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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吸取全國特大火災教訓,確保人員密集場所消防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暢通,堅決防止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發生,市政府根據自治區政府2月25日“全區消防安全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對一些學校、幼兒園、托兒所的走道及學生宿舍外窗安裝的鐵護欄責令限期拆除,現就這項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認識人員密集場所走道及宿舍外窗設置鐵護欄的危害性。
通過近些年全國公眾聚集場所發生的群死群傷重特大火災事故看,多數都是由于疏散通道不足或堵塞、上鎖、封死,導致人員不能及時有效疏散而造成的。
各地必須認真吸取這一教訓,提高認識,以堅決防止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發生為目標,認真抓好拆除工作,不折不扣地消除隱患。
二、要立即行動,督促各單位拆除鐵護欄。
各學校、幼兒園、托兒所等人員密集場所樓梯間、走道直、學生宿舍外窗設置的鐵柵欄必須責令一律拆除,不得以任何理由封死。
三、拆除鐵護欄、鐵柵欄工作要求必須在15日前完成。
屆時市政府、市公安局將組織檢查驗收。對那些在限期時間內拒不拆除的將依法強制拆除。并對責任單位和有關領導及責任者嚴肅查處。
對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法實施行政拘留。
四、加強對學校、幼兒園、托兒所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巡查。
各單位必須建立治安、消防值班巡查制度。上述場所要實行24小時值班巡查制度。
完善火災及其他治安案件的預防、報警、處置措施和預案。對玩忽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要依法追究單位領導和責任者的行政和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