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家電下鄉貼補金安排方案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促進農村消費,提升農民生活質量,規范家電下鄉補貼資金管理,根據縣財政局《縣家電下鄉補貼資金管理實施辦法》等文件精神,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家電下鄉補貼資金(以下簡稱補貼資金)是指中央財政和省級財政安排的,對農民購買補貼類家電產品按一定比例給予補貼的資金。
第三條補貼資金的管理和使用遵循公開透明、定向使用、科學管理和加強監督的原則。
第二章補貼的具體內容
第四條凡具有我鄉農業戶口,于2008年12月1日-2012年11月30期間(以銷售發票載明的時間為準),在指定銷售網點購買補貼類家電下鄉產品的人員(以下簡稱購買人),提出申請并經審核符合相關條件的,均可享受財政直接補貼。
第五條家電下鄉產品是指財政部、商務部通過招標確定的具體規格和型號的彩電、冰箱(含冰柜)、手機、洗衣機四大類家電產品,最高限價分別為2000元、2500元、1000元和2000元。
第六條補貼標準按家電下鄉產品銷售價格的13%計算。每戶購買每類產品數量不得超過一臺(件)。
第三章補貼資金的管理與撥付
第七條補貼資金一律通過縣“財政補貼農民資金專戶”實行“一卡式”發放,直接打卡發放到購買人手中。
第四章補貼資金的申請與兌付
第八條家電下鄉產品銷售網點應在農民購買產品的3日內將購買人的基本資料和產品信息錄入家電下鄉信息管理系統。購買人在購機3日后到鄉財政所申報補貼,可跨年度申報。
第九條購買人申報補貼時應提供以下材料:1、購買產品的發票原件及復印件,發票在載明商品基本情況的同時,應加注購買人的姓名及身份證號碼,手工開具的發票應在購買人姓名及身份證號碼上加蓋銷售網點公章;2、購買人的身份證、戶口本(或公安戶籍部門出具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3、家電下鄉產品專用標識卡;4、購買人或購買家庭的“一卡通”銀行專用存折。
第十條購買人的殺人呢紛爭、戶口本及“一卡通”存折信息不完全一致時,購買人應主動舉證,否則鄉財政所可不予受理。
第十一條鄉財政所應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審核內容包括:1、購買人提供的身份證明與發票上的是夠一致;2、發票價格是否在該產品最高限價之下;3、產品標示卡與購買產品是否一致;4、每戶對每類產品的購買是否超過一臺。
第十二條鄉財政所審核確認上報工作應在10日內完成,對符合要求的,立即進行補貼備案,并將相關信息傳送到縣財政局審核。不符合補貼要求的,應在購買人申報時立即告知當事人。備案成功后,應立即打印補貼申請表,并在申請表上簽字蓋章,同時要求購買簽字確認,申請表一式三份,購買人留存一份,鄉財政所留存一份,報縣財政局一份。
第十三條縣財政局每10天對鄉財政所錄入的補貼信息進行網上審核,審核通過后,鄉財政所應在5日內將縣財政局網上審核通過的“一卡通”補貼名冊錄入財政補貼農民資金管理系統,并報送資金發放審批表到農村財政管理局。縣農村財政管理局在鄉財政所申報5日內將補貼資金通過“財政補貼農民資金專戶”直接打卡發放到購買人家庭的“一卡通”存折上。要保證在購買人提出申請后30個工作日內,將補貼資金發放到戶。
第十四條鄉財政所對補貼資料進行分戶整理,歸檔保管。歸檔資料主要包括:1、購機發票,購買人身份證、戶口本、一卡通存折的復印件;2、家電下鄉產品專用標示卡;3、經農戶簽字確認的補貼申請表,等等。
第五章附則
第十五條本方案自2008年12月1日起執行。
第十六條本方案由鄉財政所附則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