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物流銀行業務中的風險評估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1金融機構內部風險
物流銀行的創新在于將物流過程中的商品甚至倉單作為質押對象,對物流過程和倉單的定價評估問題對金融機構的內部操作提出更高要求。對金融機構內部來說,要嚴防內部人員作弊和操作失誤。由于金融機構對于物流過程、物流企業的運作模式比較陌生,同時又缺乏成熟的資產評估體系,增加了物流銀行的風險。
1.1第三方物流企業方面
1.1.1物流企業資信、硬件設施風險和監管風險
我國物流產業屬于新興產業,物流企業規模普遍較小、信息化程度較低等問題。物流企業的資信能力如是否依法經營、內部管理是否規范、社會信譽是否良好等都會給業務帶來風險。物流企業的硬件設施如倉庫規模、安全防護設施、信息技術、交通運輸情況等如達不到相應要求都會影響物流銀行的開展,帶來風險。物流企業同銀行之間信息不對稱,會影響質押業務的開展。質押品的監管風險的大小主要取決于物流企業的管理水平及辦理貨物出入庫是的風險控制手段。
1.1.2物流過程風險
物流過程風險包括從上游企業采購到把產成品交給下游企業的整個供應鏈上的各個環節的風險。處于質押狀態下的貨物其物流過程給物流銀行帶來風險,主要有運輸和倉儲環節。運輸過程安全及時與否帶來風險;倉儲作業存在造成質押品毀損、變質或丟失風險。如果組織管理不善,對質押品的強流動性不能保證。
1.1.3道德風險
道德風險普遍存在于經濟活動中。在物流銀行中,金融機構與物流企業、物流企業與貨主企業之間存在委托關系,多種委托關系并存的不確定性使道德風險在一定程度上依然無法避免。有時物流企業為了爭取客戶而故意隱瞞貨主企業的真實信息,造成金融機構不能準確的控制放貸額度和警戒線設置等風險。
1.2貨主企業方面
貨主企業在物流銀行中是借款人的角色,在借貸關系中尤為重要,是風險的主要來源。其風險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
1.2.1貨主企業資信風險
貨主企業作為融資一方,如果其資信情況不佳,在物流銀行中可能存在種種風險。在滾動提取貨物時提好補壞的壞貨風險;借款人已經資不抵債、倉單作重復質押、假借別人的倉單或偽造倉單、偽造財務報表、貸款或利息不按期歸還等風險。物流企業和金融機構無法對貨主企業的資信狀況和信用風險進行評估,給物流銀行業務帶來風險。
1.2.2質押品質量風險
貨主企業的貨物是物流銀行的質押對象,其價值是金融機構放款的重要條件,而質押品價值的實現是以其質量合格為前提的。因此,貨主企業的貨物必須符合相應的質量要求,否則因為質量問題而無法實現其價值時給物流銀行業務帶來很大的風險。
1.3其他方面
1.3.1法律風險
物流銀行業務涉及多方主體,質押商品的所有權在各主體間進行流動,容易產生所有權糾紛。由于我國《擔保法》、《合同法》等法律中與物流銀行相關的條款不完善,使得物流銀行業務面臨很多法律問題,可能形成利用法律漏洞謀取利益。我國法律規定第三方物流企業不可以并購銀行,銀行也不能購并購物流企業也使得道德風險不可避免。
1.3.2意外風險
物流銀行業務與不動產抵押貸款不同之處在于質押物為動產,具有高度不確定性。金融機構權利實現受質押物影響很大。如果質押品在物流過程中遇到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時,會影響質押品價值的實現進而給金融機構帶來風險。與不動產抵押貸款相比,意外風險要高一些。
2物流銀行業務中的風險防范策略研究
2.1金融機構方面的風險防范
金融機構開展物流銀行業務時,首先注重質押品的選擇。質押品最好為價值易確定且相對透明穩定,市場需求量大,流動性好,變現性較好,質量穩定,容易儲藏保管的大眾化物品。其次,建立完善的企業風險評估體系。對第三方物流企業進行客觀評估,強化審查和檢測力度,對物流企業提供的數據真實性評估,并根據業務量選擇多家企業合作。針對意外風險,銀行應要求出質人辦理質押物保險,辦理質押物的保險包括財產險和防盜險等且將銀行列為第一受益人。
2.2第三方物流企業風險防范
物流企業要不斷地加強自身的管理水平和信息網絡的建設、提升自己資信。同時,也應加強對貨主企業的資信審查。其次,加強信息化建設,形成規范化的動態監管跟蹤機制。再次,加強質押品的監管,規范業務操作過程和加強業務巡查,防止因監管人員的工作失誤所帶來的風險。物流企業也要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如貨物檢驗化驗制度、貨物的出入庫制度和貨物保管制度。建立質押物評估體系和客戶評估體,加強與信譽好的貨主企業的合作。最后,完善崗位設置和責任制度,要有一套嚴謹、完善的規章制度和操作程序。
2.3貨主企業的風險防范
降低物流銀行業務風險,貨主企業可以從改善其經營能力和管理能力,積累企業良好的信用記錄,盡量使財務透明化等方面來抵御自身風險點。確保企業內部經營狀況良好,正常運轉。此外,要加強對貨物質量的管理控制。如實向物流企業和金融機構呈報企業信息和質押物質量情況。
2.4完善物流銀行業務法律環境
法律的不完善是影響物流銀行業務開展的瓶頸,應加快修訂《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等規定和制定物流與物流銀行相銜接的法律法規,為物流銀行的風險防范奠定基本的法律基礎,從法律角度保護質押權人的利益。從而簡化物流銀行業務的操作程序,降低合同談判的復雜程度。
3結束語
物流銀行業務在我國有著很大的發展空間。本文就物流銀行業務風險來源及防范策略做了定性分析,如何從定量角度對風險識別和防范是進一步的研究方向。
作者:周俊穎單位:鄭州科技學院工商管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