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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各部委、省各委辦廳局機關黨委(總支)、團委(總支、支部):
2009年來,省級機關各級團組織和青年文明號集體在各級黨政領導的高度重視下,深入開展以“保增長促發展、青年文明號在行動”為主題的創建省級機關省級青年文明號活動,涌現出一批在各項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績的優秀青年集體。
為深化省級機關“青年文明號”創建活動,激勵廣大青年立足本職,狠抓落實,爭創一流業績。省委省級機關工委和團省委決定,聯合命名、表彰2009年度機關性質省級青年文明號,并對2009年命名的2008年度機關性質省級青年文明號進行審核、重新確認。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條件
1.該集體2009年初已申報爭創本年度機關性質省級青年文明號。
2.被推薦單位應是40周歲以下青年占50%以上,負責人中至少有一人年齡不超過40周歲的機關青年集體或青年崗位。該集體須是連續已獲得二年以上的省級機關青年文明號稱號。須已參加青年文明號培訓。
3.認真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十七屆四中全會和省委一系列會議精神,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決貫徹執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
4.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意識,忠于職守,秉公盡責,勤政廉潔,自覺遵守有關法規及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堅持熱情真誠為基層服務,為群眾服務,為經濟建設一線服務,在推動科學發展、建設美好江蘇各項工作中成績突出。
5.大力弘揚“創業、創新、創優”的新時期江蘇精神,努力鉆研業務,掌握本職工作必需的知識和技能,工作中體現出高度的職業文明。工作成績突出,并能努力做到讓群眾滿意、基層滿意、省委省政府滿意。
6.團結協作,行為文明,工作環境優美,工作秩序井然。所在單位部門團組織能緊緊圍繞本單位中心任務,根據青年特點,扎實有效地開展創建活動,發揮團員的模范帶頭作用。
二、推薦辦法和要求
1.推薦采取自下而上,層層選拔的辦法。各廳局對推薦上報的青年文明號集體要進行嚴格考核,并廣泛征詢各方面的意見,真正使其具有先進性和代表性,評選表彰數量為20個。
2.申報2009年度機關性質省級青年文明號的單位、集體,要認真填寫申報表(附件1),并附1500字左右的事跡材料,于2010年7月2日前報送省級機關創建青年文明號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省級機關團工委)。
3.各申報集體(包括重新確認的)均須執行“申報公示”制度,于2010年6月15日至6月30日為期半個月內,在本單位內外醒目位置設置(張貼)“申報公示”,以接受本單位干部、群眾和社會各界的評議監督。
4.2008年度機關性質省級青年文明號,應進行重新確認申報。各廳局機關黨團組織要按照基本條件,對這些集體進行認真檢查、考核,符合條件的按上述有關推薦要求,繼續申報2009年度機關性質省級青年文明號;有違法亂紀行為的或活動不夠正常、事跡不夠突出的,不得繼續申報,并由所在單位團組織以書面形式說明不能繼續申報的原因,連同青年文明號銅牌一同送交活動領導小組;申報工作如有中斷,則作自動放棄處理。
5.省級機關創建青年文明號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將以明查或暗訪等形式,對申報集體進行綜合評審、考核。對符合條件、成績突出的青年集體和能夠繼續保持榮譽的2008年度機關性質省級青年文明號集體,將授予和重新確認2009年度機關性質省級青年文明號榮譽稱號;對不符合條件的2008年度機關性質省級青年文明號集體,將撤銷其榮譽稱號,摘除青年文明號銅牌。
省級機關各級黨、團組織要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工
作大局,以評選活動為契機,認真總結經驗,宣傳先進典型,充分發揮機關性質省級青年文明號集體模范作用,進一步激發機關廣大青年愛崗、敬業、奉獻的熱情,更好地服務大局、服務基層、服務群眾,把團員青年的意志和力量凝聚起來,為推動科學發展、建設美好江蘇作貢獻。
附件:1.2009年度機關性質省級青年文明號申報表
2.2009年度機關性質省級青年文明號重新確
認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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