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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代經濟研究雜志》2014年第六期
1.基本假定假定1:同一國家每一個出口行業的簡單平均勞動具有同質性。馬克思認為,“比較復雜的勞動只是自乘的或不如說多倍的簡單勞動,因此,少量的復雜勞動等于多量的簡單勞動。……為了簡便起見,我們以后把各種勞動力直接當作簡單勞動力,這樣就省去了簡化的麻煩”,并且“各種勞動不再有什么差別,全都化為相同的人類勞動,抽象人類勞動”。基于此,為了分析方便同樣可以把同一國家不同出口行業的勞動簡化為同質的簡單平均勞動。假定2:不同國家社會勞動的比較遵循馬克思的復雜勞動若干倍于簡單勞動的原則。馬克思指出,“……不同國家的工作日相互間的比例,可能像一個國家內熟練的、復雜的勞動同不熟練的、簡單的勞動的比例一樣”。其折算比例“由社會過程決定的”。無論以何種勞動強度和勞動生產率國家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為基準,不同復雜程度的社會勞動都可以折算為同質的社會必要勞動,然后再加權平均化可以確定世界必要勞動時間。假定3:出口商品的國際價值總量等于實際投入其生產的世界勞動總量。根據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一國的價值總量等于該國經濟中的社會必要勞動總量,而如果假定任意國家不同行業所有的勞動都是同質的簡單平均勞動,那么生產商品的社會必要勞動總量可以簡單地看成等于該國實際投入的勞動量。當然,如果令世界社會必要勞動總量等于各國實際投入出口商品生產的世界勞動總量,那么,出口商品的國際價值總量也就等于實際投入其生產的世界勞動總量。
2.數例分析(1)兩個國家。為了具體分析,還需要假定國家A和國家B都生產出口商品q,且國家A的勞動強度和勞動生產率較高,國家B的勞動強度和勞動生產率較低。再令國家A生產一單位出口商品q需要1小時,國家B生產一單位出口商品q需要5小時;國家A的1小時可以交換國家B的3小時,正如“一個國家的三個工作日也可以同另一個國家的一個工作日交換”。則出口商品q的國際價值w為:其中,lA和lB分別表示國家A和國家B的單位社會必要勞動時間,且lA=3lB。可見,出口商品q的國際價值是按照勞動強度和勞動生產率較低的國家B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計量的世界必要勞動時間,等于4小時。進一步地,國家A由于勞動強度和勞動生產率較高,所以,可以得到超額價值量。具體來看,國家A出售單位出口商品之后,得到4小時的國際價值量,包括實際投入的勞動時間和獲得的超額勞動時間。其中,單位出口商品實際投入的勞動時間,若按國家A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是1小時,但是,由于世界市場上的國際壟斷效應,若按照國家B的勞動時間則是3小時;獲得的超額勞動時間,若按照國家B的勞動時間計量,除了由于國際壟斷得到的2小時之外,還有由于國際競爭得到的1小時。因為已經假定以國家B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為基準,所以,國家A的單位出口商品的實際投入勞動時間是3小時,包含由于壟斷得到的2小時超額勞動時間,以及競爭得到的1小時超額勞動時間。(2)三個國家。繼續假定國家A、國家B和國家C都生產出口商品q,且國家A的勞動強度和勞動生產率最高,國家B的勞動強度和勞動生產率較高,國家C的勞動強度和勞動生產率最低。第1種情況:一個發達國家和兩個欠發達國家。令國家A生產一單位出口商品q需要1小時,國家B生產一單位出口商品q需要3小時,國家C生產一單位出口商品q需要9小時,且國家A的1小時可以交換國家C的6小時,國家B的1小時可以交換國家C的3小時。則出口商品q的國際價值w為:進一步地,以國家C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為基準,國家A、國家B和國家C的國別價值分別是6小時、9小時和9小時。據此可以推出:國家A是勞動強度和勞動生產率最高的發達國家;國家B的勞動強度和勞動生產率相對較高,但是也屬于欠發達國家;國家C顯然是勞動強度和勞動生產率最低的欠發達國家,所以,國家A和國家B可以得到超額價值量。具體來看,國家A出售單位出口商品之后,得到8小時的國際價值量,包括實際投入的勞動時間和獲得的超額勞動時間。其中,單位出口商品的實際投入勞動時間,若按國家A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是1小時,但是,由于國際壟斷的影響,若按照國家C的勞動時間則是6小時;得到的超額勞動時間,若按國家C的勞動時間計量,除了由于國際壟斷得到的5小時,包括國家B的5/4小時和國家C的15/4小時①,還有由于國際競爭分別從國家B和國家C得到1小時超額勞動時間。國家B則由于國際壟斷的作用,其單位出口商品又從國家C獲得6小時的超額勞動時間,但是,由于國際競爭的作用,又轉移給國家1小時勞動時間。進一步討論,以國家C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為基準,國家A、國家B和國家C的國別價值分別是3小時,6小時和9小時。據此可以推出:國家A是勞動強度和勞動生產率最高的發達國家;國家B的勞動強度和勞動生產率相對較高,但是屬于發展中國家;國家C顯然也是勞動強度和勞動生產率最低的欠發達國家,所以,國家A和國家B可以得到超額價值。具體來看,國家A出售單位出口商品之后,得到6小時的國際價值,包括實際投入的勞動時間和得到的超額勞動時間。其中,單位出口商品的實際投入勞動時間,若按照國家A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是1小時,但是,由于國際壟斷的影響,若按照國家C的勞動時間則是3小時;得到的超額勞動時間,按照國家C的勞動時間計量,除了由于國際壟斷得到的2小時,包括國家B的2/3小時和國家C的4/3小時,還有由于國際競爭從國家C得到3小時超額勞動時間。國家B由于國際壟斷的影響,其單位出口商品從國家C得到3小時超額勞動時間。但是,由于國家B是發展中國家,所以沒有在國際競爭中轉移勞動時間。進一步地,以國家C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為基準,國家A、國家B和國家C的國別價值分別是3小時、4小時和8小時。據此可以推出:國家A是勞動強度和勞動生產率最高的發達國家;國家B的勞動強度和勞動生產率相對較高,但是,也屬于發達國家;國家C顯然也是勞動強度和勞動生產率最低的欠發達國家,所以,國家A和國家B可以得到超額價值。具體來看,國家A出售單位出口商品之后,得到5小時的國際價值,包括實際投入的勞動時間和得到的超額勞動時間。其中,單位出口商品的實際投入勞動時間,若按照國家A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是1小時,但是,由于國際壟斷的影響,若按照國家C的勞動時間則是3小時;得到的超額勞動時間,按照國家C的勞動時間計量,除了由于國際壟斷得到的2小時,包括國家B的2/3小時和國家C的4/3小時,還有由于國際競爭從國家C得到的2小時超額勞動時間。發達國家B出售單位出口商品之后得到5小時的國際價值,包括實際投入的勞動時間和得到的超額勞動時間。其中,單位出口商品的實際投入勞動時間,若按照國家B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是2小時,但是,由于國際壟斷的影響,若按照國家C的勞動時間是4小時;得到的超額勞動時間,按照國家C的勞動時間計量,除了由于國際壟斷得到國家C的2小時,還由于國際競爭從國家C得到的1小時超額勞動時間。
二、國際價值量形成的一般分析
在前文的基本假定條件下,把三個國家的個別國際價值量計量模型推廣到n個國家的一般國際價值量計量模型。需要把發達國家A、發展中國家B和欠發達國家C擴展為集合的形式,且用數字代表國家,分別是(國家l,…,國家i),(國家i+1,…,國家j),(國家j+1,…,國家n)。于是,單位出口商品的國際價值量w可以表示為。
三、主要結論
以上討論表明,以不同勞動強度和勞動生產率國家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為基準形成的世界必要勞動時間可以等價計量出口商品的國際價值量,也就是說,世界必要勞動時間決定國際價值量,可見,價值規律在世界市場上也發揮著基礎調節作用。但是,由于價值規律在世界市場上的重大變化,國際競爭和國際壟斷同時影響國際價值量的形成。具體來看,國際競爭促使發達國家的出口商品只能按照其個別價值與國際價值的差額從欠發達國家轉移超額價值,其轉移的價值總量等于商品出口量與單位出口商品的轉移價值量之積;所有發達國家出口商品總量轉入的價值量等于所有欠發達國家貿易出口商品總量轉出的價值量,并根據每個國家單位出口商品的個別價值與國際價值的差額進行平均分配。而國際壟斷則導致較高勞動強度和勞動生產率國家的出口商品,都會按照勞動復雜程度依次從較低勞動強度和勞動生產率國家獲得一定比例的超額價值,其中,轉移的價值總量等于單位出口商品得到的超額價值與該國家商品出口量之積。但是,國際壟斷會引起同等發展程度國家之間的價值轉移,而國際競爭則沒有這種影響。在此基礎上,還可以進一步推導出國際壟斷競爭效應,不過,這并不會影響國際價值量形成的基本結論。
作者:宋樹理覃思單位:浙江外國語學院國際工商管理學院上海財經大學馬克思主義研究院北京大學匯豐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