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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要求
從年始,用5年時間,通過實施行業扶貧工作責任制,采取行業項目資金重點向貧困村傾斜等綜合扶貧措施,實行“形成合力,共籌資金,各自實施,各表其功”的方式,使全市列入“十二五”時期整村推進扶貧開發規劃的179個貧困村,農民人均純收入增長幅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人均純收入達到5000元以上;70%以上貧困村通硬化路,有條件的20戶以上的自然村和連片自然村的片區通村屯道路;基本解決貧困村群眾安全飲水問題;所有貧困村和有條件的自然村屯全部通電;已通電的村屯實現廣播電視“戶戶通”;培育形成1至2項特色優勢產業并覆蓋所有貧困農戶;鞏固提高九年義務教育水平;貧困村公共衛生、文化服務體系健全發展,每個貧困村有符合規定標準的衛生室和文化活動室;貧困村農戶都能住上穩固住房;貧困村中符合條件的困難家庭人口全部納入社會保障范圍,做到應保盡保;具備勞動能力的扶貧對象做到應扶盡扶;貧困村落后面貌明顯改善。
二、主要任務
籌集行業資金33878萬元,其中基礎設施建設資金23180萬元,產業扶貧資金6086萬元,生態環境建設項目資金1072萬元,社會發展項目資金3538萬元。項目分4個年度實施。全部項目資金于2015年底籌措完成,項目建設計劃于2016年6月底前完成。
具體任務分工為:
(一)基礎設施道路、橋涵項目建設資金由市交通運輸局、發展改革委、移民局、民委、市扶貧辦、財政局和各定點扶貧單位負責。其中通行政村四級公路(含硬化)和相應橋涵由交通運輸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局、國土資源局、移民局、民委負責;屯級道路建設資金由市扶貧辦、發展改革委、財政局和國土資源局負責;屯內道路建設資金由市扶貧辦、財政局、國土資源局、移民局、民委和各定點扶貧單位負責。
(二)貧困村危房改造項目由市住建委、財政局、國土資源局、市扶貧辦負責。
(三)基本農田建設和改造項目、設施農業建設項目由市農業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局、國土資源局負責。
(四)水利設施建設和改造項目由市水利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局、國土資源局負責。
(五)安全飲水項目由市發展改革委、水利局、住建委、衛生局、環保局、財政局負責。
(六)通電項目由市發展改革委、水利局、供電局負責。
(七)產業扶貧種植項目由市農業局、林業局、市扶貧辦、財政局、科技局、科協、扶貧龍頭企業負責。
(八)產業扶貧養殖項目由市水產畜牧獸醫局、市扶貧辦、財政局、科技局、科協、扶貧龍頭企業負責。
(九)特色農林牧資源開發項目由市農業局、林業局、水產畜牧獸醫局、市扶貧辦、財政局、科技局、科協、扶貧龍頭企業負責。
(十)手工業和零售業項目由市工信委、商業局、供銷社、城鎮工業聯社負責。
(十一)旅游資源開發和服務項目由市發展改革委、旅游局、環保局、財政局、國土資源局負責。
(十二)村內垃圾及污水處理工程項目由市發展改革委、環保局、財政局、國土資源局負責。
(十三)人居環境改造項目由市發展改革委、住建委、環保局、財政局、市扶貧辦負責。
(十四)退耕還林、天然林保護、沼氣池建設、貧困村太陽能熱水器推廣項目由市林業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局、供銷社、商務局等負責。
(十五)學校及幼兒園建設維修項目由市教育局、財政局、住建委等負責。
(十六)衛生室建設及衛生設施改善項目由市衛生局、財政局、環保局等負責。
(十七)村級組織活動中心建設項目由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民政局、國土資源局、財政局、文新局等負責。
(十八)勞動力轉移培訓和職業教育(學歷)培訓由市人社局、市扶貧辦、財政局、教育局、農業局負責。
(十九)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由市農業局、民政局、財政局等負責。
(二十)示范戶培育項目由市農業局、人社局、市扶貧辦、財政局、教育局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強化責任。
行業扶貧是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在新一輪扶貧攻堅戰中加強社會扶貧工作的重要舉措,各級各部門必須高度重視,千方百計籌措資金,扎實開展行業扶貧工作。各有關單位必須制定好“十二五”期間和年度行業扶貧規劃,按年度計劃做好項目的實施。
(二)健全機構,落實資金投入。
各縣(市、區)要明確行業扶貧工作具體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明確相應的職責,做好行業扶貧的組織、指導、協調、檢查、督查、宣傳等有關工作。行業扶貧工作涉及面廣,管理難度大,各縣(市、區)要按照財力與事權相統一的原則,加大投入,落實工作經費,為確保行業扶貧工作順利開展提供保障。各縣、各鄉鎮要及時將計劃實施的項目向有關部門提出,做好項目計劃的銜接。
(三)加強督查,嚴格考評。
自治區和市把行業扶貧工作列入重點督辦項目,根據各時期、各階段的項目建設任務完成情況組織督查組進行督查,將督查結果專題報告市委、市政府。對領導不重視、措施不力、工作不落實的,要進行通報,限期整改。每年組織對定點扶貧工作進行考評,考評的主要內容包括:落實領導責任、明確責任人、落實具體措施以及工作效果等,考評結果向全市通報。
(四)創先爭優,營造氛圍。
定期對各單位開展社會扶貧工作進行點評,對工作成效顯著的給予褒揚,對工作開展差的給予通報批評。到2016年行業扶貧周期結束后,由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組織驗收,驗收結果向全社會公布。要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對行業扶貧中的先進人物和事跡進行宣傳報道,讓典型事跡深入人心,營造濃厚氛圍。
各縣(市、區)要根據本方案的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本縣(市、區)具體的實施方案,細化工作目標,明確具體措施,并于年3月30日前報市市扶貧辦備案。
各參與行業扶貧的單位要認真做好每年行業扶貧的年度總結工作,并于下年度2月5日前,以書面和電子文件的形式報市市扶貧辦。各縣(市、區)的社會扶貧工作由各縣(市、區)市扶貧辦匯總后上報市市扶貧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