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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畢達哥拉斯的音樂哲學思想
畢達哥拉斯(Pythagoras,約公元前570年—公元前490年),古希臘哲學家、數學家和音樂理論家。他出生在愛琴海中的薩摩斯島(今希臘東部小島),幼時聰穎好學,曾隨名師學習詩歌、音樂、幾何學、自然科學和哲學。為了汲取東方智慧,他不遠千里來到古印度、古埃及和古巴比倫。在這里,他廣泛地接觸了阿拉伯文明和中國文明以及東方的宗教和文化,為其學說的建立奠定了堅實的基礎。約公元前530年,返回薩摩斯島。公元前520年左右,定居意大利南部的克羅通,建立了一個宗教、政治、學術合一的團體———“畢達哥拉斯學派”。其音樂理論成就對后世影響甚大。所謂音樂理論,一般“泛指對構成音樂的各種要素作分析和歸納的學科,范圍不甚固定”。而依據《音樂百科全書》,古希臘的音樂理論可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即傳統意義上的音樂理論,是對音樂技術如音高音程、音階調式的定義與闡述。古代希臘作家,如歐幾里得、阿里斯多賽諾斯(Aristoxenus)、阿里庇烏斯(Alypius)的作品中均有涉及,他們“對音樂本體進行了技術討論”,“包括記譜法、音階中音符的功能和排列、協和音與不協和音的特點以及節奏和旋律特性等方面的內容”。雖然這部分內容對古希臘音樂來說非常重要,但其并非本文探討的重點,所以不多做介紹。第二部分則是對音樂本質的思考,其不可避免地與古希臘哲學緊密相連。最初在此領域取得突出成就的人是古希臘著名哲學家與數學家畢達哥拉斯①。他的音樂理論享有盛譽,被認為是“希臘哲學最顯著的貢獻,并且持續繁榮,影響了西方音樂傳統的整個歷程”。但畢達哥拉斯并沒有著述傳世,所以關于其音樂理論的內容僅能從后人的記載中得知。一般認為,畢達哥拉斯首先把音樂視為一門科學,他主要關注的是“宇宙之間的關系和它們的數理性”。也就是說,音樂在畢達哥拉斯的宇宙論中占有特殊的位置。畢達哥拉斯認為,整個宇宙范圍內的所有事情皆有秩序,并且萬物皆數,靈魂是和諧,而音樂則揭示了數和“和諧”的基本性質。其理論的原則是音樂一定要基于一個簡單的數學比率,即“音樂在某種程度上是以數和數學術語表現出來的宇宙和諧的形象化比喻”。具體來說,“完美的和音是按照數字1、2、3、4的比率表現出來的。如果弦按照2∶1的比率分割,出現的是八度音,3∶2是五度音,4∶3則是四度音”。可以看出,這段話包含了上述音樂理論的兩個傾向,而值得強調的是畢達哥拉斯的“音樂和諧論”,他認為所有音程都必須按照合適的順序來組合,這樣才能達到和諧。此外,作為一個哲學家,畢達哥拉斯強調理性的作用,偽普魯塔克在《論音樂》中談及,“可尊敬的畢達哥拉斯在他關于音樂的評價中拒絕經驗的證明,他說音樂藝術的價值必須用心智才能理解”,“在評價音樂時,感官印象一定要和理智攜手同行”。再有,因為音樂與宇宙和諧有密切關系,畢達哥拉斯(或其門徒)相信音樂對靈魂有特殊影響,并進一步提出了宣泄原則。所謂宣泄原則,就是人們相信音樂對靈魂有凈化作用,而靈魂的清潔或潔凈本質上被認為是一種治療。畢達哥拉斯“特別使用這種叫作宣泄的凈化方式;實際上當它在音樂中實施的時候,指的就是醫療”。總之,畢達哥拉斯可稱為希臘音樂理論的先行者,他把音樂視為科學,將其與宇宙和諧、哲學思想聯系起來,這些都為古希臘音樂理論的進一步發展奠定了基礎。古典時期的雅典哲學家柏拉圖繼承了畢達哥拉斯音樂理論的一部分并將其發展到了新的方向。柏拉圖在探討哲學問題時非常重視音樂,其重要的作品如《理想國》的《法律篇》中均反復提及了音樂。首先,柏拉圖強調了和諧的重要性,“音樂能夠進入人的聽覺并被我們接受,乃是因為我們有和諧的本性”,“和諧是一種和我們的靈魂運行相似的運動。……和諧的用處是糾正人的靈魂運行,即當她偏離時使她回到和諧正軌上。節律也是這樣給予我們的,它可以幫助無序無理的人類靈魂回歸秩序”。這便不難理解柏拉圖為什么會繼續強調音樂的重要性,因為音樂是一種最好的訓練,“節奏與和諧浸入了他的心靈深處,在那里牢牢生了根,他就會變得溫文有禮”[11]。柏拉圖進一步認為,應當通過音樂給兒童灌輸法律和秩序的精神,在理想國中,音樂在年輕人的教育上起了重要作用,音樂上的教育是為了哲學學習做準備。而且柏拉圖認為最好的音樂就是傳統上視為神圣的音樂,因此理想國無法容忍隨意的變革,任何音樂革新都可能是危險的。也就是說,柏拉圖認為音樂并不只是簡單的消遣娛樂,“評判的標準不應當只是是否令人愉悅”。他提出藝術是對宇宙和諧的模仿,而如果音樂的目的是通過模仿外界以追求愉悅的話,那么它就是有害的。其理想國內的公民“所追求的音樂不是令人愉悅的,而是正確的”。總之,柏拉圖是音樂道德功能最熱切的倡導者,他“強調音樂的倫理學作用”,認為“音樂具有教化作用和道德力量,因而公眾的教育體制應以體育和音樂為其兩大要素”,兩者相輔相成,不可偏廢,而且“在教育過程中,應該選擇有利于培養人類美德的調式”。即取消那些感官的、哀怨的、使人消沉的音調,代之以催人上進、奮發圖強的旋律。當然,柏拉圖的音樂理論也沒有被后人全盤接受,他的學生亞里士多德便首先表達了反對。亞里士多德的音樂觀主要體現在其《政治論》第八章中,該章主題是研究教育問題的。而“即使亞里士多德對音樂和教育的聯系可以引導我們猜測他跟隨著柏拉圖主義的嚴格路線,我們也可以在他對這個題目的實際表達中看到,其研究實際上與柏拉圖主義相距甚遠”[7]34。亞里士多德在書中提到了音樂的四重功能:娛樂(παιδι)、教育(παιδεíα)、消遣(διαγωγη)和陶冶(κθαρσι)。他認為音樂的主要功效是情感上的,可治愈狂暴狀態下的人,“事實上,人們的性情通過這樣那樣的韻律有了種種改變,當然奧林帕斯的歌喉所起的作用也不可低估”[13]。也就是說,亞里士多德結合了柏拉圖的道德觀念以及畢達哥拉斯學派的宣泄理論,認為音樂尤其是悲劇有能力凈化不良的情感并重建思想的正常狀態。總之,他認為音樂應該是消遣娛樂、精神享受和道德教育的統一體。簡單來說,柏拉圖繼承了畢達哥拉斯的觀念,認為和諧規范著宇宙和人類靈魂的運動,并認可音樂在其中的重要功用;亞里士多德則認為,音樂是一種有價值的工具,其通過消遣和陶冶來構建人類性格。而這兩種觀點共同影響了之后西方以及早期基督教的音樂理論。
二、希臘化及羅馬時期古希臘音樂哲學的發展
上述三大哲學家的音樂理論均非常重要,但隨著社會的進步與發展,這些音樂理論不可能完全一成不變。首先要介紹的是亞里士多德的門徒阿里斯多賽諾斯(Aristoxenus,生于公元前375—前360年間),希臘音樂理論家,生于塔倫特姆城,卒于雅典。他幼時便接受過音樂訓練,長大后到雅典從事研究。阿里斯多賽諾斯著有大量有關音樂的作品,如三卷本《和聲的原理及要素》、兩卷本《韻律的要素》、《論音樂》以及《論旋律》等,但僅有部分殘篇存世。阿里斯多賽諾斯的重要性“在于把人們的興趣焦點從迄今仍當作音樂考察的理智研究方面轉移開,而面向音樂體驗的更加具體的感覺”,他甚至因此被稱為“西方文化當中第一個音樂人文主義者”[7]40。在音樂理論方面,阿里斯多賽諾斯可被看作一個保守主義者,他沒有進一步發展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的音樂觀點。他相信音樂的道德力量和凈化作用,并贊賞過去簡單樣式的音樂,反對當代音樂家的創新,因為他認為音樂應保持其最初的形式,音樂的和諧與否應該由聽覺來判斷,不應該根據純數理計算的方式來下定論。公元2世紀的克萊昂尼德斯(Cleonides)是阿里斯多賽諾斯學說的追隨者,他著有《音樂入門》(Eisagogeharmonike)一書。該書開篇即宣稱,“音樂是研究和諧或和諧本性的思考與實踐的科學,和諧是由音符和音程以某種特殊秩序所構成的。和諧分為七個部分:音高、音程、韻律、音列或音階、調或調式、轉調和旋律寫作”。從這段話中,可以清楚看到古希臘音樂理論的影子。不僅如此,克萊昂尼德斯還在書中提到了音樂的三種特質:(1)令人興奮(διασταλτικóν);(2)使人消沉(συσταλτικóν);(3)使人寬心(ησυχαστικóν)。具有令人興奮特點的音樂在悲劇和類似的詩歌中得到應用;使人消沉的音樂在哀悼中使用,或者是用來表達愛的情感;使人寬心的音樂被用來表達靈魂的平靜或者精神的無憂無慮狀態,出現在贊美詩、歡樂歌、贊美歌(εγκωμια)和其他類似的歌曲里。2世紀其他音樂作家如昆體良(Quintilians)的作品中也出現了類似的分類,這無疑是對亞里士多德關于音樂與情緒理論的進一步發展。當然,這些音樂理論并非沒有反對意見,如公元前4世紀的“赫伯草紙”中便有匿名者諷刺道:“有人聲稱某些樂曲會導致束縛人民,而另外一些樂曲會導致正義、勇敢或怯懦。但是,說這些話的那些人判斷錯了,因為音色不能促使人膽小,和諧也不能引導運用和諧的那些人變得英勇起來”。再有斐德勒瑪斯認為音樂與烹飪技術沒有本質上的不同。但這些均是特例,古希臘的音樂理論在當時依然占據主導地位。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兩大學派,即新畢達哥拉斯主義和新柏拉圖主義的興起。
三、新畢達哥拉斯主義和新柏拉圖主義
新畢達哥拉斯主義的代表人物是公元2世紀的格拉薩的尼克馬庫斯。他在哲學體系中把音樂與數學相連,又把天文學和幾何學相連,由此組成了著名的“四門高級學科”(Quadrivium,即天文、音樂、幾何、算術)。這種分科可能最早并不是起源于尼克馬庫斯,但經由他而逐漸廣為人知,并在后來成為中世紀美學的基礎。尼克馬庫斯非常關注數字形而上學的意義,討論了數字的神圣性,并尊數字1—10為神明。而且他認為,不精于音樂理論和樂器使用的人無法深入到這種算術神學中[8]53。尼克馬庫斯更重要的貢獻在于,作為一個新畢達哥拉斯主義者,他同樣關注柏拉圖的思想。事實上,他把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的思想聯系起來,并被新柏拉圖主義者奉為權威。新柏拉圖主義對后世音樂理論的影響更加巨大,其代表人物包括著名的普羅提諾(Plotinus,約204—269年)和普羅克洛斯(Prcoclus,410—485年)。普羅提諾是晚期希臘哲學中無可爭議的大師級人物,被認為是“古代希臘哲學偉大傳統的最后一個輝煌代表”。他的代表作是《九章集》(Enneads),是其論文的匯總。《九章集》因“九篇一組”而得名,在普羅提諾去世后30年由其學生出版,全書并沒有條理分明的體系。在《九章集》的《論可理知之美》(περíτουνοητουκλλο)中寫道,“人們不是由于缺乏音樂才喜歡音樂,相反,正是由于音樂使人喜歡音樂,而且感覺世界的音樂是由先于這個世界的音樂創造的”,“如果有人因技藝模仿自然創造作品而蔑視它們,那么我們首先要告訴他,它們乃是要回溯到形成自然的構成原理,而且,技藝本身也有許多功能,因為它們擁有美,能夠彌補自然物所缺乏的東西”。從中可以看出,與柏拉圖等人的觀點類似,藝術以及音樂仍然被視為模仿。但與前輩不同的是,普羅提諾不再認為藝術家是“遠離真實的圖像制造者”,他們的目標已變為制造“真正理智的美”。而音樂家尤其適合這項工作,因為他們“對聲音的節拍與其中蘊含的美特別敏感”,因而熱切地追求“節奏與條理”[14]28。然后,普羅提諾進一步闡釋了精神發展的三個層面,首先是音樂家。如果音樂家內心根植有哲學的真理(λóγουτουφιλοσοφíα),他們有可能超越自身的狀態而進入精神發展的更高一層,成為愛美者(ερωτικó)。再進一步的話,他們甚至可以到達第三層,成為哲學家(φιλóσοφο)。普羅提諾這個由物質世界到精神領域頂峰轉換的三層概念被普羅克洛斯接受并發展。“繼承者”普羅克洛斯是公元5世紀初的哲學家,出生于君士坦丁堡,被認為是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位新柏拉圖主義者。他的主要作品是對柏拉圖《文藝對話集》的評論,其思想對中世紀哲學以及伊斯蘭神學均有重大影響。普羅克洛斯的音樂思想沒有形成一個統一的體系,主要散布在其對柏拉圖對話集的評論中。而在對歐幾里得作品的評論中,他把精神發展的三個層面描述為由可視美到不可視美的過程。音樂家、愛美者、哲學家是凌駕于感情世界之上的,因為他們實現了靈魂的初始狀態。“對于愛美者來說,提升之路開始于可視美的進一步發展,并以美好的事物為中介。而對于位列較低的音樂家來說,道路存在于從可察覺的和諧到不可察覺的感覺的過渡之中”。兩位學者的這些觀點,即作為神圣和諧回聲的音樂可以用感官感覺,以及音樂家特別適合再造這些和諧的工作,成為新柏拉圖主義廣泛接受的學說。更重要的意義在于,這些學說已模糊地進入宗教的范圍。因為按照他們的觀點,目的在于追求精神最高層面的音樂家不得不回避肉體感情,就像蘇格拉底所說的,“真心愛智慧的人,就為這個緣故,克制一切肉體的欲望”。也就是說,世俗音樂已不再有被追求的價值,同時暗示著只有涉及宗教事務的音樂才是真正的藝術,而這為之后基督教神學對其的改造利用提供了可能。綜上所述,無論是新畢達哥拉斯主義或是新柏拉圖主義,他們都認為“數”是“和諧”的基礎,是萬物的本源。認為音樂的和諧是由高低長短輕重不同的音調按照一定的數量上的比例組成,音樂是用以構成的諸要素的和諧的組合,把繁雜歸于統一,把紛亂歸于協調。由此提出了“美是和諧”的觀點,這是古希臘音樂哲學辯證法思想的結晶。毋庸置疑,作為時空藝術的音樂是美與和諧的體現。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古希臘音樂中的“和諧”觀對培養完善的人格、樹立高尚的情操和凈化人們的心靈以及創建和諧社會,具有不可忽視的現實意義。
作者:高志民單位:東北師范大學音樂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