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灌區水利工程管控的思考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1洛惠渠水利工程管理存在的問題
多年來,隨著洛惠渠工程建成運行,灌區水利工程在管理方面也出現了問題,主要表現在:灌區水利工程存在重建設、輕管理的傾向,在建設時設計標準低,管理設施簡陋,管理人員不到位,管理經費與維修養護經費沒有固定來源,形成了工程建設越多,背的包袱越重的惡性循環;建設資金較為緊張,又大多數工程實施多以民辦公助為主,存在能省則省、因陋就簡的意識,加之洛惠局經費短缺,調整工資政策無法執行,使得管理人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難以調動,極大地影響了工程運行效益的發揮和隊伍穩定;工程管護宣傳教育缺乏深度,水法規缺乏剛性條文,群眾對水法規不甚了解,一些單位和個人隨意侵占行水渠道,直接影響了工程設施穩定和行水安全,水利工程管理已成為洛惠渠水利工作的一大薄弱環節,成為從傳統水利向現代水利、可持續發展水利轉變的一大障礙。
2對洛惠渠水利工程管理的幾點措施
2.1轉變工程管理觀念,營造愛護水利工程的輿論氛圍依法加強水利工程管理,關鍵在觀念轉變。領導工作注意力和主要精力應轉移到依法加強水利工程管理上來,從根本上轉變那些不適應依法行政、依法管水要求的傳統習慣和方法;從過去只重工程建設轉變到加強管理、建管并重;從主要依靠行政手段進行管理轉變到用法律、行政、技術、經濟手段,并主要依靠法律手段進行管理上來,著力研究和探討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管理工作新機制、新格局,通過組織體系觀念轉變為管理工作提供一個良好的思想基礎和組織保證;要緊抓“世界水日”、“中國水周”宣傳的有利時機,組織水利成果展、自發簽名、水法規咨詢、知識競賽、散發宣傳資料、制作大型廣告宣傳牌等,做到與常年性宣傳相結合,與案例宣傳相結合,與水法律、法規宣傳相結合,與宣傳水利建設成果相結合。宣傳應著重向鄉村轉移,向灌區涉及用水難的群眾轉移,運用多種形式、多種載體深入開展宣傳,通過各種形式,使水法律法規逐步入耳、入腦、入心,形成灌區上下共同保護水利設施,依法保護水資源的良好局面。
2.2完善水利工程管理網絡,建立一個上下聯動、全面抓“管理、執法”的工作機制進一步加強水利工程職能部門的作用,強化水工管理意識、健全管理制度;聘請鄉鎮水利員作為水利協管員,定期組織水法律、法規和管理業務培訓講座,明確他們對本鄉鎮范圍內水工程運行負有檢查監督職責,考試合格的發給聘書。對管理工作先進個人年終給予適當獎勵,對工作放任、玩忽職守或失職者,建議當地鄉村政府給予調離或辭退處理,以增強其工作事業心和責任感;成立灌區水利公安科,建立起強有力的水利執法機構,這樣可以迅速有效地打擊和制止破壞水利設施的行為,確保水工程的安全運行;對灌溉管理站增掛水政監察中隊牌子,實行合署辦公,明確規定對本管轄區內的水工程負有日常的管理職責。而且各管理機構要明確一名副職負責工程管理,分片劃組管理到每個工程;灌溉管理站作為所屬范圍內水利工程管理的職能部門,側重在水工程維護修繕、檢查觀測、控制運行等技術方面加強督察。相關部門作為全面執法管理單位,依法對生產經營及在開發建設活動中涉水事務進行監督檢查,加強水法律、法規監督實施。這樣各個層次、各個方面既明確分工,又相互協同,變一家管水為多方管水,合力同唱“一臺戲”;在抓好水利建設的同時,把管理督察放在日常工作首要位置,做到有布置、有檢查、有落實。每年在評選水利工作先進時,把水利管理、執法工作好壞作為一個基本條件納入到評選范圍內。
2.3貫徹查處和預防相結合的方針,全面推行巡查執法責任制,突出工程重點部位的管理,落實工程管理責任在水利管理工作推進過程中,要從建立健全各項工作規程著手,分別對考勤、巡查、受理、立案、考核、獎懲等制定和頒發了一系列規范性文件;完善水行政主管部門層級監督和互相監督辦法,建立社會舉報制度,凡舉報有功人員均給予適當經濟獎勵。各職能單位圍繞各自工作職責,做到每周巡查兩次,巡查時要有記錄,發現問題要及時上報,一般水事違法案件由各灌溉塬系管理站按簡易程序進行處理。發生較大的一時制止不了的事件,立即上報灌區管理單位,健全內部監督機制,紀檢室要參與到全過程的監督檢查,灌區水政監察大隊調查取證,按執法程序進行調處。每個層次管理單位根據職責分工不同,都有相互監督的權利和義務;每年集中一段時間,深入到灌區重點地區、重點地段、重點部位進行檢查。找準薄弱環節,全程跟蹤監督,建立督察督辦制度,對管理中暴露出來的問題要一查到底,根據洛惠渠灌區水工程的實際狀況,將工作重點放在加強對一級站堤防、干支斗渠道、水閘、管坡、泵站設施等水工程管理和執法上來。要以制止侵占、亂采亂挖渠道,偷盜、損壞泵站設施,隨意棄渣、棄土和在水工程管理范圍內亂搭亂建為主要內容,以打擊和制止現行為主,加大巡查管理和執法力度。結合防汛檢查,每年開展幾次全線性管理工作大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研究對策,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決。
2.4整合灌區資源,從政策上、經費上、人力上提供必要的保障,以保證管理、執法工作的正常有效運作要從體制上明確水利工程歸屬。由于原有的水利工程建設主體與受益主體不完全統一,建、管、用相互脫節,產權不明則管理責任不清,自然或人為破壞時有發生,加速了水利工程的壞損,因此,灌區要當好政府參謀,加強調查研究,制定比較完備的政策和法規,盡快明晰所有權及其管理權,為開展管理、執法工作提供政策依據。在經濟上要實行政策傾斜。水利工程特別是防洪工程的效益主要是社會效益,只有發生嚴重的洪澇時,其巨大的經濟效益才能充分體現,但對工程本身而言,并沒有直接回報。因此,在每年安排農業水利資金和歲修經費時,應當切塊安排20%~30%資金用于機構管理經費,以保證管理機構正常運行。尤其是對具有公益性工作任務的水利工程,將其管理和維修養護經費納入到公共財政范疇,確保工程經費的來源穩定;同時加強工程監督。灌區管理單位除必須建立常效管理監督機制外,還必須依靠社會的、新聞媒體的、人大、政協的有力監督。各級人大、政協機關要加強對水利法律、法規的監督力度,經常組織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視察水利工程,監督灌區管理單位管理、執法工作情況,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并幫助灌區解決執法管理中諸多矛盾和問題。新聞單位要抓住水利管理這個主線,運用正反兩方面典型進行跟蹤報道,使管理和執法工作中各種不良行為得到糾正和制止。同時發動全社會對灌區管理單位進行全方位監督,通過舉報、評議等手段,真正使灌區管理單位走向依法治水、依法管水,提高執法管理水平,保障水資源可持續利用和水利事業可持續發展。
作者:王曉軍單位:渭南市洛惠渠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