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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通過對云南省十六個地州市城鎮居民問卷調查,分析影響城鎮居民消費意愿的主要原因,并進一步探索消費環境中存在的問題。
關鍵詞:城鎮居民;消費意愿;原因分析
1云南省城鎮居民消費的總體水平
2015年云南省城鎮消費品零售總額42405.81億,較上年增長10%,較2000年增長近10倍,從2001年以來城鎮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長率均保持10%以上,并且除了2011年以外增速均大于GDP增長率,隨著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長和社會福利水平的提高,居民的消費能力顯著增強,消費意愿明顯提高。2000年以來云南省城鎮消費品零售總額占GDP的比重雖然有所波動,但總體呈上升的趨勢,2014年云南省城鎮消費品零售總額占GDP的比重中首次超過1/3,2015年這一比重達32%,消費在云南省經濟增長的貢獻逐年提高,在全球經濟增速放緩外需下降,國內經濟面臨結構調整投資減速的宏觀經濟背景下,消費成為推動云南省經濟增長的重要引擎。
2影響云南省城鎮居民消費意愿的因素
通過對200份調查問卷的梳理和對影響居民消費意愿選項的統計,影響居民消費意愿的因素中認為收入的占65%,未來預期不穩定即社會保障不健全的約占13%,其次分別為消費基礎設施和服務體系占8.5%、消費環境不規范占7.4%、供給水平不足和交通信息約占5%、消費觀念占3%和其他因素占1.8%。
2.1收入水平較低制約消費能力
根據調查問卷,云南省城鎮居民的人均年收入集中度最高的是102000元至252000元,其次是252000元至402000元之間,均值在252000元到302000元之間。根據云南省統計年鑒,云南省2013年城鎮居民個人可支配收入232236元,同比增長10.3%,同期全國城鎮居民個人可支配收入262955元,同比增長9.7%;2014年云南省的數據242299元,增長8.2%,同期全國282844,增長9%;2015年云南省的數據為272278元,增長12.26%,同期全國312195元,增長8.2%。可以看出雖然當前云南省城鎮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低于全國平均水平,制約了城鎮居民的消費能力,但近年來云南省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長率都高于全國,未來城鎮居民消費能力提高的潛力巨大。
2.2未來預期不穩定影響消費意愿
未來預期不穩定主要是對未來收入預期的不穩定和未來預防性支出的不穩定。造成消費者對未來收入預期不穩定的原因具有多方面:第一,我國雖然在企業用工方面有了較為規范的用工制度,但很多中小型企業為了節約企業的用工成本,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也不承擔企業應承擔的職工保險。第二,員工工資受企業經營效應的影響具有較大的波動性。第三,居民在衡量工資收入時不再只是依據名義收入,而是要綜合物價水平變動的實際工資。造成消費者未來預防性支出不穩定的原因主要有:國家社保體系的保障范圍較窄、保障水平較低,且云南省城鎮居民在購買商業保險的比例較低。在調查問卷中,城鎮居民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占80%、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接近60%。2014全國城鎮人口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比例約79.7%,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比例為45.6%,云南省城鎮居民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比例與全國持平占比80%左右,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比例高于全國平均水平。
2.3基礎設施和服務體系
發展滯后是導致供給水平不足的重要因素云南省在交通設施建設中受制于地理環境發展較為滯后,對物資流動和對物價水平產生了一定的影響。首先是制約了縣城的產品供給能力,部分縣城的各類消費品在規模上較少、結構上單一,無法為消費者提供豐富、多樣的商品。其次是高昂的物流成本使縣城輸入性產品的價格長期保持較高水平,較高的物價水平影響了產品的消費需求。近年來在國家層面的“互聯網+”的發展戰略下,當前各行業與互聯網和計算機形成了深度結合,很多企業都實現了工單智能分派、業務自動化處理、客戶結算自動化。眾所周知云南省在有色金屬、花卉、生物資源和其他民族特產等行業的發展都領先全國,但是云南省缺少這些行業產品全國性的交易網站或電子交易平臺,具有智能化處理業務能力的企業更是欠缺,使得企業服務水平無法滿足行業發展需求。
2.4云南省城鎮居民消費環境存在的問題
調查云南省城鎮居民消費環境,本文從產品質量、服務水平、市場監管等多維度展開,以了解云南省購物消費市場中消費者、生產者、銷售者和監督者各經濟主體在市場活動中面臨的問題和困難,找出影響云南省城鎮居民購物市場健康發展的癥結所在。在生產經營者方面,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的問題可能是全國性的問題,購物渠道和購物方式多樣化在給人們帶來購物便利的同時部分網店經營者以次充好、以假亂真的情況較為普遍,加之對于網上購物的監管難度較大難以對違法經營者形成有效威懾,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無法得到切實保障,影響互聯網購物的健康發展。在管理監督方面,行業的相關準入制度的不完善和不嚴格,使正當合法的生產經營者及消費者的利益受到損害。
2.5云南省城鎮家庭支出結構不合理
在對云南省城鎮家庭教育開支的調查中,教育開支占總支出的比重在1/4以下的為36.16%,1/2左右的為29.81%,2/3以上的為16.67%。教育開支占總支出比重在50%以上的家庭達到了45.48%,表明教育已經成為家庭的最主要和最重要的支出,教育支出制約了家庭在其他方面的消費能力。根據調查問卷的統計數據,云南省城鎮居民在醫療支出小于500元的占9.5%,支出500~1~000元的占36%,支出在1~000~4~000元的占40.2%,支出4~000元以上的占14%。與2015年云南省人均可支配收入27~278元相比,有9.5%的城鎮居民醫療支出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小于1.8%,36%的城鎮居民醫療支出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介于1.8%到3.36%之間,40.2%的城鎮居民醫療支出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介3.36%到14.67%,14%的城鎮居民醫療支出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大于14.67%。醫療支出的不確定性和較重的醫療負擔影響居民的消費意愿。
結束語
通過問卷調查,影響城鎮居民消費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問題:首先,收入預期的不穩定限制了居民的消費意愿。其次,雖然有80%以上的居民參加了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和基本養老保險,但參加商業保險的比重較少,加之基本保障體系的保障范圍和保障水平較低,因此,醫療、養老等預防性支出的不穩定是影響云南省城鎮居民消費意愿的重要原因。再之,云南省縣市的交通、物流、快遞、金融等基礎設施發展滯后和企業在銷售渠道、業務處理、結算方式、售后服務等環節服務能力的不足導致云南省城鎮消費品在數量、結構、價格等方面無法滿足消費者的需求。再次,云南省消費環境也因生產經營者違法違規生產經營、市場準入機制不健全、市場監督不到位等原因,影響消費者的購物消費意愿。最后,因云南省城鎮居民在教育方面的支出占比過多,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在其他方面的消費能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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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石麗雄.侯官響.云南省城市化進程與金融發展互動關系研究[J].中國市場,2016(1):191-192.
作者:石麗雄;梅瑩;安敏 單位:楚雄師范學院經濟管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