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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低保工作關系困難群眾的切身利益,是黨和政府惠民政策的重要體現。為進一步規范低保管理,增強低保工作透明度,保證低保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和群眾公認,按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在全市推行臨西縣農村低保聽證制度的通知》要求,經市政府研究,決定從8月份起,在全市統一實行城鄉低保聽證制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充分認識推行低保聽證制度的意義
實行城鄉低保聽證制度是準確認定城鄉低保對象的重要措施,是對城鄉低保審批程序的探索完善,也是做好新時期城鄉低保工作必然要求。各鄉鎮辦、有關單位要將推行城鄉低保聽證制度作為落實惠民政策、構建和諧社會的具體行動,以對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政治責任感,扎實推進低保聽證制度,杜絕錯保、漏保現象的發生,努力實現“應保盡保、應退盡退”目標,維護好群眾基本權益和社會公平公正。
低保聽證的內容及程序
(一)聽證對象
1.新申請低保對象待遇的家庭。
2.有舉報或群眾反映較大的在保戶。
3.年審時的全部在保戶。
(二)聽證會的組織實施
聽證方案由聽證對象所在村(居)委會、低保單位制定,經所在鄉鎮辦和市民政局審批同意后實施,聽證會由聽證對象所在的村(居)委會、低保單位組織實施,下崗、失業人員由長期居住地的村(居)委會、鄉鎮辦管理聽證。聽證結果作為村(居)委會、低保單位上報低保人選的主要依據。
(三)聽證人員
聽證小組成員一般在15人以上,原則上為單數,并不定期輪換。具體人數由村(居)委會、低保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村(居)聽證會代表由村“兩委”成員代表(社區居委會成員)、村(居)民代表(含低保對象代表)、黨員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有較高威望的知名人士等有關人員組成;低保單位聽證會代表由低保單位主要負責人、低保專干、工會主席和職工代表(含低保對象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組成;如果聽證會組成人員與申請人有親屬或其他利益、利害關系,則該聽證人員予以回避。
(四)監督人員
主管民政工作的鄉鎮辦副職、民政所長、會計、低保單位主管副職、低保工作主要負責人、市民政局工作人員全程監督聽證過程,并在聽證結果上簽字。
(五)村(居)民、低保單位職工均可到會參加旁聽
(六)聽證時間確定
村(居)委會、低保單位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確定聽證會的召開時間,在聽證會舉行的5日前,應將聽證的具體時間、地點及舉行聽證的事由通知各有關人員,并告知全體村(居)民、低保單位職工。
(七)聽證程序
1.主持人宣布聽證會召開,向全體參會人員宣布本次聽證會代表構成情況,告知聽證對象權利和義務。
2.宣布本次聽證會聽證事項和聽證會紀律,宣讀低保相關政策及享受低保待遇家庭的基本條件。
3.申請人向聽證會陳述申請理由。
4.調查員向聽證會代表通報申請人的入戶調查情況。
5.聽證會代表及旁聽人員向申請人提問。
6.申請人暫時退場回避,聽證會成員逐一進行討論,進行無記名投票。
7.申請人返回會場,當場進行唱票、計票,由主持人當場宣布結果。有三分之二以上聽證成員贊成視為通過。
8.如申請人對聽證結果不滿意,可向所在鄉鎮辦民政所或低保單位提出申請二次聽證,鄉鎮辦民政所或低保單位接收到二次聽證請求后,要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情況進行再調查、再取證,并安排二次聽證時間。
(八)聽證結果確定
鄉鎮辦民政所、低保單位要將聽證無異議的申請人名單匯總上報市民政局,市民政局根據市城鄉低保家庭信息對比機制,交由市財政局、住建局,人社局、工商局、公安局、交警大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信局進行信息比對,信息比對無異議人員可進行村(居)、鄉(低保單位)、市三榜公示,公示無異議進入審批程序。
(九)其他
1.聽證會要制作詳細筆錄,并經聽證代表、民政所長、低保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核無誤后,村(居)委會、低保單位簽字蓋章報民政局備案。
2.為維護申請人的隱私與尊嚴,聽證成員要避免詢問與聽證內容無關的問題。
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切實做好低保聽證的組織工作
各鄉鎮辦、低保單位要高度重視,把落實好低保聽證制度工作納入鄉鎮辦黨委、政府、低保單位的重要議事日程。要成立以鄉鎮長、辦事處主任(低保單位主要負責人)為組長、主管副職為組員的城鄉低保聽證工作領導小組,組成專門組織來推動這項工作。市政府與各鄉鎮辦、低保單位要簽訂《市全面推行低保聽證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各鄉鎮辦行政一把手(低保單位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主管副鄉長(主任)(低保單位主管副職)為直接責任人,明確由低保單位主管副職、鄉鎮辦民政所長、會計和鄉鎮辦包村干部具體抓好這項工作。
(二)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確保低保聽證工作順利開展
由市民政局對各鄉鎮辦分管副職和民政所長、低保單位主管副職進行集中業務培訓,然后以各鄉鎮辦、低保單位為單位,再對各村干部、居委會主任、低保下屬單位專干進行培訓,全面宣傳普及低保的有關政策,學習掌握低保聽證會的操作步驟和規程。嚴格按照低保聽證程序開展工作,決不能搞形式、走過場。在低保聽證過程中發現問題要及時糾正,并及時與市民政局溝通。
(三)突出公示,抓出實效,努力提高城鄉低保規范化管理水平
各鄉鎮辦、低保單位要嚴格按照“五三一六”工作流程和“八步走”工作法,認真執行低保聽證公示制度,鄉鎮辦和市直單位主管副職要對所轄村(居)、低保下屬單位進行一次逐村(居)自查,重新設置低保永久性公示欄。重點公示享受低保的戶主姓名、保障人數、補助標準,審批時間等內容。同時,市政府及民政部門將成立督導組進行抽查,對于城鄉低保聽證工作推行不力的鄉鎮辦和單位,嚴格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