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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智能建筑的概念
智能建筑是信息技術與建筑技術結合的產物,是21世紀國家科學技術與文化發展水平的重要標志。關于智能建筑,國際上現尚無統一的定義,根據其綜合集成的特點,可推薦的定義如下:智能建筑是指利用系統集成方法,將計算機技術、通訊技術、控制技術與建筑藝術有機結合,通過對設備的自動監控,對信息資源的管理和對使用者的信息服務及其與建筑的優化組合,所獲得的投資合理,適合信息社會要求,并且具有安全、高效、舒適、便利和靈活特點的建筑物。
二、我國智能建筑的發展
1984年,美國哈特福市誕生了世界公認的第一座智能大廈,同時引起了各國的重視與仿效。近年來,智能建筑如雨后春筍般地出現,已呈21世紀建筑發展主流之勢。我國智能建筑開始于世紀上80年代后期,北京的發展大廈便是我國智能建筑的雛形。現在我國的智能建筑也正蓬勃發展,特別在上海、北京、廣州、深圳等經濟發達地區。
但根據有關資料顯示,我國已建成的智能建筑在運行中存在很多問題,阻礙著智能建筑的健康發展,并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造成這種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1.對智能建筑的認識不足。由于人們對智能建筑的定義認識不正確,對智能建筑產生誤解,這不僅有損于智能建筑,而且會對智能建筑運行情況及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的調查形成誤導。比如過分強調智能化系統的作用,而忽視了中國的現實,中國的文化背景,人的作用等;業主對自已的建筑物的需求不清楚,貪多求全,期望太高;對信息化產品沒有深入的了解,倉促上馬,致使投資效果很不理想,投入使用后發現問題多多;盲目相信境外設計單位和國外產品,結果往往拿到境外圖紙而無法實施和后期服務不能保證等問題。
1.業內人員的素質和水平不高。
因為智能建筑是新興業務,要求新興技術及豐富的現場實際經驗,但目前施工隊伍素質較差,現場工程督導人員素質不高,施工組織與管理不夠健全,指揮不靈,施工效率低。而且廠商的技術水平和行業道德有很大的不足,大多廠商實際上僅僅是某一個子系統的集成商,而不是智能化系統集成商,缺之掌握智能化系統技術的人才,不能很好組織指揮,以致在設計、施工、竣工等建設的各個環節上不能很好把關。而且有些廠商過多考慮商業利潤,運用種種商業手段以謀取對智能化系統的承包,不顧質量,降低規格等,造成集成系統難以實現或留下維護中的隱患。
3.管理及施工缺乏標準。我國從中央到地方,與智能建筑相關的管理部門有建設、郵電、廣電、公安、技監等,行政管理多頭化,缺少明確的質管標準。同時傳輸媒介多樣化,各系統相互獨立,互不兼容,從而造成大量人力、物力、財力的浪費,缺乏規范化系統標準。最終造成智能建筑不能正常運行,影響基本效益。
四、發展我國智能建筑的對策
由于北京申奧、上海申辦世博會等動力的敦促,我國將大量興建智能建筑,其數量和投資額都將達到空前規模。估計今后十年將會達到9000幢左右智能建筑,其發展速度已名列世界前茅。國內外有關專家普遍認為:21世紀新建的智能建筑一半在中國,中國將成為推動世界智能建筑技術發展的源頭。所以發展我國智能建筑的對策非常重要,現可從以下幾方面考慮:
1、提高對智能建筑的認識
利用報紙、電視以及各種會議宣傳信息技術與智能建筑的關系,以澄清當前許多由于宣傳不當而造成的誤區。對業主進行短期培訓,使業主對智能建筑的概況、規范及標準等有一個完整的了解,從而能對自身的建筑提出需求,能對集成商的作用有所了解,能與專家一起擬訂出智能建筑的規劃和實施的初步方案等等。對從業人員、物業管理人員的專業技術、安裝、規范及標準方面進行資格培訓,使他們確實具備專業上崗水平,以確保建筑智能系統的正常運營。
2、加強智能建筑的行業管理
加強智能建筑的行業管理,主要包括對系統集成商、施工安裝公司、監理公司等的資質認可及制定和補充智能建筑的國家法規或地方法規。進一步完善智能建筑專家委員會的職能,使管理工作有法可依,使管理更具權威性和可操作性。將智能建筑的相關部門聯手,制定出國家的智能建筑的標準;對智能建筑系統集成商的資質進行審定,使之必須具備足夠的技術力量,能真正基于客戶的需求提出全系列解決方案;樓宇智能化管理采取外包的思路,同時避免評標時以價格為主要的衡量因素,注重綜合技術實力的競爭,讓用戶較少費心而達到更好的工程管理效果。
3、利用IT技術促進智能建筑發展
未來的智能建筑服務商,要用IT手段實現樓宇智能化的應用創新,應該超越工程設計、實施等單一層次。樓宇自動控制系統將成為一種IT基礎設施,讓樓宇控制系統與IT系統融合,共享信息,控制運營成本,使建筑物將變得更節能,效率也更高。同時追求智能建筑的個性化和綠色生態的發展方向,充分體現智能建筑的持續發展戰略。
總之,智能建筑的發展要適合國情,積極創新,多方努力,讓我國的建筑業能更加規范、和諧、健康地向前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