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生態文明下區域綠色金融發展路徑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摘要:加快發展綠色金融對實現生態文明目標具有重要意義。在當前生態文明試驗區背景下,福建發展綠色金融擁有政策機遇和良好的業務基礎,但也面臨著來自環境外部性、金融創新、金融業分析能力、地方政府干預等方面的挑戰。福建要在全國綠色金融發展框架中實現區域綠色金融健康高效發展,亟需完善相關配套以對接中央政策,同步展開區域綠色金融整體框架布局,找準綠色金融發展突破口,同時避免綠色金融的發展偏離預期目標。
關鍵詞:生態文明;區域綠色金融;發展路徑
一、生態文明背景下加快發展綠色金融的重要意義
(一)綠色金融對促進生態文明的技術進步提供資金支持。要解決生態問題實現生態文明目標,需要依靠發達的科學技術尤其是綠色技術創新,但現實中開發新技術尤其是綠色技術創新,需要承擔巨大的創新風險,且需要投入巨大的資金成本,因此作為創新主體的的企業就需要尋求金融部門的支持,運用金融手段確保新技術的成功開發。金融部門往往自企業技術創新前期就介入予以支持,待企業依靠新技術產生利潤時再逐步退出該企業,這個過程相當于金融在先進技術創新及成果產業化過程中發揮孵化作用,增強了企業進行先進技術研發和推廣的動力。金融對先進技術開發的支持,使得新技術的開發得以順利完成并實現產業化應用,由此帶來企業經營業績的提升,同時也有利于整個社會資源利用率的提高和環境風險的降低,最終推動生態文明目標的實現。
(二)綠色金融促進生態文明產業結構優化。綠色金融市場通過引導資金流向、進行風險再分配等,改善資源配置促進產業優化升級。具體而言,綠色金融對能源消耗與環境污染低的節能環保型綠色企業和項目,以及企業新技術開發優先給以貸款支持或提供優惠利率;而對那些高污染、高能耗又不愿意進行技術升級改造的企業或項目則不予貸款支持。通過資金導向機制作用,高污染、高能耗、低資源利用率的行業企業因難以獲得資金注入而逐漸萎縮,低能耗、低污染、高資源利用率的行業企業則在信貸扶持下獲快速發展,而這又加快了資金和資源流向的調整,使得落后污染行業在生態文明建設進程中被逐步淘汰。同時,綠色金融在生態文明發展中也發揮著風險再分配的作用。一般而言,新興綠色產業的投資風險遠高于傳統產業,而大部分資金都是風險規避型和利潤導向型的,如果沒有綠色金融市場的風險再分配機制,則大部分資金極易流向風險小可見收益高的傳統產業,綠色金融市場正是通過其風險再分配功能為綠色產業創造了獲得發展所需資金的機會。
(三)綠色金融為生態環境優化提供資金支持。國內161個城市空氣質量監測結果顯示,城市空氣質量達標率不到10%,達標城市數量僅有16個;我國高達75%的飲用水源水質污染超標,超過19%的耕種面積遭到土壤污染。有研究表明,我國僅空氣污染帶來的經濟損失就占當年GDP的3.8%。要解決這些生態環境問題需要投入巨額資金,據環保部測算,我國在“十三五”期間,僅在大氣污染治理方面所需的投資額就約需1.7萬億元,但財政能夠投入的資金僅為500億~800億元,還存在85%以上的綠色投資缺口。對此,綠色金融可通過資金杠桿及資金導向作用,撬動數倍于自身的民間資本以PPP等模式投向這些項目或領域,通過民間綠色資本達到環境優化與經濟增長的雙重目標。
二、區域綠色金融實踐(以福建省寧德市為例)
(一)我國綠色金融發展現狀。當前我國綠色金融取得了較大發展,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一是綠色金融相關規范開始建立并不斷完善。國家相關部門、地方政府和銀行陸續出臺了相關法律、政策和規范性文件,支持綠色金融的發展,如1995年的《中國人民銀行關于貫徹信貸政策和加強環境保護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2004年中國銀監會的《關于認真落實國家宏觀調控政策進一步加強貸款風險管理的通知》,2007年原國家環保總局、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三家機構聯合下發的《關于落實環境保護政策法規防范信貸風險的意見》等。二是部分金融機構積極開展綠色金融實踐。興業銀行是國內綠色金融的先行者,經過10年實踐已形成門類齊全的綠色金融綜合服務體系,工商銀行、交通銀行、浦發銀行、招商銀行等機構也積極進行綠色金融相關實踐。三是綠色金融產品種類迅速發展,除普通綠色信貸外,我國的綠色金融產品已拓展至綠色債券、綠色保險、綠色信托、綠色租賃、綠色擔保、碳金融、綠色金融信貸資產支持證券、綠色產業基金、綠色文明生態的理財產品等。
(二)區域綠色金融實踐情況總部位于福建省的興業銀行在其總行一級設立環境金融部,開展環境效益測算,對環境效益進行量化統計且并入臺賬。從寧德市情況看,興業銀行綠色金融業務主要以水電項目為主,同時也涉及污水處理、垃圾焚燒處理、廢舊金屬回收利用等行業,業務品種主要以綠色信貸為主,同時也在傳統信貸模式的基礎上實現了一些新突破:
1.發放排污權抵押貸款。2015年12月16日,福建古田藥業有限公司以其購買的排污權設定抵押從興業銀行獲得排污權抵押貸款,該筆排污權抵押貸款總金額為23萬元,這是寧德市首筆排污權抵押貸款。
2.發放綠色并購貸款。作為寧德時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CATL)及寧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ATL)的控股企業,寧德和盛循環科技有限公司為滿足CATL及ATL企業發展的戰略部署,發展上下游產業鏈,提升市場地位及市場份額,寧德和盛循環科技有限公司擬并購廣東邦普循環科技有限公司。廣東邦普是迄今國內唯一一家“從事廢舊電池回收利用的整體工程”獲得環保部認可“國家環境保護實用技術示范工程”、同時其工程應用核心技術入選“國家先進污染防治示范技術目錄”的廢舊電池回收利用企業,為此興業銀行對寧德和盛循環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并購貸款1.9億元,期限5年。
3.發行綠色債券。福建閩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發行2016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資券,用于企業日常運營周轉及水電站維修等。該期短融券發行面額1億元,期限為365天,其中浦發銀行和興業銀行為此次發行的聯席主承銷商。
4.引入境外綠色融資。福建省(屏南)榕屏化工有限公司是是一家以氯酸鹽和雙氧水為主打產品,年產值7億元左右的化工企業。其主要產品氯酸鈉、雙氧水被稱為“21世紀綠色產品”,主要應用于水處理、紙漿漂白、紡織印染、食品消毒等行業領域。該企業在2013年開始的氯酸鈉和過氧化氫廠的升級和擴容改造中,需要籌集一筆長期資金,其集團公司耀昌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5日,向境外非銀行金融機構———德國投資與開發有限公司成功借入一筆技術升級改造資金,借款總額2200萬美元,期限7年。
三、區域綠色金融發展面臨的挑戰與機遇
(一)發展區域綠色金融面臨的挑戰。一是內部化環境外部性的挑戰。企業生產伴有外部性已為大眾所周知,實現環境外部性向內部化有效轉化的難度很大,如部分制造企業污染環境,導致區域內居民健康狀況受到影響,但由于各種原因無法向污染企業索賠,其負外部性未能充分內部化,客觀上助長了污染企業的過度投資和過度生產;又如污水處理或土壤修復等環保項目可提高社區環境質量和住宅物業的市場價值,但若不及時借助適當的機制將這些正外部性貨幣化,則此類項目可能因無法產生足夠的收益而難以吸引社會資本。二是來自綠色金融產品創新的挑戰。具體實踐中,相對長期的項目融資時常面臨長期資金供給不足,這一期限錯配問題在綠色金融領域更為突出,且目前的綠色金融產品主要以綠色信貸為主,難以滿足實際需要。三是來自金融業分析能力的挑戰。由于綠色金融發展起步較晚,金融業對于綠色金融的認識及分析也處于早期階段,這種分析能力包括對綠色金融重要性的認識、對環境風險因素的識別、項目分析中的發展思維以及基層機構的執行力等方面。四是來自地方政府干預的挑戰。受地方政績觀的驅使,地方政府對金融資源的配置往往具有強烈的干預欲望,在當前的金融體制下,這種干預多表現為一種間接的隱性形式。
(二)發展區域綠色金融面臨的機遇。一是政策機遇。當前福建綠色金融發展已迎來政策鼓勵、允許試錯的契機,有利于區域綠色金融創新及發展。二是業務基礎。作為中國綠色金融先行者,目前興業銀行正逐步從綠色銀行向綠色金融集團邁進,并致力于打造全球領先的綠色金融綜合服務商。截至2016年11月末,興業銀行累計為7000多家企業提供綠色金融融資超過1萬億元,目前綠色融資余額逾4700億元,綠色金融業務已成為興業銀行的核心品牌業務、優勢業務。此外,福建已成立碳排放交易機構。2016年7月29日,海峽股權交易中心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機構在福州掛牌成立,成為全國第九家自愿減排交易機構。在全國性市場啟動后,福建完全可以憑借自身豐富的生態資源、依托生態文明試驗區先行先試的政策優勢,在全國碳市場中占據更加重要的地位。
四、區域綠色金融發展路徑
在全國綠色金融發展框架中區域綠色金融要實現健康高效發展,需要當地政府及相關機構積極作為,勇于創新,探索出臺能夠有效對接國家政策、契合區域經濟金融實際的政策措施。同時,保持一份審慎的態度,避免綠色金融的發展偏離預期目標。
(一)完善相關配套
以對接中央綠色金融發展政策。隨著“綠色發展”成為國家發展戰略的重要內容,綠色金融也被提上金融改革的重要議程。近年來,國內出臺了多項綠色金融的相關政策,并且專門成立綠色金融研究小組進行頂層設計。對于區域而言,如何完善相關的配套對接中央出臺的相關政策,確保政策在本區域的執行效率,應是首要任務。
1.科學規劃重點生態功能區。2016年10月,國家發展改革委以通知形式印發《重點生態功能區產業準入負面清單編制實施辦法》,著手在重點生態功能區實行產業準入負面清單。由此,福建應根據本省自然資源與經濟發展情況,科學規劃灘涂、海域、生態林等重點生態功能區,并擬定產業準入負面清單,對于現址在重點生態功能區且屬于產業準入負面清單的企業,要通過財政、稅收與金融支持等措施幫助其完成廠址遷移。
2.爭取綠色金融投貸聯動試點政策。2016年4月,中國銀監會、科技部、中國人民銀行聯合了《關于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創新力度開展科創企業投貸聯動試點的指導意見》,并公布了第一批試點機構及試點地區名單,福建未被列入第一批試點地區。但鑒于綠色金融業務與科創企業融資有許多相同點,甚至一些綠色生產企業同時就是科創型企業,福建可借助生態文明試驗區金融創新平臺,會同福建銀監局、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等相關機構,向中央爭取在福建開展綠色金融投貸聯動試點,有效增加綠色金融供給總量,優化金融供給結構。
3.完善碳市場建設。作為國內僅有的兩家非試點碳交易平臺之一,海峽股權交易中心要進一步完善自身建設以對接全國碳市場,可著重從以下三個方面入手:一是摸排減排潛力,探索適應福建需求的碳排放配額分配方式,同時支持各市、縣(市、區)推出減排項目,參與碳匯交易;二是以林業碳匯為重點,構建具有福建特色的碳交易管理和服務體系;三是積極完善碳市場相關的制度建設、能力建設,迎接全國碳市場交易啟動。
4.先行探索銀行體系綠色化。在全國推動銀行體系綠色化的框架下,可在省內先行探索,如鼓勵有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設立一批綠色金融專營支行,通過綠色金融事業部和專營支行,建立起與綠色金融配套的治理機制和內部制度,完善綠色信貸全流程管理,完善相應的激勵約束機制;下放綠色項目貸款審批權、簡化審批流程、前移審批關口,為綠色項目貸款開辟綠色通道;引進熟悉綠色金融國際準則和實務運營的專業人才,與國內相關教育機構、環保部門聯手培養專業人才,并及早組建專門從事綠色金融業務的部門機構,打造高水平專業團隊。
5.鼓勵和支持符合條件的主體發行綠色債券。積極支持省內法人金融機構依法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綠色金融債券,募集資金由于綠色信貸;積極支持地方政府發行綠色市政債券,募集資金用于環境工程和能源建設;鼓勵支持符合條件的上市企業發行綠色公司債券,所籌資金用于綠色產業、項目。
(二)同步展開區域綠色金融整體框架布局
1.合理布局產業發展。在地方經濟發展過程中,不同區域間競爭往往造成產業園區布局分散,如寧德福鼎的皮革產業布局于龍安與文渡兩個工業園區,需要政府集中實施皮革產業污染治理項目,而地方政府的資金實力有限,難以兼顧兩個園區的污染處理。因此,亟需省市級政府統一規劃此類產業布局,同時通過政策引導將零星分散的污染行業企業往同類行業工業園區聚集。
2.建立綠色金融政府增信機制。許多綠色項目存在前期投資大、缺乏可抵押資產、項目收益不確定等特點,對增信與擔保服務具有強烈需求,對此政府部門可通過設立專項的綠色金融擔保基金、成立國有背景的綠色金融擔保和再擔保機構,分散金融部門開展綠色金融業務的潛在風險,消除綠色金融的擔保瓶頸。
3.設立綠色產業基金。可支持地方政府和社會資本共同發起成立區域性綠色發展基金,支持社會資本和境外資本設立各類民間綠色投資基金。綠色發展基金要按照市場化方式進行投資管理,服務于節能減排戰略,支持低碳經濟和生態環境保護。
4.建立項目評估專家庫。建議省政府建立省級專家庫,引入全國其他地區專家,各地大型項目在立項之初,應由上級環保部門從專家庫中隨機抽選專家組成評審團,對項目進行環境風險評估,此舉可在較大程度上避免地方干預。
5.培育和引入綠色機構投資者。可通過培育本地綠色機構投資者、引導本地機構投資者綠色化或者引入區外甚至國外綠色機構投資者,有效拓寬區域綠色產業發展的資金來源渠道,實現區域綠色金融市場多元化。具體做法是通過向市場釋放明確的綠色產業戰略政策信號,提振機構投資者信心;積極與國內外有相關經驗的投資機構合作,開發適合區域使用的環境成本/收益量化分析工具等,將環境因素納入信用評級,輔助投資機構對綠色項目進行科學分析;在市場發展初期,盡量將吸引機構投資者的重點放在開發其最感興趣的、有較好流動性的債券和股票類產品。
(三)找準綠色金融發展突破口
1.加快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綠色金融發展要從當前的淺層次信貸產品為主,向多層次多維度方向拓展,為綠色企業或項目提供從項目投融資、項目運營到風險管理的全方位金融服務,開發適合區情、能夠為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提供配套服務的綠色金融產品。拓展信貸質押物范圍,完善碳排放權、用能權、排污權質押貸款,允許綠色企業設定知識產權質押、出口退稅賬戶質押等。在此基礎上,開發綠色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以及適合項目長期資金需求的金融產品,同時鼓勵金融機構加強綠色期權、期貨、股票指數等綠色金融衍生工具的創新。
2.以PPP模式開展綠色項目。2015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在公共服務領域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的指導意見》,提出要在節能減排等生態環境保護十三大領域積極推廣PPP模式。在綠色產業中引入PPP模式,鼓勵將節能減排降碳、污染治理等環保綠色項目與各種相關高收益項目打包捆綁,提高綠色項目收益,吸引社會資本以及金融機構參與,并推動完善綠色項目PPP相關法規規章。同時,鼓勵金融機構總結現有PPP項目經驗的基礎上,提供更豐富的金融產品和服務,鼓勵各類綠色發展基金參股PPP項目。
3.培育典型綠色企業,梳理綠色項目清單。鼓勵商業銀行對所有客戶進行分類,掌握客戶的環保情況,梳理綠色項目清單。在此基礎上積極扶持一批標桿綠色企業做大做強,將綠色交通項目、清潔能源項目等列入重點扶持對象,體現綠色發展的價值取向和政策取向。
(四)綠色金融熱潮下的“冷”思考
1.關注可能的產能過剩。在綠色金融熱潮下,區域內財稅、金融資源向綠色行業傾斜,應警惕過度資源聚集可能造成的產能過剩。產能過剩不僅僅是對資源的浪費,同時也影響所投入金融資源的安全。因此,在區域政策制定實施過程中,應盡量防范產能過剩的情況發生,針對區域內不同行業的發展狀況及贏利能力來靈活施策,并對政策實行動態調整,在綠色行業自身可以實現良好發展的情況下,可降低或取消政策扶持力度。
2.關注“政策套利”。在現有綠色金融環境下,金融機構和投資者同時考量貨幣收益與環境效益兩個維度,但金融市場現有信息披露體系往往難以識別環境效益的優劣。因此一方面,不排除部分企業將自身包裝成綠色企業、綠色項目,以套取優惠政策及綠色金融資源;另一方面,相對于收益不確定、不可量化的綠色效益項目,財稅補貼這類金融資源仍更傾向于成本低、收益高的項目,這在一定程度上也助長了政策套利行為。
3.關注地方保護主義。目前綠色金融市場將關注點放在“正外部性”的綠色產業,通過財政補貼大力支持其發展,而對于具有“負外部性”的高消耗高排放行業,則通過課征高額稅收及加大相關財政處罰的方式進行干預。但如果這類企業是地方政府主要稅收與GDP增長來源,則易導致地方保護主義滋生,上述這種“負向激勵”難以見效。
4.關注利益驅動下金融主體的行為。盡管綠色產業擁有良好的發展前景,但是其技術開發需要巨額資金投入,且面臨較大的失敗風險,短期內可獲得的利潤遠低于目前已發展成熟的傳統產業,這明顯與金融資本追逐高收益與規避風險的本性產生沖突。因此,在發展綠色金融的國家戰略下,微觀金融主體的經營行為有可能基于利益驅動而偏離政策目標,此前融資擔保行業與小額貸款公司發展過程中也暴露出此類問題。
參考文獻:
[1]姚敏.中國綠色金融發展的實踐與探索[J].經濟研究導刊,2013,(26).
[2]周興云,劉金石.我國區域綠色金融發展的舉措、問題與對策———基于省級政策分析的視角[J].農村經濟,2016,(1).
[3]G20綠色金融研究小組.G20綠色金融綜合報告[R].2016.
[4]馬駿.宏觀經濟、人口結構與綠色金融[J].金融縱橫,2015,(6).
[5]馬駿.論構建中國綠色金融體系[J].金融論壇,2015,(5).
[6]李若愚.我國綠色金融發展現狀及政策建議[J].宏觀經濟管理,2016,(1).
作者:詹東新;陳宏;倪李瀾 單位:中國人民銀行寧德市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