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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的目的和意義
近年來我國能源結構調整、經濟結構轉軌,政治體制改革逐步深化進行。特別是我國陜甘寧氣田、新疆大氣田、內蒙古大氣田、四川氣田的相繼開發,解決了一些地區的用氣量緊張和成本高的問題,也使我國開始出現了以天然氣為燃料的熱電廠——聯合循環電站。這種電站由于其在燃料性質上和發電容量上與占中國原有電站類別絕對主體的燃煤電站不同,而在其籌備建設方面也與原來的燃煤電廠有著顯著的差異,其突出的特點就是投資密度大、科技含量高、質量要求更加嚴格。以往燃煤電站項目的籌建周期及評估方式顯然不能照搬于燃氣聯合循環的新型電站,這就需要有一個針對此新型電站項目的專門評估體系來為之服務。較國外的燃氣聯合循環熱電行業,我國此類型項目起步時間短,行業規范還在完善中,業主可參考的成熟案例少,設計施工單位經驗均處于探索和開發期,因此,燃氣聯合循環行業在我國正處于幼稚期。此期間行業的特點就是技術吸收消化不穩定,成型項目不多,項目建設成本高。對企業而言,所進入的行業為幼稚期就意味著必須做好應對一切困難的準備。國外對燃氣聯合循環項目的評估時間較長但均與中國的國情不同,照搬國外的評估方法是否能夠有效實現評估效果仍然未知。針對燃氣聯合循環電站行業在我國剛剛興起,適合中國此類項目的評估以及管理體系還很不規范的現狀,本文以項目管理中的重心——項目評估為重點,通過了解國外此類項目評估的經驗和方法,為尋找適合現階段我國燃氣聯合循環項目的較科學的評估體系提供些基礎研究的依據。
二、項目評估概述
項目評估是對項目可行性研究的通俗說法。可行性研究是專指項目投資前對項目建設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合理性進行研究,以便為項目投資提供決策依據。項目評估的目的就是要提高投資項目決策的科學性、合理性和可行性;保證項目投資的良好前景和社會效益、經濟效益;預防決策失誤和投資后的不良后果;保障項目得以實施并獲得足夠的資源投入;保障投資者、債權人、經營者的利益和收益;對項目的實施和運行做出科學的規劃和建議。
三、國外燃氣聯合循環項目評估的特點
西方發達國家在項目評估中更常用的是管理層決策,管理層或管理層委托的評估機構對董事會負責,提出結論性報告。地方政府一般不會參與到評估報告的制定中來,僅對國家法律框架內的事務進行審批。歐美國家對燃氣聯合循環電站這種清潔能源適用的法律法規較完善,給予此類企業很多原料價格、熱、電價格和稅收方面的優惠。這使得燃起聯合循環項目有了一個良好的法律環境。國外項目評估運作可靠規范,特別是在項目的投資行為和風險評估方面,已進行了大量的案例研究和實證分析,理論較為成熟。對我國的項目評估有重要的參考和借鑒作用。但是評估方法多基于國外投資家的經驗總結,多是定性描述,主觀性較強,還需進一步探討客觀性的評價方法。同時相配套的法律法規,文化背景與我國有很大差異,如我國的評估單位多獨立于市場和生產企業,個人的信譽度未引起應有的重視,所以不能將國外的一整套體系照搬照用。結合我國國情建立的評估標準,才是我國的科學的評估體系。
四、國外廣泛采用的項目評估方法
項目評估常用的定量分析方法有PI、IRR、MIRR、動態回收期、靜態回收期、盈虧平衡法、概率統計法、敏感性分析法、回歸分析法、統計預測法、計量經濟分析法、比較分析法、比率分析法、趨勢分析法、杜邦分析法、LP法、HP法、決策樹方法、杠桿分析法、SWOT法、價值鏈分析法、波斯頓矩陣法、企業診斷法、GE分析法、實物期權法等。國外對項目投資的分析歷史悠久,項目評估方法也隨著變幻莫測的市場經濟情況而發展和完善。在過去的40年中,各種資本預算方法各領風騷。20世紀50年代至60年代,回收期法占主導地位,但70年代至80年代,又盛行內部收益率法和凈現值法。現在又出現了一些新的分析方法,如實物期權法。內部收益率法現IRR在國外仍然倍受眾多企業青睞,而修正的內部收益率MIRR對于項目投資即資本預算有著更加深遠的意義。另外,在評估方法的選擇中,大多數國外公司同時使用內部收益率法和凈現值法,并且把回收期法作用資本預算的次要決策方法。從某種意義上看,他們是利用回收期法來控制項目投資的風險。因為回收期法強調了項目早期的現金流,也是容易確定的現金流,相對于項目運行后期發生的現金流而言風險較小。項目評估者往往認為使用回收期法可以保證項目實現更多的比較可靠的現金流。筆者認為,這些分析方法對中國企業投資時評估方法的選擇仍有參考借鑒作用。企業項目評估中采用哪種方法與資本預算項目類型有關。我們將資本預算項目分為以下三類:(1)成本減少,例如,設備更新改造;(2)現有產品擴大規模;(3)新產品開發、新業務及新市場拓展。燃氣聯合循環屬于第一類型項目。成本減少類項目的未來現金流預測相對準確,因為有較多的關于設備、成本的數據及經驗可供借鑒,采用貼現現金流法比較可靠。這些常用的評估方法可被參與項目評估中的不同人員,做不同的評估精度時選用。如果決策者對某一近期就要實施的子項目進行粗略評估及經濟分析時就可以采用靜態類分析方法,如:投資收益率法,投資回收期法,追加投資回收期法、最小費用法等。此方法比較簡單,實用。如果評估者考慮資金的時間價值,則動態分析法更為實際、合理,如:凈現值法(NPV),內部收益率法(IRR),修正的內部收益率法MIRR等。在對項目進度的評估中,關鍵途徑分析方法又是一個有力的工具。
五、國內燃氣聯合循環項目評估的特點
在中國,聯合循環熱電項目投資較大,國家法律要求電力項目評估機構要國家指定,評估過程要由國家發改委組織并參與,就連評估過程中影響項目較大的燃料,熱、電的價格因素,也要由國家提出指導性意見,但往往稱明確價格待項目建成后與協商決定,這直接增加了項目評估的不確定性。由于政府至今沒有針對潔凈能源熱電項目的法律或政策依據,往往受項目所在地現任政府領導的個人意識影響較大,領導換屆也可能會造成項目的流產。項目評估在我國目前已引起廣泛重視,許多專家就如何發展我國的項目評估開展熱烈的討論,如項目評估的宏觀機制,包括動力機制、約束機制、環境機制;我國項目評估的發展對策等,總體來說有助于了解在我國的現實條件下的項目評估運營特點,但目前的研究對微觀層面的問題涉及不多,主要集中于項目評估與投資的“為什么”,而不是“怎么做”。國內的項目評估在實踐中還處于起步中,目前的主力是政府主導的投資咨詢公司,存在的問題有在項目選擇評估中比較側重于項目的技術先進性,忽視了其市場前景和產業發展性,缺乏“通才”式的評估專業人才。可喜的是在幾年的探索中,許多大型城市的熱電聯產企業在從事燃氣熱電聯產項目中不斷總結出適合國情的方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有必要結合國外的項目評估模式和我國實踐中的取得的企業燃氣熱電項目經驗,總結并創新,建立我國的項目評估體系。
六、我國燃氣聯合循環項目評估流程總結及其中的敏感因素分析
在我國,燃氣聯合循環的評估流程主要是圍繞政府的審批流程開展的,因為能源產業至今仍為國家高度控制的行業。因此就不能像國外的企業一樣進行以企業為中心的項目評估,而必須把項目評估分步進行。政府審批是整個項目評估流程中最關鍵的步驟,包括地區級的審批和國家級審批。項目企業必須圍繞著各級各部門的審批的需要準備出初步可行性報告,并可能進行幾次的修改并再次報批。但政府的審批并不對燃料、熱及電的價格進行審定,國家也沒有專門針對燃氣聯合循環項目的配套政策,這都給燃氣聯合循環項目評估埋下了不確定因素。所以燃氣聯合循環項目評估者必須解決這些不確定因素給項目評估帶來的問題。通常評估者可以通過先分析出1~2個最敏感因素再分別假設2~3個敏感因素值進行資金及方案分析。把最敏感因素變化產生的影響陳述給決策者和政府審批部門。在我國現有的能源體制下,項目評估中敏感因素的分析是必然的。由此將必然在評估過程中伴隨著多方案決策的行為。筆者總結了以下適用于多方案決策的工作流程,如圖1所示:
七、結論
本文針對我國燃氣聯合循環行業項目評估的特殊性,結合我國此行業所處的特有情況,通過自身學習、調研和工作中的實踐總結,探索一個較合理的燃氣聯合循環項目評估體系以及相配套的管理方法。因本文中觀點是經筆者構建,本單位領導批準和建議修改而生成的,從作者從事企業項目實際情況出發總結歸納,并曾僅用于一個項目的實踐。因此其中不乏考慮不全面的方面,希望有更多有識之士能不斷繼續豐富此體系的內容,使我國燃氣聯合循環行業項目評估不斷科學地得到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