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市政印發殘疾人事業發展規劃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的意見》(中發〔〕7號)、《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殘疾人事業的實施意見》(文〔〕80號)和《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殘疾人事業的實施意見》(文〔〕12號),加快推進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進一步改善殘疾人狀況,促進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共享改革發展成果,依據《省殘疾人事業“十二五”發展規劃》和《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制定《市殘疾人事業“十二五”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
一、《市殘疾人事業“”發展規劃(—年)》執行情況和殘疾人事業面臨的形勢
《市殘疾人事業“”發展規劃(年—年)》實施五年來,各級黨委和政府關心殘疾人、重視殘疾人事業的發展,相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社會各界大力支持,殘疾人事業取得了新的重大進展。
(一)殘疾人參與社會生活的環境更加和諧
現代文明社會的殘疾人觀日益深入人心,人道主義思想得到進一步弘揚;廣泛開展了形式多樣的扶殘助殘活動,助殘志愿者隊伍不斷擴大,解決了殘疾人基本生活需求和平等參與社會生活等方面大量實際困難;城市道路、建筑物等無障礙建設全面推進,為殘疾人走出家門,共享社會物質文化、公共服務成果提供了便利;新聞媒體積極宣傳殘疾人事業,進一步營造了關愛殘疾人的輿論氛圍;全社會依法維護殘疾人權益的意識不斷增強,發展殘疾人事業的法制環境進一步改善。
(二)為殘疾人服務的綜合能力明顯增強
市委、市政府制定下發了《關于加快發展殘疾人事業的實施意見》等文件,各級黨委、政府和公共服務機構更加重視改善殘疾人生活,積極為殘疾人服務,不斷為殘疾人創造“平等、參與、共享”的條件。殘疾人特殊教育得到了新的發展,殘疾人職業培訓得到了新的加強,市、縣、鄉殘疾人綜合服務場所不斷拓展,法律維權服務機構不斷完善。全市鄉級殘疾人組織建設完善,村(社區)基層殘疾人組織建設有了新的進展,殘疾人工作者隊伍素質明顯提高。
(三)殘疾人狀況進一步改善
據統計,5.8萬殘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復;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率進一步提高,盲、聾、弱智兒童年入學率提高到85%以上;采取不同形式使近6.8萬人接受職業教育培訓;殘疾人就業率不斷提高;扶持近9萬農村貧困殘疾人擺脫了貧困;18萬城鄉貧困殘疾人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殘疾人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廣泛開展。
(四)殘疾人素質普遍提高
廣大殘疾人以珍惜人生、熱愛祖國、志在奉獻的高尚情懷,銳意進取、自強不息、頑強拼搏,不斷提高自身思想道德和科學文化素質,積極參與社會生活,為我市的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做出了應有的貢獻。越來越多的殘疾人通過參加生產勞動擺脫了貧困,其中一部分人實現了勤勞致富。各行各業的英雄模范群體中都有殘疾人的杰出代表,一批優秀殘疾人進入各級人大、政協參政,積極為追趕跨越發展建言獻策。
但是,我市殘疾人事業基礎還比較薄弱,仍然滯后于經濟社會發展;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政策措施還不夠完善,殘疾人總體生活狀況與社會平均水平存在較大差距,在基本生活、醫療、康復、教育、就業、社會參與等方面還存在許多困難;農村殘疾人的生產、生活及參與社會活動的狀況亟待改善,穩定的制度性保障還需要進一步加強;殘疾兒童在接受搶救性康復、教育等方面仍面臨一些問題;歧視殘疾人、侵害殘疾人權益的現象仍時有發生。
今后五年是我市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是深化改革、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攻堅時期,也是加快發展殘疾人事業的重要時期。各地、各部門既要增強機遇意識、發展意識,又要增強憂患意識、攻堅意識,以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加快推進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加快改善殘疾人狀況,不斷縮小殘疾人生活狀況與社會平均水平的差距,努力使殘疾人同全市人民一道向著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邁進。
二、市“十二五”時期殘疾人事業發展的總目標和指導原則
“十二五”時期,我市殘疾人事業發展必須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殘疾人基本生活、醫療、康復、教育、就業、文化體育等基本需求得到制度性保障為中心任務,按照“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國家扶持、市場推動,統籌兼顧、分類指導,立足基層、面向群眾”的要求,堅持“重在持續、重在提升、重在統籌、重在為民”的實踐要領,促進殘疾人狀況改善和全面發展,為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創造更好的環境和條件,為實現富民強市新跨越做出積極的貢獻。
(一)總目標
1.殘疾人生活總體達到小康,參與和發展狀況顯著改善。
2.建立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基本框架,其中項城市和縣于年率先建立,保障能力和服務水平顯著提高。
3.完善殘疾人事業法規政策體系,依法保障殘疾人政治、經濟、社會、文化教育權利。
4.加強殘疾人組織和人才隊伍建設,提高殘疾人事業科技應用和信息化水平。
5.系統開展殘疾預防,有效控制殘疾的發生和發展。
6.弘揚人道主義思想,為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創造更加有利的環境。
(二)指導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將切實改善殘疾人民生、促進殘疾人全面發展作為發展殘疾人事業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激勵殘疾人自尊、自信、自強、自立,創造社會財富、實現人生價值。
2.堅持以加快發展為主題,以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為主線。將殘疾人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大局,立足市情,講求實效,加大投入,加快發展,縮小殘疾人生活狀況與社會平均水平的差距,促進殘疾人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3.堅持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的殘疾人工作領導體制。將殘疾人工作納入政府重要議事日程和考核范圍。建立穩定增長的殘疾人事業發展經費投入保障機制。充分發揮殘疾人和殘疾人組織的作用,支持殘聯依照法律、法規和章程開展工作,參與殘疾人事業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
4.堅持社會化工作方式。動員和引導社會各界參與、支持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培育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的社會風尚。
5.堅持統籌兼顧和分類指導。政策、資金、項目重點向貧困地區、農村和基層傾斜,促進區域和城鄉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的均衡發展,增強基層為殘疾人服務的能力。
6.堅持解決當前問題與完善制度體系相結合。優先解決殘疾人反映突出、要求迫切的實際困難。加強制度建設,完善運行機制,提高服務能力,依法發展殘疾人事業。
三、“十二五”時期市殘疾人事業的主要任務和政策措施
(一)社會保障
1.主要任務:
(1)殘疾人基本生活得到穩定的制度性保障。
(2)城鄉殘疾人普遍按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
(3)逐步擴大殘疾人社會福利范圍,提高社會福利水平。
2.政策措施:
(1)將殘疾人普遍納入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并予以重點保障和特殊扶助,落實并完善針對殘疾人特殊困難和需求的生活補助、護理補貼、社會保險補貼、生活救助等專項社會保障政策措施。
(2)將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全部納入城鄉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實現應保盡保;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養的成年重度殘疾人單獨立戶的,按規定納入低保范圍;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特別困難的殘疾人家庭,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提高對低收入殘疾人的生活救助水平。對符合條件的重度殘疾人、一戶多殘、老殘一體等困難殘疾人家庭和低收入殘疾人家庭給予臨時救助。對城鄉流浪乞討生活無著的殘疾人按規定給予及時救助和妥善安置。貫徹落實優先解決城鄉低收入殘疾人家庭住房困難的政策,將住房困難的城鄉低收入殘疾人家庭優先納入基本住房保障范圍。對符合城市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殘疾人家庭做到應保盡保,并優先安排實物配租廉租住房,幫助進行無障礙改造。將符合條件的城鄉貧困殘疾人納入醫療救助范圍,逐步提高救助標準。開展殘疾人康復救助,對貧困殘疾人無法通過醫療保險和醫療救助渠道解決的康復費用予以補助。
(3)督促用人單位依法為殘疾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符合條件的殘疾人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將殘疾人納入就業扶持和就業援助范圍,對企業吸納、靈活就業和公益性崗位安置的殘疾人,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按規定落實城鎮貧困殘疾人個體工商戶繳納基本養老費補貼政策,逐步提高補貼標準。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按規定為殘疾職工辦理補充養老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制定非公有制經濟從業殘疾人、殘疾農民工、被征地農村殘疾人、靈活就業殘疾人參加各類社會保險的優惠政策。對工(農)療機構、盲人按摩機構、輔助性工場等集中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辦理社會保險給予政策優惠。
落實重度及貧困殘疾人參加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個人繳費部分政府補貼政策。對農村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的殘疾人群體,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縣(市、區)為其代繳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試點縣(市、區)要按照自愿參保的原則將符合規定條件的殘疾人納入其中,重點對重度及貧困殘疾人參保繳費給予補貼。
逐步降低或取消醫療救助的起付線,合理設置封頂線。在將重性精神病患者經常服藥費用納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基礎上,對仍有困難的給予救助。逐步調整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范圍和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將符合規定的殘疾人基本康復項目和特殊醫療需求列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提高殘疾人醫療康復保障水平。逐步規范和增加工傷保險職業康復項目。鼓勵開設針對殘疾人特殊需求的商業保險險種。
(4)建立貧困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開展一戶多殘、老殘一體、低保及低保邊緣戶等困難殘疾人生活補助試點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試點。逐步對重度殘疾人適配基本型輔助器具、殘疾人家庭環境無障礙建設和改造、日間照料、護理和居家服務等給予政府補貼。制定落實殘疾人生活用水、電、氣、暖費用,掛號、診療費,泊車費,盲人、聾人手機短信和寬帶費用以及農村籌資籌勞等方面的優惠政策。
(5)落實《傷病殘軍人退役安置規定》,做好傷病殘軍人移交安置工作,逐步提高傷病殘軍人保障待遇。保障傷病殘軍人優先享受康復、教育、就業、扶貧及文化、體育等公共服務。
(二)康復
1.主要任務:
(1)建立和完善不同層次、功能定位合理、適合殘疾人康復需求、覆蓋全市的殘疾人康復服務網絡,健全保障機制,加快康復專業人才培養,初步實現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目標。
(2)全面開展社區康復服務。
(3)實施重點康復工程,為8萬殘疾人提供不同程度的康復服務,其中完成視力殘疾人康復訓練服務8000例,聾兒聽力語言培訓800名,貧困成年聽力殘疾人免費配戴助聽器400名,智力殘疾兒童康復訓練800例,肢體殘疾人矯治手術及康復訓練1600例,精神病患者綜合康復、治療與服務48000名,為400人次孤獨癥兒童提供康復訓練補貼等。
(4)組織供應4萬件各類輔助器具,有需求的殘疾人普遍適配基本型輔助器具。
2.政策措施:
(1)以專業康復機構為骨干、社區為基礎、家庭為依托,發揮醫療機構、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村衛生室、特殊教育學校、殘疾人集中就業單位、殘疾人福利機構等的作用,建立健全社會化的殘疾人康復服務網絡,全面開展醫療康復、教育康復、職業康復、社會康復,提供功能技能訓練、輔助器具適配、心理輔導、康復轉介、殘疾預防、知識普及和咨詢等康復服務。重點解決農村貧困殘疾人康復服務的可及性問題。
(2)按照中央補助、省級配套和市、縣補缺的原則,加大資金投入,建立和完善市、縣兩級殘疾人康復機構,落實康復機構建設標準和服務規范。將達到專業化、標準化的康復機構列為醫療保險的定點機構。扶持建設一批區域性康復技術資源中心和基層康復工作示范點。加強綜合醫院康復醫學學科建設,規范康復醫學服務行為,開展康復醫療與訓練、人員培訓、技術指導、康復技術研究等工作。加強民政福利康復設施建設。
(3)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要根據康復服務需求設立康復室,配備適宜的康復設備和人員。建設示范性社區康復站,國家、省和市殘疾人社區康復示范縣(市、區)的村、社區普遍建有康復站(室)。各級政府將殘疾人社區康復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并隨著社區康復工作的深入發展逐步增加。依托各級各類醫療、康復、教育機構,充分利用社區資源,開展規范化社區康復服務,加強社區康復服務能力建設,實現康復進社區、服務到家庭,為殘疾人提供基本康復服務。
(4)實施0—6歲殘疾兒童免費搶救性康復項目,建立殘疾兒童免費搶救性康復救助制度,逐步擴大康復救助范圍。實施貧困白內障患者免費復明手術、盲人定向行走訓練、低視力殘疾人康復、聾兒聽力語言康復、肢體殘疾人矯治手術及康復訓練、麻風畸殘矯治手術及防護用品配置、智力殘疾人康復訓練與服務、精神病防治康復等國家重點康復工程。
(5)落實國家扶持輔助器具產業發展政策和輔助器具等殘疾人專用品進口稅費優惠政策。實施《殘疾人輔助器具機構建設規范》,加強各級殘疾人輔助器具服務中心(站)建設,各縣(市、區)要建有殘疾人輔助器具服務中心(站)。發揮市殘疾人用品用具服務站的資源優勢,鼓勵社會機構供應殘疾人急需的輔助器具。推廣輔助器具評估適配等科學方法,推進輔助器具服務進社區、進家庭。將助聽器、盲杖、輪椅等適配輔助器具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范圍。
(6)制定實施康復醫學發展規劃,加強康復醫學學科與教學能力建設,提高康復醫學發展水平,不斷提高康復服務質量。實施國家康復人才培養“百千萬”工程,完成培養180名康復專業技術人員、培訓1800名社區康復協調員任務,使康復專業人才總量增加、結構合理、水平提高。逐步解決社區康復協調員的工作待遇。建立康復專業人才資格認證和職稱評定制度。
(三)教育
1.主要任務:
(1)完善殘疾人教育體系,健全保障機制,提高殘疾人受教育水平。
(2)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普遍接受義務教育,提高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質量。
(3)發展殘疾兒童學前康復教育。
(4)大力發展殘疾人職業教育,加快發展殘疾人高中階段教育和高等教育。
(5)減少殘疾人青壯年文盲。
2.政策措施:
(1)貫徹落實《殘疾人教育條例》(國務院令第161號)、《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業發展意見的通知》(國辦發〔〕41號),制定出臺我市實施辦法和意見,建立完善從學前教育到中等教育的殘疾人教育體系,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機制,將特殊教育納入政府教育督導和教育評價體系,保障殘疾人受教育的權利。
(2)將殘疾人義務教育納入基本公共服務體系。繼續完善以特殊教育學校為骨干、以隨班就讀和特殊教育班為主體的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體系,加快普及并提高適齡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水平。根據殘疾人的教育需求,加快特殊教育學校新建和改擴建步伐,各縣(市、區)都要建成一所獨立設置的特殊教育學校。新建一所達到國家基本辦學標準的市本級特殊教育學校,同時向邊輻射。各級政府要加大對特殊教育學校的經費投入,改善特殊教育學校辦學條件,滿足各類殘疾兒童少年的教育需求。采取社區教育、送教上門、跨區域招生、建立專門學校等形式對適齡重度肢體殘疾、重度智力殘疾、孤獨癥、腦癱和多重殘疾兒童少年實施義務教育。建立完善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支持保障體系,依托有條件的教育機構設立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輻射帶動特殊教育學校和普通學校,提高隨班就讀質量。鼓勵支持兒童福利機構開設特殊教育班。
(3)建立多部門聯動的0—6歲殘疾兒童篩查、報告、轉銜、早期康復教育、家長培訓和師資培養的工作機制。財政部門加大對殘疾兒童學前康復教育的投入,加強殘疾兒童學前康復教育機構基礎能力建設和師資隊伍培養、培訓。殘聯、教育部門共同開展學前殘疾兒童康復教育試點工作。鼓勵和支持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殘疾兒童康復和福利機構等實施殘疾兒童學前康復教育。全市基本普及殘疾兒童學前一年教育,有條件的地方基本普及學前二年或三年教育。實施“陽光助學計劃”,資助殘疾兒童接受普惠性學前康復教育。重視0—3歲殘疾兒童康復教育。幫助0—6歲殘疾兒童家長及保育人員接受科學的康復教育指導。鼓勵、扶持和規范社會力量興辦殘疾兒童學前早期康復教育機構。
(4)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要創造條件招收殘疾學生。鼓勵和扶持特殊教育學校開設高中部(班),支持特殊教育高中、殘疾人中等職業學校建設,改善辦學條件。擴大殘疾人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規模,調整專業設置,改革培養模式,加快殘疾人技能型人才培養。幫助農村殘疾人和殘疾人家庭子女接受職業教育。殘疾人教育機構、職業培訓機構、托養機構、殘疾人扶貧基地等要承擔掃除殘疾人青壯年文盲的任務和職責,探索殘疾人青壯年文盲掃盲工作機制和模式。
(5)普通高校要創造條件擴大殘疾學生招收規模,為殘疾學生學習、生活提供便利。要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為少數民族殘疾學生創造良好學習、生活環境。支持承擔特殊教育任務的普通高校繼續擴大招生規模,調整專業設置,提高辦學水平和質量。通過自學考試、遠程教育等方式幫助更多的殘疾人接受高等教育。做好盲、聾、重度肢體殘疾等特殊考生招生、考試工作。聾人參加各類外語考試免試聽力。
(6)制定實施特殊教育教師培養培訓規劃,加快特殊教育教師培養,提升特殊教育師資能力。中、高等師范院校普遍開設特殊教育課程,鼓勵和支持中、高等師范院校和綜合性院校開設特殊教育專業,對在崗特殊教育教師普遍進行專業培訓。根據國家規定落實并逐步提高特殊教育津貼。在表彰優秀教師時提高特殊教育教師比例。合理配置和使用特殊教育資源。實施國家特殊教育學校基本辦學標準,制定實施特殊教育學校學生人均公用經費和教職工編制標準,改善特殊教育學校辦學條件。深化課程改革,加強教材建設和教學研究,不斷提高特殊教育教學質量和水平,全面提高殘疾學生職業道德、科學文化、身心健康素質和社會適應能力。
(7)全面實施殘疾學生免費義務教育。對義務教育階段殘疾學生在“兩免一補”基礎上,針對殘疾學生的特殊需要,進一步提高補助水平。逐步實施殘疾兒童學生免費學前教育、職業教育和高中階段教育。普通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在校生中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學生及殘疾人家庭子女優先享受國家助學金政策。動員社會力量廣泛開展各種形式的扶殘助學活動。
(8)推廣國家通用手語、通用盲文,建立手語翻譯員培訓、認證、派遣服務制度。落實手語翻譯員享受特殊教育津貼政策。
(四)就業
1.主要任務:
(1)完善殘疾人就業促進和保護政策措施,穩定和擴大殘疾人就業,提高殘疾人就業質量,鼓勵殘疾人創業。培訓32000名殘疾人,城鎮新增殘疾人就業8000人。
(2)完善殘疾人就業服務體系,有就業需求的各類殘疾人普遍獲得就業服務和職業技能培訓。
2.政策措施:
(1)全面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殘疾人就業條例》(國務院令第488號)和《省就業促進條例》,制定《市〈殘疾人就業條例〉實施辦法》。落實對殘疾人集中就業單位稅收優惠和對從事個體經營的殘疾人收費減免、稅收扶持有關政策,鼓勵用人單位集中安置殘疾人就業。編制殘疾人集中就業單位專產專營和政府優先采購產品與服務目錄。研究制定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社會保險補貼制度和具體辦法。將殘疾人就業納入各級政府就業聯動和督導工作范圍,建立殘疾人就業行政執法機制。研究制定無法在一般性勞動力市場就業的重度殘疾人輔助性就業的政府補助和社會保障政策。
(2)實施殘疾人就業工程。切實落實按比例就業政策,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帶頭安排殘疾人就業,促進更多殘疾人在各類用人單位按比例就業,逐步建立殘疾人按比例安排就業崗位預留制度。公務員招考、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不得拒絕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報考,也不得拒絕錄用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加強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完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地稅代征、財政代扣等政策,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他經濟組織應繳納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由地稅部門征收,并將保障金征收列入其工作目標;財政供給的機關、事業單位應繳納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不能按規定繳納的,由各級財政部門代扣。政府開發的適合殘疾人就業的公益性崗位,優先安排殘疾人就業。落實殘疾人就業促進稅收優惠政策,鼓勵用人單位吸納殘疾人就業。采取資金扶持、小額貸款貼息、經營場所租金補貼、社會保險補貼等措施,扶持殘疾人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以社區便民服務、社區公益性崗位和家庭服務、電子商務等多種形式促進殘疾人社區就業和居家就業。落實高校殘疾人畢業生就業扶持政策。加強對外出務工殘疾人、女性殘疾人和少數民族殘疾人的職業培訓和就業服務。依托農村扶貧開發和統籌城鄉就業政策,扶持農村殘疾人開展種養業、家庭服務業和其他增收項目,有序組織農村殘疾人轉移就業。
(3)加強殘疾人職業教育培訓和職業能力建設。以就業為導向,鼓勵各級各類特殊教育學校、職業學校及其他教育培訓機構開展多層次殘疾人職業教育培訓,著力加強訂單式培訓、定向培訓和定崗培訓,強化實際操作技能訓練和職業素質培養,提高培訓后的就業率。建立殘疾人職業培訓補貼與培訓質量、一次性就業率相銜接的機制。加強殘疾人職業能力開發,做好殘疾人職業資格認證工作。建立健全殘疾人職業技能人才獎勵機制。舉辦第五屆全市殘疾人職業技能競賽,組團參加第五屆全省殘疾人職業技能競賽。
(4)全面落實《盲人醫療按摩管理辦法》和《省盲人醫療按摩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做好盲人醫療按摩人員執業資格和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工作。鼓勵醫療機構錄用盲人醫療按摩人員,幫助有執業資格的盲人開辦醫療按摩所,鼓勵社會力量興辦盲人醫療按摩機構,安排更多的盲人醫療按摩人員就業。逐步將盲人醫療按摩診治科目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報銷范圍。加強盲人醫療按摩后續培訓工作,提升盲人醫療按摩人員素質。貫徹落實盲人保健按摩行業管理辦法,規范盲人保健按摩市場行業管理。培訓盲人保健按摩人員400名、盲人醫療按摩人員240名,扶持400名特困盲人按摩人員就業。為聽力言語殘疾人提供培訓,幫助其就業。大力實施職業康復勞動項目,促進智力和精神殘疾人輔助性就業。
(5)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基層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平臺免費為殘疾人提供有針對性的職業介紹、職業指導等就業服務。將就業困難殘疾人納入就業援助范圍,通過即時崗位援助、公益性崗位安置、社會保險補貼等政策,加大就業援助力度。結合開展公共就業人才服務專項活動,為殘疾人提供專門服務。采取有效措施積極引導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履行社會責任,為殘疾人提供優質、高效、貼心的就業服務。加強勞動保障監察,督促各類用人單位認真遵守國家促進殘疾人就業的法律、法規,禁止針對殘疾人的就業歧視和違法雇傭殘疾人,維護殘疾人公平就業的權利。
(6)實施殘疾人就業服務能力建設工程。市、縣級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要按照勞動力市場“科學化、規范化、現代化”的要求,堅持以直接服務為主的原則,開展殘疾人就業服務工作。縣級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全部建有獨立服務場所,綜合管理殘疾人勞動就業工作,為用人單位提供就業信息和推薦殘疾人就業等支持性服務,免費為殘疾人提供職業指導、職業適應評估、就業和失業登記、職業介紹等服務。依托基層殘疾人專職委員隊伍,培訓400名殘疾人就業服務與社保協理員。加強殘疾人就業服務信息網建設,實現與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網的互聯互通。
(五)扶貧
1.主要任務:
(1)加強農村殘疾人扶貧開發,扶持8萬名農村貧困殘疾人改善生活狀況、增加收入、增強發展能力。
(2)為18000名農村殘疾人提供實用技術培訓。
(3)實施“陽光安居工程”,改善4000戶農村貧困殘疾人家庭居住條件。
2.政策措施:
(1)將貧困殘疾人作為重點扶持群體納入政府扶貧開發計劃,統籌安排,同步實施,優先幫扶。制定實施《市農村殘疾人扶貧開發規劃》。完善貧困殘疾人口的識別機制,將家庭年人均純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農村殘疾人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將有勞動能力、有發展愿望的農村貧困殘疾人納入扶貧范圍。幫助有勞動能力的貧困殘疾人優先享受國家扶貧開發和惠農政策,做好農村低保制度和扶貧開發政策的銜接工作。多渠道安排籌措資金,加大對農村貧困殘疾人的幫扶力度。
(2)開展殘疾人專項扶貧。繼續使用中央康復扶貧貼息貸款。加大康復扶貧貸款管理體制改革力度,健全擔保體系,簡化貸款程序,提高貸款扶持貧困殘疾人家庭的到位率和扶貧效益。加強對扶持貧困殘疾人的能人大戶和扶貧基地的信貸支持。開展公司加農戶產業化扶貧,扶持創建40個農村殘疾人扶貧基地,引導帶動貧困殘疾人農戶發展生產、增加收入。
(3)加強對農村貧困殘疾人的培訓。合理設置適合不同類別殘疾人的培訓項目,使經過培訓的殘疾人至少掌握1—2門實用增收技術。政府舉辦或補助的面向“三農”的培訓機構和項目免費培訓殘疾人,定期組織農業、林業、畜牧等有關部門深入到鄉村免費開展針對殘疾人特點的實用技術培訓。
(4)在農村危房改造工程實施和小城鎮建設中,對農村貧困殘疾人家庭住房建設和改造給予優先安排。實施國家彩票公益金“陽光安居工程”,為4000戶農村貧困殘疾人家庭實施危房改造。
(5)加強基層殘疾人扶貧服務社建設,依托農村金融機構、供銷合作社、農民專業合作社、貧困村互助社、各種行業協會組織等農村社會化服務組織,為殘疾人提供多種形式的生產生活服務。
(6)廣泛開展“幫、包、帶、扶”活動,動員城鄉基層組織、干部、群眾、志愿者結對幫扶農村貧困殘疾人。
(六)托養
1.主要任務:
(1)初步建立殘疾人托養服務體系。
(2)實施“陽光家園計劃”,對8000人次殘疾人托養服務給予補助。
2.政策措施:
(1)以智力、精神、重度殘疾人為重點對象,組織開展托養服務需求調查,摸清底數,制定托養服務發展計劃。
(2)建立健全以市級定點托養服務機構為示范,以縣級托養服務機構為骨干,以鄉鎮(街道)和社區日間照料服務為主體,以居家托養服務為基礎的殘疾人托養服務體系。做好中央支持的骨干托養服務機構的建設工作。引導、支持社會組織和個人興辦非營利性殘疾人托養服務機構。社會福利機構要安排接收一定比例生活自理有困難的重度殘疾人。
(3)大力發展居家托養服務。通過政策和資金扶持,動員社會服務組織、志愿服務人員、家庭鄰里等力量,依托社區和家庭,為更多居住在家并符合托養條件的殘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生活和職業能力培訓、精神慰藉、安全保護等方面的服務。
(4)堅持以政府投入為主,依據中央補助標準,市、縣級按規定比例安排年度補助預算,同時通過社會募集等多種渠道籌措托養服務資金,逐步提高對殘疾人的補助標準,擴大受益面。
(5)實施殘疾人托養服務機構建設標準和服務規范。加強行業管理,探索建立針對殘疾人托養服務機構、提供殘疾人居家托養服務的社會組織的資助制度和服務質量監管制度。對達到規范標準的托養服務機構給予居民家庭用水、電、氣、暖費用同價優惠待遇。按照專職與志愿相結合的原則,加強托養服務隊伍建設,培訓160名管理和服務人員。
(七)文化
1.主要任務:
(1)加強公共文化服務,滿足殘疾人基本文化需求。
(2)活躍殘疾人文化生活,發展殘疾人文化藝術。
2.政策措施:
(1)各類公共文化場所免費向殘疾人開放,提供設施及信息交流無障礙服務。群眾藝術館、文化館、鄉鎮綜合文化站、社區文化中心(街道文化站)、特殊教育學校、殘疾人組織、社會福利機構、社會殘疾人服務機構等組織殘疾人開展形式多樣、健康有益的群眾性文化、藝術、娛樂活動。“農家書屋”、公共文化服務重點項目要有為殘疾人服務的內容。鼓勵和吸納殘疾人或殘疾人藝術團體參與各級政府組織開展的各項文化活動以及各類文化評獎活動、藝術比賽。
(2)以“殘疾人文化”為載體,開展基層群眾性殘疾人文化活動。依托社區康復站和民政、文化部門建立的街道文化中心和社區文化活動室,在全市城鄉社區實施“殘疾人文化進社區”項目,建設為殘疾人提供文化服務的“愛心書屋”。扶持出版為殘疾人服務的圖書、音像制品。新聞出版部門將為殘疾人服務的圖書列入“農家書屋”采購目錄,出版和發行單位積極開展“文化助殘”公益行動,為殘疾人捐贈圖書。扶持殘疾人題材的影視劇、戲劇、廣播劇等文藝作品的創作、發行。扶持各種音像制品、網絡視頻和學習課件加配字幕。
(3)各級公共圖書館設立盲人閱覽室,配置盲文圖書及有關閱讀設備,做好盲人閱讀服務工作。有計劃地資助縣級公共圖書館盲人閱覽室建設。各級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中要設立殘疾人閱覽室,為殘疾人提供文化服務。
(4)在市殘疾人綜合服務中心建立殘疾人特殊藝術培訓基地。扶持以特殊教育學校為主的殘疾人特殊藝術人才培養基地。舉辦第二屆全市殘疾人藝術匯演,參加第八屆全省殘疾人藝術匯演。鼓勵扶持殘疾人參加工藝美術、書畫、攝影等藝術活動和創作,培育殘疾人文化藝術品牌。
(八)體育
1.主要任務:
(1)加強殘疾人群眾體育工作,促進殘疾人身心康復,提高其社會參與能力。
(2)提高殘疾人競技體育水平,在國際、國內殘疾人體育賽事中爭取優異成績。
2.政策措施:
(1)公共體育設施免費向殘疾人開放,為殘疾人參加體育健身提供便利。社會體育指導員要積極組織、幫助殘疾人參加體育健身活動。與康復訓練、職業培訓、特殊教育相結合,在社區和社會福利機構、特殊教育學校、康復機構、托養服務機構等殘疾人相對集中的基層單位廣泛開展群眾性體育健身活動。重視農村殘疾人體育工作,引導農村殘疾人因地制宜參加健身活動。推動殘奧、聾奧、特奧均衡發展,參與特奧運動的智力殘疾人達到6400人。
(2)大力實施“殘疾人自強健身工程”。推廣適合殘疾人身心特點的健身康復體育項目,舉辦區域性殘疾人體育展示活動。實施“助殘健身工程”,為基層殘疾人體育活動場所配置適宜的器材器械,建設殘疾人群眾體育活動示范點。建立、發展各級殘疾人體育組織,培養160名殘疾人社會體育指導員。
(3)加強殘疾人體育訓練基地和殘疾人體育管理機構建設。加強殘疾人運動員訓練、管理、參賽等項工作,提高殘疾人體育競技能力。建立優秀殘疾人運動員集訓隊伍,建立、壯大殘疾人體育技術人員、管理人員隊伍。實施殘疾人運動員等級評定辦法。對在全省以上體育賽事中獲獎的殘疾人運動員及其教練員給予表彰和獎勵,并積極協調、推薦獲獎運動員到省內外高等體育院校就學、深造。發揮各級殘疾人體育協會的作用。加強殘疾人體育道德作風建設。妥善解決退役殘疾人運動員的社會保障和教育、就業等問題。
(4)舉辦第二屆全市殘疾人運動員選拔賽,組團參加第六屆全省殘疾人運動會等體育賽事,積極培養、推薦優秀殘疾人運動員參加省級以上體育競賽,爭取優異成績。
(九)無障礙環境
1.主要任務:
(1)加快推進城鄉無障礙建設與改造,開展全國無障礙建設市、縣(市、區)創建工作。
(2)加強信息無障礙建設,公共服務信息方便殘疾人使用。
(3)開展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為560戶貧困殘疾人家庭提供改造補助。
2.政策措施:
(1)依法開展無障礙建設,新建、改建、擴建設施嚴格按照國家相關規范建設無障礙設施,加快推進既有道路、建筑物、居住小區、園林綠地特別是與殘疾人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已建設施無障礙改造。提高無障礙建設質量和水平,加強無障礙設施日常維護與管理。普及無障礙知識,加強無障礙宣傳與推廣。組織開展無障礙促進日活動。
(2)實施“無障礙環境建設工程”。將無障礙建設納入社會主義新農村和城鎮化建設內容,與小城鎮、農村道路、公共服務設施同時規劃、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交通運輸、鐵路及城市公共交通要加大無障礙建設和改造力度,公共交通工具要完善無障礙設備,公共停車區設置殘疾人專用停車位。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規劃、國土資源等有關部門在制定、完善、執行有關無障礙建設的設計規范和行業標準時,要吸納同級殘聯參與。加大對殘疾人盲道和專用通道侵占、損毀行為的查處力度。城鄉建設、規劃、殘聯等部門要完善新建項目無障礙設施審批制度,加強對無障礙設施建設的監督和檢查,在審查、審批與驗收公共建設項目無障礙設施時,要聽取殘疾人代表的意見,項目竣工后一并驗收。廣泛開展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工作,有條件的地方要對貧困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提供補助。加快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的無障礙改造,改造率達到100%。
(3)將信息無障礙納入信息化建設規劃,切實關注殘疾人享受信息化成果、參與信息化建設進程。實施信息無障礙技術標準,推進通用產品、技術信息無障礙。推進互聯網和手機、電腦、可視設備等信息無障礙實用技術和推廣,推動互聯網網站無障礙設計。推進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采取無障礙方式政務信息。推動在公共服務行業、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建設語音提示、屏顯字幕、視覺引導等系統,電視節目加配字幕,公安、交通管理機構設置聾人報案信息設施。建立盲人、聾人手機短信服務平臺。推進藥品和食品說明的信息無障礙。圖書和聲像資源數字化建設實現信息無障礙。
(十)法制建設和維權
1.主要任務:
(1)進一步完善殘疾人事業法規政策體系,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依法維護殘疾人權益的意識,為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提供良好法制環境。
(2)完善殘疾人維權工作機制,暢通聯系殘疾人的渠道,深入開展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著力解決殘疾人普遍性、群體性的利益訴求。
2.政策措施:
(1)進一步健全殘疾人事業法規政策體系。制定《市〈殘疾人保障法〉實施辦法》,指導縣(市、區)制定和修改殘疾人優惠政策。在涉及殘疾人權益的立法中體現保障殘疾人權益的內容。尊重和保障殘疾人在相關立法和殘疾人事務中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2)進一步加大《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等保障殘疾人權益法律法規的實施力度,積極配合各級人大、政協開展執法檢查、視察和調研,依法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建立健全殘聯系統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服務工作機制,充分發揮殘疾人組織和殘疾人代表在全市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生活中的民主參與、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作用。各級殘聯要加強對殘疾人優惠扶持政策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并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意見或建議。
(3)將《省〈殘疾人保障法〉實施辦法》等法規納入全市“六五”普法規劃,開展形式多樣的普法宣傳活動,提高社會依法維護殘疾人權益的意識。加大對殘疾人的普法、知法、懂法教育,提高殘疾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規的知曉率,增強殘疾人遵紀守法意識,提升殘疾人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和水平。定期對殘聯系統工作人員開展法制教育培訓,培訓80名殘疾人維權工作人員。
(4)深入推進殘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切實加強殘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協調機制建設,在政策制定、重大案件解決上發揮作用,共同做好殘疾人法律服務、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拓展殘疾人法律服務工作領域和服務內容,通過開展“送法進社區”、“送法進鄉村”等活動,把殘疾人法律服務向社區、鄉村延伸,為殘疾人提供個性化、專業化服務,依法解決涉及殘疾人切身利益的問題。推動將殘疾人權益保護事項納入法律援助補充事項范圍,擴大殘疾人法律援助覆蓋面。加快殘疾人法律援助工作機構建設,在縣(市、區)建立殘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為符合規定的殘疾人法律援助案件提供免費服務和經費補助。加強殘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和基礎理論研究。
(5)進一步完善殘疾人信訪工作機制,暢通信訪渠道,健全信訪事項督查督辦與突發群體性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制度,定期檢查工作進展情況。加大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力度,將殘疾人信訪反映的困難和問題解決在基層。根據各類別殘疾人的不同特點、需求,制定出臺相關政策,解決殘疾人在社會保障和服務等方面普遍性、群體性的權益訴求。加大重大侵害殘疾人權益的信訪案件協調督辦力度,依法嚴厲打擊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殘疾人勞動、操縱利用殘疾兒童行竊、行乞等嚴重侵害殘疾人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切實保護殘疾人的人身安全,維護殘疾人權益和社會穩定。
(十一)殘疾預防
1.主要任務:
(1)建立綜合性、社會化預防和控制網絡,形成信息準確、方法科學、管理完善、資源共享、監控有效的殘疾預防機制。
(2)實施重點預防工程,有效控制殘疾的發生和發展。
2.政策措施:
(1)實施“國家殘疾預防行動計劃”。開展以社區為基礎、以一級預防為重點的三級預防工作,健全政府統籌規劃和協調、各有關部門和團體齊抓共管、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的殘疾預防工作體系和工作機制。
(2)針對危害面廣、可預防的致殘因素,實施一批重點預防工程。開展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逐步建立健全全市產前篩查診斷網絡,做好孕產期保健和產前診斷工作,開展新生兒疾病篩查、診斷和治療,建立殘疾兒童早發現、早報告、早干預、早治療制度,有效控制自閉癥、腦癱、重度智力殘疾等先天殘疾的發生。強化計劃免疫和基本醫療衛生保健,大量減少傳染病致殘。積極開展高血壓、冠心病、腦血管疾病等慢性病的預防監測和治療,倡導健康生活方式,減少慢性病致殘。加強初級眼保健工作,普及青少年視力檢查和眼保健,減少白內障、兒童盲、屈光不正等導致的可避免盲。規范臨床醫療藥品使用管理,完善控制藥物不良反應的措施和不良反應的報告制度,減少藥物致殘。加強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傷預防、交通安全和防災減災工作,提高應急處理和醫療急救能力,控制、減少環境因素和意外事故致殘。重視精神殘疾預防,對重點人群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干預。
(3)普及殘疾預防知識,增強公眾殘疾預防意識。組織開展世界精神衛生日、全國愛耳日、愛眼日、預防出生缺陷日、防治碘缺乏病日等主題宣傳教育活動,重點加強對新婚夫婦、孕產期婦女、有害環境地區居民、交通行業職工、中小學生等重點人群的宣傳教育工作。普及婚前衛生指導、孕前優生咨詢和醫學檢查。
(4)執行國家殘疾分類分級標準,實施殘疾報告制度。加強信息收集,建設殘疾預防的綜合信息網絡平臺和數據庫,開展致殘因素監控和殘疾預防對策研究。
(十二)殘疾人組織和工作隊伍建設
1.主要任務:
(1)完善殘疾人組織體系,履行代表、服務、管理職能。
(2)加強基層殘疾人組織建設和社區殘疾人工作,提高為殘疾人服務的能力。
(3)建設高素質的殘疾人工作專職、專業和志愿者隊伍。
(4)充分發揮殘疾人專門協會作用。
2.政策措施:
(1)進一步加強殘聯組織建設,完善各級殘聯機構設置,配備適應工作需要的人員編制。殘聯要加強與殘疾人的聯系,切實履行職能。開展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狀況普查,掌握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的基本情況和基礎數據,積極向政府反映殘疾人的特殊困難和需求,協助政府做好有關法規、政策、規劃的制定和行業管理工作。做好第二代殘疾人證發放管理工作。
(2)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基層殘疾人組織建設,在規劃城鄉基層殘疾人組織建設的過程中,對基層殘疾人組織給予積極指導和支持,進一步推進基層殘疾人組織規范化建設。建立健全鄉鎮(街道)、村(社區)殘疾人組織,鄉級殘聯設在編專職理事長,基層殘疾人組織實現全覆蓋。保障和加大基層殘疾人組織的工作經費投入。鄉鎮(街道)要提供符合無障礙標準的綜合服務場所,村(社區)公共服務設施要設立殘疾人活動場所。著力培育基層殘疾人工作者和殘疾人專職委員隊伍,配齊配強鄉、村兩級殘疾人專職委員。加強殘疾人專職委員培訓,改善工作條件,妥善解決其待遇問題。將鄉、村兩級殘疾人專職委員工作補貼或誤工補貼、教育培訓經費納入當地財政預算,將基層(社區、村)殘疾人專職委員納入社區、村民委員會工作者管理體系,與社區和村民委員會工作者享有同等待遇,為基層殘疾人工作提供組織和人才保障。
(3)將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納入城鄉社區建設規劃。社區建設協調領導機構要吸收同級殘聯為成員單位,城鄉社區居民委員會要充分發揮殘疾人協會和殘疾人專職委員的作用,整合社區資源開展殘疾人康復、社保經辦、就業服務、日間照料、文化體育、法律服務、無障礙等工作。
(4)充分發揮市、縣兩級殘聯殘疾人專門協會的作用,設立殘疾人專門協會工作機構,有活動經費和辦公場所,進一步加強專門協會規范化建設,活躍專門協會工作,切實發揮“代表、服務、維權”職能作用。加強對殘疾人社會組織的聯系、指導和支持。
(5)加強殘聯干部隊伍建設,將殘聯干部隊伍建設納入干部隊伍和人才隊伍建設整體規劃,加大培養、使用和交流力度。認真落實干部“協管”要求,選好配強各級殘聯領導班子。做好殘疾人干部的選拔、培養和使用工作。市、縣兩級殘聯要配備盲人、聾人專(兼)職理事,逐步配備智力、精神殘疾人親屬理事。建立完善殘疾人人才庫。深入開展殘疾人工作者“人道、廉潔、服務、奉獻”職業道德教育,加大市、縣級殘聯干部培訓力度。認真做好市、縣級殘聯換屆工作。進一步發揮各級殘聯代表大會主席團委員和代表作用,建立委員、代表聯系殘疾人制度。
(6)加快建立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等專業人才隊伍。建立完善人才保障和激勵機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落實對為殘疾人服務的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傾斜政策。
(7)廣泛動員社會力量,發展壯大助殘志愿者隊伍。將志愿助殘工作納入全市志愿服務整體規劃,融于全市扶殘助殘活動,積極推動各級各類志愿助殘協會組織建設,建立市助殘志愿者協會,開展“志愿助殘陽光行動”。鄉鎮(街道)和村(社區)依托殘疾人組織,辦好鄉、村兩級志愿助殘聯絡站(點),建立健全助殘志愿者招募注冊、服務對接、評價激勵、權益維護和宣傳表彰機制,促進志愿助殘服務專業化、常態化、長效化。助殘志愿者注冊人數達到4萬,受助殘疾人達到40萬人次。
(8)大力弘揚自強不息精神,鼓勵和幫助殘疾人參與社會生活,充分發揮殘疾人在殘疾人事業中的作用。廣泛開展自強活動,培育、發現自強典型。召開第三次全市自強與助殘表彰大會。
(十三)科技、信息化和服務設施建設
1.主要任務:
(1)加強殘疾人事業領域的科技創新、成果應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提高殘疾人事業的信息化管理水平,為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提供技術支撐。
(2)加強殘疾人事業服務設施建設,完善布局,改善條件,增強服務能力。
2.政策措施:
(1)建設市殘疾人人口綜合數據、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狀況管理系統,實現與全省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管理信息平臺的數據交換和資源共享,為殘疾人享有社會保障和服務提供身份認證和基礎信息。繼續加強各級殘聯網站資源和無障礙建設,加大政務信息公開力度。加強信息化機構、隊伍建設和基層信息專業技術人才培養。
(2)實施“科技助殘行動計劃”。建立殘疾人事業科技項目庫,開展科研課題招標,鼓勵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企事業單位研究殘疾鑒定、康復、特殊教育、職業技能鑒定、輔助器具等領域的標準、技術和產品。培育一批以科技為先導的為殘疾人服務的品牌和企業。
(3)加強對殘疾人服務設施的統籌規劃,將殘疾人康復、教育、就業、福利、托養、文化體育、綜合服務等專業服務設施建設納入城鄉公益性建設項目,在立項、規劃和建設用地等方面優先安排,加大投入,重點扶持,使殘疾人服務設施布局合理、條件改善、服務能力增強。加快市殘疾人綜合服務中心建設,爭取早日建成投入使用。盡快完善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對已建綜合服務設施進行無障礙改造。支持市、縣(市、區)建設專業化、規范化的殘疾人康復和托養機構,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興辦殘疾人康復、托養服務機構。
(十四)統計、監測和政策研究
1.主要任務:
(1)加強統計和監測,掌握殘疾人基本狀況和基礎數據,及時跟蹤殘疾人事業有關工作的進展情況和成效。
(2)加強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理論與實踐研究,完善管理運行制度和服務標準。
2.政策措施:
(1)依照國家制定的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統計指標和統計數據標準,切實做好我市殘疾人有關狀況的統計工作。加強基層業務臺賬工作,推行統計電子化和網絡化管理應用。開展殘疾人事業統計季報工作,提高統計數據的準確性和實效性。加強對各類統計數據資源的綜合分析,殘疾人事業年度統計公報。將殘疾人事業相關統計指標納入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統計指標體系。加強統計隊伍建設,培訓基層統計信息人員80名,定期做好檢查、監督、管理工作。
(2)做好殘疾人狀況監測工作,穩定工作隊伍,落實保障條件,提高數據質量,加強分析利用。
(3)加強有關學科建設,充分發揮高等院校和社會科學研究機構學術優勢,開展殘疾人公民權利、人道主義思想等基礎性研究和殘疾人社會福利、殘疾人服務業、特殊勞動權益保護、殘疾人服務提供模式、服務機構設施管理、服務質量標準與監管、無障礙等方面的政策研究。
(十五)社會環境和殘疾人慈善事業
1.主要任務:
(1)進一步弘揚人道主義思想,倡導“平等、參與、共享”的現代文明社會殘疾人觀,為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營造良好社會環境。
(2)培育發展殘疾人社會服務組織,大力發展殘疾人慈善事業,建立社會力量參與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的有效機制。
2.政策措施:
(1)宣傳、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等部門和單位要采取有效措施,進一步支持殘疾人事業。公共傳媒要加大殘疾人事業宣傳力度,廣泛宣傳黨和政府扶殘助殘優惠政策措施、社會各界的助殘善舉和殘疾人的自強精神。建立殘疾人事業新聞宣傳聯動機制,完善新聞宣傳通訊員制度。市人民廣播電臺要積極創造條件開設殘疾人專題節目,電視臺要積極創造條件開辦手語欄目。繼續推進影視劇和電視節目加配字幕工作。組織開展全市殘疾人事業好新聞作品評選活動。積極參加第十屆、第十一屆各地人民廣播電臺殘疾人專題節目展播活動。組織開展全國助殘日、國際殘疾人日等主題宣傳教育活動。繼續開展“手拉手紅領巾助殘”等活動。
(2)通過用地保障、信貸支持和政府采購等形式,鼓勵民間資本參與發展殘疾人社會福利事業,興辦殘疾人康復、托養服務等各類社會福利機構。采取公辦民營、民辦公助、政府購買服務等形式,通過實施資金、場地、人才等扶持措施,鼓勵各類社會組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參與發展殘疾人服務業。改進和完善對殘疾人社會服務組織資助辦法,建立服務質量標準和監管制度,有條件的地方可以試點競爭性投標,確保服務的效率和質量。加強殘疾人服務業規劃和行業管理。
(3)大力發展殘疾人慈善事業。市助殘濟困總會、慈善總會、紅十字會等社會組織要積極開展愛心助殘捐助活動,為殘疾人事業籌集善款。實施“集善工程”、“長江新里程計劃”、“輪椅助行工程”、“助學工程”、“站立工程”、“安居工程”等殘疾人慈善品牌項目。加強市殘疾人福利基金會組織建設,提高為殘疾人服務的能力和水平。逐步加大彩票公益金支持殘疾人事業的力度。落實企業和個人用于殘疾人事業的公益性捐贈,在計算繳納企業和個人所得稅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稅前扣除政策。探索建立利用財稅調節手段鼓勵社會力量支持殘疾人事業發展的機制,引導社會慈善資金向殘疾人群體傾斜。鼓勵企事業單位增強社會責任感,為殘疾人事業發展貢獻力量。
四、《規劃》的實施和監測評估
殘疾人事業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殘疾人工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難點和重點,實施《規劃》是各級政府和全社會義不容辭的責任。各地要依據《規劃》制定本地殘疾人事業“十二五”規劃,各部門要制定配套實施方案,各地、各部門要將《規劃》確定的主要任務指標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及部門規劃,統一部署、統籌安排、同步實施。要綜合運用各種財稅支持手段,積極引導社會力量投入,形成財政資金、彩票公益金以及社會力量多渠道、全方位的資金投入格局,建立投入穩定增長的殘疾人事業發展經費保障長效機制,確保《規劃》確定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各級政府殘疾人工作協調委員會及相關部門要制定《規劃》實施的評價指標體系,加強動態監測和跟蹤問效,加強對重大服務項目和能力建設項目的評估監督,及時發現和解決《規劃》實施中的問題。各部門每年要向同級政府殘疾人工作協調委員會報告《規劃》實施情況。各級政府殘疾人工作協調委員會在“十二五”中期和期末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考核、績效評估和信息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