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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免稅管理是稅務機關依據減免稅管理辦法、減免稅管理規程對申請減免的對象實施全過程的管理。減免稅的實行減輕了部分納稅人的稅收負擔,促進其進一步發展,為建設穩定和諧社會起到積極良好的作用。但是也不容否認,近幾年來,在減免稅管理問題上仍存在一些問題,有的還比較嚴重,如果不加強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實行規范與監管,勢必影響國家實施減免稅的成效,從而危及稅收管理秩序,減少稅收收入。下面,通過對我市減免稅管理的實際情況分析,淺談如何加強減免稅管理的幾點思考。
一、減免稅管理現狀
從我市減免稅管理的實際看,總體情況較好。稅務機關能夠認真學習、掌握國家減免稅政策精神,依據減免稅管理辦法、減免稅管理規程,規范操作,對減免對象實行減免稅,基本落實了國家減免稅政策精神,對促進經濟發展、建設和諧社會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取得成績的同時,也要看到存在的問題,主要是減免稅管理不夠規范,執法風險意識不夠強,監管工作不夠到位等,這些出現在發展過程中的問題,需要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切實加以改進和提高。
二、減免稅管理目前存在的問題
(一)少數稅務人員綜合素質不強
少數稅務人員學習不夠,業務技能不高,對備案類減免稅政策、管理規定不熟悉,難以正確掌握運用。在減免稅管理上,執法風險意識不夠強,對執法風險大、政策性敏感的減免稅項目未能加以重視,對潛在的稅收執法風險防范意識較差。
(二)征管基礎工作不夠扎實
部分管理科所沒有及時建立起取消行政審批后的備案類減免管理臺帳,且執行上級規定不一致,不能掌握哪些企業,享受多少數額的減免稅等情況,沒有管理臺帳,沒有統計分析功能,影響了減免稅管理。
(三)后續管理不到位
部分稅務人員對減免稅的后續管理不夠重視、管理不到位,該管的事項不管,對已經獲得減免稅資格,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納稅人的經營地址、經營范圍、經營規模、經營能力等情況沒有進行深入調查核實,對減免稅項目未能做好后續管理措施,辦理減免稅審批后不作進一步的調查了解,極易引發執法瀆職風險。
(四)備案類減免缺乏有效的監管
一是部分技術開發及轉讓減免備案雖然辦理了備案,但不屬于免征稅款項目,少繳了營業稅及附加,存在較大執法風險。同時對辦理了備案的技術開發及轉讓減免項目,沒有按上級規定實施后續的跟蹤管理。二是備案減免受理情況不規范,不統一。部分科所由前臺統一通過大集中系統受理,個別科所自行手工受理,且使用受理文書不統一,有的單位使用《受理備案通知書》,有的單位使用《受理通知書》。三是個別科所沒有建立后續管理臺帳,不能全面掌握備案減免的戶數和免征稅款等情況,缺少實行后續管理的基礎和條件。
(五)個別享受優惠政策業戶存在騙取減免稅情況
由于隨軍及軍轉人員優惠政策基本上沒有經營項目的限制,部分享受優惠政策業戶可以隨意選擇經營業務較難核查和難以核查的業務作為享受優惠政策項目,特別是咨詢、設計、物業管理等經營項目,進行騙取減免稅。而目前的大集中征管系統較難核查此類業戶的減免審批情況和未享受優惠政策時的購票情況,因而在客觀上助長了騙取減免稅情況的發生。
(六)減免稅款業戶管理存在隱憂
一是發票管理存在隱憂,部分業戶實際經營地址與注冊地址不符,或是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賬簿、憑證,支付出去的款項有的不能提供相關憑證、發票;在享受減免稅期間購入發票違規使用,或在征收前臺大量的代開發票。二是經營規模與經營收入不匹配。如享受安置隨軍家屬新辦企業優惠政策的某私營有限公司,正式員工**人,安置隨軍家屬**人,減免稅種為營業稅,減免期限為**年**月至**年**月,其營業收入已達到**萬元,減免稅額達到**萬元。
(七)存在提前減免稅款情況
業戶申報收入比實際收入大,存在提前加大申報收入額,先享受該部分稅收減免的情況,而且存在套取相關發票留待以后開具的可能,從而騙取國家稅收。如某廣告中心于**年**月成立,性質為個體工商戶,經審批同意享受自主擇業軍轉干部稅收優惠政策,減免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減免期限為**年**月至**年**月,已減免稅款**萬元。
三、存在問題情況分析
(一)減免稅管理不完善
主要表現在減免稅相關的配套管理制度、征管系統部分減免信息錄入和減免稅統計分析功能等不完善,由此造成減免稅管理存在漏洞,給個別人有機可乘。
(二)工作量大難以征管
目前享受減免稅優惠政策的業戶特別是安置隨軍家屬新辦企業優惠政策業戶68%以上由一般稅源管理科管理,一般稅源管理科人均管戶多,日常業務工作量大,難以對享受減免稅優惠政策的業戶進行深入的跟蹤管理,因而在日常管理上存在征管漏洞。
(三)業戶注冊地域分布廣難以征管
目前享受減免稅優惠政策的業戶注冊地域分布廣,以現有稅源管理的人力物力,不可能做到挨家挨戶進行深入調查核實,以致無法正確掌握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業戶的經營地址、經營范圍、經營規模、能力等情況,造成減免稅管理上的被動。
(四)減免稅業務繁雜難以征管
目前享受減免稅優惠政策業戶的經營業務類型繁雜,以咨詢類、租賃類、建筑安裝類、廣告類等業務類型為主,這些業務特別是咨詢業務,發票開具頻繁,難以核實,造成事實上的征管難度,以致部分業戶享受減免稅額較多。
四、加強減免稅管理的幾點思考
(一)加強學習,掌握減免稅的基本內容
減免稅管理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它關系著國家政策能否正確貫徹落實到位,能否真正及時地實現國家的政策目標。稅務機關及其稅收管理員作為稅收政策的具體執行者,在減免稅管理過程中,既是一項權力的運用,更是一種執法責任的落實和風險的承擔。因此,稅務機關要加強學習,通過認真學習,使每一個稅收管理員熟悉稅收政策,掌握減免稅的基本內涵,了解各項減免稅政策的適用范圍,準確把握稅收優惠政策的精神實質和意圖,從而做好減免稅管理工作,把國家減免稅政策落實到位,發揮國家減免稅政策的效應,促進社會經濟發展。
(二)加強宣傳,使減免稅政策家喻戶曉
減免稅政策是國家利用稅收杠桿對社會經濟運行進行調控的一種手段,具有規范性、目的性和階段性的特點,但這些政策不一定都能被納稅人知曉或接受,有的知道大概,有的被片面的理解。為此,稅務機關要大力加強宣傳,有針對性、無償地為納稅人提供稅收優惠政策相關咨詢服務,大力推行減免稅政務公開。對減免稅政策、審批依據、申報程序、審批步驟、辦理時限等通過報紙、電視等新聞媒介以及稅務部門的稅務公開欄、宣傳欄、電子顯示屏等進行公開,讓廣大納稅人及時了解減免稅政策,熟悉減免稅內容,真正使減免稅政策家喻戶曉。稅收管理員要加強與納稅人的溝通、交流,了解轄區內納稅人的真實經營情況和納稅人的政策需求,要針對納稅人的生產經營狀況,對納稅人可能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進行謀劃,盡可能地用足、用活稅收優惠政策,減少因納稅人不知曉而造成的應減免未減免現象。
(三)加強審核,進一步明確減免稅業戶資格
稅務機關要研究制定措施,建立享受減稅、免稅稅收優惠政策的納稅人定期審核檢查制度,對納稅人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依據、經營范圍、適用稅率及減免稅情況進行審核檢查,深入調查企業生產經營是否符合減免稅資格,規范減免稅企業檔案資料,加強基礎信息管理。
(四)加強監控,規范完善減免稅管理
稅務機關要進一步加強對當前享受減免稅優惠政策業戶的日常監控。一是管理員應定期或不定期地對企業進行實地調查、核實,重點監控企業經營規模、成本核算情況、人員結構、經營項目,嚴格比對企業銷售額與減免稅申報額的合理性。加強對減免稅企業發票的管理,包括領購的發票以及前臺代開發票,對存在問題的予以處罰,并責令限期整改。二是進一步加強統計分析,對減免稅企業要做好臺帳等級以及統計分析,掌握企業減免稅享受情況,出現異常情況時立即介入調查,及時處理。三是定期開展對減免稅企業的清理工作,全面掌握減免稅企業的整體情況。對因情況變化已不符合減免稅條件的納稅人,及時依法取消其減免稅資格。四是為進一步加強監督檢查,應將年減免稅額超過50萬元的大戶納入重點稅源戶,由重點稅源管理科進行監管。五是強化檢查力度,對騙取減免稅優惠的納稅人,依法予以嚴厲處罰。
(五)加強反饋,做好跟蹤工作
稅務機關要定期對審批工作和備案減免稅情況進行后續跟蹤,有問題及時反饋,要求減免稅企業根據批復文件按時上報減免稅提取、使用、結存情況報告。稅務機關要建立并登記企業減免稅臺帳,監控企業減免稅情況,按期進行核對結算。防止應審批而備案或應備案而審批等現象的發生,并對經審查不符合減免條件的備案事項,主管稅務機關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追回已減免的稅款,并按《征管法》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六)加強追究,明確審批責任和執法責任
稅務機關及其相關責任人應按照公正透明、廉潔高效和方便納稅人的原則,受理和審批納稅人申請的減免稅事項。對因政策把關不嚴或人情關系,以權謀私等造成審批錯誤的,要嚴格按稅收執法責任制的相關規定實施執法過錯追究;對審批機關或審批人員擅自設定審批事項或超越審批權限以及應批準而故意刁難不批準的,應責令其改正或依法予以撤銷,并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對責任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或索取納稅人財物或謀取其他不當利益,構成犯罪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以此提高減免稅審批質量,減少審批工作中的違規違法行為和稅務人員的稅收執法風險。
(七)加強協調,形成部門共管機制
減免稅規定明確相關減免稅政策必須要有關部門的資質證書、證明、檢測報告或其他資格證書作為減免稅條件。如:民政福利企業要有民政部門的社會福利企業證書、年檢報告書;新辦服務型企業要有勞動保障部門的吸納下崗失業人員認定證明等等。因此,為做好減免稅工作,發揮減免稅政策作用,稅務機關要加強與民政、勞動、經貿委、發改委、技術監督局等相關部門的聯系,建立信息交換共享機制,劃分各自在減免稅審批管理中的相應職責和責任,實行多部門聯動共管機制,切實把國家減免稅政策落實到位、真正管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