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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鄉(鎮、街道)氣象信息服務站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政辦〔〕211號)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我區農村氣象災害防御體系建設,充分發揮氣象災害預警系統的作用,健全“預警到鄉、預案到村、責任到人”機制,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加強農村防災減災和信息服務能力建設,建設覆蓋全區、信息共享、便捷高效的農村氣象信息服務體系,提高我區農村防災減災、農村信息服務能力,保障農村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優質高效的信息服務。
二、建設目標
-2012年兩年內,全面建成區農村(社區)氣象災害信息預警系統(平臺)、氣象災害信息預警終端、LED電子顯示屏和觸摸一體機等預警服務系統,在全區鎮(街道)建成氣象信息服務站,鎮(街道)配齊氣象協理員、村(社區)配齊氣象信息員,開展氣象信息“進村入戶”工作,及時向廣大群眾傳遞農村防災減災信息,增強農民防災減災能力。
三、建設內容
(一)機構建設。
1.建立鎮(街道)氣象信息服務站。依托鎮(街道)水利工作站、農業服務中心、黨政辦,在全區所有鎮(街道)按照“六個有”要求建立氣象信息服務站。(1)有固定場所。各鎮(街道)水利工作站應增掛“氣象信息服務站”牌子。核定專職人員,負責氣象信息服務站的管理和日常工作,經費納入區、鎮(街道)財政預算。(2)有信息設備。農村氣象信息服務站至少要配備一臺計算機、一套寬帶網絡、一部LED氣象電子顯示屏、觸摸一體機,有條件的地方可以配置鄉村氣象預警喇叭、電視機、機頂盒、打印機等設備。(3)有協理員。氣象信息服務站至少要有一名協理員,由鎮(街道)干部擔任。負責氣象信息服務站的日常工作。(4)有定期活動。及時氣象信息和預警信息,開展經常性的氣象防災減災科普宣傳和培訓等活動,更新和維護氣象信息宣傳欄,向氣象部門反饋農民氣象服務需求。(5)有管理制度。制定相應的氣象信息服務站、氣象信息協理員工作職責、考核指標和工作流程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并將工作職責和工作流程向社會公開。(6)有長效機制。農村氣象信息服務站應有穩定的資金保證,所需資金主要用于服務站建設、運行維護、信息員補助等方面。
2.完善村(社區)氣象信息員隊伍。每個村(社區)指定一名村干部(社區工作人員)兼任氣象信息員,原則上由農民技術員兼任,由氣象部門頒發聘任證書。各鎮(街道)負責對轄區內的氣象信息員進行匯總,做好氣象信息員檔案建立保管工作,并將匯總表報送區防汛辦。
(二)系統平臺建設。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由市氣象災害信息預警系統(平臺),通過計算機預警終端、LED氣象電子顯示屏和觸摸一體機在第一時間傳播到全區各鎮(街道)。
(三)系統機制建設。
1.建立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傳遞機制。鎮(街道)要建立通知到村(社區)氣象災害防御責任人和氣象信息員的雙向預警信息傳遞機制,氣象信息服務站和氣象協理員通過手機、固定電話、對講機等建立通知到村(社區)氣象災害防御負責人和氣象信息員。村級要建立通知到戶的預警信息傳遞機制,因地制宜,建立至少一種行之有效的手段,電子顯示屏、高音喇叭廣播、鑼、鼓、信息專欄等方式向居民氣象預警信息。
2.建立氣象災害應急聯動機制。
區直有關部門、各鎮(街道)要制定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充分發揮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在農村氣象防災減災中的“消息樹”作用,建立和完善以氣象信息為先導的各級各部門應急聯動機制,實現各單位預案聯動、信息聯動、措施聯動。
3.建立氣象災害應急處置體系。在完善區級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的同時,將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延伸到鎮(街道)和村(社區),實現預案到村的氣象災害預案體系。在每個氣象災害危險區設立警示牌,清楚表明轉移路線。區、鎮(街道)、村(社區)要定期開展氣象災害應急演練,通過演練適時對預案進行修訂和更新。
4.建立氣象科普宣傳和培訓制度。利用LED氣象信息顯示屏、氣象短信、觸摸一體機等開展氣象法律法規、氣象科普知識、災害防御知識等宣傳。區防汛部門負責定期組織氣象協理員、氣象信息員的培訓。
5.建立氣象服務信息反饋制度。氣象協理員和氣象信息員要及時收集當地農民對氣象信息服務的需求,向氣象部門反饋;負責當地災害性天氣災情的收集并上報。
三、實施步驟
(一)年12月底前,完成全區所有鎮(街道)氣象信息服務站。機構組建并掛牌。
(二)年12月底前,完成氣象信息員隊伍建設,實現每個鎮(街道)有氣象協理員、每個行政村(社區)有氣象信息員。
(三)年12月底前,完成鎮(街道)計算機終端、LED氣象電子顯示屏和觸摸一體機等的建設;制定并公開相應的氣象信息服務站、氣象信息協理員工作職責、考核指標、工作流程等。
(四)2012年—月,完成氣象信息員培訓,使每個氣象信息員具備履行職責所必需的素質,完善氣象災害信息預警系統(平臺)。
(五)2012年6—9月,氣象災害信息預警系統(平臺)試運行。
(六)2012年10—12月,做好迎接市級驗收。
四、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層層落實領導責任制,將系統的建設和運行納入鎮(街道)績效考核內容。各鎮(街道)要加強氣象信息服務站建設工作領導,明確氣象信息服務站的分管領導,確定一名氣象協理員,選定村(社區)氣象信息員,并將名單于年12月28日前報區防汛辦。各有關部門要積極參與,全力支持。
(二)技術保障。在市氣象局的指導下,各鎮(街道)氣象信息服務站(氣象協理員、氣象信息員)負責對鎮(街道)區域氣象自動站、計算機終端、LED氣象電子顯示屏、觸摸一體機等設施進行巡查和初級的維護。
(三)制度保障。制定鎮(街道)氣象信息服務站的預警信息接收與審查、服務登記、服務項目公示、定時公開、信息員職責和考核指標、信息員培訓、預警設備維護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每項制度都應具有針對性、可操作性,保證落實到位。氣象信息服務站工作職責和工作流程要公開。
(四)經費保障。區、鎮(街道)要建立和完善穩定的投入機制,保障鎮(街道)氣象信息服務站、氣象災害信息預警系統(平臺)和氣象信息員隊伍的建設和持續穩定運行。
1.建設資金。按照市級預算,每個鎮(街道)氣象信息服務站投資5.2萬元,全區7個鎮(街道)共需36.4萬元,其中市級財政投資18.2萬元,區級財政投資18.2萬元。
2.氣象信息服務站基礎環境建設由各鎮(街道)承擔。
3.維持經費。從2012年開始,將鎮(街道)氣象信息服務站、業務運行維持費7.91萬元(每個鎮、街每年1.13萬元)納入區財政預算,統一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