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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傳承并發展民族文化民族民間音樂藝術走進中小學音樂教學能夠促進中華民族優秀文化的繼承與發展。音樂是一種文化現象,音樂教育是傳遞文化的重要途徑。民族民間音樂藝術是中華文化最重要的載體之一,是中華文化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五千年以來勞動人民思想、智慧、靈魂的結晶。對學生進行民族民間音樂教育無疑是傳統民族文化教育中的一個重要內容,它能使學生深切地感悟中華文化的神韻,從而繼承并發揚民族音樂文化。時至今日,我國各族人們不論耕種、打獵、結婚、親朋聚會等,都還保留有盡情地高歌,縱情地舞蹈的傳統。例如:老人去世時,親友為了表達哀思,會演唱“喪歌”;不少民族的女孩子出嫁時會演唱“出嫁歌”或“哭嫁歌”。從國風到漢、魏樂府,從唐代的“曲子詞”到宋代的《月子彎彎》,從元曲到明、清以來的“小令”“時調”,直至近代的“學堂樂歌”都是中小學音樂教學課堂上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寶貴教材。它們對激發學生熱愛民族民間音樂文化,從而繼承優秀的民族文化有著積微成著、意蘊深遠的作用。
(二)激發民族自信心與自豪感民族民間音樂在學生民族文化素養的形成過程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在中小學音樂教學內容中突出民族民間音樂的地位,使學生了解我國優秀的民族民間音樂藝術,激發學生熱愛祖國民族民間音樂的情感和民族自信心,自豪感,有助于培養學生的民族歸屬感和愛國主義精神。通過講述民族民間音樂的歷史淵源和演變過程并演唱(演奏)民族民間音樂作品,可以讓學生體會到民族民間音樂的藝術魅力,從而意識到繼承發揚民族民間藝術刻不容緩;通過對民歌民樂的賞析,可以讓學生走向世外桃源般的民族民間音樂的藝術百花園。
(三)形成高尚的思想道德品質優秀的民歌能對培養學生高尚的思想道德品質具有強大的潛移默化的教化作用:培養團結友愛、互相幫助、與人為善、熱愛勞動的社會美德;傳承良好的生活習慣、寬以待人的傳統美德;學習自然知識、了解自然規律、傳播生產、生活知識;傳播歷史知識,了解歷史事件與人物,弘揚懲惡揚善、精忠報國的精神;謳歌勤勞向上的積極樂觀主義精神以及樂觀主義情操等等。
二、民族民間音樂藝術在中小學音樂教學中的發展現狀
(一)民族民間音樂藝術在中小學音樂教學中存在的問題面對著文化的全球化浪潮與信息化的沖擊、科技的迅猛發展,電視娛樂、互聯網等媒體為學生接觸到多元化音樂提供了一個寬廣的平臺,流行音樂元素充斥著中小學生的耳朵,使得我國中小學音樂教育與民族民間音樂教育傳承存在著脫節、“斷流”現象。具體體現為:1.對民族民間音樂缺乏保護與繼承意識隨著改革開放以及市場經濟的深入人心,西方發達國家的音樂形式以及港臺、日本、韓國等地區的音樂作品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涌入中國,以致于中國幾千年來的民族民間音樂藝術在中小學校的傳承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沖擊。據有關人員在對中小學生進行現代流行音樂、西方古典音樂和中國民族民間音樂喜愛程度的問卷調查顯示,中小學生喜歡民族民間音樂的僅占11.7%。由此可見,民族民間音樂在中小學音樂教學中,前路坎坷,我們的中小學生乃至個別教師對民族民間音樂缺乏保護與繼承意識。2.音樂教師的民族文化素養有待提高郭聲健教授在《藝術教育論》(上海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中談及:“藝術教師既是教育家,同時也是藝術家。他們具備一般教師難以具有的藝術家的各種素質。”《義務教育音樂課程標準》中明確規定,“中小學音樂教師要具備一定的民族理論基礎知識,能較好地演唱一定數量的民族音樂并演奏幾種民族樂器”,然而,走進我們的中小學音樂課堂,不難發現,有相當一部分音樂教師并沒有很好地掌握民族民間音樂的相關知識,也很難準確地演唱、表現民間音樂。面對日新月異的社會發展,面對新的課程改革,我們要想成為一名合格的中小學音樂教師,必須加強對民族音樂的學習,將我們的教育理念深深地植根于本土民族民間音樂藝術之中。3.音樂教材的資源有待豐富《義務教育音樂課程標準》在音樂教材的內容上明確規定:“我國是幅員遼闊人口眾多的多民族國家,各地區、各民族和城鄉之間存在差別,各學校和教師應結合本地、本民族和本校的具體情況,充分利用當地的課程資源,營造良好的校內外音樂環境,豐富具有區域文化和民族文化特色的教學內容”;同時,在當地民族民間音樂課時的數量上也加以保證:“根據課程標準編寫的教材占總量的80%-85%,其余的15%-20%留給地方教材及學校教材”。雖然現行的音樂教材在極力的改變民族民間音樂教材匱乏的現狀,然而,我國民族民間音樂藝術歷史悠久、種類豐富、數量龐大。以至于在以往的中小學音樂教學中,教材始終缺乏系統化、科學化、規范化。因而,現行的中小學音樂教材還需要進一步豐富化。
(二)民族民間音樂藝術在中小學音樂教學中的可喜成就自《義務教育音樂課程標準》2001年推行實驗稿以來,中小學音樂教學碩果累累。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及學校對民族音樂高度重視,初步建立起針對中小學音樂教育的管理、咨詢、教研的機構;制訂了一系列指導中小學音樂教育教學工作的相關法規和文件,改變以往音樂教育無法可依的局面;中小學音樂課程開課率穩步上升;引進國外先進的音樂教學法等等。這一系列可喜的改革使得我國的民族民間音樂藝術更加普遍,更加深入,更加全面的走進中小學的音樂課堂,民族民間音樂在中小學課堂的地位得到進一步提高。
三、民族民間音樂藝術在中小學音樂教學中的實踐
(一)明確音樂教學理念,營造校園民族民間音樂文化氛圍《義務教育音樂課程標準》中提出的“應將我國各民族優秀的傳統音樂作為音樂教學的重要內容”這一課程標準,站在高度的民族性和廣泛的世界性上,對中國的民族民間音樂藝術加以肯定,給民族民間音樂知識在中小學音樂課堂的普及提供了切實可行的教學理念,是指導中小學音樂課堂教學的重要理論依據。民族民間音樂藝術的傳承應當以學校音樂教育為基礎,而學校音樂教育應以民族民間音樂藝術的有效傳承為基礎。那么,中小學校作為組織教師實施教學活動的組織者,應當義不容辭的擔當起支持并實施音樂課程標準基本理念的責任,鼓勵老師教授民族民間音樂藝術相關的音樂知識;鼓勵學生更加深入,全面的認識民族民間音樂藝術;創設條件讓學生接觸淳樸、鄉土的民族民間音樂藝術等。例如:充分利用校園宣傳欄與廣播站這兩個宣傳平臺設置民族民間音樂藝術知識的專題專欄,宣傳、普及民族民間音樂知識;定期邀請優秀的民族民間藝術家、表演家去學校做專題講座或演出;開展“民族民間音樂藝術進校園”系列活動等,全方位營造校園民族民間音樂藝術的文化氛圍。
(二)建設一支能勝任民族民間音樂教學的合格的師資隊伍,培養優秀音樂教師一支高質量的音樂師資隊伍是中小學音樂教學得以有效實施的前提保障。在當下,音樂教育對中小學音樂教師的要求越來越高。但是,在實際教學中,還有許多的音樂老師都不能與時俱進,不能及時適應新的《音樂課程標準》的教學要求,多數音樂教師本身就不具備豐富的民族民間音樂知識與曲目,這樣,要求他們教授并傳承民間音樂顯然是勉為其難。那么,我們怎么改變這種尷尬的現狀呢?筆者認為從以下三個方面入手:1.中小學音樂教師要端正觀念,樹立正確的民族民間音樂認同感與責任感教師在學生心目中的地位是舉足輕重的。教師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一顰一笑都會給學生帶來影響。試想一下,一個音樂教師都不喜歡自己民族的音樂文化,那他怎么去讓學生喜歡上民族民間音樂呢?所以,面對民族民間音樂在中小學音樂教學的瓶頸問題,教師應該從自身開始反省。一個音樂教師必須對民族對人民有著不可置否的認同感,樹立民族認同感與自豪感,熱愛我們民族的音樂及其文化。同時,音樂教師還要富有事業責任感,對所教的學生有強烈的責任心,支持民族音樂教育事業,欣賞民族民間音樂藝術。只有這樣,音樂教師才能甘為人梯,孜孜不倦地傳承民族民間音樂。2.一名優秀的中小學音樂教師應該掌握扎實的音樂知識與音樂技能作為一名音樂教師,必須要有扎實的民族音樂基本功底,能夠透徹地掌握音樂基本理論知識、視唱、練耳、合唱指揮、民族民間音樂知識等等。同時,還必須掌握基本的音樂表現技能,如演奏演唱能力。中小學音樂教師要吹、拉、彈、唱、演、講樣樣在行。一個能隨機應變、富有表現力的老師,才是民族民間音樂藝術的合格傳承者;音樂教師要能識別和發掘民族民間音樂作品本身(如旋法、調式等)所具有的藝術價值,對民族音樂有較強的理解與欣賞力,并能夠將自己所理解到的知識準確地傳授給學生。3.抓好音樂教師的職前、職后培訓高校畢業的學生在上崗前普遍存在對就職地區民族民間音樂藝術文化的不了解或欠了解,這種狀況會直接影響到民族民間音樂藝術在中小學教學中的實踐問題。因此,在音樂教師走上民族民間音樂教學的崗位之前以及在他們參與民族民間音樂教學之后,都應該由教育部門統一組織,聘請相關的民族民間音樂專家對其進行講座培訓,做到邊教邊學,萬無一失。
(三)優化民族民間音樂教材,著力于本土民族音樂開發中小學音樂教材是實施音樂教學、完成教學任務、教學大綱的基本依據,更是傳承民族民間音樂文化的重要載體。在音樂教材的選用方面,《義務教育音樂課程標準》提出:“地方和學校應結合當地人文地理環境和民族文化傳統,開發具有地區、民族和學校特色的音樂課程資源。要善于將本地區民族民間音樂(尤其是非物質文化遺產中的音樂項目)運用到音樂課程中來,使學生從小受到民族音樂文化熏陶,樹立傳承民族音樂文化的意識。”為各地區音樂教材的編寫提供了指導方針。我國是一個多民族國家,每個民族都有自己特色的民族民間音樂藝術,所以,每個地區、學校都可以編寫出富有自己特色的民族民間音樂教材。音樂教師應該承擔起編撰音樂教材的重任,并邀請所在市、縣、鄉鎮各級文化部門的相關人員和民間藝人參與其中,提供當地本土音樂相關材料或錄制由民間藝人表演的音頻視頻資料。
(四)開展民族民間音樂教學第二課堂開展民族民間音樂教學的第二課堂,能夠豐富中小學生的課余生活,有利于中小學生的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對中國民族民間音樂藝術的實踐更是有著深遠意義。第二課堂的建立,可以在校內和校外展開:1.校內:建立校內民族民間音樂社團民樂團。中小學生可以根據學校條件,組建形式不一的民族樂隊。如,鼓號隊、腰鼓隊、民族管弦樂隊等,并定期組織開展排練、演出等活動。教師可以對他們進行藝術指導,幫助中小學生更好的掌握民族民間音樂知識。合唱隊。小學生可以組織童聲合唱團,并搜集簡單的民族民間兒童音樂進行排練;中學生可以根據條件,在學校、年級甚至班級組成多種形式的男聲合唱隊、女聲合唱隊、男女混聲合唱隊等等。民舞團。小學生在老師的指導幫助下,可以組成民族舞隊,學跳簡單的民族舞蹈。哪怕只是學習幾個簡單的動作,對民族民間音樂藝術的傳承也有積微成著的意義;中學生可以選出一個隊長,隊長在經由專業老師指導后,定期組織排練,負責教會其他同學一些民族民間舞蹈等。2.校外:積極參與當地民族民間藝術活動在我國各個民族,各個地區都有屬于自己的民間活動或民間節日。如傣族的潑水節、苗族的龍舟節、瑤族的盤王節、壯族的三月三、蒙古族的那達慕大會等。尤其是有不少民族不僅有歌唱的習慣,而且還有自己傳統的歌唱節日,如彝族的歌節、壯族的歌圩、瑤族的耍堂歌等。在這些特殊的日子里,應該讓中小學生走出校園,參與民俗活動,切身體會地方傳統習俗,感受地方風土人情,了解民族民間音樂藝術的形成歷史、發展現狀、表現特征、表現形式與內容等。
四、結語
我國歷史悠久,文化燦爛,地域遼闊,幾千年以來,造就了寶貴的民族民間音樂藝術文化。它是我們的珍貴財富,更是我國民族音樂教學中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源泉。民族民間音樂藝術走進中小學音樂教學,有利于培養學生的民族審美觀,民族歸屬感以及愛國主義精神,對中華民族優秀文化的繼承與發揚也有不可小覷的積極作用。在中小學音樂課的教學實踐中要把民族民間音樂及其文化內容的教學落到實處,除了讓中小學生身體力行、學校及政府部門在物質上給予支持之外,最重要的還是加強音樂教育者即教師的民族責任感和教育事業心。希望所有的音樂教師都能行動起來,為了民族民間音樂藝術在中小學音樂實踐教學貫徹實施而奉獻自己的一份綿薄之力。
作者:劉瑞芝單位:衡陽師范學院音樂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