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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面把握總體要求,確保部署落到實處
(一)指導思想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統計改革發展的決策部署,堅持實事求是、改革創新,科學設計人口普查方案,依法依規開展普查工作,確保普查數據真實準確、全面客觀反映我區人口發展狀況。
(二)目的意義
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是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開展的重大國情國力調查。通過人口普查,將全面查清我區人口數量、結構、分布、城鄉住房等情況,為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科學制定“十四五”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推動實現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發展,促進經濟高質量轉型發展,加快建設幸福之城,首善之區提供準確完整的數據支撐。
(三)時間內容
普查對象,人口普查對象是普查標準時點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自然人以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國公民,不包括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員;普查內容,人口普查主要調查人口和住戶的基本情況,內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號碼、性別、年齡、民族、受教育程度、行業、職業、遷移流動、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況等;普查時間,人口普查的標準時點是2020年11月1日零時。
二、強化領導落實責任,確保普查順利開展
(一)加強組織領導
區政府決定成立市區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區領導小組),區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統計局,具體負責人口普查的日常組織與協調。
各級各部門要按照國務院明確的“全國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認真做好普查的宣傳動員和組織實施工作。鄉鎮(街道)要在2020年3月底前設立普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村民委員會和社區居民委員會要在2020年4月底前設立普查工作小組;各大中型企業、大中專院校、駐朔單位要在2020年4月底前設立人口普查辦公室,積極參與并認真做好普查一線工作。
(二)落實工作責任
區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各負其責、通力協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普查工作中,涉及宣傳方面的事項,由區委宣傳部負責協調;涉及區級普查經費保障方面的事項,由區財政局負責協調;涉及港澳臺和外籍人口普查方面的事項,由區委統戰部、區公安局、區外事辦負責協調;涉及普查大數據應用和互聯網宣傳方面的事項,由區委宣傳部網信辦負責協調;涉及人口普查與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銜接工作,由區發改局負責協調;涉及教育部門人口普查方面的事項,由區教育局負責協調;涉及戶籍人口基礎資料整理和協助入戶登記工作方面的事項,由區公安局負責協調;涉及行政區劃和死亡火化人口等信息,由區民政局負責協調;涉及監獄服刑人員人口普查方面的事項,由區司法局負責協調;涉及社會人才集體戶、勞動力集體戶和社會保險人口信息方面的事項,由區人社局負責協調,區公安局配合;涉及普查電子地圖資料、不動產權住房調查、租住房屋調查方面的事項,由區自然資源局負責協調;涉及建筑施工單位人口普查方面的事項,由區住建局負責協調;涉及物業服務管理區域內的宣傳和協助入戶登記方面的事項,由區城鎮住房事務中心負責協調;涉及普查登記信息與衛生健康、出生人口行政記錄信息比對等方面的事項,由區衛健局負責協調;涉及對個體工商戶宣傳方面的事項,由區市場監管局負責協調;涉及軍隊系統人口普查方面的事項,由區人武部負責協調。對其他未列入相關事項由區領導小組協調解決。區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單位要對涉及工作給予大力支持和配合,按照工作職責,配合做好相關協調和普查登記等工作。
(三)配強普查隊伍
各級普查機構要高度重視“兩員”(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選聘,原則上每個普查小區至少選聘一名普查員,負責普查各項準備和入戶登記工作。每三至五個普查小區選聘一名普查指導員,負責安排、指導和督促檢查普查員的工作。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主要從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村(居)民委員會干部、當地居民中選調,或向社會臨時招聘。被選調或招聘的普查指導員、普查員應當是政治思想好、具有大專以上文化水平、工作認真負責、身體健康、能夠勝任普查工作的人員。由區普查辦公室對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進行業務培訓。
(四)強化經費保障
本次人口普查所需經費除中央、省級負擔部分外,其余由市、區兩級共同負擔。區財政局要按照滿足工作需要、厲行節約、確保普查順利完成的原則,將普查經費列入相應年度的財政預算,按時撥付,確保到位。普查經費包括普查工作經費、“兩員”勞動報酬和購置數據采集設備(PDA)等費用。“兩員”勞動報酬根據實際工作天數,按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數據采集設備(PDA)按照兩個普查小區配備一臺,根據國家、省級要求購置。“兩員”勞動報酬和數據采集設備(PDA)費用由省、市、區三級按3:4:3的比例撥付。
三、宣傳發動依法普查,確保數據真實準確
(一)堅持依法普查,加強質量管理
各有關單位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全國人口普查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認真做好普查各項工作。普查取得的數據,嚴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為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實施考核、獎懲、處罰的依據。加強質量管理,建立健全普查數據質量追溯和問責機制,區統計機構要加大對普查工作中違紀違法行為的查處和通報曝光力度,堅決杜絕人為干擾普查工作的現象,確保普查工作順利進行和普查數據真實準確。
(二)做好宣傳動員,提升信息化水平
各級普查機構應會同宣傳部門認真做好普查宣傳的策劃和組織工作。采用電視臺、報刊、戶外廣告、出租車、印刷宣傳畫、制作入戶宣傳禮品等多種手段,廣泛深入宣傳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的重要意義和要求,引導廣大普查對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實申報普查項目,為普查工作順利實施創造良好輿論環境。
本次普查采取電子化方式(PDA)開展登記,探索使用智能手機采集數據。廣泛應用部門行政記錄,推進大數據在普查中的應用,提高普查數據采集處理效能。全流程加強對公民個人信息的保護,各級普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履行保密義務,嚴禁向任何機構、單位、個人泄露或出售公民個人信息。
(三)開發應用資料,做好總結工作
區級普查機構應制定人口普查資料開發方案,建立人口普查數據庫,編印普查資料,研究探索人口與資源環境、人口與經濟社會發展的規律,用高質量的普查數據準確反映人口發展現狀,用專業的普查研究成果服務宏觀決策,最大限度地發揮普查資料的社會效益。
各級普查機構應全面總結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的創新做法和工作經驗,并對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