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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突發性公共事件;財政應對能力
強化突發事件財政應對能力的客觀必然性
(一)理論基礎
財政既是一個經濟范疇,也是一個歷史范疇,它以國家為主體在參與國民收入分配中實現其功能目標。事實上,在政府應急管理過程中,財政部門的角色并不僅僅局限于物資管理和后勤設施保障,還具有提供行政救助的法定職責。突發公共事件發生之后,由于當事人往往喪失自救能力,迫切需要政府財政部門出面,動用各種社會資源提供行政救助。
(二)現實意義
突發事件管理是一種公共服務。建立正常的社會秩序和維護公共安全,是政府進行社會治理和公共管理的重要職責和工作內容;建立科學、高效的應急反應體制與體系,增強全社會的危機管理和危機應對能力,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是政府義不容辭的神圣使命;確保財政對于公共服務事業和公共管理項目的支持力度,是政府由產業投資主體向公共投資主體角色轉換的必然要求,是對包括納稅人在內的全體國民服務意識的具體體現。
突發性事件的應對能力是財政能力的必要組成部分。從目前我國現有的政府財政支付能力和財政體制看,集中應對少數突發事件的力量是具備的。但從全方位防范、常規性防范、現代化防范的廣度和深度要求看,資金的來源和保證性尤顯不足。因此,面對逐步增加、永遠存在的公共風險和公共危機,迫切需要在財政框架中建立應對能力。
(三)突發事件對財政運行的影響
從財政收入總量看,造成財政總量減收的主要原因是突發事件對社會總供求驟然地產生了收縮效應。一旦社會總需求擴張乏力,經濟增長就要減速,從而會使財政收入增長受挫。為了遏制突發事件的蔓延以及扶持遭受突發事件沖擊的行業和勞動者度過難關,必須及時出臺一些財政救助政策,尤其是對財政收入下降的重災區行業,更需要采取一系列應急措施,加以救助。
強化突發事件財政應對能力的制度安排
(一)構建突發事件的財政應對機制
合理界定我國財政的支出范圍。包括:國防支出、行政管理支出、科教文衛支出、社會保障支出、經濟發展支出。維護公有制主體地位,鞏固社會主義經濟基礎。培育和完善市場建設,為市場經濟發展保駕護航。與政府的這一特殊職能相適應,財政將在資源配置,以及制定、實施和宣傳與市場經濟相關的法律、法規方面負有更多支出責任。
建立健全財政支出績效的評估制度。簡單地控制支出和調整支出結構有可能會形成少花錢也少辦事的情況,因此,需要在各部門、各單位制定與之行使的職能相適應的評估指標體系,并建立適當的獎懲制度,定期進行考核,真正提高支出的效率和效果。
深化財政改革,完善支出管理。在健全的民主監督和規范的法制約束下,建立科學的支出管理機制可以有效地提高財政資源的配置效率。改革財政資金的撥付方式,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強化預算管理,實行部門預算;大力推行政府采購制度,并由國庫直接支付采購資金,做到公開、公共、規范、透明,以解決目前存在的分散采購、盲目采購、收取回扣等問題。
(二)建立財政危機管理機制
建立綜合性財政危機管理網絡。當今社會,危機的發生將是一個經常性變量。面對這一情況,應當構筑一個包括財政法律制度、機構框架和風險預警在內的綜合性財政危機管理網絡。財政法律制度為制定非常時期的財政法案提供法律支持,可以大大縮短危機發生后再尋求修改有關財政法律的時間;機構框架則為財政應對各種危機提供智力支持和操作流程;風險預警為評估各種突發事件對財政經濟的影響提供標準,并依據不同的評價標準,對財政運行情況警示。
逐步建立風險分擔的制度框架。要建立下級政府對上級政府的債務報告制度和政府財政風險預算及其評估制度,從制度上對地方債務加以約束、防范、監控和化解。對政府提供的各項措施、政策承諾進行事前的風險評估,以免政府因財政能力的變化而導致言行不一,損害政府的公權力。
(三)建立長效財力保障機制
增強預備費的穩定功能。具體辦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修改以前,按照法律規定的上限提取預備費,而不論預算是赤字還是盈余;對預備費實行基金式管理,每年安排的預備費,在當年沒有突發性支出的情況下,或者用于突發性支出后的余額,不得用于其他預算開支,應進入預備費基金;擴大預備費基金的來源,如預算盈余、預算超收收入,原則上應進入預備費基金,不應用于追加其他的預算支出。
建立財政風險基金和國債償還基金。為建立穩固的財政基礎,應考慮建立一筆專門的、穩定可靠的、可以連續使用的財政風險基金,該風險基金來源的構成可以參照總額預備費的提取辦法在財政支出中按一定比例列支,它和財政后備基金共同構成財政安全的保護屏障。當然,考慮到通過償債基金避免債務危機的方法,我國應借鑒國際經驗,選擇建立國債償債基金,以防后患。
參考文獻:
【關鍵詞】外墻保溫材料;防火性;設計;施工
中圖分類號:TE86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2010 年底,我國城鎮新建建筑執行節能強制性標準的比例達到95% 以上。為了節能和保溫,建筑一般都在外墻面加上保溫材料。隨著各種材質的外墻保溫材料被廣泛應用于公共與民用建筑,火災隱患也如影隨形。2009 年元宵節央視新址發生的特大火災; 2010 年11月15 日上海市靜安區教師公寓發生的致58 人喪生的特大火災。因此,提高國內各類建筑外墻保溫材料的防火安全性能.已成為事關民生安全的重要課題。那么,如何才能科學、有效地防止因外墻保溫材料引發的建筑火災呢? 本文從設計及施工角度進行了探討。
1.建筑外墻保溫材料的類型及存在的隱患
1.1 外墻保溫材料的定義
外墻保溫材料是由硅酸鹽保溫材料、膠粉聚苯顆粒、鋼絲網采水泥泡沫板(舒樂板)、聚苯乙烯、擠塑板、聚氨酯板、玻璃棉卷氈、擠塑板等組成,具有保溫、隔熱、防水等性能。
1.2 外墻保溫體系材科分類
從材料燃燒的角度分類,目前用于外墻保溫系統的保溫材料主要包括三大類,分別為:
(1)無機類保溫材料:我國的巖棉、玻璃棉、膨脹玻化微珠保溫漿料等,屬不燃性材料,自身不存在防火安全問題。但其他性能不能完全滿足外保溫的要求,目前尚不具備廣泛應用的技術條件。
(2)有機無機復合保溫材料:以膠粉聚苯顆粒保溫漿料為主,屬難燃材料,且不具有火焰傳播性,自身不存在防火安全問題。
(3)有機高分子保溫材料:以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和聚氨醋硬泡為主,屬可燃材料,具有引發火災的危險性。
1.3 外墻保溫材料的特點
EPS.XPS.PU 均屬有機保溫材料,最大的優點是質輕、保溫、隔熱性好,最大的缺陷是防火、安全性差,易老化、易燃燒。燃燒時煙霧大、毒性大,承重性、使用年限、防火性均不如無機保溫材料。特別是EPS泡沫.XPS 泡沫,耐火性極差,在80℃就產生熔融變形滴落。正因為此,在歐美等發達國家,對重要建筑、高層建筑進行外墻保溫,一般都要求對保溫系統和絕熱材料作燃燒性能及耐火極限試驗,且分為若干等級。不同等級的系統和材料適用不同范圍的建筑防火要求。到目前為止,EPS 板薄抹灰外墻保溫系統由于涉及嚴重防火問題,在美國有20多個州禁止使用: 在英國,18m 以上建筑不允許使用EPS 板薄抹灰外墻保溫系統: 在德國,22m 以上建筑不允許使用EPS 板薄抹灰外墻保溫系統。
1.4 外墻保溫系統的火災危險性
普通民用住宅,特別是高層住宅,一旦發生火災,火勢容易形成豎向蔓延。這是由于玻璃在火災的條件熔點會降低,因為受熱不均和膨脹變形受到了窗框的限制和內外表溫差過大等原因導致開裂破碎。建筑物內發生火災時,在高溫火焰的作用下,門窗玻璃會快速的破碎脫落.火舌便從這些破碎的門窗中伸出,變形成火勢的豎向蔓延。火勢通過外墻門窗口繼續蔓延的途徑基本有2 種:一是火焰的輻射熱通過外墻門窗口將對面建筑物烤燃:二是火勢從穿過窗口向上延伸,烤燃上層窗口的可燃物,火勢漸漸向上蔓延導致整個建筑物起火。
2.建筑外墻保溫材料的防火設計
2.1 設置相應的防火構造物
(1)對于新建筑物。首先,在修訂的標準中,對于外墻保溫材料燃燒性能等級的規定, 要能夠滿足建筑外墻保溫系統阻隔火焰傳播的能力:其次,由消防部門對建筑外墻保溫材料的防火性能進行測試和監督:再次,對于使用聚苯板薄抹灰的外墻保溫系統,應相應的增設擋火梁和防火隔離帶等防火構造物
(2)對于已經采用可燃性保溫材料的建筑物。首先,應采用不燃性材料為保溫層做水平和豎向分隔;其次,建筑物的外墻轉角兩側以及窗口、門洞周圍應用不燃性材料進行分隔;再次,建筑物的外表層應用不燃性材料全面覆蓋,可用水泥砂漿進行涂抹;最后,如建筑物外墻采用幕墻.應用防火材料對幕墻與每層樓板、隔墻出的縫隙進行封堵。
2.2 選擇正確的外墻保溫材料
(1)外墻保溫材料選擇:按照現行的制度要求,百米以上的建筑外墻基本上都要用A 級材料,百米以下可用Bl 級(不加防火隔離帶)B2級(需設置防火隔離帶)。
(2)外墻保溫材料性能參數:在對建筑外墻保溫材料選擇時,應重點掌握聚氨酯泡沫、擠塑板和苯板的效能選擇,可按以下參數選擇。①保溫效果:聚氨酯泡沫最好,擠塑板次之,苯板最差;②耐冷熱性能:聚氨酯泡沫最好,擠塑板次之,苯板最差;③吸水率(性):擠塑板最低,聚氨酯次之,苯板最易吸水;④耐火性:擠塑板最長,苯板次之,聚氨酯泡沫最差。
3.施工管理措施
3.1 保溫材料的進場管理
(1)總、分包方應對施工現場節能保溫所用的有機保溫材料等進行嚴格的防火安全管理和監督檢查。有機保溫材料性能應滿足設計要求。
(2)建設、監理應對進場的節能保溫材料的《備案證書》、《質量保證書》、《型式檢驗報告》等有效質量證明文件進行核查,并重點核查可燃類保溫材料檢驗報告燃燒等級是否符合相關規范、標準要求。
(3)進入施工現場的可燃類保溫材料,應按規范規定對其燃燒性進行見證取樣復驗,檢驗結果必須符合設計文件的使用要求。
(4)燃燒性能不合格的保溫材料不得進入施工現場,燃燒性能未復驗合格的有機類保溫材料不得使用。
(5)墻體、屋面保溫材料進入施工現場要派消防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巡查。
3.2 保溫材料的堆放管理
(1)有機保溫材料儲存在庫房時,庫房應由不燃性材料搭設而成,并有專人看管。
(2)有機保溫材料露天堆放時,堆放場四周應由不燃性材料圍擋:堆放場應為禁火區域, 其周圍l0m 范圍內及上空不得有明火作業,并應有顯著標識:堆放場附近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堆放場應配備種類適宜的滅火器、砂箱或其他滅火器具:堆放場內材料的存放量不應超過3 天的工程需用量,并應采用不燃性材料完全覆蓋。
(3)有機保溫材料應分類整齊堆放,嚴禁在施工建筑物內堆存保溫材料。
(4)對未進行防火界面處理的有機保溫材料,應集中存放并進行防火覆蓋。施工現場嚴禁保溫材料長期露天。
3.3 施工技術及工藝方面
(1)采用防火隔離帶的做法:以水平或堅直設置在建筑的層與層之間的防火隔斷,一般采用不燃或難燃材料,系統的任何材料之間都不留空隙.具有一定的寬度。或者是在建筑設計中類似于某些民用建筑陽臺挑梁的形式,將建筑的主體外伸一定距離,以建筑材料普遍為不
燃材料起到防火分隔的作用,可理解為類似于擋火梁的作用,但是這里還有豎向分隔的要求。并且在每個窗楣和門楣上口加入不燃高強礦棉防火隔離帶, 向上高度大于200mm: 寬度為窗口兩側向外延伸300mm 以上。主要防止室內發生火災時,火勢從窗口部位點燃外墻外保溫系統并引起火災蔓延的發生。
(2)采用防火保護層:覆蓋在可燃保溫層表面,可避免火災蔓延的系統構造層。防火保護層的厚度和質量穩定性,將直接決定系統層面受到熱量或火焰侵襲時對內側保溫材料的保護
能力。各類粘貼外墻外保溫系統的保溫板外應有不小于3mm 的防火保(3)根據以往用水噴淋保護外部玻璃窗抵御外來火源熱輻射的做法,建議沒有水噴淋系統的建筑增加類似玻璃幕墻的水噴淋設施的工藝。
4.結束語
在進行建筑外墻保溫材料施工時要把好材料關,不合格材料決不能使用。在施工時嚴格按規范和標準操作。要切實做好防火工作,狠抓落實安全防火措施,杜絕火災事故的發生護層。
【參考文獻】
[1]馬淑婧.外墻保溫材料發生火災的危險性及對策分析[J].現代職業安全,2009(9).
關鍵詞:財稅管理 常見問題 解決方式 發票開錯 發票丟失 發票滯留
一、發票開錯
發票是一個專用憑證,對發票的管理能影響到企業的具體利益。發票開錯問題一般有下面幾種:
(一)發票金額多開或者少開,而且購銷的雙方都沒有進行財務處理。在這種情況下,購貨的一方要退回抵扣聯以及原發票聯,銷貨的一方要重新給購貨方開發票,發票必須正確。銷貨方在收回發票后,將記賬聯以及抵扣聯、原發票聯全部蓋上“作廢”的戳記,還要做的兩項工作是將這些要全部放在原存根聯的后面,必須進行粘貼,而且要注明原因。
(二)發票稅額少填,購銷雙方中的一方或者雙方進行了賬務處理。在這種情況下,銷貨方要查清少開的數額,然后補發發票,補發的發票是藍字的專用發票,在備注欄要具體說明情況,還要進行相應的納稅申報。
(三)發票稅額多填,購銷雙方中的一方或者雙方進行了賬務處理。 如果是銷貨方進行了賬務處理,那么購貨方要做的是退回抵扣聯以及原發票聯,退給銷貨方。然后銷貨方進行銷貨退回處理,重新開發票,開票的日期則不是原日期,而是重開發票的具體日期,最后進行納稅申報。具體的銷貨退回處理措施是:銷貨方填紅字的專用發票,填的時候主要根據購貨方給的抵扣聯以及發票聯。撕下記賬聯,在沖減銷項稅金時會用到。藍字的抵扣聯以及發票聯要粘貼在紅字的抵扣聯以及發票聯的后面,要注明藍字,存放地點則是紅字發票的記賬聯存放的地方,不能取下紅字發票的抵扣聯以及發票聯。
如果是購銷雙方都進行了賬務處理,那么購貨方要根據多開的數額,申請銷貨退回折讓,批準機關是相應的稅務機關,主體的參照文件是《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申請以后,購貨方一般就能拿到紅字的發票,然后購銷雙方來沖減各自的進項金額、銷項稅金以及銷售金額、進項稅額等。
(四)發票填寫不規范
如果所開的發票是專用發票,票面填寫不規范,但是無論稅額還是金額都正確。這種情況下,無論是雙方中的一方做了賬務處理,還是雙方做了賬務處理,都要進行換票。首先是購貨方退回原票,然后銷貨方按相關規定重新開具規范的發票。片面日期是重新開票的日期,并且要寫上“換票重開”四字,收回的抵扣聯以及發票聯要蓋上“作廢”的戳記,放到發票存根聯的后面。最后還要填寫發票使用手冊,在購貨金額或者銷貨金額那一欄填上換票,另外要填寫發票的號碼。
二、發票丟失
(一)《中華人名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第四十一條中規定,使用發票的個人或者單位要妥善保管發票,不得丟失發票。如果發票丟失,那么使用的單位或者個人要首先于當日向主管的稅務機關作出書面報告,然后在電視以及報刊上進行公告聲明作廢。根據國家的相關規定,專用發票丟失或者被盜后,納稅人刊登遺失聲明的報刊統一為中國稅務報。這樣規定的目的是方面納稅人以及各地的稅務機關對照并查找丟失或者被盜的專用發票,減輕不同的稅務機關傳寄專用發票丟失聲明的壓力。
國家相關規定中還規定納稅人遺失發票后,要向當地的公安機關以及主要的稅務機關進行報失,而且還規定了程序。當地稅務機關首先對丟失發票的人進行處罰,然后收取掛失登報費,然后將丟失發票人的名稱以及所丟發票的份數、蓋章與否、字軌號碼等情況,傳寄到中國稅務報,然后刊登遺失聲明。這份遺失聲明必須有國家相關稅務機關的簽注意見以及審核蓋章。
普通發票和專用發票不同,專用發票丟失后,刊登遺失聲明的報刊只能是中國稅務報,而如果是普通的發票,那么則可以在很多傳播媒介上進行公告,聲明丟失發票作廢,包括電視等。
(二)如果丟失的發票是空白的發票,那么在具體處理時,整個程序和丟失開具發票的處理程序沒什么區別,但是處罰金額有些不同。
(三)發票丟失后的具體處理措施:如果丟失的是專用發票,那么按照相關規定分為兩種情況,情況不同,處理措施也不同。一種情況是丟失發票的抵扣聯以及發票聯已經開具,而且丟失以前已經進行了認證并且相符,銷貨方可以提供發票的記賬聯復印件,按銷貨方所在地的相關部門出臺的相應規定,將此復印件抵扣增值稅的進項稅額,但是前提是購貨方的稅務主管機關必須同意。另外一種情況是在發票丟失之前,并沒有得到認證,那么處理措施則是銷貨方提供發票的記賬聯復印件,然后購貨方借此帶著復印件到相關的稅務主管機關去認證。如果認證相符,銷貨方所在地的稅務主管機關,出具一份《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購貨方可以用這份證明單以及先前的復印件來抵扣增值稅的進項稅額,但前提是購貨方的稅務主管機關必須進行審核而且同意。
三、企業滯留發票
企業滯留發票一般指的是購貨方,銷貨方開了增值稅的專用發票后,購貨方在180天內,沒有將發票進行認證,也沒有用來抵扣增值稅。在現階段,金稅工程已經實現全國聯網,防偽稅控系統負責開具增值稅發票,在開出的情況下,購貨方沒有進行認證,那么就會缺乏抵扣信息,就會出現發票滯留。對滯留發票的處理,其具體措施如下:
(一)如果企業取得的發票無法抵扣,那么有兩個處理途徑,一是要求銷貨方重新開具發票,二是拿發票去進行認證抵扣,所做的進項轉出必須是全額。
(二)如果購貨方所購貨物是免稅貨物或者是非應稅的項目,那么必須要求銷貨方開具普通的發票。
(三)如果購貨方屬于小規模納稅人,那么應該要求銷貨方開具普通的發票。
(四)購貨方出現發票滯留情況后,如果并非人為故意的原因,那么就需要檢討一下本企業的管理流程。
參考文獻:
[1]朱利鋒. 我國城市土地收益財稅管理研究[D].江蘇蘇州:蘇州大學,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