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知識產權法的制度創新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摘要】
隨著社會的進步和科學技術的發展,知識產權制度已經成為了新社會中的重要內容,知識產權法也被人們賦予了新的定義,從目前的情況上來看,知識產權法的變化和發展已經實現了一種理念的發展方向,并且在不斷的創新中實現了可持續發展的戰略目標。本文筆者將會針對知識產權法的制度創新以及知識創新等內容進行具體的分析和論述。
【關鍵詞】
知識產權法;制度創新;知識創新;可持續發展
創新是二十一世紀人類發展的主要動力,無論是在生產層面上還是在知識創新方面都將會面臨著新的發展前景,知識產權法包含著法律層面的內容也包含著科技創新方面的內容,如何在信息化社會發展的現代化社會中維護知識產權的發展是非常重要的。知識創新需要與經濟發展有所聯系,如果失去了經濟的支撐,那么知識創新也就成為了一句空話。知識產權法是保障知識創新及非物質文化的一項重要依據,在社會發展的進程中,只有不斷的完善知識產權法才會為我國的知識創新給予更大的保障。這也將會實現知識的創新體制,在信息化社會的發展中形成良性循環[1]。
一、知識產權法的制度創新本質及其時代變遷
知識產權法的制度在現代化的社會中正在不斷的完善,隨著時代的變遷,人們對于知識產權法的要求也越來越嚴格,希望能夠通過知識產權法來維護我國的知識創新與非物質文化,然而在此過程中必將離不開技術和知識的進步。知識產權法的制度創新主要就落實在“創新”二字上。只有采用新的技術和新的創新理念,才會為實現我國知識產權法的制度創新和時代變遷奠定堅實的基礎。要想實現知識產權法的制度創新,首先就需要建立在我國憲法的基礎之上,在知識產權法的制度創新發展中,人們都將會更加注重將政權的規律變化,因為任何的法律法規都需要建立在正確的政權管理基礎之上,要想實現知識產權法的制度創新,就必須要堅持我國的基本戰略目標。在促進經濟體系發展的前提下,做好知識產權法的創新和保障工作,為實現知識產權法制度的創新奠定基礎[2]。
二、知識產權法的知識創新價值及其實現障礙
在現代化的二十一世紀發展中,人們已經將知識產權法作為一項法律依據去遵守和維護,在我國不同的法律法規中,法律制度的要求性是不同的。例如在我國的憲法中,對于知識產權的管理和維護則更加側重于秩序、正義等方面,而民事法則更加注重人們之間的平等和誠信。知識產權法如果站在經濟的角度上來看,則將會更加注重效益性,知識產權法的創新價值及其實現障礙在現代化的社會中正在不斷的完善,知識產權的創新不僅僅實現了人與自然的和諧統一,更加體現出了我國人民對于知識的熱愛和產權的維護。知識產權分為很多種類,不同的知識產權在維護的時候需要運用不同的方式和方法,只有注重創新價值和創新理念的運用,才會避免知識產權出現錯誤的管理方式。這也會為我國知識創新與非物質文化的發展和延續奠定堅實的基礎。
三、知識產權法的知識創新意義與制度創新使命
黨的十八大曾經提出過創新是驅動發展戰略的載體,要想實現知識產權法的發展就要站在宏觀的角度去分析和發展。知識產權法的創新需要有一定的法律依據,所以我國有關部門一定要站在正確的角度去思考和研究知識產權法的發展方向。縱觀我國歷史的發展,要明確科技革命與知識產權兩者之間的內在聯系。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我國知識產權制度的發展已經邁向了一個新的發展方向,越來越多的人已經對知識產權法有所重視。其中《著作權法》、《商標法》、《專利法》等法律法規不斷趨向于完善化,這些法律都是是維護我國文化發展與知識創新的必要保障,也是促進我國發展的必要保障[3]。
四、知識產權法的發展趨勢
隨著我國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和進步,知識產權法也將會起到越來越重要作用,例如《商標法》在現代化的社會發展中是非常重要的,我國已經有越來越多的企業注冊了商標,這種商標不僅僅是企業標志的象征,更是知識產權的保證,只有做到有法可依才會令我國的經濟體制發展實現可持續的發展戰略目標。在未來的社會發展中,知識產權法將會發揮出更加重要的作用,無論對于企業還是對于個人,《商標法》法都是維護自身利益的重要法律依據。在《著作權法》方面隨著網絡技術的不斷發展以及網絡文化及產品的推陳出新,對于網絡信息傳播權的侵權界定、利益保護以及監督等相關法律規范都面臨著新挑戰,需要不斷的完善。而網絡帶來的這樣一種共享時代的生活方式變化,也給網絡著作權作品合理使用的法律價值取向即著作權人利益與社會利益平衡帶來了新的思考。另外,在《專利法》方面,隨著電子商務在中國的迅速發展,大量創新性的電子商務商業方法不斷涌現,而對于這些創新性思維方式與商業方法,在技術上、利益上如何把握都成為法律界不得不思考的問題。
五、結束語
綜上所述,筆者簡單的論述了知識產權法的制度創新本質與知識創新目標等內容,通過分析可以發現創新制度的發展離不開有關的法律法規,知識產權制度對合作創新有著非常重要的影響。我國的知識產權要想起到真正的作用,就需要從根本上對知識產權法進行完善,這將會為改善現有的知識產權法制度環境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為推動我國知識產權創新發展奠定更堅實的法制基礎。
參考文獻:
[1]呂明宇,王嬋龍,李明浩.知識產權壟斷呼喚反壟斷法制度創新——知識經濟視角下的分析[J].時代經濟,2014(09):134—150.
[2]馬一德,張新穎.創新驅動發展與知識產權制度變革[J].現代法學,2014(05):108—116.
[3]王林雪,王漢江.完善知識產權制度,促進合作創新發展[J].改革研究,2015(04):167—180.
[4]陳誼,汪天亮.試論知識產權法的價值定位——創新[J]行政與法(吉林省行政學院學報),2004(09).
作者:毛寧 單位:湖南信息學院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