曝光典型案件,揭露不法分子危害群眾健康的惡劣行徑。
(七)嚴格食品安全責任追究機制。強化行政監察和問責,明確食品安全行政責任和法律責任追究的適用范圍、對象、所遵循的原則和具體情形等,對監管中的失職瀆職等行為,依法依紀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五、加強宣傳培訓,營造良好氛圍
各鄉、鎮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深入宣傳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和相關管理制度,大力開展行業誠信自律教育,加強法律知識和專業技術培訓,增強食品生產經營主體的食品安全責任意識,提高食品安全監管隊伍依法行政意識和執法水平。普及食品安全相關知識,引導群眾安全消費、理性消費,提高自我保護能力。廣泛宣傳政府加強食品安全監管的措施、進展和成效,大力宣傳優良品牌、示范工程和誠信守法典型,增強群眾消費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