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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各科室、大隊、中心、站、所:
為確保世博會期間環境空氣質量,根據省環保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世博會期間空氣質量應急監測工作的通知》號文件精神,結合《省城市空氣質量監測報告制度(試行)》的要求和市環境保護局《關于加強世博會期間空氣質量應急監測和處置工作的緊急通知》文件精神,現就加強我區世博會期間空氣質量應急監測和處置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成立世博應急保障領導小組:
負責協調世博期間空氣質量應急監測、處置等事宜
下設空氣質量應急監測工作組:負責開展世博期間空氣質量應急監測工作,及時上報領導小組監測數據,并同時上報市應急監測工作組。
二、空氣質量應急監測工作程序
1、啟動空氣質量應急監測程序。世博會期間,空氣質量API指數超過100時,省空氣質量應急監測工作組會發出《空氣污染預警通報》,市啟動應急監測工作程序,通知我區啟動應急監測工作程序;當我區空氣質量下降,API指數連續3天以上(含3天)超過100時,我區將及時啟動應急監測工作程序。
2、開展空氣質量應急監測。根據省空氣質量應急監測工作組通報要求以及《省城市空氣質量監測報告制度(試行)》規定,本站組織開展應急監測工作,判斷預警級別。
根據天氣污染類型分三個預警等級(特殊天氣類型除外):
一是“黃色”預警,指連續3天以上(含3天)出現Ⅲ級天氣或出現Ⅳ級天氣一天;二是“橙色”預警,指連續5天以上(含5天)出現Ⅲ級天氣或連續2天出現Ⅳ級天氣或出現1天以上(含1天)Ⅴ級天氣。
三是“紅色”預警,指連續7天以上(含7天)出現Ⅲ級天氣或連續3天以上(含3天)出現Ⅳ級天氣或連續2天以上(含2天)出現Ⅴ級天氣。如連續出現高于Ⅲ級天氣或Ⅲ、Ⅳ、Ⅴ級天氣混合出現時,以下規則折算后,以Ⅲ級天氣天數確定預警等級:Ⅳ級天數=3×Ⅲ級天數,Ⅴ級天數=5×Ⅲ級天數。
當出現上述三種預警等級天氣時,本站編制《空氣污染應急監測快報》,及時分析本地區環境空氣質量變化,提出合理的應急處置建議,按照規定將快報上報我局世博應急保障領導小組及市應急監測工作組。
3、空氣質量信息及應急處置。世博應急保障領導小組收到本站應急監測快報后,上報區政府和市環保局,經區政府領導同意后,在網絡媒體上“三色”預警信息,直到污染預警解除;區環境監察大隊根據世博應急保障領導小組的要求,對重點監控區域(工地、堆場等揚塵點等)加強巡查,直至污染預警解除。
世博應急保障領導小組根據污染程度不同,建議區政府協調相關部門采取以下應急措施,直至污染預警解除:
(1)“黃色”預警時,要加大建筑(拆遷)工地土方作業的監管力度(水、氣等搶險工程除外),對建筑(拆遷)工地現場易揚塵物料進行覆蓋,減少露天堆放。要加強主要交通干線清掃及噴霧灑水作業,確保城市主干線整潔不起塵。要加強城市重點工程運輸渣土車輛監管,采用全密封運輸。要加大重點污染源等的監督管理力度。
(2)“橙色”預警時,公告,提醒市民減少戶外活動時間。除實施“黃色”預警方案措施外,當地所有道路施工、工程拆除、土方挖運等起塵作業要全部停止(水、氣等搶險工程除外)。拉運散裝物料、煤、焦、渣、沙石和土方等運輸車輛要全部禁行(生活垃圾清運車除外)。區政府對部分排放煙塵、粉塵的重污染企業實施嚴格管理,或采取限產和部分停產措施。
(3)“紅色”預警時,公告,提醒市民盡量不到戶外活動,除實施“橙色”預警方案措施外,要加強對電力、焦化、冶金、建材、化工行業和其它環境空氣重點污染企業的監管力度,采取必要的限產措施。區政府對部分排放煙塵、粉塵的重污染企業實施嚴格管理,或采取限產、停產等強制措施。
4、空氣質量應急監測解除。當接到市空氣質量應急監測工作組下發的污染預警解除通知,以及本區空氣質量API指數低于100(恢復至Ⅱ級(良)天氣)水平時,世博應急保障領導小組宣布解除空氣質量應急監測狀態,通過網絡媒體等向社會解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