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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輿論作為一種活躍的社會活動,有著豐富的倫理特征,主要表現在主體道德動機自發性、內容道德價值多樣性和道德傳播開放性這三個方面。
(一)網絡輿論主體道德動機自發性道德動機是道德行為的思想動因,指道德個體在實施道德行為前的欲望、動機、意圖、情感、信念、理想的總和。與傳統媒體主流輿論動機不同,網絡輿論中的主體最大的倫理特點是道德動機自發性。在電視、廣播、報紙等傳統媒體當中會有定期的評論當下輿論熱點的旗幟性時評類文章,這些文章可能是由政府或者某類權威人物的。但是在網絡上,每一個網民代表的都是他自己,無論是出于自身物質利益的需要還是精神層次的需要,他的道德動機絕對出自于自愿,對于輿論熱點他發表的是也只能是他自己的心聲。
(二)網絡輿論內容道德價值多樣性網絡社會的復雜性,決定了道德價值的多樣性。正如研究網絡的美國學者尼葛洛龐帝所說:“在網絡上,每個人都可以是一個沒有執照的電視臺。”多種利益主體及其復雜關系,以及網絡上各種流行思潮的相互激蕩,都會造成網絡輿論中道德價值觀念和價值取向的多樣性。在商品經濟條件下,網絡輿論主體同樣作為經濟人存在,道德價值取向也會隨著利益關系的變化而變化。利益主體多樣化使道德觀念和價值取向趨于多樣,不同主體又因其不同的利益要求或價值偏好而產生不同取向和層次的價值追求,網絡輿論會因此呈現道德觀念、道德價值選擇的豐富多樣性。隨著網絡輿論能夠容納多種文化和價值主體的價值差異性選擇與創造,網絡社會也會呈現出寬容和文明的道德文化風貌,網絡社會道德生活也會更加充滿活力,道德文化資源也能夠在這一過程中更加豐富和充實。
(三)網絡輿論道德傳播開放性傳播是信息選擇、傳導和接受的過程,以顯性或者隱性的方式反映在人類的一切傳播活動中。道德也是傳播的重要內容,傳播者可以直接通過多種媒介表達道德知識、道德規范和道德要求。網絡的開放性決定了在網絡輿論傳播中道德的傳播方式也具有開放性的特點。網絡輿論是一個零門檻的大眾傳播媒介,幾乎所有人和組織都可稱為網絡輿論的主體。這也導致在網絡中除了專業網站提供的信息外,還有大量網民的各種信息,其中有權威性的、真實準確的信息,也有許多虛假或不準確的信息。
二、網絡輿論的倫理價值及實現路徑
從倫理學的角度分析,輿論是道德評價的重要手段。充分利用輿論的道德調節和引導功能,評價道德現象,進行道德教育,調節思想矛盾,提高人們的道德境界,是推進社會主義道德建設的重要途徑。在這其中,網絡輿論自有其倫理價值,而實現網絡輿論的這些倫理價值,保障網絡輿論的健康發展,需要政府和公民共同努力。
(一)網絡輿論的倫理價值網絡輿論有兩個方面的倫理價值。首先是網絡輿論的個體倫理價值。網絡輿論從個體出發,并對個體產生道德價值反饋。首先,在紛繁復雜的網絡輿論中,正確的輿論導向必然是符合社會道德規范體系的。這些正確的輿論能夠對網絡輿論主體在網絡上的行為發揮約束和導向的作用,同時能夠促使個體產生道德自律。其次,網絡輿論依托于強大的社交關系網絡,如QQ、微博、BBS等,線上交流效率遠遠高于線下。這種交流能夠促進個體道德社會化,拉近人與人之間的距離。最后,經過激烈的網絡爭論,錯誤的網絡輿論最終會被正確的網絡輿論取代,個體參與這個思想更迭的過程的同時也會從中汲取正確的道德觀念,從而升華個體精神境界。其次是網絡輿論的社會倫理價值。作為公共輿論的重要分支,網絡輿論最重要的還是其社會倫理價值。在網絡輿論傳播中傳播者可以根據一定的道德價值觀對社會實施進行選擇和加工,并傳導給受眾。每類道德信息的表達都隱藏著傳播者的道德價值導向。傳播者通過加強網絡輿論傳播的強度和廣度,形成強大的網絡輿論環境,同時也形成圍繞在受眾生活周圍的道德信息場,使受眾在無形中受到這種感染與影響。網絡輿論的社會倫理價值主要表現在:第一,網絡輿論在發展的過程中能夠向網絡輿論主體普及道德知識、傳播道德觀念、激發道德情感和培養道德行為,并能傳承正確的傳統倫理道德理念,剔除網絡上無營養的速食文化。第二,網絡輿論在傳播中有各種倫理思想涌現,隨著社會的進步社會事件也呈現復雜化,一些傳統倫理道德觀念已經不能完全適應現代社會。在網絡輿論的發展過程中能夠修正傳統倫理道德的同時能傳播新的倫理道德觀念。最后,在健康有序的網絡輿論之后能優化社會道德風尚。網絡輿論往往滯后于網絡輿論客體的發生,這樣網絡輿論主體能夠在健康有序的網絡輿論后,全方位的了解某件社會問題給出這項事件客觀理性的結論。這種結論在網絡輿論過程中已經被主體自覺吸收,對優化社會道德風尚具有積極意義。
1.1SNA概述SNA通過描述行為者(個體,agent)及其相互間的關系模型,分析其結構及對行為者和整個群體的影響。如果研究對象規模較小,可用社群圖(SocialGraph)表示行為者之間的關系。如果研究對象規模較大,可把行為者之間的關系用社群矩陣表示[8]。社會心理學家Jacob•Moreno在1932年研究哈德森女校出逃事件時給出社會網絡結構圖[9],通過SNA方法得出:個體的行為規則不決定于個人的意志而取決于其所處位置;團體內成員的行為受到所屬“小團體”的嚴重影響;網絡結構能夠影響個體間的關系和行為;不同“小團體”之間的成員也是有聯系的,但比團體內成員間的聯系稀疏;結構上等同的個體面臨相似社會環境時,可能會出現相似的反應[10]。
1.2SNA中的幾個重要參數在SNA眾多描述社會網絡結構的參數中,網絡密度、點度中心度、網絡中心勢等參數對研究網絡輿論的整體特性,結點間的關聯程度以及重要結點的影響力等具有指標性意義,在研究網絡輿論演化過程中應當予以重點、持續關注。單獨研究其中的某個參數,可以揭示出網絡輿論系統單方面的特征;綜合研究其中的多個參數及其變化,可以綜合研判揭示出網絡輿論系統的深層次特征,為確定網絡輿論調控時機提供依據。
1.3SNA參數的差分分析方法定義1:記D(t)為t時刻的社會網絡密度,則一個采樣周期Δt內D(t)的變化量為密度增量,記為ΔD(t)。ΔD(t)反映網民的關注度。ΔD(t)>0,網民對話題的關注度上升,網絡輿論處于形成或發展時期,具有進一步發展甚至爆發的可能,此時應予以重點關注;ΔD(t)<0,則說明參與討論的網民數減少且其相互關系的頻繁程度減少,網民對話題的關注度下降,網絡輿論處于回落或冷卻時期,將逐漸退出公眾的視野;若ΔD(t)在正負值之間圍繞0波動,則說明網民對話題的關注度有起伏,處于偏移期或振蕩期。定義2.1:記CADi(t)為t時刻網絡結點i的絕對點度中心度,則一個采樣周期Δt內CADi(t)的變化量為絕對點度中心度增量,記為ΔCADi(t)。定義2.2:記CRDi(t)為t時刻網絡結點i的相對點度中心度,則一個采樣周期Δt內CRDi(t)的變化量為相對點度中心度增量,記為ΔCRDi(t)。點度中心度反映出某一網民對話題的影響范圍及其地位的中心程度。其中ΔCADi(t)主要反映該網民的影響范圍,而ΔCRDi(t)主要反映該網民地位的中心程度。定義3:記C(t)為t時刻的社會網絡中心勢,則一個采樣周期Δt內C(t)的變化量為網絡中心勢增量,記為ΔC(t)。網絡中心勢反映的是網絡圖的整體向心程度,在網絡輿論系統中則反映出網民對話題討論的熱情與集中程度。
2網絡輿論調控時機判則
2.1網絡輿論調控時機的重要意義網絡輿論調控時機是指網絡輿論調控手段介入的時間點。調控時機適當,可以有效地利用社會資源,使調控手段發揮出最大影響力,取得最佳的引導效果;調控時機不對,則可能是反效果。
2.2網絡輿論調控預警判則首要判則:一個觀察周期內參與話題討論的網民總數達到設定閾值。預先調控判則:判則1:連續m個觀察周期內SNA參數增量均為正值。判則2:連續n個觀察周期內SNA參數增量均達到設定閾值。即時調控判則:判則3:一個觀察周期內SNA參數值達到設定閾值。判則4:一個觀察周期內SNA參數增量達到設定閾值。若有一個參數滿足判則,四級預警;兩個參數滿足判則,三級預警;三個參數滿足判則,二級預警;四個參數滿足判則,一級預警。特別來說,若一個觀察周期內的參數值及其增量同時滿足判則3與判則4,則說明輿情在短期內出現突然爆發,一級預警,應立即采取調控措施。
3網絡輿論調控時機確定方法
1.采集關注網站或論壇的數據,分離出網民和帖子的各種屬性,找出帖子之間的跟隨關系。2.設定觀察周期,建立每個觀察周期內的回復關系矩陣并繪制網絡社群圖。3.根據網絡社群圖,計算出每個觀察周期的SNA參數值并通過差分分析法計算增量。4.根據各種影響因素設定閾值,由增量計算結果運用判則確定網絡輿論的調控時機。
4應用示例
使用社會網絡分析軟件UCINET6[11],以天涯論壇上“華南虎事件”的討論過程為例,對確定網絡輿論調控時機的方法進行實驗驗證。自2007-10-15樓主發帖至2008-01-30最后一位跟帖者發帖結束,該話題總參與人數為5779人,總回帖數65029個,經歷了從形成、發展、爆發直至回落的演變過程。設定觀察周期為1天。用Ucinet的Netdraw工具,繪制出每天的輿論網絡社群圖,圖1截取的是第一天。計算每天的SNA參數值并通過差分分析法計算其增量,如表1所示(截取11月15日—22日的數據)。根據首要判則,假定參與討論網民數閾值為300,周期訪問量約為1200;根據預先調控判則,假定m=5,n=3,其對應的歸一化參數閾值ΔD(t)=ΔCRDi(t)=ΔC(t)=0.03,非歸一化參數閾值ΔCADi(t)=35;根據即時調控判則,假定參數閾值D(t)=CRDi(t)=C(t)=0.88,CADi(t)=1000,參數增量閾值ΔD(t)=ΔCRDi(t)=ΔC(t)=0.1,ΔCADi(t)=400。根據判則得出的預警日期及等級為,一級預警:11月16日;四級預警:11月21日。經驗證,在這些日期前后,該話題均有相關事件發生,影響網絡輿論的發展,此時,也是引導和調控的時機。
5結論
1.1網絡輿論立法尚不完善目前我國關于網絡侵權的立法非常多,網絡立法有法律、行政法規,還有部門規章和地方性法規等。實踐中對于網絡侵權案件,除了適用民法通則關于侵權的一般規定外,還可以適用關于互聯網的一些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但是這些法律制定主體混亂,規范客體重疊,可以說,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等是當下中國保護或規制網絡的主要調整手段。
1.2有關網絡輿論的法律規制多為懲罰性、義務性,預防性措施少網絡輿論在為言論自由打開一個通道的同時,也具有一定的負面影響,所以網絡輿論不可避免的會發生與法律沖突的現象,我國立法機關相繼出臺相關法律,但從這些法律中不難看出,條文中大多是以“禁止性”或“義務性”的內容存在。禁止性規定指的是法律對不得傳播的言論類型的列舉,即法律規定哪些言論不得發表。相繼出臺的司法解釋更體現出了“懲罰性”。相對于網絡科技的發展,這些法律的出臺同時也體現出了立法的滯后性,禁止性和懲罰性都是對侵權或違法后現象后的補救措施,但并沒能將立法與網絡科技相結合從源頭就避免違法現象的出現。
1.3對網絡管理處罰程序不夠透明化,缺乏法律依據我國行政管理部門對關閉網站或者BBS很少公布理由,甚至對一些政治敏感的話題論壇也會進行屏蔽。在整個關閉整頓程序中缺少法律程序,監管缺乏透明性。處罰部門法律依據不明晰,現今,對網絡輿論優劣的評價標準一直都很模糊,造成對網絡輿論的執法有很大的隨意性。有關行政部門對網站的監管缺乏透明性,導致網站難以通過行政訴訟或行政復議等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利。
2.加強網絡輿論規制的若干建議
2.1完善互聯網立法縱觀我國關于互聯網的立法體系,立法機構比較雜亂,普遍層次較低,法律效力不強。憲法賦予公民言論自由權,網絡輿論正是公民在網絡上行使言論自由權的體現。用眾多的低位階法律去規范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實為不妥,應探索制定出網絡管理的龍頭法,有必要對網絡中的法律問題做統一的界定,對現有法律法規去粗取精,明細完善,制定出一部專門的網絡法。
2.2立法應遵循事前防范原則對行為限制的方式通常有事前防范和事后懲罰兩種,懲罰不是立法的目的,如果在網絡輿論的法律規制中能結合事前防范的原則,網絡輿論的侵權行為也會在源頭處大大減少。要讓事前防范能行之有效,應具體制定相應的實行措施。首先,立法過程中加強與網絡技術相結合。網絡侵權是在網絡的虛擬世界中實施的,同樣對抗侵權的手段也可以使用網絡科學技術,現如今大多數網民都會在網上進行財產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