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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創造有利于中小學校學生、少年兒童健康成長的良好環境,確保廣大師生飲食安全,嚴防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省市有關文件,結合我鎮學校周邊環境的實際情況,經鎮政府研究,決定對鎮學校周邊食品安全進行專項整治,具體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構建和諧平安為目標,針對學校師生及群眾反映強烈的學生食品安全問題,集中開展學校及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進一步規范全鎮校園及周邊食品市場秩序,切實保障廣大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專項整治,進一步規范學校周邊餐飲單位、飲食攤點經營行為,落實食品安全管理責任,提高食品安全意識,使學校及周邊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顯著提高。
1.對無證經營的單位,責令其停業整頓。要求按照相關規定申請領取《餐飲服務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等相關證照,工作人員要進行健康體檢,持證上崗,合法經營。
2.持證經營戶應按規定建立健全各種臺帳資料,各種安全制度,按規程操作,同時要制定食品安全應急預案。
3.加大對無證經營和不規范的營業單位的執法檢查,責令其整改到位,一經發現違法違規經營單位、個人和現象將按相關法規嚴肅處理,情節嚴重且觸犯法律的移送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三、組織領導
鎮成立專項整治領導小組
四、職責分工
(一)安監所牽頭專項整治工作,組織工商分局、食藥監辦、派出所、中心初中、城管中隊等部門,成立綜合執法檢查組,對全鎮學校及周邊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流動攤點開展綜合執法檢查。負責對以學校食堂或以學生為供應對象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監督檢查,查處違法生產假冒偽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行為,取締非法生產食品的黑窩點。
(二)工商分局負責對學校周邊食品流通環節經營主體和食品安全的監督檢查,對學校周邊無證無照經營的小商店、小吃店、餐飲店,依法予以取締。
(三)食藥監辦負責對學校食堂及周邊餐飲單位的檢查,全面實施餐飲單位量化分級管理;開展食品安全知識進學校活動,提高師生食物中毒預防和應急水平;對達不到衛生要求的餐飲單位實行限期整改,經整改仍不符合條件的,責令停業并吊銷其餐飲服務許可證。
(四)中心初中負責對學校內部食堂管理,開展校內餐飲衛生安全自查,同時要加強對學生的飲食衛生安全教育,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學校及周邊餐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五)城管中隊負責加強對學校門口附近占道經營的流動食品攤點整治,流動食品攤點應符合設置要求。
(六)派出所要積極參與學校及其周邊專項整治綜合執法檢查活動,依法查處妨礙、阻擾專項整治工作的行為,對違反《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行為進行嚴厲查處。
五、時間部署
2月28日至3月5日由安監所牽頭,組織工商分局、派出所、中心初中、城管中隊、食藥監辦等相關部門人員進行“拉網式”檢查,聯合執法。對不符合要求的經營戶,責令停業,限期整改到位。
六、整治內容
根據相關部門平時執法檢查的情況,我鎮學校周邊食品安全主要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學校周邊存在設施簡陋的無證無照小食品店、小餐飲店、小作坊等;二是在學校門口存在流動燒烤店、食品攤;三是部分學校及周邊的商店內存在“三無”及劣質食品。
重點整治內容:
1.加強學校食堂檢查。主要檢查學校食堂基本設施建設情況,加工環境、餐飲具清洗、消毒和防護措施達標情況;落實食堂管理制度及責任制情況;食物原料來源、進貨渠道及索證索票和驗收制度執行情況;從業人員健康證持證情況;從業人員掌握個人衛生知識及培訓情況等。對達不到要求的,督促整改,落實到位。(由食藥監辦牽頭,中心初中積極配合)
2.加強學校周邊食品商店檢查。主要檢查食品商店工商營業執照、食品來源、進貨渠道和進貨臺帳記錄,重點檢查是否存在經營假冒偽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過期變質食品和“三無”食品等情況。達不到要求的,督促整改;發現不符合要求的食品,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由工商所牽頭,中心初中、城管中隊、派出所、安監所、食藥監辦積極配合)。
3.加強學校周邊餐飲攤點的檢查。主要檢查餐飲攤點的衛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檢查從業人員健康證明、食品加工經營和原料來源、進貨渠道情況,以及是否存在利用有毒有害、腐爛變質、污穢不潔等原料和無檢驗合格證明的肉類生產加工食品的行為。對不符合衛生要求的,堅決予以取締。(由城管中隊牽頭,中心初中、工商分局、安監所、派出所、食藥監辦積極配合)
4.學校及周邊食品加工企業、小加工點、小作坊和黑窩點檢查。重點檢查上述單位設施設備情況、經營加工流程、衛生環境、原材料進購、進貨渠道及索證索票和驗收制度執行情況等。對達不到要求的,督促整改;對整改不到位或達不到要求的,堅決予以取締。(由安監所牽頭,中心初中、工商分局、城管中隊、派出所、食藥監辦積極配合)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相關部門要把學校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作為當前食品安全工作的重點,按照“誰主管、誰發證、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加強領導,針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務求工作實效。
(二)形成監管合力。相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學校及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的綜合協調工作,整合監管力量、監管資源和監管信息,推行聯合執法,形成綜合監管合力。各有關職能部門在各司其職的同時,要加強溝通與協作,共同研究解決學校周邊食品安全問題,發現問題及時通報,形成渠道暢通、反應快捷、密切配合、齊抓共管的長效監管機制。
(三)加大宣傳力度。相關部門要采取多種方式和手段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增強社會公眾的食品安全意識,讓學校及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深入人心。對于兜售假冒偽劣食品,危害學生身體健康的典型案例,要予以公開曝光。
(四)加強工作督查。安監所對各相關職能部門的執法工作進行督查,組織協調好此次專項整治活動,確保專項整治活動取得實效。專項整治工作結束以后,相關部門要認真做好專項整治工作的經驗總結,分析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落實長效工作機制,并于2012年3月10日前形成書面總結材料報鎮安監所。鎮政府將對整治活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對工作不到位的將予以通報并實行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