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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及時發現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隱患,有效防范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風險,按照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3年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工作計劃》和區食安辦的要求,結合我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實際,制定本計劃。
一、工作目標
認真完成市局和區食安辦下達的2013年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工作任務,及時發現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問題并進行處置,防范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系統性風險,督促指導餐飲服務提供者加強經營管理,增強監管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確保餐飲服務食品安全。
二、工作內容
(一)完成省局下達的6個品種共計62批次的抽檢任務。抽檢品種為自制面食10批次、養殖魚類10批次、生食水產品10批次、自制糕點10批次、餐飲具20批次,盒飯2批次。
(二)承擔市局下達的100批次食品及70批次餐飲具的抽檢任務。抽檢的品種分別為生豬肉20批次、蔬菜30批次、生面條20批次、煎炸油30批次。
(三)完成區食安辦下達的4個品種共計202批次。抽檢品種為火鍋類食品10批次、大米32批次,鮮榨果蔬汁100批次,冷菜60批次。
(四)完成局自定的餐飲具600批次的抽檢任務。
三、工作安排
(一)抽檢場所
監督抽檢的場所應以學校(含托幼機構)食堂、集體用餐配送單位、旅游景區(含農家樂旅游點)餐飲單位等為重點,覆蓋各類餐飲單位(特大型餐館、大型餐館、中型餐館、小型餐館、小吃店、快餐店、飲品店、食堂、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央廚房)。其中大米的抽檢對象專指學校食堂。
(二)抽樣實施
1、抽樣安排
具體抽檢時間、抽檢品種、批次數、檢驗項目等詳見附件1。
2、抽樣分配
各中隊監督抽檢分配情況詳見附件2。
3、注意事項
(1)樣品編號
①承擔省局抽檢任務樣品編號:
A、餐飲具樣品編號為:J2-02-01~J2-02-20,其中招寶山中隊J2-02-01~J2-02-06;駱駝中隊J2-02-07~J2-02-13;莊市中隊:J2-02-14~J2-02-20;
B、盒飯樣品編號為:O2-02-09;O2-02-10;
C、養殖魚類樣品編號為:8月份:C3-02-06~C3-02-10;10月份:C4-02-06~C4-02-10;
D、生食水產品樣品編號為:8月份:D3-02-06~D3-02-10;10月份:D4-02-06~D4-02-10;
E、自制糕點樣品編號為:8月份G3-02-06~G3-02-10;
10月份:G4-02-06~G4-02-10;
各中隊按照規定的編號規則要求,并統一使用“樣品登記標簽”,規范填寫并粘貼在每個樣品包裝上,同時對每個樣品另外再加封條進行封樣,封條須加蓋公章。
②承擔市局及區食安辦抽檢任務樣品編號:各中隊各自按常規要求編號,保證所采樣品清晰可辨,否則加貼小標簽。
(2)文書交接及買樣費用:各中隊按照成本價購買樣品,承擔省、市局抽檢任務的,提交產品樣品采樣記錄第三聯1份(送樣用)、復印件1份(報銷用)、《樣品信息登記匯總表》(附件3)1份、正規餐飲發票1份(注明“買樣費”,發票臺頭為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對定型包裝產品應填寫《產品樣品確認通知書》,并進行產品確認。
承擔區食安辦抽檢任務的,可提交產品樣品采樣記錄第三聯1份,送檢單1份,買樣費可刷卡并附購買清單,本局辦公室報銷。
(3)送樣時間:
請各中隊按時做好采樣工作,并在規定的時間內送樣至餐飲保化科,由餐飲保化科統一送至各檢測機構。
四、工作要求
(一)明確責任分工,落實專人負責。餐飲保化科負責抽檢工作計劃的制定并牽頭組織實施,聯系各檢測機構,做好抽檢工作的協調、督促、指導,按要求向市局、區食安辦匯總上報抽檢工作情況,并及時把監督抽樣結果反饋至各中隊;各中隊承擔具體抽檢工作,并對不合格食品及相關產品的餐飲單位依法進行查處。
(二)嚴格抽檢程序,依法履行職責。為積極做好本次監督抽檢工作,各中隊要嚴格按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工作規范》及有關標準和規范要求組織抽樣和送檢工作,確保各項工作符合法定要求,程序合法有效,檢測結果準確可靠。按照編號規則進行樣品編號,填寫相關執法文書,確保抽樣過程的規范性、合法性。對定型包裝產品應填寫《產品樣品確認通知書》,進行產品確認。各中隊應充分發揮快速檢測方法在監督抽檢工作中的作用,對于可以經快速檢測方法初篩的樣品,原則上需經快速檢測后再送實驗室進行檢驗。
(三)及時梳理匯總,按時報送結果。各中隊要以嚴謹態度,認真做好樣品信息登記,餐飲保化科要對上報的數據進行整理、核對、匯總和上報。
(四)做好案件查處,及時通報信息。餐飲保化科將把監督抽樣結果及時反饋至各中隊。各中隊應盡快將檢測結果告知被檢單位,同時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對違法經營或使用不合格食品及相關產品的餐飲單位依法進行查處,查處情況應在接到結果反饋后20個工作日內報餐飲保化科,特別是重大案件應及時上報。各中隊要嚴格信息管理,未經局同意,任何中隊或個人不得擅自監督抽檢的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