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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黨的十七大報告中,第一次明確提出了要建設生態文明。這是我黨執政興國理念的新發展,是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的新要求。面臨當前嚴峻的生態背景,從中國的實際出發,采取積極而有效的戰略舉措建設生態文明已經刻不容緩。
一、相關概念
“科學發展觀的第一要義是發展,核心是以人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協調可持續,根本方法是統籌兼顧”。科學發展觀是統領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思想武器,也是生態文明建設的根本指導思想。
“生態文明,是指人類遵循人、自然、社會和諧發展這一客觀規律而取得的物質與精神成果的總和;也是指以人與自然、人與人、人與社會和諧共生、良性循環、全面發展、持續繁榮為基本宗旨的文化倫理形態”。也是指人們在改造和利用客觀物質世界的同時,不斷克服由此所產生的對人和社會的負面影響,積極改善和優化人與自然、人與人的關系,建設有序的生態運行機制和良好的生態環境所取得的物質、精神、制度方面成果的總和。
二、兩者的關系
哥本哈根會議的召開,一萬多人192個國家的參與,給生態文明建設給予了充分的肯定。生態文明建設是貫徹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內容和必然要求。在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思想的今天,我們看到了許多科學發展觀的包容度和氣魄,他是我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國家的法寶,更是今天面臨危機的指導生態文明建設的有利保障。
1 建設生態文明是科學發展觀要義的體現
科學發展觀的第一要義是發展。當中國快速發展的同時,面臨了太多的環境問題。而生態文明建設的提出恰恰解決了我們的難題。人類在無情的掠奪自然時,總是忘記了我們的一切取自于自然,資源是有限的。我們應當在保護生態平衡的前提下發展,樹立人和自然地平等觀。把自然環境和發展緊密的聯系起來,在發展的基礎上改善生態環境,要做到生態保護和經濟發展兩不耽誤。我不能把建設生態文明,簡單的看做是要求人類消極地回歸自然,而是要通過促進可持續發展,實現人類與自然的協調發展。在當代中國,建設生態文明,就是要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節約資源、優化生態環境,實現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的發展。這一點無不體現了科學發展觀的第一要義――發展。
2 建設生態文明是科學發展觀核心的體現
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對生活質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對清潔的淡水和綠色食品等生態條件和良好生態環境的需求越來越迫切。生態文明建設,就是要創造一個適合于人的本性的良好生態環境,使人不要脫離自然環境而過分依賴人造生活環境,讓人們在優美的環境中工作和生活,推動整個社會走上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保護自然環境、建設生態文明的最終目的是關懷人自身的生存和發展,關懷的是人類未來的利益。這正是科學發展觀“以人為本”的本義所在。
3 建設生態文明體現著科學發展觀的基本要求
科學發展觀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生態文明是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根本所在和重要標志。這是在中國人口眾多、資源相對短缺、生態脆弱的情況下,實現人口、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生態之間協調發展的必然選擇,也是中國走以科技含量高、經濟效益好、資源消耗低、環境污染少、人力資源優勢得到充分發揮的新型現代化道路的必然選擇。在生態文明建設中強調可持續發展,就是‘要促進人和自然的和諧,實現經濟發展和人口、資源、環境相協調,堅持走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保證一代接一代地永續發展。從本質上看,生態文明是在追求經濟發展的同時,確保人類與自然的和諧,而不是單純以經濟增長為發展目標。這體現著科學發展觀所倡導和追求的協調發展。
三、貫徹科學發展觀。促進生態文明建設
建設生態文明是科學發展觀的必然要求。這是科學發展、和諧社會理念在處理人與自然、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關系方面的升華,不僅對中國自身發展具有重大而深遠的影響,而且對維護全球生態安全具有重要意義。因此我們必須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導下,促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進程。
1、樹立正確的發展觀,培養全民生態意識
面對多數人為了追逐利益而排放廢氣廢水,白色污染,砍伐森林等破壞自然的行為,我不僅僅是靠國家利用行政手段進行管理,更多的應該是宣傳生態文明建設的真正內涵,讓人們了解和理解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性以及必然性,培養全民生態意識。樹立正確的發展觀,堅持可持續發展,建設生態文明,營造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保證人類的長久生存。
2、改變消費觀念,創建節約型社會
我們應當改變消費習慣,盡量避免一次性用具的購買和使用,尤其是難以降解的塑料袋和需要大量砍伐樹木的衛生筷。我們的地球已經裝載了太多的垃圾而無法消化,我們的世界也在面臨資源枯竭的明天。人來正在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我們應當從習慣做起,改變我們平時的一點一滴,節約使用資源,創建一個節約型社會。
3、完善相關政策和法律體系,創新生態文明建設機制
生態文明建設的必然性
面對當前生態環境的不斷惡化以及各類環境問題層出不窮的困境,尤其眼下的“霧霾”天氣更像一個警鐘,在提醒著我們走生態文明發展道路的迫切性與必然性。
(一)建設生態文明是貫徹科學發展觀的必然要求在黨的十七大上,同志闡述了科學發展觀的基本內涵,指明了我們進一步推動中國經濟改革與發展的思路和戰略。科學發展觀不贊成單純為了經濟增長而犧牲環境的容量和能力,也不贊成單純為了保持環境而不敢能動地開發自然資源。二者之間的關系可以通過不同類型的調節和控制,達到在經濟發展水平不斷提高時,也能相應地將環境能力保持在較高的水平上。為此,國家積極提倡并鼓勵大力發展“循環經濟”“生態補償制度”等,其根本目的都在維系人與自然之間的協調發展。
(二)建設生態文明順應了人類文明的發展歷程目前,人類社會正處于從工業文明向生態文明過渡的關鍵階段。自從18世紀60年代的產業革命,大機器生產以其無比優越的生產力迅速在世界范圍內不斷擴大規模。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和社會生產力的日益提高,人類創造出了巨大的物質財富,但也付出了犧牲自然的代價。“工業文明的發展是以環境破壞為代價的,這足以造成人類文明的衰落。”[2]資源枯竭和環境的不斷惡化正蠶食著人類正常的生存條件,制約著人類文明發展的前景。在這樣的背景下,我們開辟了一條新的道路———生態文明發展道路。
(三)走生態文明發展道路是解決當前我國生態問題的客觀需要改革開放以來,一方面由于我國只注重經濟建設,為了發展而發展,沒有選擇正確的發展方式,造成了嚴重的資源浪費與環境污染,尤其近年來PM2.5監測在社會關注下出臺,到PX項目在一些地方引起的民意波動,“霧霾”天氣不斷惡化,人們對生態環境問題愈發關心。另一方由于我國人口基數過大,以占世界9%的國土養活占世界22%的人口,而且其他資源也相對緊缺,人均占有量低于世界平均水平。這些問題和矛盾,只有走生態文明道路,才能慢慢得到緩解和解決。
(四)建設生態文明是完善我國社會主義事業建設體系的需要在2002年便提出:“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應該是我國經濟、政治、文化全面發展的進程,是我國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全面建設的進程。”[3]黨的十六大報告重申:“可持續發展能力不斷增強,生態環境得到改善,資源利用效率顯著提高,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推動整個社會走上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4]這時社會建設已經納入我國社會主義事業建設之中,總體布局也就成了“四位一體”。最終,黨的十正式把生態文明建設歸納到“五位一體”之中。從“四位一體”到“五位一體”,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內容更加豐富、結構更加完善。
生態文明建設的路徑
選擇正確的路徑是解決我國生態問題的關鍵,也是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生態文明發展道路的保證。
(一)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實現經濟與生態協調發展科學發展觀指明了我國發展的方向,我們必須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總結我國在發展中的成敗得失,根據我國國情和借鑒西方發達國家的發展經驗,加快形成新的發展方式,實現經濟社會的又好又快發展,走出一條中國特色的新型工業化發展道路。在追求經濟發展的同時,不能以破壞生態環境和浪費資源為代價,而必須把經濟發展與生態保護結合起來,既要實現經濟的健康穩步增長,也要讓人們生活在青山綠水的世界之中。
(二)樹立正確生態價值觀,提高全民生態文明意識恩格斯曾警告我們說:“我們不要過分陶醉于我們人類對自然界的勝利。對于每一次這樣的勝利,自然界都對我們進行報復。”[5]現實也驗證了恩格斯的預言。因此,我們必須樹立正確的生態價值觀,逐漸重視對生態的保護。在今后,我們要通過多種渠道,有組織、有計劃、有層次地展開正確的生態價值觀教育,尤其要利用好電視、網絡等新媒體和學校這個平臺,從孩子做起,把尊重自然、保護生態的觀念外化到實踐中去。
(三)完善環境立法與監督,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依法治國是我國的基本國策,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生態文明發展道路的探索中,同樣離不開法律的保證。一方面,我們要立足國情,借鑒外國在生態立法中的經驗,加快制定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做到生態建設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另一方面,還要做到執法必嚴,要加大對破壞環境和浪費資源的行為的懲罰力度,同時提高市場準入標準。此外,健全社會監督體系,引導廣大群眾積極監督執法人員,對執法人員等行為要及時上報。通過完善立法與監督,從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有利保障。
(四)以綠色GDP作為衡量社會發展的指標長久以來,過度追求GDP的增長在我國成為主流,政府自然就只把GDP作為衡量社會發展的最重要指標,甚至是唯一指標。這種做法嚴重違背了社會發展的正常規律,也不是一個文明國家該有的發展模式。一切為了GDP,只會給社會的整體進步帶來危害。因此,我們需要從思想上轉變,把綠色GDP作為衡量社會發展的指標,即主動扣除因GDP增長過程中,各種資源浪費和環境破壞帶來的損失。用綠色GDP作為社會發展的指標,不僅可以提高資源配置的效率,也實現了對生態環境的保護。
現行刑法在生態文明建設保障方面的不足
刑法在生態文明建設威懾作用,打擊犯罪,保護環境在現行的刑法中沒有全部做到。在我國第一次指定刑法時,由于當時經濟不發達,社會生產力低,生態破壞也沒有這么嚴重,沒有威脅到人居環境,所以環境保護的話題沒有被直接提及。隨著我國經濟的飛速發展,工業發展不斷壯大,環境污染問題越來越嚴重。2002年《刑法修正案》中又增加了兩個生態犯罪的條款,并對原有的兩個環境犯罪條款進行了修改。總體來看,刑法對生態建設的保障仍然不全面,使得刑法在保障生態文明建設的功能不全。立法理念的落后。刑法強調對人對自然絕對支配地位是刑法的立法理念蘊藏“人本主義”,思想的體現,但是它忽視了自然對人的反作用,人類對自然隨著社會的進步認識逐漸提高,這種思想逐步被淘汰。生態文明要求正視自然生態所應有的地位,和諧人居關系,愛護環境,正確處理人與自然的關系,而在“人本主義”的指導下,可以看出刑法在生態文明建設中功能被縮小,阻礙了生態文明的建設。執法力度不夠。必然性因果關系原則和過錯責任原則是傳統刑法所主張的,但是環境破壞和環境污染等具有隱蔽性、長期性等特點,這種因果關系涉及非常深奧的科學知識,所以難以確定行為結果之間的關系。很難真正懲罰危害環境者,我國的訴訟制度對環境訴訟并沒有系統的規定,理論上對環境公益訴訟等國外先進制度的研究還不夠深入。這樣就決定刑法在生態文明建設中執行力度不夠。
確立現代環境刑法的新理念
可持續發展理念。可持續發展的基本內涵是“既滿足當代人的需求又不危及后代人滿足其需求的發展”。將可持續發展原則體現在現代環境刑事立法中,應該嚴厲打擊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破壞生態環境等行為,認識環境保護的重要性,對存在威脅影響破壞環境的行為予以堅決制止。生態正義理念。它要求作為國家上層建筑重要內容的法律生態化。立法生態化是法律生態化的重要標志,刑法是規定犯罪、刑事責任及刑罰的法律,刑法生態化應當體現在以下方面:以生態本位的價值觀調整人與人以及人與自然的關系;將生態安全納入刑法保護領域,規定生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