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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因地制宜、制定科學合理的礦山地質環境工程費用指標體系,以此確定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合理費用,為中央、省及市縣財政支持礦山地質環境治理資金撥付提供依據。本文從理論上分析研究礦山地質環境工程費用構成,構建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程費用測算的指標體系,包括社會經濟指標、工程費用指標。
關鍵詞: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程費用;指標體系;研究
一、引言
隨著近20年來我國經濟高速發展,礦業資源得到大力開發和利用,但同時也造成礦山周邊地質資源環境的破壞,各級政府及其相關職能部門及時制定出臺了礦山地質環境恢復保證金制度,從法律上明確了礦山地質環境治理責任和義務。因此,制定一套較為完善、合理、科學、可操作性強的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程預算標準就尤為迫切,本文擬從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程費用評價指標體系建立方面進行初步研究。
二、礦山地質環境恢復
治理工程費用評價指標體系構建原則及依據
(一)評價指標體系構建原則
1.完整性。
測算指標體系應當覆蓋面廣、具備將治理工程中所涉及的主要費用涵蓋在內,并綜合反映工程的費用狀況。
2.可操作性。
設計的測算指標應當在工程實際中便于獲取、可操作性強、冗余少,盡量減少各指標間的交叉及重復。
3.邏輯性。
測算指標體系中各指標之間應當強邏輯關系且科學合理,避免指標的簡單羅列、關系混亂。
4.目標性。
設計測算指標體系應當目標明確,重點聚焦于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程的費用衡量及評價,提供一種科學合理、經濟適用、可操作性強的費用測算評價工具為業主、政府管理部門及其他相關行業提供決策、評價等依據。
5.定性與定量結合的原則。
定性原則側重于對測算評價指標體系進行方向性把握,確保各項測算評價指標能夠真實、準確反映工程實際。定量分析則重點把握各指標的數值,以便于各指標量化并加以衡量。因此,在設計評價指標時應充分考慮工程實際的復雜性,明確定性指標和定量指標的具體內涵和確切的計算方法。
(二)主要依據
治理工程經費概算主要的主要依據:《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國土資源部44號令[2009];《礦山環境保護與綜合治理方案編制規范》(DZ/T223-2007);《土地復墾條例》;《土地復墾條例實施辦法》;《土地開發整理規劃編制規程》(TD/T1011-2000);《市政工程投資估算指標》(建設部,2007);《渠道防滲工程技術規范》(SL18-1991);《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額》(水利部水總,2003);《造林技術規程》(GB/T15776-2006)、《安徽省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程預算標準(試行)》等。
三、環境恢復
治理工程費用測算的指標體系及計算方法根據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程的內容,通過對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程的類型和涉及的各項費用進行了反復論證,結合財政部、水利部、住建部等部門制定的相關規定,從總體上講,礦山地質環境工程費用測算的指標體系可劃分為社會經濟指標體系和工程費用指標體系。由于在費用測算的實際計算過程中,各項工程費用結果主要通過工程量計算得出,參考其他部委的相關規定,本研究在后面的計算過程中將忽略社會經濟指標的影響。
(一)社會經濟指標
體系一個地區的經濟發展進程和社會環境不僅影響礦業開發,在進行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時,也應考慮社會經濟環境的影響。影響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程費用測算的社會經濟指標體系有經濟發展水平指標、礦業經濟指標、基礎設施環境指標、社會管理水平指標、其他社會環境指標共5個指標。經濟發展水平指標:經濟發展水平主要指一個地理區域范圍內經濟發展所處的階段、經濟的總體規模、經濟增長的速度,主要評價指標包括經濟總量GDP、人均GDP、人均收入、消費水平、環境承載力等等。經濟發展水平決定了該區域的物價水平、人力成本、生產效率等,從而間接影響礦山地質環境綜合治理工程費用核算的相關系數。礦業經濟指標:對于一個區域來講,礦業經濟能夠帶動區域經濟發展,影響區域經濟發展水平的各項指標。依據“誰開發,誰治理”的原則,礦山地質環境治理費用主要由礦山企業承擔,治理費用投入的多少也必將受礦山企業經濟效益的影響。基礎設施環境指標:基礎設施是指為社會生產和居民生活提供公共服務的物質工程設施。按服務性質分類,基礎設施主要分為生產基礎設施、社會基礎設施和制度保障機構。針對本文研究的礦山地質環境治理費用指標體系,其主要受生產基礎設施水平影響,服務于物質生產部門的水、電、燃氣、交通設施、物流倉儲、郵電、自然環境保護、教科研等基礎設施現狀及建設水平對區域內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成本、費用標準和費效比有直接影響。社會管理水平指標:社會管理主要是政府和社會組織為促進社會系統協調運轉,對社會系統的組成部分、社會生活的不同領域以及社會發展的各個環節進行組織、協調、監督和控制的過程。科學的社會管理水平會對礦業經濟以及礦山地質環境治理起到積極的作用,減少礦山地質環境治理中不必要的浪費,使投入的治理費用降低。根據社會經濟指標體系確定出不同區域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械費等費用。
(二)工程費用指標體系
根據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程的主要內容,確定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程費用測算的工程費用指標有山體破損、地形地貌景觀破壞治理工程、礦山滑坡、崩塌治理工程、礦區塌陷治理工程、礦區地裂縫治理工程、礦山泥石流災害治理工程、礦區含水層破壞治理工程和輔助工程等7類體系在上述指標中,第三類指標在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程費用測算中要以具體工程量體現,通過對單位工程量的賦值從而測算出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程費用。其中第三類指標可按以下說明進行費用測算。土石方工程包括土石方的開挖、回填、運輸、客土的搬運及人工費等。土石方工程的費用計算應按照開挖、回填和運輸每立方米的土石費用作為計算標準。場地平整主要是突高地段削挖后用以填低洼地,使破損的地形地貌得以修復,達到使用標準。費用計算按照平整每平方米土地的費用或按開挖、回填和運輸每立方米的土石費作為計算標準。砌體工程包括用土、石、磚等建造的擋阻排工程,支擋、加固工程及護坡工程等。砌體工程費用計算按砌筑每立方米的砌體費用作為計算標準。混凝土工程包括灌漿、擋阻排工程、穩固工程等。混凝土工程的費用計算按照砌筑每立方米的砌體費用為計算標準。排水工程包括土石方開挖(溝槽石方開挖、清運廢渣),砌體工程,混凝土工程等。按以砌筑每米排水工程的費用作為計算標準。植物工程包括植被、樹木的栽植和養護。植物工程的費用計算按照單位面積種草的費用和單位數量種植樹木的費用作為計算標準。回填采空區、塌陷區、地裂縫填埋工程的費用計算按照使用每立方米不同填埋物的費用作為計算標準。臨時設施建設費用中道路工程包括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程進行中的輔助公路及治理工程中包含的道路建設等,費用計算按照建設每米公路的費用作為計算標準;水、電及管線設施建設費用計算按照單位長度費用作為計算標準;辦公樓、宿舍、加工廠和停車場等建筑設施按照每平方米建筑費用作為計算標準。
(三)費用標準和計算方法(以安徽省為例)
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項目費用由治理工程施工費、獨立費、不可預見費組成。
1.治理工程施工費
治理工程施工費由直接費、間接費、利潤和稅金組成。
(1)直接費
指工程施工過程中直接消耗在工程項目上的活勞動和物化勞動,由直接工程費和措施費組成。①直接工程費直接工程費包括人工費、材料費和施工機械使用費。②措施費措施費,是指為完成工程項目施工,發生于該工程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非工程實體項目的費用。包括臨時設施費、冬雨季施工增加費、夜間施工增加費、施工輔助費和安全施工措施費。
(2)間接費
間接費指施工企業為組織施工生產經營活動及按規定繳納的費用。包括企業管理費用和規費。①企業管理費指施工企業為組織施工生產經營活動所發生的費用,包括現場管理費和企業總部管理費。根據礦山地質環境的不同劃分工程類別②規費計算規費是指政府和有關部門規定必須繳納的費用
(3)利潤
指施工企業完成所承包工程獲利的盈利。利潤=(直接費+間接費)×5%
(4)稅金
指國家稅法規定的應計入工程造價的稅金。按服務業增值稅計算,稅金=(直接費+間接費+稅金)×6%
2.獨立費
(1)前期工作費
指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項目在工程施工前所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地形測量費、可研報告編制費、勘察與設計費和項目招標費等。
(2)工程監理費
指項目業主單位委托具有工程監理資質的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工程質量、進度、安全和投資進行全過程監督與管理所發生的費用。
(3)竣工驗收費
指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程完成1年后,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組織項目勘查、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及技術專家,按照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程竣工驗收的相關要求對項目進行初步的竣工驗收,并提出意見和整改要求所發生的費用。包括項目竣工驗收、決算、成果的管理各項支出。
(4)項目管理費
指項目承擔單位為項目立項,籌備、實施等工作所發生的費用,包括人員的工資、工資性補貼、施工現場津貼、社會保障費用、協調費、培訓費、業務招待費、技術資料費和其他管理學支出等。
3.不可預見費
為解決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經上級批準的設計變更和國家政策性變動增加的投資及解決意外事故而采取的措施所增加的工程項目和費用。不可預見費=(治理工程施工費+獨立費)×3%計取。
四、結語
礦山地質環境治理費用指標體系的建立及測算需要因地制宜,在充分調研當地社會經濟水平的基礎上,選取適合當地地情的系數,并根據社會經濟發展變化進行動態更新,并在實踐中不斷驗證及糾偏才能發揮良好的作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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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許權輝 單位:安徽省地質測繪技術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