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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化市場要素民族地區的市場經濟發展相對滯后,也使該地區成為了潛在需求巨大的待開發市場。隨著工業社會的發展和社會財富的積累,現代社會的工作轉變為人們的自我沖突———即他們的工作和文化間的綜合物。也就是說,“現代社會的壓力并非集中反映在某一個階級身上,而是反映在工作中的每一個成員身上,特別是都市群體,每一個人的生活都籠罩在現代性的巨大陰影之下。”這必然使得社會中的人們產生一種暫時性解脫或逃避社會工作的的愿望———“休閑”的欲望和需要———這也成了現代社會再生產的一種必要的“資本”投入或“消費”。旅游于是成了現代人休閑的必然選擇。遠離都市的喧囂,到鄉村去旅游成為一種時尚。而民族地區旅游業的發展也必然促進社會生產與商品交換關系的發展,現代社會的社會關系“就是通過對‘事物’(things)的生產,并在此基礎上的消費、交易活動表現出來”,而現代的社會生產幾乎把所有文化都烙上了商品的標志和痕跡,于是,“事物”成為了“商品”,且任何事物都可以處在一種“商品的情境”(commoditycontext)之中。這樣,民族地區的任何事物都可以處在“商品的候選狀態(com-moditycandidacy)”,只要企業家抓住機會,使商品從候選狀態變成現實狀態,就可把旅游者的潛在需求變成現實的需求,就可開發出一片新的市場。麗江演藝文化產業集群的形成就是在市場有效需求的巨大推力下形成的。具有經營頭腦的宣科在1990年成立了第一家納西古樂會館,讓無處可去的游客有了別開生面的娛樂節目,游客對納西古樂這種文化產品的巨大需求,導致納西古樂一票難求,形成了供不應求的市場狀況。據粗略統計,國內外有50多萬人聽過納西古樂,古樂會也被邀請在十多個國家做訪問演出,只有30多人的古樂會年收入突破1000萬元,同時拉動了上千萬元的音像、圖書等相關產業的迅速發展。為麗江演藝文化產業集群的形成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二)文化環境要素文化環境是一種效應環境,它不是僵化的、枯死的,而是變化的、鮮活的,和人發生互動作用的效應場。民族文化產業集群的形成正是當地民族傳統、宗教、風俗、語言等文化要素相互作用的結果。一般而言,一個鼓勵文化參與的社會文化環境,能促使文化不斷創新,有利于提高民族文化產業化的能力。因此,對文化環境的要素構成的分析就顯得尤為重要,從時間和空間的角度來看,任何社會的文化環境都呈現出“一個中心、兩方延伸”的結構,“一個中心”即本土現實文化,“兩方延伸”即傳統文化和外來文化。考察文化環境對文化產業集群形成的影響,可以發現,除了上述因素外,還需要從宏觀、中觀和微觀文化環境三個層面加以分析,才能全面的把握文化因素如何影響民族文化產業集群形成的內在關系以及各影響因素之間的相互關系。如圖1所示。宏觀文化環境主要指國家文化及國家文化政策對文化產業發展的影響。二十一世紀以來,國與國之間的競爭主要體現為文化軟實力的競爭,文化發展戰略已上升到國家戰略的高度,因此,國家的宏觀文化政策對促進本國文化產業的發展至關重要,美國在二十世紀三十年代經濟危機后崛起的好萊塢影視產業、日本動漫產業的發展、韓國電視劇產業的風靡等即是很好的例子。中觀文化環境主要指一個地區或城市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制度、規定和采取的激勵措施等的總和。早在二十世紀八十年代,麗江就已經開始了文化體制改革和發展文化產業的探索,到2005年底,麗江文化體制改革結束,體制性障礙基本消除,之后,麗江不斷出臺政策和措施,推動文化產業快速發展。2006年,麗江提出了構建文化旅游名市的目標和文化立市的戰略,在此背景下,先后出臺了《麗江市文化產業“十一五”發展規劃》等文件,提出了開發三種民族文化資源、培育壯大四大文化產業、建設五大基地的思路,落實了鼓勵文化產業發展的一系列政策,營造了良好的政策環境和輿論氛圍。微觀文化環境主要指形成文化產業集群的制度背景和文化基礎,特指一個具體民族的文化在外來文化影響下的發展趨勢以及在其發展變化的過程中促使該民族文化產業化、集群化發展的文化要素。如麗江文化的主體是納西文化,其形成和發展的過程就是不斷整合外來文化的過程。從歷史上看,納西文化經歷了三個階段:一是原生文化,主要是一些自然崇拜為主體的圖騰崇拜,二是融合了藏族苯教、藏傳佛教為主體的外來文化后形成的東巴文化,三是東巴文化與漢文化融合后形成的近代納西新文化。在與其他文化尤其是漢文化的交融中,經濟交往是主要內容,再加上麗江茶馬古道樞紐地位的獨特地理位置,孕育了納西族獨特的商業文化,為現代民族文化產業集群在麗江的形成奠定了良好的歷史文化基礎。如圖1所示,三個層面的文化環境對麗江民族文化產業集群形成的影響力由外而內逐層傳遞,在微觀文化環境的直接作用下促成了文化產業集群的形成。而在構成微觀文化環境的當地民族傳統文化、現實文化和外來文化三個維度中,對民族文化產業集群形成的影響作用也各不相同。傳統文化是當地民族文化的靈魂和根本,它通過現實文化直接吸引眾多的民族文化企業集聚當地,同時也間接的影響民族文化企業的形成,如對傳統文化資源的開發也形成了部分文化企業;外來文化是民族現實文化的營養之源,民族文化的發展歷程就是不斷吸收和借鑒其他文化的有益成分的過程,隨著民族地區文化旅游產業的不斷發展,其必然成為當地民族現實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可以說,宏觀文化環境、中觀文化環境是民族文化產業集群形成的充分條件,微觀文化環境是其形成的必要條件。
(三)社會資本要素1961年雅各布斯(Jacobs)在《美國大城市的存亡》一書中正式提出社會資本這一概念,他認為城市社區的人際網絡就是城市不可替代的社會資本。20世紀90年代末,國內外學者開始將社會資本與產業集群的研究相結合,貝爾(Bell,1999)第一次對產業集群內的社會資本進行了定義,認為所謂社會資本是指存在于集群內部,通過促使行為主體進行互動而產生的資源。卡特.安能(KurtAnnen,2001)認為社會資本是社會網絡中基于合作的參與者的聲譽,是建立在個人層次上的產業集群中企業與企業之間的互相信任、友好、尊敬和相互諒解的關系。國內學者的研究認為,企業間的合作是建立在家族、鄰里關系等社會網絡基礎之上的,社會關系網絡可以促進企業間信任和集群創新,有利于企業間長期合作,構建穩定的產業網絡,提高集群整體競爭力。民族文化產業集群作為產業集群發展的一種新的形式,在其形成和發展過程中,社會資本發揮了更加重要的作用。由于民族認同或族群意識的存在,每一個民族的社會成員對自己的民族歸屬有著強烈認知和感情依附,對本民族的語言、文化、宗教、習俗充分認同,且充滿了優越感,對外群體成員則表現出一定的排斥性和抗拒性。這種族群內部以家族、鄰里關系等紐帶為基礎的社會關系網絡相對比較穩定、社會信任度較高,為民族地區文化產業集群的形成和發展奠定了良好的集群文化基礎。麗江納西族歷史上是一個遷徙的民族,其古代氏族社會的基本組織稱為“爾”,即古代氏族的血緣集團單位,也是早期的政治組織,“爾”之下又分裂出血緣親屬集團“斯日”,在這種共同體中,“其成員不強調自己的個性,把共同體的利益置于優先考慮的位置,以這一利益標準對自己的行為進行取舍”,正是這種群體的價值取向使納西族在歷史變遷中,一直保持著較強的內聚力,形成了納西族團結合作的共同體精神和共同體利益優先的文化傳統,廣泛的影響著納西族的社會經濟生活。如“不娶外族”的民族內婚制和不同不熟悉的人做生意的傳統。這種文化傳統在20世紀40年代俄國人顧彼得在麗江領導的工業合作運動中得到進一步體現,轉化為一種企業發展初期熟人之間的互助合作精神。根據顧彼得《被遺忘的王國》中的描述,“納西人家族觀念很重,從來不能和他們不熟悉的人一起工作,一個成功的合作社只能由生活在同一個村子或同一條街道上的人組成。”可見,納西族的這種合作關系主要是由鄰居、家族等強關系建立起來的。
(四)民族文化產業人才要素以韋伯為代表的傳統區位理論學派認為,勞動力的數量、質量(熟練程度)的地理分布和勞動力成本的高低是影響產業區位選擇的重要因素。企業選擇和確定產業區位往往傾向于在勞動力成本較低的地區。而文化產業對創意的依賴性特征決定了勞動力要具有較高的創新、創意能力。這也表明勞動力作為文化產業生產要素的實質是勞動力的高素質。也就是說,能否擁有高素質的人才是文化產業能否有很大的發展,能否提供高水準的文化產品和文化服務的關鍵所在。然而,民族文化產業作為文化產業的一種特殊形式,其對人才的需求既要符合文化產業的一般要求,也具有其特殊性———即通曉或熟悉民族文化、能有效開發和利用民族文化資源。隨著民族文化產業的快速發展,民族文化產業人才的需求也越來越迫切,但人才的總量、結構、素質和層次還不能適應民族文化產業發展的需要,也影響著西部民族地區文化企業的區位選擇和民族文化產業集群的形成。民族文化產業人才一般包括民族民間文化傳人、民族文化創意人才、民族文化產業經營管理人才。這三類人才的多少直接影響著民族地區文化產業集群的形成。民族民間文化傳人是民族地區發展文化產業集群形成的重要根基。由于民族民間傳統文化的傳承方式多為口傳身授,一旦民族民間文化傳人后繼乏人,這種傳統文化必將面臨消失的危險。如果這種狀況不能得到有效改善,將會嚴重削弱民族地區文化產業發展的基礎。據云南省民族工作部門統計,云南無文字民族的優秀民間藝人現僅存500多人,再過10年,他們當中的絕大部分將過世,而他們的傳承人至今尚無著落。如當年翻譯整理東巴文化典籍的10多位東巴大師,如今已全部撒手人寰了,如果不能盡快培養傳承人,老藝人的故去將帶走這個民族曾經燦爛的篇章。民族文化創意人才是民族文化產品化、市場化的核心人才資源。隨著社會對文化體驗消費需求的不斷增長,西部民族地區豐富的文化資源促進了文化產業的快速發展,也為民族文化產業集群化發展創造了條件,而由于這些行業的支柱人物———創意人才的供不應求,制約了民族文化產業集群的形成。就麗江而言,由于歷史條件、地理環境以及經濟發展相對來說還比較落后等原因,從民族文化產業的創意、策劃,到文化產品的生產、包裝等環節長期以來都缺乏相應的人才,僅靠經驗和自己摸索的現象較為普遍。如麗江宣科納西古樂文化有限公司長期以來依靠古老的音樂、古老的樂器以及年逾古稀的演奏者這些獨特的賣點吸引游客,但多年來一成不變的依靠出售門票和光碟的運作模式,雖然一直贏利,但文化產品的附加值極低,投入與產出遠不成正比。究其原因,一方面是靠“怪才”宣科個人的經驗和影響力使其長盛不衰;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宣科的光環掩蓋了其創意人才缺乏的現實,試想,后宣科時代的納西古樂還會如此迷人嗎?只有構建創意人才不斷涌現的體制機制,納西古樂才能永葆青春。民族文化產業經營管理人才是提升民族文化產業集群競爭力,實現文化產品與市場需求有機結合的關鍵人才資源。民族文化產業是民族文化資本、經濟資本與市場緊密結合的產業,文化生產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而文化產品的銷售又存在不確定性因素,一般經營者很難把握。因此,高素質的經營管理、策劃、營銷等人才就成了文化產業發展的關鍵。比較而言,西部民族地區文化產業經營管理水平相對偏低,文化市場的拓展、營銷等各個環節人才尤為匱乏。麗江玉龍縣納西源民族文化產業有限責任公司就是典型案例,該公司成立于2011年,注冊資本100萬元人民幣,主要以納西歌舞表演為主,對外宣傳為“納西•印象”。公司所在地麗江玉龍縣白沙鄉是納西白沙細樂的發源地,文化資源極為豐富,投資者和演出人員均為當地村民。盡管他們滿腔熱情希望把納西族的原生態歌舞展現給游客,但由于缺乏擅長經營管理的人才,開業后,一直舉步維艱,一天的收入“有時候有幾百塊錢,有時候有千把塊錢”,能容納240名觀眾的演出大廳多半空置。人才瓶頸嚴重的制約著文化資源的產品化、市場化和產業化,也制約著西部地區民族文化產業集群形成和發展。
二、民族文化產業集群形成的空間條件
如果說,要素條件是構成民族文化產業集群的基本組成部分,那么,空間條件則是把這些基本組成部分進行有機組合形成集群合力的重要環節。民族文化產業集群形成的空間條件包括地理空間、經濟空間和社會文化空間三個維度。
(一)地理空間地理空間并非民族文化產業集群獨有的條件,企業的地理空間集聚是產業集群的基本形態,無論哪一種類型的產業集群都一樣,民族文化產業集群也不例外。但與一般產業集群包括文化產業集群相比,民族文化產業集群對地理空間的要求更高。前者企業集聚的地方或是靠近資源產地、或是交通便利(盡管沒有靠近資源產地,但便捷的交通可以降低運輸成本)、或是市場發育程度高等,因此,企業聚集的地理空間選址相對靈活。但在我國的民族地區,由于文化資源的地域性特征,使得文化企業只能在當地創辦,民族文化資源的產品化只能在當本地進行。民族地區文化產業集群的形成實際上是該地區的創業者在區位鎖定條件下產業選擇趨同的結果。因為,在區位資源既定的條件下,民族地區的初始創業者只需以較少的投入將文化資源通過各種形式展示給消費者(旅游者),或者繼承本地歷史傳統積淀下來的工藝技術重操舊業或從事相似的產業即可獲得利潤,因此,作為初始創業者的理性選擇,只會選擇在本地發展文化產業。這就使得民族文化產業集群地理空間的確定既要考慮民族文化資源的在地性、不可移動性等特征,又要遵循一般產業集群地理空間選擇的規律。這些因素決定了企業聚集地的選擇不僅要交通便利、還要有一定的市場基礎,更重要的是要位于民族文化資源富集地,三者缺一不可。
(二)經濟空間經濟空間是指存在于經濟元素之間的各種抽象的經濟關系,是無形的。法國著名經濟學家弗朗索瓦•佩魯(FrancoisPerroux)佩魯將經濟空間分為三種基本類型:(1)由計劃界定的經濟空間,即由各個單位的計劃所形成的關系結構;(2)作為力場的經濟空間,即由產生各種離心力和向心力的若干中心或極群構成的相互作用體系;(3)作為勻質整體的經濟空間,即為同類型的經濟行為主體所面臨的相同或相似的市場環境和價格體系。[22]眾多的企業之所以要聚集到一定的地理空間,主要是為了獲得單個企業在分離狀態下孤立發展難以獲得的經濟利益。在追逐經濟利益的過程中,企業往往會根據自身產品生產的特點建構自己的經濟空間,包括計劃空間、力場空間和勻質整體空間。由于經濟空間是由各相關利益主體之間的經濟關系構成的事實,在一定的地理空間內集聚的企業之間就形成了縱橫交錯的經濟關系網絡,這也意味著產業集群的初步形成。當然,由于不同類型企業(如鋼鐵企業、農產品生產企業、文化企業等)生產過程的不同決定了其形成產業集群的差異性,從而導致不同產業集群經濟空間的構成是不相同的。下面從計劃空間、力場空間和勻質整體空間三個方面來考察民族文化產業集群的經濟空間結構。文化企業在特定的民族地區聚集后,各企業通常會確定自己的發展計劃,形成計劃空間,即本企業與其生產要素(如原材料、動力、資本、勞動力等)供應商和產品(中間產品和最終產品)購買者之間形成的購銷計劃關系集合。這些關系(企業與企業、企業與消費者以及企業與生產要素的所有者)之間都存在可以用產品價格和生產成本來度量的經濟距離。而產品價格和生產成本不僅取決于本企業的計劃結構和安排,也依賴于與之相關的其他企業和組織的計劃結構和安排,綜合考慮這些因素之后,企業計劃空間得以確定。如麗江玉龍雪山印象旅游文化產業有限公司,圍繞該公司打造的《印象麗江.雪山篇》大型歌舞演藝節目就形成了服裝、道具、馬匹、演員等的供應者和演藝節目的經銷者(旅行社)、消費者(游客)之間的購銷關系和各利益相關者之間的產品價格安排。作為力場的經濟空間是指民族文化產業集群內通常會形成許多中心或極,即文化企業。每一個文化企業都會產生并形成一定的離心力(輻射力)和向心力(聚集力),形成它自己的力場,同時它又處于其他文化企業的力場中。各個文化企業產生的輻射力和聚集力相互作用、相互影響,在集群內形成了一個統一的力場空間。處于力場空間中的文化企業(即能產生離心力和向心力的中心)通過利益誘導等形式將人、財、物等資源集聚在它的周圍,同時,通過向其他文化企業輸出產品和勞務以及人才、資金和技術等重要生產要素,既構建了自己的計劃空間,又形成受其支配和影響的經濟區。如麗江玉龍股份有限公司通過其輻射力和聚集力形成了包括旅游索道及其相關配套設施3家、酒店業務1家、文藝演出1家、旅游項目投資及管理2家、餐飲零食銷售及旅游服務1家、旅游配套項目開發經營1家、旅游車服務1家、入境旅游業務和國內旅游業務1家、其它3家共14家控股、參股公司的旅游文化產業集聚區。民族文化產業集群內還有一個作為勻質整體的經濟空間。這種勻質性是相對于各個文化企業及它們之間的相互關系而言的。集聚在同一個地理空間的文化企業,面對相同的市場環境和相同的顧客,即使它們的生產、銷售條件或經營成本不完全相同,也必然會制定大致相同的價格。集群內企業面對的這種相同的市場環境和統一的市場價格體系就是一個勻質整體空間。
(三)社會文化空間社會文化空間實質上就是產業集群網絡,是在一定的地理空間范圍內,產業集群中的各類主體(包括企業、大學、研究機構、地方政府等組織及個人)在各種經濟關系的基礎上,基于共同的社會文化背景和共同的信任基礎上結成的各種相對穩定的、能夠促進產業集群協調穩定發展的各種關系網絡。集群社會文化空間結構的完善程度一定意義上代表著產業集群的發達程度和競爭力的強弱。在民族文化產業集群的形成和發展過程中,社會文化發揮了更加重要的作用。民族地區的社會成員對自己的民族歸屬有著強烈認知和感情依附,在民族地區往往形成以地緣(鄰里關系)、血緣(家族)、族緣(同一民族)、友緣(朋友關系)等紐帶為基礎的社會文化空間,空間內的人們崇尚與熟人做生意,熟人之間的信任度極高,而信任被普遍認為是基本的網絡機制。當這種信任關系高度的聚集在一個地理空間和經濟空間重疊的區域時,空間內的各種經濟關系和社會關系交織在一起產生的空間集聚作用,具有更加強大的效力。這種效力體現為空間中的行動主體通過與社會的聯系并通過這種聯系攝取稀缺資源———民族地區富集的文化資源相對于其他地區而言則是稀缺資源,這些掌控了稀缺資源的各類主體之間因為利益關系又會在集群內構建起聯系更加緊密的社會關系網絡,形成信息、知識的共和轉移機制,從而對集群的經濟空間產生重要的影響,并進一步強化各利益主體之間的經濟聯系,促進集群整體的不斷創新。三個維度的空間在民族文化產業集群的形成和發展中扮演著不同的角色。地理空間是民族文化產業集群產生的現實條件,只有具備了區位優勢或良好的地理條件,才能吸引眾多文化企業的聚集。企業集聚的目的必然是要追逐自身利潤的最大化———即靠單個企業無法獲得的利潤,因此文化企業在制定自身發展計劃、與其他文化企業發生經濟往來的過程中,自然形成文化企業的經濟空間,各個文化企業經濟空間的相互作用、相互影響的結果,就形成了一個文化企業之間相互聯系緊密的共同的經濟空間,這就是產業集群。同時,同一地理空間內的文化企業必然受到當地民族文化的影響,民族地區的各種社會關系必然嵌入到企業之間的經濟關系中,從而形成社會文化空間。承載著信任、信息、情感、規范等的社會文化空間與承載著商品、資本等的經濟空間在同一地理空間的重疊互動,形成相互制約、互為增強、共同演進的動態過程。這就意味著民族文化產業集群在當地的真正形成。
作者:晏雄單位:云南財經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