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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區委加強領導,統籌安排,著力增強全區各級領導班子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區委要求全區各級黨組織,抓好學習培訓,提高制度知曉率;嚴格規范操作,提高制度執行力;加強組織協調,提高制度實效性。一是全面動員部署。區委召集各處級單位黨組織主要負責人、有關紀檢干部、組工干部,參加貫徹實施四項監督制度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視頻會議普陀分會場會議。在征求四套班子有關領導和部分處級單位意見的基礎上,區委常委會審議并通過《關于貫徹實施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四項監督制度的意見》,印發至全區學習貫徹。區紀委、區委組織部聯合召開全區紀檢監察干部、組織人事干部等150余人參加的工作布置會,明確具體要求和時間節點,并把四項監督制度單行本和自我測試題下發至全區局級干部、處級干部、紀檢干部和組工干部。二是項目責任落地。區委組織部部長室主持制定了《關于貫徹實施干部選拔任用四項監督制度工作項目的建議方案》,把《意見》中“學習宣傳、規范操作、加強領導”三部分內容分解為10個具體的工作項目,明確實施時間、目標步驟和落實部門。同時,專題召開區紀委、區委組織部、區委宣傳部、區委黨校、區區級機關黨工委、區公務員局等職能部門分管領導工作協調會,確保措施落到實處。各有關部門按照項目責任分解表,認真抓好工作推進。三是完善監督機制。區委建立了由區紀委、區委組織部、區區級機關黨工委、區信訪辦、區人社局、區國資委、區審計局等職能部門組成的區干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并制定了具體的工作辦法,明確了2010年的任務和目標。當前把各單位貫徹實施四項監督制度,作為重點工作內容來抓。
切實深化學習宣傳
區委針對新出臺的四項監督制度,通過加強分層分類學習、組織開展自我測試、不斷加大宣傳力度等措施,做到領導干部帶頭學,組工干部深入學,黨員群眾廣泛學,切實提高制度知曉率。一是培訓對象分層。區委根據不同對象學習要求的不同,對局級干部、處級干部、紀檢和組工干部、普通干部群眾的學習培訓提出了分層要求。在局級干部、處級干部層面,把四項監督制度作為近期各級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的重要內容,同時通過培訓班、專題講座、研討班等多種形式,認真組織領導干部特別是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參加學習培訓,開展“自我測試”并適時進行抽查。在紀檢和組工干部層面,組織開展專題的工作布置會和學習研討會,區委組織部、區紀委還要通過調研座談、上門走訪、電話訪談等方式,了解紀檢和組工干部知曉四項監督制度和貫徹落實的具體情況。在普通干部群眾層面,各單位通過組織一次支部專題學習,使全體干部群眾了解制度的基本內容。二是學習形式分類。通過下發四項監督制度單行本、開展“自我測試”等,組織各級領導干部原汁原味地學習四項監督制度文本。通過舉辦處級干部專題講座、開展專題談心談話、把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法規列入黨校處級干部進修班培訓必修課目等形式,組織各級領導干部深入地學習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法規和四項監督制度規定。組織全區各單位開展一次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自查,梳理已有的制度流程,總結經驗、查找不足,組織各級領導干部結合實際對照學習四項監督制度。三是宣傳報道分時。通過區報、區臺,普陀黨建網、組工通訊、組工專報等載體,在學習宣傳階段,重點刊載有關四項監督制度原文和我區貫徹落實的具體措施;在工作推進階段,重點反映我區健全完善有關制度的情況以及全區各單位貫徹落實的具體措施;在監督檢查階段,重點通報全區各單位貫徹執行制度的情況、效果,提出下一步改進的指導意見。通過不同階段不同側面的宣傳引導,形成宣傳貫徹四項監督制度的長效機制。
切實保障制度執行
區委按照學習培訓在先、嚴格貫徹執行、加強督促指導、務求取得實效的總體要求,堅持在“實”字上下功夫,通過細化要求、強化監督、量化考核等措施,切實保障制度執行。一是細化制度要求。區委對貫徹落實四項監督制度提出了不同的目標要求和推進方案。責任追究制度方面,結合實際開展調研,研究起草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記實制度,為推行責任追究制度提供基礎;有關事項報告制度方面,在區委嚴格執行要求的基礎上,區委組織部、區公務員局共同制訂處級單位選拔任用干部有關事項報告的操作規程,建立工作責任制;“一報告兩評議”制度方面,堅持在區委全委會上開展“一報告兩評議”,并選擇部分大口、街道鎮先行試點,逐步推廣至全區所有有用人權的單位;干部選任工作職責離任檢查制度方面,結合已制定的干部離任交接辦法,試點處級單位黨組織負責人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職責離任檢查,進一步總結經驗、規范程序。二是強化監督檢查。依托區干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加強對全區各單位貫徹落實四項監督制度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開展各處級單位貫徹落實情況對照自查工作,總結好的經驗和做法,提出下一步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結合每年下半年開展的處級單位《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執行情況抽查和自查工作,加強對處級單位學習培訓、貫徹執行四項監督制度情況的指導檢查,針對具體單位提出改進完善的對策建議。三是量化考核兌現。在今年年度考核和績效考核中,把處級單位規范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貫徹實施四項監督制度的情況列為考核的基本項目之一。在年度總結報告中,專門安排“干部選拔任用”一欄,把學習貫徹四項監督制度的情況作為處級班子主要負責人代表領導班子述職的重點內容;在干部民主測評、職能部門評價、分管領導評價中,把“選人用人”情況單獨列為測評項目,接受不同層面干部群眾的測評,將此項指標的認可率和滿意度作為評價處級班子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情況的主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