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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礦山企業專業技術人員評聘分開
一、聘任工作需要思考的主要問題
一是聘任流程及規則設定;二是聘任的分級管理模式,總部和下屬管理權限設計;三是崗編設置;四是技術職務通道建設;五是薪酬標準設計;六是任職資格要求設計;七是管理性技術人員與純技術人員的區別;八是整體公平考慮;九是崗能匹配考慮;十是核心專業考慮;十一是專業技術人員的晉升設計;十二是聘任工作日常化管理的常效機制;十三是專業技術人員的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設計。
二、礦山企業專業技術人員聘任工作實踐
1.成立各級聘任委員會
各級聘任委員會負責組織各級各層各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工作,討論和決定聘任工作中的各種情況和問題。
2.確定聘任原則
一是堅持以注重實效,科學配置,優化人才結構為宗旨,依據“因事設崗、精簡高效、結構合理、群體優化”的原則進行聘任;二是堅持本人專業技術資格,工作崗位與所聘任崗位相一致的原則;三是堅持公開競聘、客觀公正、從嚴考核、適度調整的原則。
3.確定專業技術崗位職數設置
根據公司戰略、部門職能、技術含量、工作量等需求,綜合考慮現有專業技術人員的水平、能力等因素,確定崗位職數。
4.職級體系確定
根據評定的專業技術職稱確定擬聘專業技術職務通道,如可將擬聘的專業技術職務分為中級、高級、教授級專業技術職務,也可根據需要每一級別的專業技術職務分為1-3個等級,主要是考慮同一技術職稱等級人員資歷、貢獻等因素。本文建議教授級高級工程師職務設兩檔,高級工程師和工程師職務設三檔。
5.專業技術職務的設置和定義
根據以上職級體系,需要進一步明確各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定義,以便評議時有基本的參考依據,如:
教授級高級工程師職務定義:為公司各專業領域的帶頭人,在其它某一專業具有一定技術權威性,能獨立承擔重大課題研究,能主持重大工程項目實施,能解決專業技術疑難問題,在科技攻關等方面有突出貢獻并取得很好的社會、經濟效益,得到行業內認可,能指導高級工程師的開展技術工作。
高級工程師職務定義:公司各專業的技術骨干,能獨立承擔重要課題研究,能主持較大工程項目實施,能解決專業技術較為復雜問題,在科技攻關等方面有一定貢獻并在企業內取得很好的經濟效益,得到公司內認可,能指導工程師的開展技術工作。
工程師職務定義:公司各專業所承擔工作的主要力量,能獨立承擔一般課題研究或參與重要課題研究,能主持一般工程實項目實施或參與較大工程項目實施,能解決一般性的專業技術問題,得到所在單位員工認可,能指導助理工程師的開展技術工作。
6.專業技術職務聘任申報條件
根據職務設置、職級體系明確各職級的申報必備條件,建議如下:第一,教授級高級工程師職務1檔:具有教授級高級職稱5年及以上。第二,教授級高級工程師職務2檔:具有教授級高級職稱3年及以上。第三,高級工程師職務1檔:具有高級工程師職稱7年及以上或具有教授級高級職稱。第四,高級工程師職務2檔:具有高級工程師職稱4年及以上或具有教授級高級職稱。第五,高級工程師職務3檔:具有高級工程師職稱2年及以上或具有教授級高級職稱。第六,工程師職務1檔:具有工程師職稱5年及以上或具有高級工程師職稱。第七,工程師職務2檔:具有工程師職稱2年及以上或具有高級工程師職稱。第八,工程師職務3檔:具有工程師職稱或具有高級工程師職稱或具有助理工程師職稱3年及以上。
7.明確專業技術職務聘任的破格申報條件
為體現不唯學歷、不唯職稱、注重實績的聘任原則,特別制定了破格申報的條件,建議如下: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申報條件中對應年限可降低一年;或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但不足3年人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破格申報8級工程師;或取得工程師職稱,符合以下條件4-8之一者可最高破格申報至5級工程師。
第一,獲得與本人所從事工程技術工作相關的地、廳級以上科技進步一、二等獎一項及以上(主要參與者)。第二,獲得與本人所從事工程技術工作相關的省科技進步二等獎、或三等獎二項及以上。第三,獲得與本人所從事工程技術工作相關的行業協會科技進步二等獎、或三等獎二項及以上。第四,獲得國家專利(發明或實用新型)(作為主要負責人)。第五,獲得與本人所從事工程技術工作相關的省科技進步一等獎。第六,獲得與本人所從事工程技術工作相關的行業協會科技進步一等獎。第七,本專業的學術、學科帶頭人。第八,本專業提出的技術報告、學術論文、專著曾在全國性學術刊物上發表,或在全國性學術會議上宣讀,并在這些成就中起關鍵作用。
8.薪酬標準
根據市場化、行業內標準,并考慮內外部薪酬的公平公正建立專業技術人員的薪酬標準(略)。
9.確定競聘程序
第一,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提供相關材料;第二,所在單位根據聘任條件進行初審;第三,將申報材料報公司,由公司組織專業人員對申報人的材料進行審查;第四,合格人候選人公示;第五,對符合聘任條件的合格候選人員,統一組織公開述職競聘;第六,組織考察;第七,將擬聘候選人報專業技術職稱聘任委員會審批;第八,結果公布(公示擬聘候選人);第九,聘任。
10.確定競聘評分標準
競聘評分由基礎評價和現場部分組成,詳見下圖專業技術職務聘任――競聘成績構成與評價特點:
(1)基礎評價
根據實施方案確定的量化賦分標準,對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的學歷、資歷、任職資格年限、年度考核、表彰獎勵、工作業績、論文成果等基本條件進行量化打分,計算出應聘人員的基礎成績。具體基礎評分標準如下:
第一,基本知識和技能:已獲得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的(100分);已獲得博士研究生畢業或取得博士學位,或者已取得工程師職稱的(90分);已獲得碩士學位或研究生畢業或雙學士學位,或者已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的(80分);已獲得學士學位或本科生畢業的(70分);已獲得大學專科學位或專科生畢業的(60分),評價時根據學歷和職稱對應分數取最高分。建議占基礎評分權重的30%。
第二,企業貢獻:在公司從事本專業技術崗位工作滿1年,加5分,不滿1年的按當年實際工作月份折合計算,最高100分,建議占基礎評分權重的40%。
第三,項目成果:近十年內,作為項目主持者或主要技術負責人,每獲得一項以下獎項,加對應分數:1項目獲得國家級獎項(30分);項目獲得省部級授予三等獎及以上(20分);項目獲得地廳級授予二等獎一項以上,或三等獎二項以上(20分);獲得國家專利并在生產中取得明顯社會效益、經濟效益(10分)。近十年內,作為項目主持者或主要技術負責人,每獲得一項以下項目成果,加對應分數:完成了省部級或者地廳級的重點項目,其成果達到國內先進水平或填補了國內、省內空白的(15分);完成過系統性強、技術難度較高或較復雜的科研和工程項目全過程的經歷,取得了顯著的社會或經濟效益(10分);獨立完成了1個項目綜合研究報告或主持研究制定了復雜項目的綜合分析方案,應用效果良好并提交了試驗報告(10分)。
以上各項評分可累加,最高分100分,建議占基礎評分權重的20%。
第四,論文成果:近十年內,作為第一作者或主要編寫者,每獲得一項以下著作成果的,加對應分數:完成有重要實用價值的專業技術報告、設計報告2份(大型的可1份)和論文l篇以上(20分);在公開出版的國家級或行業核心刊物上發表本專業論文2篇以上(15分);公開出版有價值的專業著作(5分);參加了省部級技術規范、規程或標準等重要技術文件的編寫,并有重要實用價值的(10分)。
以上各項評分可累加,最高分100分。建議占基礎評分權重的10%。
(2)現場答辯
第一,個人述職:主要反映應聘人員履行崗位職責所必備的政策法規、基礎知識、專業技術知識和對礦山企業公司本專業技術信息了解和掌握的情況。第二,評委問答:主要考察應聘人員掌握的專業技術知識和實際業務工作能力。
(3)綜合成績
按照基礎成績占40%、現場評分60%的比例,加權計算出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數。
11.聘期
建議2-3年。
12.專業技術人員聘任后管理
(1)考核
另行制訂了公司技術人員績效管理辦法。主要考核的維度包括有:生產或專業管理問題發現及解決情況;技術標準、重要制度、主要技術報告起草及修訂情況;技術交流、師帶徒情況;經濟效益、效率改善貢獻情況;科研、技改、基建項目或課題成果情況;小改小革、合理化建議提出及采納情況等。
(2)專業技術職務續聘、低聘或晉升
第一,依照專業技術職務人員年度或聘期內的績效考核結果決定其續聘、低聘。第二,晉升必須通過公開的述職競聘及組織考察。第三,在聘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以解聘:受到刑事處罰者;不能完成本人職務職責者;不認真履行現職崗位職責,拒不接受組織上分配任務者;弄虛作假或抄襲剽竊他人研究成果,影響惡劣者;工作極不負責,造成嚴重事故、經濟損失嚴重者;個人績效考核、專業技術人員績效考核結果為不合格者;因機構或崗位變動,不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者;其他不宜繼續聘任者。
參考文獻
1、本科畢業及以上,獲得工程師資格5年以上,可以申報高級工程師。
2、博士畢業,獲得工程師資格2年以上。可以申報高級工程師。
3、通過職稱計算機能力考試獲得相應證書。
4、通過職稱外語考試獲得相應證書,需要通過A級考試,按各省規定不同,有的省份只要求B級。
非國有企業專業技術人員。
二、評審級別
助理工程師(初級)、工程師(中級)、高級工程師(副高級)。
三、評審方法
采取“直通車”的辦法,不受每年職稱評審一次例會的限制,根據申報情況隨時組織評審。
四、評審申報材料
1、高級工程師審核表一式三份(中級以下不需填);
2、遼寧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定表一式三份(帖上照片);
3、遼寧省專業技術資格報評推薦表一式三份;
4、反映個人學歷、資歷、的相關證件(原件、復印件);
5、主要業務成果(獲獎證書及有關業績證明復印件);
6、論文、著作(原件、復印件);
7、一寸照片四張。
五、評審的工作內容
1、計算機職稱考試考前輔導;
2、職稱指導與推薦;
3、工程師報卷資料指導;
4、高級工程師答辯培訓與指導。
六、評審條件
1、學歷、資歷要求
高級工程師:博士畢業滿2年;本科滿5年。工程師:博士畢業;碩士、雙學士學位滿2年;本科、專科滿4年。
2、業績成果要求
高級工程師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①國家級自然科學獎、發明獎、科技進步獎、星火獎;②省(部)級發明獎、科技進步獎、星火獎;③市、省直廳局科技進步一等獎一項或二等獎兩項以上;④科技成果被列為市、省直廳局級以上重點推廣項目,取得了明顯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并獲得有關方面的獎勵;⑤市、省直廳局以上先進科技工作者;⑥省(部)級重大科技情況(信息)成果二等獎。工程師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①省級以上自然科學獎、發明獎、科技進步獎、星火獎;②市、省直廳局科技進步三等獎;③科研成果通過技術鑒定,并有一定推廣價值(須附“技術鑒定證書”);④市、省直廳局級重大科技情報(信息)成果獎;⑤科研成果被列為市、省直廳局級推廣項目。
3、論文、著作要求
在企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參加相應級別的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時,對論文數量不做限制性要求。經本(行業)企業采用的技術創新報告、發明專利、研發項目、工藝方案、技術鑒定報告、可行性方案、行業標準等可替代論文。
4、直接申報
(1)助理工程師:本科畢業1年、大專畢業3年、中專畢業5年;
(2)工程師:碩士畢業2年、本科畢業5年、大專畢業7年;
(3)高級工程師:博士畢業2年、碩士畢業7年、本科畢業10年。其工作業績、技術水平和貢獻以近五年內取得的成果和業績為依據。工作業績、論文(著作)、外語及計算機能力水平按現行評審條件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