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整頓酒水自帶侵權工作報告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11月18日,全市工商系統治理餐飲行業“禁止自帶酒水”侵權行為專項推進會議召開。
市工商局負責人宣讀了《關于治理餐飲行業禁止消費者自帶酒水行為的通告》和《治理餐飲行業“禁止自帶酒水”侵權行為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近年來,隨著對外開放和旅游業發展步伐的加快,一些大型餐飲企業禁止自帶酒水,損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為不僅成了消費者投訴的一大熱點,也損害了我市對外形象和全國優秀旅游城市形象。
餐飲行業經營者通過店堂告示禁止消費者自帶酒水,是為強迫消費者購買其高價酒水設定的不合理交易條件,剝奪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和自主選擇權,屬于法律所禁止的以店堂告示等方式對消費者作出的不公平、不合理規定。
全市各級工商機關和消協組織要嚴格依照《通告》要求,采取輿論引導和行政處罰相結合原則,綜合運用政策宣傳、媒體跟蹤報道、行政處罰、典型案例曝光等多種手段,打好攻堅戰,依法查處餐飲行業經營者因“禁止自帶酒水”給消費者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違法行為。
消費者應該積極行動起來,堅決抵制餐飲行業“禁止自帶酒水”違法行為。
對餐飲行業經營者以“禁止自帶酒水”為由,強行收取“開瓶費”、“服務費”等違法行為,消費者應當要求其在發票上注明費用名稱,并據此向工商機關投訴或者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主張權利。
各餐飲經營單位要樹立誠信守法、文明經營的理念,嚴格履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的義務,自覺尊重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通過合法的自主經營活動獲取合理的經營收益。
餐飲行業商會應加強對會員單位的引導和教育,組織全行業的經營者主動廢除“禁止自帶酒水”等不合理規定,努力營造公平、和諧的餐飲消費環境,支持全市對外開放和優秀旅游城市窗口形象建設。
積極推出高于法定義務的行業倫理義務,努力增加消費和諧因素,當好餐飲行業誠信經營、和諧消費的推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