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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快推進我區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根據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經區政府研究,決定啟動區市政公司和一方天商場改革試點工作。現結合我區實際,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標任務
按照省市有關推進國有企業改革的總體部署,深化產權制度改革,加快資產重組兼并,年底完成區市政公司、一方天商場改革試點,并妥善處置企業資產,安置企業職工,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確保企業和社會穩定。
二、改革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規范操作企業資產評估、產權界定、職工安置及經濟補償等改革環節,維護國家、企業及職工的合法權益。
2、堅持國家、集體、職工和債權人利益相結合原則,妥善處置企業債權債務。
3、堅持改革、發展和穩定相統一原則,充分考慮企業、職工和社會的承受能力,確保企業改制到位,職工安置到位。
三、工作步驟
1、宣傳發動(12月5日前)。召開改革企業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會議,討論企業改制工作初步方案。由企業主管部門負責向企業職工宣傳有關企業改制工作的方針政策,使職工充分了解改制工作的必然性和緊迫性。協助企業制定改革計劃和改制申請,向區改革辦提交改革申請報告。主要內容包括企業概況,資產、負債、人員構成,產權關系,改制模式及改制意向等。經區改革辦審查,下達同意企業改革通知。
2、調查摸底(12月20日前)。企業主管部門牽頭負責成立企業改革工作組,進駐企業著手清產核資工作。委托審計機構對改革企業經營狀況及資產情況進行綜合審計并得出結論性審計報告,其中資產情況審計報告報區國資部門進行確認。區國資部門對改革企業資產進行核準并完成備案和驗證確認工作。同時,企業主管部門要協助企業完成企業改革成本測算。
3、制定方案(12月28日前)。企業主管部門會同國資、勞動等相關單位,協助企業制定《企業改革方案》和《職工分流安置方案》,《職工分流安置方案》經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并提交企業職代會或職工大會討論表決通過后報區改革辦初審。《企業改革方案》和《職工分流安置方案》經區改革領導小組審核報區政府批準后,由相關職能部門根據批復辦理相關手續。
4、組織實施(12月30日前)。企業主管部門根據區政府批復,協助企業開展企業安置職工工作,支付有關費用和職工的補償金,與職工簽訂相應的安置協議,并辦理債權處置、債務處理、產權交易等有關手續。
5、驗收總結(年1月5日前)。企業主管部門向區改革辦報送改革總結,由區改革辦組織驗收小組進行驗收。
四、職工安置
職工安置及相關費用,參照《省省屬國有企業關閉破產改制費用測算辦法》文件精神(財企[]136號)執行。
1、職工身份及工作年限的確定。企業在冊職工(含國家干部、固定工、合同制工和集體工)經勞動人事部門認定后均為身份置換對象。“掛編”人員不給予經濟補償金。
2、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費用。經濟補償金按職工在企業的工作年限,每年支付1個月的工資,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補償標準按市區上年度月平均工資700—1130元計算。
3、內退人員退養期間發生的生活費。距法定正常退休年齡不足5年(含5年)的職工或者連續工齡男滿30年、女滿25年的職工,應辦理離崗退養手續,一次性發給至法定退休年齡止的基本生活費;距法定正常退休年齡5年以上10年以內(含10年)的職工,可辦理退養手續,但一次性只發給累計不超過5年基本生活費。退養職工基本生活費標準按(每月180—200元)標準確定。退養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辦理退休手續。
4、退休人員、內退人員的醫療保險費。企業改制時,由企業一次性為該企業退休、退養人員繳納醫療保險費。退休人員醫療保險費按每人10000元標準一次性繳納;退養人員要支付其至法定正常退休年齡止的醫療保險費(按現有標準逐年遞增10%計算),并按每人5000元一次性繳納醫療保險金。
5、退休人員、內退人員的養老保險費。企業改制時,由企業一次性為該企業退休、退養人員繳納養老保險費。退休人員養老保險費按每人16000元標準一次性繳納;退養人員養老保險費一次性支付其至法定正常退休年齡止的養老保險費(按現有標準逐年遞增10%計算)。
6、享受撫恤供養的遺屬生活費。企業改制時,由企業一次性發放遺屬生活費,標準為每人每月180—200元。配偶、父母按男60周歲、女55周歲起計算到75周歲,超過75周歲的加補3年。子女、弟妹按改制時計算到18周歲。
五、資產處置
1、試點企業改革資產處置按照國有資產在區屬國有企業之間劃轉相關改制政策進行處理。由區國資部門牽頭,組織物價部門及相關單位評估后報審計部門認定。
2、資產評估后由區城投集團有限公司進行收購,通過資產抵押、市場融資,實現資產變現。變現后的資產按下列順序使用:安置職工和退休人員,清償企業所欠職工債務(含欠發職工工資),清償社保費用,清償所欠稅款,清償其它債務。
3、設立試點企業改革資金專戶,企業產權變現資金全部進入區財政專戶,資金所有權屬于改制企業,由區改革辦審核報領導小組批準后方可撥付使用。結余資金暫存財政專戶,用于系統內企業改制調劑使用,具體由區改革辦制定改革企業結余資金管理使用辦法。
六、組織保障
成立區國有企業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由區政府副區長張金水任組長,區經貿委主任胡萬根、國資局局長劉秀榮、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陳雁、建設環保局局長曹振銀、商管辦主任陳尚華任副組長,區監察局、審計局、物價局、房產局、國土資源分局、規劃分局等相關部門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經貿委,由胡萬根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改革辦主要職責:擬定試點企業改革具體政策,指導、綜合、協調、督促、檢查試點企業改革工作,負責區企業改革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辦公室下設綜合協調組、職工安置組、資債處置組、維護穩定組。人員從相關部門抽調組成。
1.綜合協調組。由區經貿委副主任陳會明任組長,成員分別由區國資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審計局和試點企業主管部門分管領導組成。負責試點企業改革工作調度、統計分析,組織研究企業改革有關政策,協調各單位、各部門政策執行中的有關問題。辦公地點:區經貿委。
2.職工安置組。由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涂敦海任組長,成員分別由區民政局、財政局、社保局和試點企業主管部門分管領導組成。負責職工安置方案的審核、職工身份認定、參改人員安置費審核、各種保險關系接續以及其他需審核認定的工作。辦公地點: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3、資債處置組。由區國資局副局長胡衛民任組長,成員分別由區審計局、物價局、國土資源分局、房產局、國資經營中心和試點企業主管部門分管領導組成。負責對試點企業清產核資、資產評估與資產損失的認定和處置工作,其中涉及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的轉讓評估確認,由區國土資源分局提出具體意見。辦公地點:區財政局。
4.維護穩定組。由區信訪局局長舒本強任組長,成員單位有區監察局、國資局、審計局和試點企業主管部門主要領導組成。負責試點企業改制推進過程中職工的思想穩定工作,接待處理改制企業職工信訪事項,確保改革工作順利推進。辦公地點:區信訪局。
七、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企業改革事關全區經濟發展大局,事關企業和社會穩定。各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集中精力,在區國有企業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統一指導下,落實好企業改革各項工作。企業主管部門是企業改革的實施主體,要正確處理好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眼前利益和長遠利益的關系,認真做好參改企業的組織指導和相關手續審核把關上報工作。改革試點企業是改革的主體和直接責任人,要切實做好企業改制過程中的資產、債務清查以及職工穩定等具體工作。
2、明確職責。試點企業改革工作時間緊、任務重、牽涉面廣。各相關單位要密切配合,相互協作,按照時間節點落實好各階段工作,確保試點企業改革順利推進。
物價部門要做好企業資產評估工作。國資部門要做好對企業資產評估與資產損失的認定和處置。國土部門要做好對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的轉讓評估確認。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做好職工安置方案的審核、職工身份認定、經濟補償金額審核確認、各種保險關系接續以及其他需審核認定等工作。財政部門要做好改制企業職工經濟補償金本級和上級財政補助資金的申請、審核、拔付及管理工作。國稅、地稅部門要負責按照國家有關稅收政策,對改制企業欠繳稅款,按規定程序辦理核銷或豁免。民政部門要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發放依據。工會要指導企業主管部門工會,完善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制度,針對試點改制企業職代會不健全或無法召開的問題,研究制訂具體操作方式,并予以確認。信訪、公安部門要協助企業主管部門制訂試點企業改革穩定工作預案,并妥善處理群體上訪和突發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