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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事業單位是一個龐大的群體,其在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占據著重要地位。隨著我國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對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本文從論述事業單位新舊財務制度出發,淺析了事業單位新財務制度的實踐。
【關鍵詞】
事業單位;財務制度;實踐
我國擁有120余萬個事業單位,3000余萬人在職正式職工,是一個規模龐大的群體。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進一步發展,事業單位存在和發展的內外部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深化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迫在眉睫,與之相適應的事業單位財務管理體制也在朝著更深更廣的方向發展。為進一步加強我國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規范性,確保事業單位獲得更好地發展,我國財政部為適應財政改革與發展的需要,于2012年修訂了1997年起實施的事業單位財務制度。本文將基于新舊財務制度的對比,來淺析事業單位新財務制度實踐。
一、事業單位新舊財務制度對比
事業單位財務制度的修訂是為了更好地適應我國財政改革與發展的需要,更是適應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通過事業單位新舊財務制度對比,事業單位新財務制度不僅在許多內容上作了修改完善,更呈現出了一些特有的優勢點。
(一)新修訂財務制度的主要變化相對于事業單位舊財務制度而言,新財務制度在文字內容方面有了較大變化,尤其是為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增添了一些特色內容,不僅彌補了原先制度的部分缺陷,更強化了評價、監督等方面的職能。比如:長期以來,我國針對事業單位的開支標準與開支范圍并未有統一規定,導致以往事業單位費用支出隨意性較大,資金使用效率低,但新制度作了明確規定;事業單位原財務制度并未將基建投資納入管理,但新制度作了進一步明確規定,為事業單位基建投資的財務處理提供了依據;相對于事業單位舊財務制度而言,新制度更加突出財務監督職能,針對監督內容、監督制度以及監督機制均作了具體規定;新財務制度在事業單位對外投資的控制力度、相關資產的處置程序、單位收益上交、預算管理辦法等方面均有了重要的變化。
(二)新修訂財務制度的主要特點從事業單位新舊財務制度對比來看,新財務制度呈現出來三個主要特點,即:一是更加匹配了我國的財政體制改革。近年來,政府采購、部門預算、收支分類等改革相繼推開,直接或間接影響了事業單位的財務工作開展,而新制度較好地確解了這一瓶頸,促進了事業單位的持續、健康發展。二是更加強化了財務工作的規范性。新制度對預算管理、收支分類處理、績效評價、監督與控制等作了明確規定,對財務信息質量提出了更嚴的要求,有效提升了資金使用效率。三是更加完善了財務監督機制。在監督內容、監督機制、監督制度方面下功夫,進一步健立健全了針對事業單位的預算管理、收支管理等財務監督制度。
二、事業單位新財務制度實踐存在的問題
自2012年起,事業單位新財務制度已經實施了三年多時間,相對于舊財務制度而言取得了相當的成效,但是依然在實踐中呈現出了一些問題。
(一)事業單位財務制度不健全。部分事業單位資金分配使用較靈活,尤其是差額撥款單位,經費挪用問題依然一定范圍內存在,有時候因專項資金的申報審批等流程不嚴而滋生出相關財務管理問題。此外,事業單位財務人員在業務上需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的指導,行政上需聽從本單位領導的安排,財務管理工作缺少獨立性,導致雖有財務制度卻形同虛設。
(二)事業單位財務監督不到位。多數事業單位實行會計集中核算,這樣可有效避免資金亂收支現象,但現實中因監管不到位而降低了資金使用效率,如相對于事前監督更側重事后監督,而且監督力度不夠;偶爾的突擊檢查,專項審查較少,全方位的監察更少;因事業單位的類行政性,資金壓力不大,關系處理較流行,使得監督不到位。
(三)事業單位財務內控較薄弱。在新的經濟形式下,財務管理人員的專業性不強、綜合素質不高導致出現財務工作全局性把控不好、財務信息敏感性不強等問題。多數事業單位本身制度不健全,以至于在財務控制流程上不夠規范化,比如部分國有資產出租收入不實行嚴格收支兩條線,擅自調用,私設“小金庫”現象依然存在。
三、事業單位新財務制度實踐對策建議
結合上述事業單位財務制度實踐中呈現出的問題分析,為更好地推進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工作,現提出如下對策建設。
(一)健全配套財務管理制度。事業單位新財務制度實施僅是對事業單位相關業務的財務管理工作進行了相對規范化和明確化,作為單個事業單位而言,其需要進一步配套制定與單位實際情況相適應的財務管理制度,促使事業單位更加規范化和有效化的運轉。在資金管理方面,要結合單位實際編制科學合理的資金使用計劃,要建立完善的執行制度,按資金計劃、財務預算等要求嚴格執行,確保時間與項目安排的協同性。
(二)強化全面財務管理監督。事業單位新財務制度更加突顯財務監督職能,故而強化全面財務管理監督是推進事業單位健康發展的重要基礎。財政部門作為事業單位資金的重要提供方,其必須強化全方面檢查,加大對違法違紀行為的懲處,加強對資金占用或挪用等查處,要嚴格執行相關監督制度,避免人情袒護現象發生。要開通舉報電話,豐富化監督渠道,積極鼓勵第三方人員對事業單位進行監督。
(三)加大財務內控力度。事業單位新財務制度實施是為了適應財政體制改革深化的需求,在此背景下必須樹立和強化單位主要領導人、財務分管領導、財務人員等的財務內控意識,使內控成為一種常態,一種自發意識。財務內控制度是事業單位實行內控的重要依據,在健全財務內控制度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財務預算、財務決算與審核監督職能,通過決算和審核來提升財務內控功能。此外,提升財務人員綜合素質水平,尤其是財務內控人員,這對做好單位財務內控具有重要意義。
參考文獻
[1]李宏.新的財務制度下事業單位如何強化財務內控[J].企業研究,2014(09).62-63
[2]劉志宏.論事業單位財務制度存在的問題及完善[J].經營管理者,2015(18).111
作者:吳建 單位:江蘇省南京市科技信息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