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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更好地服務海西跨越發展,根據《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集中開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229號)精神,決定從月日至月日,集中3個月時間,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嚴厲打擊危險化學品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專項活動。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危險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集中開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精神,在各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和組織下,以更加嚴密的組織方式、更加有力的打擊措施、更加嚴格的監管手段、更加有效的執法監督,及時發現、嚴厲打擊各類危險化學品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堅決整頓治理、關閉取締非法違法和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危險化學品企業,切實解決影響和制約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加快形成嚴格規范的安全生產法治秩序,堅決遏制和有效防范各類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促進全省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重點內容
危險化學品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重點打擊以下行為:
(一)無證生產經營儲存或超許可范圍生產經營儲存危險化學品的;
(二)未經許可,擅自新建、改建、擴建危險化學品的建設項目的;
(三)關閉取締后又擅自生產、經營、儲存危險化學品的;
(四)非法違法運輸危險化學品的;
(五)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到期未換證違規生產經營的;
(六)劇毒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向個人及無購買憑證或準購證的單位銷售劇的;
(七)未依法進行安全培訓、沒有取得相應資格證或無證上崗的;
(八)危險化學品企業壓力管道、容器、安全附件超期未檢的;
(九)拒不執行安全監管監察指令、抗拒安全執法的;
(十)瞞報事故的,以及重大隱患隱瞞不報或不按規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十一)其他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生產經營建設行為。
三、方法步驟
(一)明確打擊重點,制定實施方案
各級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部門要按照本次專項行動的重點內容,結合年以來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執法、治理行動查出的突出問題,找準主攻方向,明確打擊的重點內容,針對可能導致發生事故的嚴重非法違法行為、影響惡劣的典型非法違法行為、屢禁不止的頑固非法違法行為,認真研究制定本地區集中開展專項打擊危險化學品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行動方案。各設區市行動方案,請各設區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部門于月日前報省安監局三處。
(二)實施聯合執法,依法嚴厲打擊
各級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部門和相關配合部門要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依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職責,認真開展檢查執法,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行為,各級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強與相關配合部門的溝通協調,組織相關部門開展聯合檢查執法,相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對涉及重大或典型非法違法行為,要與司法機關共同嚴厲打擊。專項行動要注重做到“四個一律”:對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危險化學品和經停產整頓仍未達到要求的,一律關閉取締;對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未經批準擅自建設的有關單位和責任人,一律按規定上限予以經濟處罰;對存在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的單位,一律責令停產整頓,并嚴格落實監管措施;對觸犯法律的有關單位和人員,一律依法嚴格追究法律責任。
(三)嚴格規定標準,加強督導檢查
各級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部門要把加強督促檢查和工作指導,作為深入推進嚴厲打擊危險化學品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專項行動的關鍵環節,嚴格掌握標準,防止流于形式,要及時發現和解決工作不深入、打擊不嚴厲、治理不徹底的突出問題。要層層組織檢查,通過采取重點抽查、明查暗訪、跟蹤檢查、部門聯合檢查以及縣(區)互查等多種方式,增強打擊危險化學品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專項行動期間,省安監局將適時組織相關配合部門對重點市(縣、市、區)進行督查。各地集中開展危險化學品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專項行動情況總結,請各設區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部門于月日前報省安監局三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級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專項行動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圍繞大干150天,打好“五大戰役”,實現福建跨越發展這個中心,主動融入,主動服務,切實把嚴厲打擊危險化學品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作為貫徹執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精神,落實省政府安全生產“一崗雙責”規定,推進危險化學品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有力措施和重要抓手。要加強對打非治違工作的領導,加強工作指導和推動,及時研究解決專項行動中的焦點和難點問題,強化專項整治措施,確保取得實效。
(二)突出重點,嚴厲打擊。各級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部門要深入分析本轄區危險化學品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產生的主要因素,對隱患突出、非法違法行為突出的市(縣、區)和單位,要抓住關鍵環節,實施精確打擊、重點打擊、有效打擊,該停產停業整頓的要堅決停產整頓,該停止建設的要停止建設,該關閉取締的要堅決關閉取締。對拒不執行安全監管指令的企業,要依法從重處罰。要堅決打擊和鏟除危險化學品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的“保護傘”和黑惡勢力,堅決查處包庇、縱容、支持危險化學品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的政府工作人員,堅決查處因危險化學品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導致事故的責任人。構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標本兼治,注重實效。各級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部門和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省委八屆九次全會精神,堅持執法與服務并重,堅持推動企業轉變發展方式,堅持立足當前、著眼長遠,抓住關鍵、統籌推進,做到“六個結合”。通過嚴厲打擊危險化學品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推動企業自覺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強化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全面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推動各地化工園區、危險化學品經營市場和儲存倉庫建設,從源頭上鞏固“打非治違”成果,杜絕危險化學品非法生產經營儲存行為。
(四)依法依規,嚴格問責。各級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嚴格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有關規定,根據“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對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不力的,根據情節輕重對縣(市、區)、鄉(鎮)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以及相關部門責任人,依照有關規定從重給予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非法違法從事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和建設的企業負責人,依法從重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營造氛圍,強化監督。各級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部門在集中開展嚴厲打擊危險化學品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專項行動期間,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各種新聞媒體以及召開危險化學品企業法人代表會議等多種形式,加大宣傳力度,營造濃厚的社會氛圍,動員和引導危險化學品企業從業人員和人民群眾全面理解、參與和推進專項行動。要加強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鼓勵群眾舉報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對于舉報有功人員,給予適當獎勵,確保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專項行動取得預期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