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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要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基礎性功能。但是市場本身有缺陷和局限性,所以在經濟發展過程中應該積極發揮政府的功能。本文將從市場和政府職能的內涵出發,分析在那些領域政府應該“不作為”,在那些領域政府應該積極的“作為”。
摘要:市場政府職能
政府是一個在生活中經常出現的詞,然而不同的人對政府的含義卻有不同的理解。有的人認為政府國家機器,是國家的暴力機關,擔負著維持階級統治的職能,同時也應該對社會的政治經濟文化事業進行管理;有人認為政府是國有資產的實際執掌者,支配和控制著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擔負著國有資產保值和增值的職能;有人認為政府就是國家,是社會公共權利的主體,是制定法律執行法律的主體,政府應該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因此要分析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政府職能,必須對政府的含義作一個界定。
政府的概念和國家的概念密切相關,政府是國家職能的物質載體,“為了使國家的意志得到表達和執行,必須建立、維持,并發展一個非常復雜的政府組織”①國家是一個非常有內涵的實體。一般說來國家代表著兩個方面的含義,首先國家代表著一定的地域。國家和氏族組織不同的地方就是在于氏族是按照血緣關系來劃分居民,而國家卻是按照地區來劃分它的居民。從國家的這個意義上來講,政府職能當然也是在一定的區域內,超過了這個區域政府職能就沒有了任何意義。其次國家代表著一定的公共權力。按照契約論者的觀點,這種公共權力來自于人們的讓渡,人們服從這種公共權力就是服從自己。在恩格斯看來這種公共權力是以種種暴力工具為后盾的,“這種公共權力在每一個國家里都存在,構成這種公共權力的不僅有武裝的人,而且還有物質的附屬物,如監獄和各種強制機關,這些東西都是以前氏族社會所沒有的。”②在這個意義上,國家就是一種社會公共權力,而且是在一定地域范圍內的公共權力。而政府實際上就是社會公共權力的主體,是按照一定的規則建立起來的組織機構體系。
作為國家公共權力的代表,政府實際上具備兩個方面的含義摘要:其一,政府通過執掌公共權力可以對社會資源做出權威性分配,同時可以對社會共事務做出權威性決定。也就是說把握了社會公共權力就把握了對社會公共資源的控制權,而且,那些資源屬于社會公共資源,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由公共權力說了算;其二,政府作為一種公共權力機構,他自身的生存維持是通過社會的稅收來實現的。“為了維持這種公共權力,就需要公民繳納費用——捐稅。……甚至捐稅也不夠了;國家就發行期票,借債,即發行公債。”③可見離開了稅收,政府就無法存在。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可以對政府作一個廣泛的定義,即只要能夠對社會公共資源做出權威性分配、能夠對社會公共事務做出權威性決定的特定的組織或者機構,都可以算作政府。我們在分析政府職能的時候講的是廣泛意義上的政府,而不僅僅指在立法、司法、行政三權分立中的行政部門。
規定了政府的含義,我們再來分析政府應該在市場經濟的運行過程中擔負什么樣的職責。歷史上很多思想家提出了自己的見解。自由放任主義者認為政府應該扮演“守夜人”的角色。也就是說,市場的自發運行會給社會帶來高效率,政府的過多干預只會起到反功能,政府需要作的只是提供平安和秩序。亞當·斯密在《國富論》中對政府的職責作了如下的規定摘要:“第一,保護社會,使其不受其他獨立社會的侵犯。第二,盡可能保護社會各個人,使其不受社會上任何其他人的侵害和壓迫,這就是說要建立嚴正的司法機關,第三,建設并維持某些公共事業及某些公共設施(其建設和維持絕不是為著任何個人或任何少數人的利益),這種事業和設施在由大社會經營時,其利潤經常補償費用而有余,但若由個人或者少數人經營,就決不能補償所費。”④隨著經濟的發展,越來越多的人主張國家積極干預經濟生活,庇古認為國家應該積極采取辦法來消除客觀上存在的邊際私人純產值和邊際社會純產值之間的背離。凱恩斯認為政府應該積極的采取辦法刺激有效需求來克服經濟危機。薩繆爾森認為政府應該采取矯正壟斷,收入政策等方法來實現社會的效率、平等和穩定。70年代后興起的新自由主義者又重新鼓吹市場的效率,舉起了反對國家干預經濟的大旗。我國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在國家的宏觀調控下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基礎性功能。由于我國長期以來的計劃經濟體制的影響,使得政府在管理經濟過程中有時輕易超出宏觀調控的范圍,直接干涉參和經濟活動,這樣就會起到相反的功能。因為從政府的內在特征來看,政府和市場在某些方面是相互排斥的,所以政府不能直接參和經濟活動,否則就輕易起到反功能。
第一,政府具有公共性的特征。政府是公共權力的執掌者,公共權力是凌駕于社會之上的力量。政府的公共性決定了政府的一般功能在于維護社會的公共利益,解決社會的公共新問題。社會公共權力是出于緩和利益矛盾需要才產生的,公共權力的執掌者——政府會必須以成員的根本利益作為其活動的宗旨,這就要求政府和社會相對脫離,凌駕于社會之上才能真正的履行其公共管理的職能。因此在市場經濟中,政府應該作為市場的管理者、監督者出現,而不能作為市場的參和者。因為市場參和者本身必須是代表不同利益并且占有不同資源的市場行為主體。政府作為公共利益的代表假如直接從事市場經濟活動就違反了自身公共性的特征,也就很難提供公平公正的市場交易規則。作為計劃經濟的產物,我國長期來存在著各種掛靠政府機關的各種企業,國家機關成了市場的直接參和者。這樣這些機關在制定或者執行政策的時候就會有意無意的向自己下屬的企業傾斜,這樣就違反了政府公共性的要求,擾亂了市場的公平和效率。自九十年代后期以來,我國不斷要求各種掛靠機關的企業必須和政府機關脫軌,就是為了保證政府的公共性。
第二,政府具有普遍性的特征。作為公共權力的主體,政府的功能涉及到社會的所有領域和所有個體,從而具有普遍性的特征。一定地域內的各個個體只能在同一個政府下生息,享有一定的權利履行一定的義務,接受公共權力的管轄。從這個意義上講一個政府盡管事實上劃分為不同的部門、不同的層級,但是這些部門和層級都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在一定國土范圍內的政府只能有一個。因此政府一般應該有大局觀念,整體觀念,這和市場經濟的理念是不符和的。市場經濟活動主體一般都是單一的、具體的。經濟主體參和市場活動的目的是為了盡最大可能的增加自己的利益,核心的理念是利己。因此市場是一種“個體理性”,會造成利益差別和利益分化。而政府行為則是一種“整體理性”,關注社會的公平。我國政府推行的收入再分配政策,如下崗補助、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以及開發大西北,對西部地區的種種政策優惠等等,都是我國政府從整體、全局出發做出的戰略部署,體現了政府的普遍性。
第三,政府具有強制性。政府執行社會公共權力,是以國家暴力機器作為后盾的,沒有了國家暴力的后盾,政府就無法決定社會公共事務,也無法對公共資源做出權威性分配。只有具備了強制力的政府,才能緩和社會矛盾和沖突,才能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強制力和市場經濟是格格不入的。市場經濟的基本元素就是商品,商品是天生的平等派⑤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商品買賣過程完全以交易雙方的自愿為前提,實行等價交換。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社會實行高度分工,生產以交換為目的。交換之所以發生,一方面是因為分工的出現使得大家必須通過相互交互才能獲得自己所需要的產品;另一方面交換雙方的必須是平等的。只有平等的雙方才會進交換,假如一方是弱者,另一方是擁有暴力的人,那么結果自然是擁有暴力者利用強權從弱者那里獲得自己所需的物品,交換永遠也不會發生。在我國發生過一些錢權交易、以權謀私之類的現象。這些擁有權力的政府官員可以利用手中的權力使交易的天平嚴重的向自己傾斜,那么同樣假如政府機關可以直接經營經濟實體,參和市場活動,那么市場的交易規則也會遭到破壞。我們國家嚴格要求各類企業和掛靠的黨政機關脫鉤,就是這個道理。以前在行政命令下,銀行向不景氣的企業繼續發放巨額貸款,導致銀行的很多壞帳、死帳也是一個慘痛的教訓。
第四,政府具有非贏利性的特征。政府代表公共權力,從事社會的公共管理,政府行為必須以非贏利性政策目標為依據。也就是說,政府在履行具體的行為職責時,并不計較也不能計較直接的成本和收益,盡管事實上政府在其整個運作過程中也有管理的成本和效益新問題。市場的基本動力就是贏利,消費者追求的是最大效用,生產者追求的是最大利潤,無法想象一個不以贏利為目的的企業能夠存在下去。市場行為可以說是天下熙熙皆為利來,世上攘攘皆為利往。政府卻不一樣。首先政府是公共權力的執行者,必須向社會提供公共物品,這樣政府的基本行為取向就不能以贏利為基本特征。其次,政府具有強制性和壟斷性的特征,一旦政府把贏利作為自己的行為取向,那么政府憑借其獨特的地位取得經濟利益是很輕易的。在我國一些地方,部分政府部門把“單位創收”作為自己的目標,于是就出現了各種亂收費,亂罰款。這樣一方面擾亂了市場秩序,另一方面,也扭曲了政府的角色定位,影響到了政府的合法性,降低了人民對政府的認同感和歸屬感。
因此政府果斷不能直接參和市場行為,在某些領域政府必須“不作為”,否則就會起到反功能。具體來看政府不作為的領域主要有三個摘要:私人領域、微觀經濟組織領域、產權清楚的領域。
私人領域是相對對于公共領域而言的。個人對私人事務的處理,其后果不論是福是禍,是好是壞,只要涉及自身對社會和其他人沒有或者只有很少的影響,比如對個人婚姻、娛樂方式的選擇等等,只要個人的選擇方式不違法,政府就不應該干涉。密爾指出摘要:“個人行為只要不涉及自身以外的什么人的利益,個人就不必向社會負責交代。他人若為自己的好處而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對他忠告、指教、勸說以至遠而避之,這些就是社會要對他的行為表示不喜或者非難時所僅能采取的正當步驟。”⑥私人領域應該有當事人自治已經成為人類社會的基本行為準則。在法律上,各國民法無論是用來調節國內民事關系還是用來調節國際民事關系,均規定了當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則。對于私人領域,政府不僅不能隨便涉足,而且應該運用公共力量采取一系列的辦法,以保證個人的基本權利不受侵犯或者受到侵犯時可以得到合理的補償。改革開放以后,我國在這個新問題上已經逐步走向規范化。現在我國人民的基本權利,包括個人的隱私權都可以得到法律的保護,私人生活領域正在逐步擴大,其自主性也日益加強。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微觀經濟組織,比如企業等的行為政府也不應該過多干涉。企業等經濟組織是指以利潤最大化為目標,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具有一定法律資格的經濟組織。企業按照自己對市場的分析,采取經營策略并且對自己的經營策略負責。獨自自主,擁有決策權的經濟組織是市場發揮功能的必要條件。因為市場對資源的配置,說道底就是價格引導資源流動。只有企業組織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價格才能成為敏感的信號。在長期以來,我國的企業和經濟組織并非是市場獨立的經濟實體,而通常是政府的附庸。政府的角色在微觀經濟組織領域嚴重錯位。在市場經濟的競技場上,政府的角色應該競技的裁判員,經濟組織應該是競技的運動員。在我國很長時間內,作為運動員的企業等經濟組織
消極、被動的做出經濟行為,而作為裁判員的政府卻直接進入“比賽”;以贏利為目的的企業缺乏自主的行為刺激也缺乏必要的辦法去追求最大利潤,一直是政府在直接經營企業。這種政企關系長期以來嚴重阻礙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也嚴重影響了我國經濟的發展。國有企業改革要解決的一個重要新問題也政企關系新問題,迄今已經取得了重大的進展。
產權清楚的領域,政府也應該盡量少干涉。政府功能空間主要是產權不輕易界定,或者市場自身界定不清楚的地方。按照“科斯定理”,只要產權清楚,在交易成本可以忽略不計的條件下,市場的自愿交易總是能夠產生最優的結果,達到帕累托最優。市場可以使各種資源配置合理,使行為主體的積極性最大的發揮出來,使資金流向效率最高的地方,使有限的資源發揮最大的效用。因此產權明確界定的領域是市場機制有效作為、大顯身手的舞臺。所以在產權清楚領域,政府應該盡量少干涉市場活動。當然政府可以進行宏觀條調控,但是宏觀調控并不是替代市場。現代經濟學認為由于政府由于面臨著信息不足和信息不真實的困難,政府替代市場直接參和調節經濟活動和資源配制,不僅成本極其高,而且結果往往是失敗。
在經濟活動的一些領域政府不能直接參和,必須不作為。但是市場本身不是萬能的,也有市場失敗和失靈的領域,在市場失靈的時候就需要政府發揮功能,不管是社會主義還是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的正常運行離不開政府的宏觀調控。通常來講市場失靈主要有這樣幾個方面摘要:公共物品、壟斷、外部性、信息不對稱、有效需求不足、社會公平保障。
市場不能保證公共物品的供給。公共物品是具有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的物品。非競爭性是指,產品的邊際成本非凡低,幾乎為零。這樣增加一個消費者消費該產品并不影響其他消費者,如有線電視服務。在有線電視服務網絡基本建成后,增加一個消費者絲毫不影響其他消費者觀看有線電視的服務質量,對有線電視供給商而言,增加一個客戶,所增加的成本幾乎可以忽略不計。非排他性是指,消費者在消費該產品時很難把其他的沒有為該產品支付費用的消費者排除在外,比如國防。公民納稅,支持國家建設強有力的國防平安后,那些沒有納稅的公民也會享受同樣平安的國防服務,沒有辦法把那些偷逃稅款的人排除在國防之外。市場提供的產品的數量和價格主要是靠供求關系。從供給方面看,價格等于生產者邊際成本,而公共物品的邊際成本幾乎是零,這樣就使得按照邊際成本定價的原則失敗。從需求方面看,對公共物品的需求總量是單個消費數量的加總。但是公共物品非排他性的特征,使得每個消費者都不愿意支付費用,只想“搭便車”,這樣就很難獲得單個消費者真實的需求偏好。這樣市場本身就無法提供公共物品。常見的公共物品有教育、國防、環境保護、平安和秩序等。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的一個重要職能就是提供公共物品。我們國家實行九年制義務教育、推行可持續發展戰略等等都是政府履行提供公共物品職能的具體表現。
社會秩序是最重要的公共物品。市場本身無法保證秩序,相反秩序是市場活動的前提。因為市場經濟的重要內容就是產品交換,一旦失去社會秩序這個前提,交換就不會發生。在沒有秩序的情況下,每個想要得到自己所需物品的個人,都可以或者選擇掠奪的方式、或者選擇相互交換的方式。掠奪是一種不勞而獲的行為,很顯然掠奪為自己帶來的收益遠遠大于交換,因此不管其他人的行為選擇是怎樣的,追求最大利益的個人最佳選擇是掠奪而不是交換。每個人都這樣選擇的話,整個社會就會陷入掠奪和防止掠奪的混亂中,“在沒有一個共同權力使大家懾服的時候。人們便處于所謂的戰爭狀態之中。這種戰爭是每一個人對每一個人的戰爭。因為戰爭不僅存在于戰爭或戰斗之中,而且也存在于以戰斗爭奪的意圖被人普遍相信的一段時期之中。……正如同惡劣的氣候的性質不在于一兩陣暴雨,而在于一連許多天中下雨的傾向一樣,戰爭的性質也不在實際的戰斗,而在于整個沒有和平保障的時期中人們所共知的戰斗意圖”⑦沒有社會秩序和約束機制的保障,人們之間的糾紛和沖突就難以避免。在社會之初,人們之間的某些糾紛和沖突是由社會自身通過當事人或者是一些“民間勢力”如“家族勢力”來解決的。但是這種依靠私人勢力保護自身的權益,不僅很難從根本上解決新問題,而且社會成本極高,通常很輕易造成很大的不公平⑧。于是政府就應該充當“社會仲裁人”的角色,保障社會公共秩序。因為政府既具有公正性又具有經濟成本低的特征,所以政府在充當仲裁人角色后,各種市場行為主體才能最大限度地追求自己的利益和自由。
市場自身無法解決壟斷帶來的低效率。市場競爭的結果就是優勝劣汰,因此殘酷的市場競爭往往造成兼并、破產,資本和技術日益向幾個比較好的企業集中,資本和技術集中的結果往往會造成壟斷的產生。壟斷產生原因還包括最新技術的把握、專利制度等等。另外某些行業比如電信、鐵路等等,這些行業的特征是不變成本很大而邊際成本很小,平均成本在很大范圍內處于下降階段,這些行業就輕易形成自然壟斷。壟斷會帶來產品數量的減少和價格的上漲。壟斷廠商提供的產品數量并不是處于平均成本的最低點,而是可以為它帶來最大利潤的點,造成社會資源的浪費。而且壟斷廠商的產品價格高于產品的邊際成本,存在著帕累托改進的可能性。壟斷還會“排斥競爭,不僅羈絆市場的發展,降低經濟效益,助長不正之風,而且滋生無序和腐敗”⑨不論是什么社會,壟斷正如潘多拉魔盒,成為萬惡之源。世界上的大多數國家都對經濟中的壟斷新問題十分重視,美國早在1980年就出臺了《謝爾曼反托拉斯法》,日本則頒布了《有關禁止壟斷及確保公平交易的法律》,德國有《反不正當競爭法》等等。面對壟斷帶來的低效率,只有依靠政府的權威力量,通過政府制定各種法律、法規對經濟活動進行必要的調控,才能維持正當的社會競爭進而維持社會公平有序。
市場經濟活動具有外部效用,平抑各種外部性不能由市場本身來完成,必須依靠政府的功能。行為主體在做出行為決策時只是考慮自身的成本和收益,自己的行為決策對他人或者社會造成的影響就是外部性。比如一家造紙工廠在決定自己的生產方式和生產數量時考慮的僅僅是自身的成本和收益,至于自己生產會給四周的環境造成什么樣的影響,則完全不考慮。外部性有正的外部性和負的外部性。行為主體的行為對外界產生負面影響的就具有負的外部性,如上述例子中的造紙工廠在生產過程中對環境的污染就是負的外部性。對外界產生正面影響的就是正的外部性,比如我選擇在自己的家門口種花,那么我在享受花的漂亮的同時也會給我的鄰居和路過的人帶去漂亮和芬芳,這就是正的外部性。外部性的存在會給市場帶來低效率。在市場競爭條件下,不論是廠商還是個人都是在價格信號的指引下,按照成本收益分析進行決策。仍然以上面的造紙廠為例。假設這家造紙工廠面臨是否新上一條生產線的決策,通過分析廠商知道上這條生產線,需要花費3單位的成本,生產線上馬后,能夠給廠商帶來5單位的收益。不過這個生產線一旦開通,就會污染旁邊的小河,給小河兩岸的居民帶來3單位的損失。廠商考慮的只是自身的收益和成本,所以廠商的選擇的是增開這條生產線,但是從整個社會的來看,最有效率的選擇是不上這條生產線。這時單純的市場決策就產生了低效率。社會上的超標排污、制黃販黃、販賣等,都帶有嚴重負外部影響,假如僅僅依靠市場就會給社會公眾利益帶來極大的損失。市場自身不能消除外部性,消除外部性必須依靠政府。假如政府不重視,沒有履行后這部分職能就會造成很不好的結果。在八十年代的時候我國走了粗放型的經濟增長模式,在經濟增長的同時帶來了環境污染、資源浪費等等一系列的新問題,就是我們忽視了外部性的后果。
政府消除外部影響的方法主要有四種摘要:稅收、補助、產權界定、依靠強制力的禁止。稅收政策就是對有負的外部性的企業超額征收稅,然后利用多征收的稅來消除對外界的負面影響。比如對上面例子中的造紙廠新增的生產線加收3單位的污染稅,這樣就會把外部效用內部化,加大了企業的成本,這時企業就會選擇不上這條生產線,企業的選擇和社會的選擇是一致的了。補助主要是針對有正的外部性的行為。比如科研行為會給社會帶來巨大的好處,但是搞科研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金錢、精力。一旦成功也很難保證探究者獨自享有探究帶來的收益。因此國家應該對這些行為進行補貼,或者利用政策支持如專利制度等,保證科研人員的積極性。產權界定的主要依據是“科斯定理”。按照科斯定理,在交易成本可以忽略的情況下,只要產權清楚,市場自身也會解決外部性新問題。政府要做的只是界定產權。還是上面那個造紙廠的例子,該廠之所以敢污染旁邊的小河,就是因為小河的產權不清楚。政府即使不征收污染稅,只要政府界定了小河的產權,也可以消除外部性的影響。假如產權歸廠家,那么對河水的污染就是對廠家資源的侵害,增開生產線的成本就會加大到6單位,那么廠家就會選擇不上生產線。假如產權歸四周的居民,那么廠家污染河水,居民就可以向廠家要求補償,同樣會加大廠商的成本,實現外部效用的內部化。強制性禁止主要針對那些嚴重危害社會的行為,比如販賣等。對這些行為必須依靠法律嚴格禁止,才能保證社會的平安。
信息不對稱也是市場環境面臨的一個重要新問題。在實際的經濟活動中,信息的把握程度上的差異造成信息的不對稱,或者說是信息的偏差。一般情況下,信息對稱只是非凡情況,更多的情況是信息的不對稱。比如消費者和商場,一般說,商場對商品的了解要遠遠高于消費者對于商品的了解,因為普通的消費者根本無法也完全沒有必要對成千上萬的商品進行完整的調查和探究。信息不對稱會形成逆向選擇,帶來低效率。這可以用舊車市場模型加以說明。假設舊車市場上存在三種檔次的舊車摘要:較好的舊車、一般的舊車、較差的舊車。較好的舊車價值80元,一般的舊車價值60元,較差的舊車價值40元。但是消費者對舊車是不了解的,面對自己看中的舊車,消費者最多愿意出一個所有舊車的平均價即60元。這樣好的舊車的擁有者就不可能在60元時出售自己的舊車,漸漸的較好的舊車就會退出市場。同樣的道理漸漸的一般的舊車也會退出市場,于是這個舊車市場就會只剩下最壞的舊車。這就是壞車排擠好車的逆向選擇。另外信息不對稱也為經濟活動中的欺詐、蒙騙提供了條件,其結果是行業不正之風的滋生和消費者利益的損失,在這些情況下,就需要政府擔當起應盡的職責,進行必要的信息梳理和行業監管。我國的質量監督局、消費者協會等等都是為了規范市場行為,保護消費者而設立的,彌補了信息不對稱給市場帶來的低效率。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各個分散的市場主體都是從微觀的角度,從局部利益出發,按照市場信號調整微觀經濟量的資源配置,而不可能洞察和顧及國民經濟發展全局,從而就有可能造成整個社會生產的非理性狀態,并最終會影響經濟發展。因此市場本身無法解決經濟發展中的有效需求不足、通貨膨脹等新問題。英國經濟學家凱恩斯運用邊際消費傾向、投資邊際效率、流動性陷阱三個概念論證了市場經濟的自發運行最終會出現有效需求不足,產生生產過剩的經濟危機。薩繆爾森也曾經指出“對看不見的手有所了解之后,我們一定不要過分迷戀于市場機制——以為它完美無缺、和諧一致,非人力能望其項背。……作為看不見的手發揮最佳功能的完全競爭狀態是極其罕見的,完全競爭的唯一不足之處正如蕭伯納對于基督教所說的那樣,只是從來沒有被實施過。”⑩個體的理性往往會導致集體的非理性,分散的市場決策往往是有效的但又是無序的,資本主義周期性發作的經濟危機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因此在大多數情況下,我們需要政府對經濟進行宏觀管理。政府管理的手段主要有貨幣政策、財政政策以及收入政策等等,可以根據經濟運行的實際情況采取靈活的政策,保障經濟的良好運行。九十年代中期我們面對通貨膨脹的形勢,采取積極的辦法成功實現了“軟著陸”;九十年代末,面對有效需求不足的狀況,我們采取發行公債、擴大政府支出、降低利率等辦法刺激有效需求,實現對經濟的成功管理。
市場經濟是一個追求效率的經濟,但是在追求效率的過程中往往會造成收入差別和收入分配不公平。在完全的市場調節下,由于個人擁有資本和運用資本的能力不一樣,必然會造成收入差距的拉大,在優勝劣汰中,一部分人成了成功者,一部分人就成了犧牲品。而且,無論是人力資本還是物質資本,其資本收入都具備“馬太效用”的特征,使窮者越窮,富者越富,任其發展下去就會形成兩極分化。因此需要政府對個人收入進行再分配,盡量實現社會的公平。“現在又是政府出來干預的時候了,許多窮人和未受教育的人失業、無家可歸、生活無望。解決市場新問題的最有效的辦法是重新規范市場。”11政府應該擔當起“經濟人道化”的使命,因為市場本身沒有辦法主要到一切結果的平等和公正。政府收入再分配的主要政策有社會救濟、失業救濟、最低生活保障等。我國對下崗工人的補助和政策性優惠、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就是政府運用再分配政策保證社會的公平。
市場經濟和傳統的計劃經濟完全不同,政府不能直接參和市場,必須在某些領域“不作為”;但是市場本身不是萬能的,市場失靈的領域正是政府職能所在。政府政策可以彌補市場功能的缺陷,強化市場調節的效果。在現代社會的市場經濟體制中,完全的自由放任是不足取的,必須將市場調節和政府政策有機結合起來,才能更好的推動經濟的發展,和社會進步。我國要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就必須正確、充分的發揮政府的功能,這對于促進市場經濟體制的形成和發展和我國的現代化進程都有十分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