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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國的茶文化源遠流長,茶葉作物也成為了我國重要的經濟作物,因此,與茶葉相關的生產及加工企業鱗次櫛比,茶葉產品也成為了經濟市場流通的重要商品。在我國,與茶葉生產、加工相關的企業大致分為茶葉初制加工與茶葉精制加工兩種,茶葉生產與加工相關的環節多且復雜,茶葉產品產生的稅務問題也成為了茶葉企業面臨的重要問題,需要相關企業引起重視,為了依法納稅,應在了解茶葉增值稅核算的基本情況后,爭取在最大程度上實現企業的創收。
對于茶葉企業來說,由于企業類型的復雜多樣,導致相關的企業增值稅的納稅核算問題也呈現出復雜性與多樣性的特點,想要完善對茶葉企業的增值稅納稅核算工作,就要對茶葉企業的經營類型進行詳細了解,進而知曉相應的納稅施行標準,方便對企業納稅進行科學核算。企業也需要對不同類型的茶葉增值稅的繳納異同點進行分析,進而找到最佳的經營模式,合理交稅,在遵守稅法的前提下實現企業的良好經濟收益。下面,筆者將對不同類型茶葉企業的增值稅納稅方式進行相關分析。
1茶葉初制加工企業
茶葉初制加工企業分為自產茶葉初制加工、外購茶葉初制加工以及自產茶葉與外購茶葉混合加工三類,針對不同的茶葉初制加工類型,國家設置了不同的茶葉企業增值稅納稅標準。對于自產茶葉,國家實行免稅政策,不征收增值稅;而對于其他類型的初制加工茶葉,又遵循不同的增值稅繳納條例,下面,筆者將進行細致說明。
1.1自產茶葉初制加工
對于使用自產茶葉進行茶葉初制加工的企業來說,由于企業自身進行茶葉種植的投資,擁有自家茶園,在進行茶葉初制加工時使用的是自家茶園生產的茶葉,這類茶葉初制加工類型依據增值稅征收條例標準來分,屬于免征增值稅的自產初級農產品進行加工,因此,其符合免征增值稅的標準規定。所以,自產茶葉初制加工企業不需要繳納茶葉增值稅。
1.2外購茶葉初制加工
對于進行外購茶葉初制加工的企業來說,其自身沒有為其提供加工產品的自家茶園,因此,需要向外購買茶葉產品作為初制加工的原料,在購買茶葉的過程中形成了買賣流通行為,因此,也就具備了繳納增值稅的前提條件。但是,針對不同層級的納稅人來說,增值稅的繳納標準也存在一定的差異:首先,當外購茶葉初制加工企業為小規模納稅人時,其茶葉增值稅的計算方式較為簡單,一般將產品不含稅的銷售總額的百分之六作為最終的增值稅,增值稅計算公式為:增值稅=銷售總額(不含稅)*6%。其次,當外購茶葉初制加工企業為一般納稅人時,茶葉增值稅的計算方式則較為復雜。首先,需要將茶葉的銷項稅與進項稅計算出來,然后再將銷項稅與進項稅間的差額計算出來,銷項稅與進項稅的差額即為最終企業應該繳納的增值稅。
在計算銷項稅時,一般將毛茶的銷售收入(不含稅)與初級農產品稅率的百分之十三相乘,最終的結果即為茶葉的銷項稅。而茶葉的進項稅則要對毛茶加工過程中產生的輔助原料、加工動力、外包裝以及產品的物流運輸費用進行計算,其中,收購的毛茶以收購發票的價格為準,將發票顯示總價的百分之十三作為進項稅,物流運輸費的百分之七作為進項稅,輔助原料、加工動力以及外包裝具備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將發票上的抵扣額作為進項稅,不具備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則不計入進項稅的計算,最后將進項稅進行相加,再與銷項稅進行差額計算,最后的差額即為應繳納的增值稅。計算公式如下:增值稅=銷項稅額(不含稅毛茶銷售額*13%初級農產品稅率)-進項稅額(13%毛茶進價+7%運輸費+其他進項稅)。
1.3自產與外購茶葉均有的初制加工
對于自產茶葉與外購茶葉均有涉獵的初制加工企業來說,由于自身生產的茶葉無法滿足初制加工需要,便需通過外購的方式填補茶葉生產空缺,因此,其茶葉初制加工所使用的茶葉既包括自身茶園生產所得,也包含外購所得,在進行增值稅的計算時,就應該針對不同的茶葉來源進行增值稅率的計算。對于自產茶葉進行的初制加工業務,屬于免受增值稅的范疇,而對于外購茶葉進行的初制加工業務,則要依據上述外購茶葉的增值稅計算方式進行增值稅的繳納,其中,小規模納稅人與一般納稅人的增值稅繳納標準與上述無異。所以,這類企業在初制加工的過程中,應對不同來源的茶葉進行類別的分類處理,如若沒有按照國家規定對自產茶葉與外購茶葉的茶葉銷售額進行區分,在計算增值稅時,則全部按照外購茶葉的標準進行增值稅的計算,也就是按照“從高適用”法則進行增值稅的繳納。
2茶葉精制加工企業
茶葉精加工企業相對于茶葉初制加工企業來說,更加具備工業性質,因此,這種企業被歸類于工業企業的范疇中,其茶葉產品應被視為工業類產品,增值稅的稅率為百分之十七。但是,其中有小規模納稅人、一般納稅人以及做商貿流通納稅人的分別,在計算增值稅時也有所差異。
2.1小規模納稅人
當茶葉精致加工企業為小規模納稅人時,其增值稅的計算方式為銷售總額(不含稅)乘以征收率的百分之六,公式如下:小規模茶葉精加工企業納稅人增值稅=企業產品銷售總額(不含稅)*6%征收稅。
2.2一般納稅人
對于茶葉精制加工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其增值稅的計算則按照工業類產品的增值稅計算法則來實行,但是其增值稅進項稅的計算較為繁瑣。在進行茶葉精制加工企業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的進項稅時,一般計算的是耗費茶所產生的進項稅。精致加工企業的茶葉原料的來源相比較初制加工企業來說途徑較為復雜,精制加工企業在獲取茶葉原料時,需要從以下四個方面進行計算分析:1、若茶葉原料在選購時具備增值稅專用發票,那么進項稅額便為發票上的抵扣稅額;2、茶葉原料未具備增值稅專用發票,只具備銷售農產品的發票的,需要通過公式原料進項稅=毛茶金額*13%扣除率來計算茶葉原料的進項稅;3、若企業只具備企業自行開發的茶葉產品收購發票,那么增值稅的進項稅的計算應該以發票顯示的收購價格與扣除率的13%相乘;4、對于不具備茶葉原料發票的原料,不對原料的進項稅進行計算。
2.3其他
除上述兩種納稅標準外,還有一種例外情況,適應于專門的增值稅計算法則,那就是企業外購所得的茶葉并不進行精制加工,而是直接作為商品進行商貿流通,再對這類貨物進行增值稅的計算時,則要按照商品屬性進行增值稅計算標準選擇。當購得的茶葉為精制茶,那么在進行商品銷售時便按照增值稅的17%計算銷項稅;若購得的茶葉為原茶,在進行商品銷售時便按照農產品稅率的13%計算銷項稅。另外,企業在進行商貿流通的過程中,應該明確不同的經營類型,便于今后對不同屬性的商品進行增值稅的繳納,如果企業的相關核算部門沒有對其進行分類核算處理,那么在進行增值稅的征收時,則會按照“從高適用”的原則征收增值稅,也就是按照百分之十七的原則進行增值稅的核算。因此,企業應該對自身嚴格要求,遵循納稅法律,避免為企業招致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3茶葉生產農場或林場
我國的茶葉生產農場或林場由于茶葉的種植規模較大,因此其具備充足的茶葉原料,所以,我國的茶葉生產農場或林場一般選擇茶葉初制加工與精加工一條龍生產的生產方式,其中,也有部分茶葉生產農林場從事初制加工生產,也因此形成了兩種不同的增值稅收取標準。
3.1茶葉初制加工企業
茶葉生產農林場的茶葉初制加工企業,由于其茶葉原料屬于自產,因此,其適用于上文所述的茶葉初制加工類別中的自產茶葉初制加工類別,所以,這類初制加工企業中,不管是小規模納稅人還是一般納稅人,都不需要繳納茶葉增值稅。
3.2一條龍茶葉生產企業
茶葉生產農林場中進行茶葉一條龍生產的企業,由于其精制加工生產出的茶葉產品屬于工業產品的范疇,因此需要對其進行增值稅的收取,在進行增值稅的計算時,又有小規模納稅人與一般納稅人納稅標準之分:從事一條龍茶葉生產的小規模納稅人,針對其收取的增值稅,在計算時,按照公式:增值稅=銷售額(不含稅)*6%征收率來計算。對于一般納稅人,其增值稅為銷項稅與進項稅的差額,在進行進項稅的計算時,由于其茶葉原料為自產,屬于自產農產品,因而其耗用的茶葉原料不被計入進項稅的計算范疇。其銷項稅則按照17%工業產品的稅率乘以銷售額(不含稅)來進行計算。
4結束語
茶葉企業增值稅納稅的核算工作涉及的核算環節較為復雜,不僅需要了解企業經營的具體類型,還要對企業茶葉生產所需原料的來源進行了解,然后依據茶葉原料的不同來源確定出應該秉承的進項稅的計算法則。此外,還需要考慮到企業的納稅規模,小規模納稅人與一般納稅人的增值稅計算標準也是有所差異的。綜上所述,我們可以了解到對茶葉企業增值稅的納稅核算工作具備高度的專業性、復雜性與科學性,需要企業予以高度重視,相關納稅部門也應該依法進行納稅核算工作,只有這樣,才能保障我國征稅法的規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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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張源曲 單位: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財經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