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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落實省交通運輸廳《關于加快促進全省道路客運業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和市交通運輸局關于印發《市區客運班線經營主體整合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進一步加快道路客運經營主體的結構調整,推動客運行業向集約化、規模化方向轉變,在充分征求企業意見的基礎上,結合我區道路客運經營現狀,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服務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服務人民群眾安全便捷出行為宗旨,以調整運輸結構、促進轉型升級為主線,推動道路客運業由傳統產業向現代交通運輸業轉變,實現全區道路客運業健康有序發展,為廣大人民群眾出行提供更安全、更便捷、更優質、更高效的道路客運服務。
二、目標要求
按照省廳《關于加快促進全省道路客運業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市局關于印發《市區客運班線經營主體整合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針對我區客運經營主體散亂弱小、線路重復、運力過剩等實際情況,將以車輛為資產、線路為資源,對同一條客運線路上多個經營者進行全面整合,實現城區客運班線資源同一經營主體的運作模式,從根源上解決市場運營中的突出矛盾,進一步規范經營秩序、提升服務質量。
三、整合范圍
參加整合企業包括:宿汽集團第二汽車運輸有限公司(汽車北站)、市公路運輸有限公司(港務處)、洋河運輸有限公司。整合客運資源為客運線路和在營車輛。
四、基本原則
整合工作堅持按照五個原則實施。
(一)堅持以強整弱原則。在城區整合工作中,確定以公司化經營率較高、運營規模較大的企業為主體,采取收購方式對其他企業進行整合。具體為:以宿汽集團為主體,對宿汽集團第二汽車運輸有限公司(汽車北站)、市公路運輸有限公司(港務處)、洋河運輸有限公司客運資源進行收購。
(二)堅持收購補償原則。收購和轉讓雙方應在公開、公正、平等的基礎上,全面開展整合工作。對車輛按照評估程序進行資產評估收購;對線路按照經營實際效益和經營線路使用年限綜合核算情況給予經濟補償。
(三)堅持先易后難穩步推進原則。綜合考慮企業經營矛盾、運營規模、安全隱患等因素,對積極主動的企業先予整合、依次實施。對遇到的問題做到從速解決、不得積壓。整合順序依次為:北站、港務處、洋河公司。
(四)堅持采取綜合手段推進原則。一是認真落實省廳《關于加快促進全省道路客運業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依照市局文件精神。堅決取消不積極參加整合企業的年度經營權招投標資格,并在現有線路經營權到期后,堅決取消其線路經營資質;二是嚴格執行經營權使用合同。加強行業市場監管力度,對一個年度內違規累計達到10次以上的班線,堅決取消該線路班次和班車經營權。三是暫停車輛更新業務。在整合期間,市運管處對轉讓方的所有車輛停止辦理更新業務。對未參加整合的班線,不再辦理該線路所有車輛年審和更新業務。
(五)堅持統一經營管理原則。收購方對整合后的線路資源要進一步優化,滿足百姓出行需求。所有線路、車輛必須統一實行“四定五統一”管理模式(“四定”指定線路、定班次、定時間、定票價,“五統一”指統一經營主體、統一營運標識、統一進站經營、統一調度排班、統一服務標準。),全面提升服務質量,促進客運業健康有序發展。
五、工作步驟
(一)制定方案。在廣泛征求企業意見的基礎上,擬定整合工作實施方案,報整合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正式出臺。
(二)宣傳發動。組織召開整合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會議,統一思想認識,學習方案內容、傳達整合政策,形成會議紀要。同時,參加整合企業要迅速傳達會議精神,做好單位職工和承包車主的動員工作。
(三)組織實施(4月10日-7月31日)。
1、確認評估機構(4月10日-4月30日)。由收購和轉讓雙方共同選定資產評估單位。
2、組織資產評估(5月1日-5月20日)。由評估單位按照評估計劃、資產勘察、收集分析、評定估算等程序,形成評估報告。收購和轉讓雙方全程參與評估。評估報告經雙方企業簽字確認后生效。
3、簽訂收購協議(5月21日-5月31日)。由收購和轉讓雙方共同按照評估報告制定收購協議書。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召開簽訂會,雙方在協議書上簽字蓋章,并向社會公示。
4、全面啟動收購(6月1日-6月20日)。收購方按照協議全面開展收購工作,轉讓方要積極配合處理好相關工作。
5、優化整合資源(6月21日-7月31日)。整合工作完畢后,由收購方根據目前城區客運資源和社會需求,抓緊做好線路優化和運力配置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成立組織、加強領導。為確保整合工作的順利推進,區交通運輸局成立整合工作領導小組,由局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局紀委、安法科、財務科、辦公室、運管所整合企業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整合工作的全面籌劃和指導,辦公室下設協調維穩組和方案實施組等二個工作組,負責整合具體工作的推進和落實。
(二)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道路客運班車運輸是我區百姓出行的主要運輸方式,服務質量的高低將直接影響到社會穩定。相關單位和企業要牢固樹立服務社會意識,要以大局為重,充分認識到資源整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收購和轉讓雙方對涉及到的補償額度等問題要積極主動協調,做到合規合法、合情合理。
(三)落實責任、密切配合。為確保整合工作順利開展,局客運資源整合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職責分工,嚴格執行整合方案,對整合過程中遇到的難點問題要主動做好協調溝通工作。
(四)加強溝通、確保穩定。城區客運班線資源整合工作涉及車輛數量多,從業人員群體較大,其中個體私營業主占據大多數,牽扯利益層面較多、社會背景復雜,存在很多的不穩定因素,整合中容易激發矛盾。客運企業是班車線路整合穩定工作第一責任單位,一把手是第一負責人。各企業要主動積極做好相關職工和承包車主思想工作,不得出現越級上訪,確保整合工作有序推進。整合企業要通過座談交流、組織協調等各種方式,破除企業職工的思想禁錮,排除一切不穩定因素。在收購期間,參加整合的企業要繼續按照原先的線路和班次正常運營,確保旅客正常出行。在收購結束后,加強對優化后的客運線路經營情況督查,注重建立長效監管機制,不斷提升服務質量,促進客運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