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工作通知3篇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第一篇
各縣(區)農業局、北岸管委會農辦、湄洲島管委會農林水局:
現將《省農業廳辦公室轉發農業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監管工作的通知》轉發給你們,請按照農業部、省農業廳要求認真貫徹執行,同時結合我市工作實際,就有關事項一并通知如下:
一、切實強化宣傳引導。
做好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是一項長期的工作,為督促落實養殖場(戶)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主體責任,努力營造群防群控良好格局,按照省動物衛生監督所部署,近日,市局統一印制下發了3萬份《關于畜禽產地檢疫和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工作致廣大畜禽養殖業主的公開信》,請各地繼續結合重大動物疫病防控、日常巡查督查等工作,發放到轄區內的各養殖場(戶)業主手中,并在公共場所張貼(不足部分由各地自行印制),以進一步加大對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和引導。同時,要進一步落實生豬及其產品質量安全承諾制,規模畜禽養殖場要100%簽訂質量安全承諾書。
二、切實強化組織領導。
各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強化切實強化組織領導,進一步推進鄉鎮動物衛生監督分所設置和有效運轉,落實養殖環節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監管責任,要進一步推進對養殖場(戶)分區劃片,規模場“一對一”監管模式,每個規模場要至少明確1名工作人員作為監管責任人,負責日常巡查和定期報告。
三、嚴格落實補貼政策。
各地要按照《市農業局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做好生豬規模化養殖場無害化處理補助相關工作的通知》文要求用好政策,專人負責,規范管理,嚴格程序,按時按要求上報符合補助條件的病死豬無害化處理數量,對尚未開展該項工作轄區要抓緊落實。
四、推進無害化設施建設。
對按照市政府《關于規范畜禽養殖管理的實施意見》有關規定,以轄區政府文件出臺《病死畜禽實行無害化通告》、《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及管理方案》的轄區,要積極報請當地政府督促鄉鎮政府落實文件規定,建立健全供散養戶使用的公共無害化處理設施網點和病死畜禽無害化管理體系。對尚未出臺相關政策文件的,要積極作為,報請爭取當地政府出臺相關文件,以切實強化養殖環節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監管工作,保障動物產品質量安全。
第二篇
各設區市農業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經濟發展局:
現將《農業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監管工作的通知》轉發給你們,并提出如下要求,請結合本地區實際一并認真貫徹執行:
一、提高對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工作的認識。
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工作事關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成效,事關公共衛生安全和動物產品安全,各地一定要充分認識做好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工作的重要性、長期性和艱巨性,切實加強對動物防疫和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工作的組織領導,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履行好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的監管職責。
二、扎實做好動物疫病防控各項工作。
要認真抓好春季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確保集中強制免疫工作全面按期完成。積極開展免疫質量提升行動,提高免疫效果。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強化應急值守,做好應急物資儲備等應急準備工作。進一步加強疫情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工作,嚴格疫情報告和核查制度,努力確保不發生區域性重大動物疫情。
三、嚴格做好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工作。
要依法督促落實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的主體責任,加強對動物養殖環節的監管。對檢疫不合格動物和動物產品,要監督貨主進行無害化處理。公路動物防疫監督檢查站要加大對運輸動物車輛的監督檢查力度,嚴格查證驗物。對不按規定處置染疫、病死或者死因不明動物及產品的,要依法嚴厲打擊,嚴查到底,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凡涉嫌刑事犯罪的,要按有關規定移送公安部門進行處理。
第三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畜牧獸醫(農牧、農業)廳(局、委、辦),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畜牧獸醫局:
近期,新聞媒體曝光上海黃浦江松江段及上游水域漂浮死豬事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為進一步加強病死動物及動物產品無害化處理監管工作,防止動物疫病傳播,保障動物及動物產品質量安全,維護公共衛生安全,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切實加強動物疫病防控。
各地要結合春防工作,切實抓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加快集中免疫進度,確保免疫質量;認真落實疫情監測報告、消毒、撲殺、無害化處理等各項綜合防控措施,強化應急防控機制,努力確保不發生區域性重大動物疫情。同時,統籌做好仔豬流行性腹瀉、豬圓環病毒病等常見多發病防控,加強技術指導,突出防控重點,嚴格衛生防疫制度,有效防控動物疫病。
二、監督做好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工作。
各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要加強對養殖場(戶)的日常監督檢查,完善監管記錄,發現養殖場(戶)飼養動物數量不明原因減少的,要及時調查。要嚴格按照《動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對不按照規定處置染疫動物和動物產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動物尸體,以及經檢疫不合格的動物、動物產品的,責令無害化處理,同時予以處罰,情節嚴重的,要移交公安機關立案查處。
三、嚴格落實生豬無害化處理補貼經費。
2014年7月,國家出臺政策,對年出欄50頭以上生豬規模養殖場無害化處理的病死豬給予每頭80元的無害化處理補助經費。各地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和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要廣泛宣傳,積極引導養殖者,用好該項政策,發揮其在推動病死豬無害化處理方面的重要作用,促進生豬生產持續健康發展,保障動物產品質量安全。
四、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要加強對動物衛生監督工作的組織領導,切實落實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要研究治本之策,抓好源頭監管,建立長效機制,防止隨意拋棄病死動物事件發生。各級畜牧獸醫部門要通過發放宣傳冊、明白紙等形式,加強對養殖場(戶)法律法規的宣傳,加大對動物養殖和疫病防控技術以及無害化處理方法等的培訓力度,落實質量安全責任,提高風險防范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