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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治組織機構
為加強對專項整治的領導,區政府成立整治規范城區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運輸秩序領導小組(簡稱“整規辦”,名單附后),由副區長擔任組長,區政府應急辦主任、區建設局局長、區城管辦主任、區城管執法分局局長任副組長。市環衛處、區公安分局、區交管所、區監察局、區信訪和群眾工作局、區目標辦、交警一大隊、交警四大隊、區新聞辦、市廣電局工作部、街道辦事處等單位有關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區城管執法分局,由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區城管執法分局黨總支副書記張宇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負責辦公室日常工作。辦公室工作人員分別從區建設局、區城管執法分局、交警一大隊、交警四大隊、區交管所、市環衛處抽調人員組成,實行集中辦公。
二、整治活動的范圍、時間、內容
整治范圍:城市規劃區內。
整治期限:年3月1日—6月10日。
整治內容:(1)違反《市城區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運輸管理辦法》的行為;(2)違反《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有關建筑工地管理規定的行為。
三、整治規范對象
房地產開發企業、建筑施工企業、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運輸企業及其負責人和駕駛人員、建設工程從業人員等。
四、整治步驟及責任分解
(一)啟動階段(年3月1日—3月31日)
1.開展法規宣傳。
區城管執法分局:采用設置流動宣傳點、流動宣傳車、印發材料等方式,宣傳整治規范活動。確保每處建筑工地和渣土運輸公司、從業人員了解整治規范工作。
區新聞辦、市廣電局工作部:利用報紙、電視臺、電臺等媒體向廣大市民廣泛宣傳整治規范活動的目的、意義、步驟、成效、典型案例,形成強大輿論氛圍。
2.統一業務培訓。
區城管執法分局:組織抽調人員集中培訓,提高參與人員的執法能力和執法水平。
區建設局:組織城區房地產開發企業、建筑施工企業、運輸企業負責人、施工工地管理人員、駕駛人員學習《市城區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運輸管理辦法》及《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建筑工地管理相關規定。
3.開展“兩走進”送法活動。
區城管執法分局:制作相關法律宣傳手冊,進工地、進企業進行宣傳,提高從業人員的法律意識,增強守法自覺性。
(二)集中治理(年4月1日—5月31日)
1.加強建筑工地及運輸管理
區城管執法分局:(1)4月5日前,完成城區建筑垃圾專業化運輸、處置公司組建的引導工作。(2)4月5日前,建立建筑工地與建筑垃圾處置公司臺帳。一是建立轄區建筑工地管理臺帳。主要是掌握建筑工地的地址、建設工程許可證辦理情況、建設起止日期、建筑企業及法人代表(開發企業及法人代表)、簽約建筑垃圾運輸處置公司及法人代表、《渣土處置許可證》辦理情況、運輸車輛及運輸線路和垃圾傾倒地點等基本情況。二是建立建筑垃圾運輸、處置公司管理臺帳。主要是掌握各登記注冊的城區建筑垃圾處置公司住址、法人代表、運輸車輛數量及硬質全封閉情況、駕駛員情況、簽約建筑公司、進場時間、渣土運輸線路和傾倒地點等基本情況。(3)按規定做好《渣土運輸處置許可證》辦理前置審批。
區建設局:(1)嚴格按《市城區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運輸管理辦法》規定審核發放《渣土運輸處置許可證》。(2)4月5日前,與城區現有工地建筑方、渣土處置專業公司簽訂《文明施工運輸責任書》。(3)全面推廣電子監控。4月5日前,根據轄區建筑工地分布情況,在城區重要路段和主要建筑工地進出口通道設置電子眼,完成電子監控平臺建設并投入使用。
2.加大檢查執法力度
區整規辦:(1)采取現場抽問、隨機提問的辦法,對建筑工地和渣土運輸、處置公司及從業人員學習《辦法》情況進行檢查。(2)開展拉網式檢查方式,逐一檢查轄區建筑工地對《辦法》的執行情況,建筑工地是否打圍作業、是否設置沉砂池、是否硬化工地進出口、是否安排進出口保潔人員、檢查運輸車輛是否硬質材料全密閉及證、照辦理情況等。(3)設置聯合執法檢查站點。4月5日前,在濱江大道羅瑞卿故居、北干道市防疫站、市政新區財政局等處設置流動檢查站,安排從相關部門抽調的執法人員組成聯合執法小分隊24小時監控、查處。同時加大機動巡查力度,及時查處違規行為。
區建設局、區交管所:對建筑工地和渣土運輸、處置公司實施計分管理,計分辦法另行規定。
區信訪和群眾工作局:對專項整治活動中出現的信訪問題及時受理、妥善處理。
區公安分局:對整治活動中出現的堵橋堵路、沖擊黨委政府或其他暴力抗法行為迅速處置,確保社會穩定。
街道辦事處:收集掌握轄區建筑工地情況,安排人員對轄區建筑工地蹲點監控,對違規運輸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的行為及時制止并向整規辦報告。
(三)檢查驗收階段(年6月1日—6月10日)
將此項工作作為相關部門和各街道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每月評分排位和年終綜合排位的重要內容,區環治辦負責督察考評。
(四)長效治理
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組織參與部門認真分析總結整治工作的經驗和做法,建立長效管理機制。
五、組織保障措施
(一)嚴肅工作紀律。抽調人員必須在辦公室領導下集中辦公。原抽調單位要及時調整工作安排,確保抽調人員專職做好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日常管理,杜絕執法人員遲到、早退、無假外出等情況。
(二)加強協調配合。規范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運輸秩序工作涉及城管、建設、交警、街道等多個單位和部門。各級各部門要互通信息、協調配合,切實履行自身職能職責,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強督查問責。由區監察局、區目標辦定期、不定期開展督促檢查、明查暗訪。對工作中存在問題的要及時督促整改;對工作人員失職、瀆職的行為要嚴肅追究責任。
(四)做好經費保障。實行區財政專項工作預算,確保整治工作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