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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滿足群眾公平享有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需求為出發點,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為動力,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努力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服務的質量和水平,進一步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提高居民的健康保障水平,為廣大居民提供優質、價廉、方便、安全的醫療衛生服務。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標準、統一規劃的原則
按照市建設標準,結合我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際,逐個逐項對照不足差距,統籌編制《區基層醫療衛生機關標準化建設規劃》,按計劃分步驟實施建設任務。
(二)堅持軟硬件兼顧,配套推進的原則
按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衛生服務體系的功能定位,充分考慮區域內人口數量、服務半徑、區級優質衛生資源布局等因素,以改擴建為主,不搞重復建設。注重整體配套建設,加強人才培養,裝備基本醫療設備,逐步達到房屋、人員、設備、技術、管理標準化的綜合配套建設。
三、工作目標
按照“政府組織、統籌規劃、三年任務、一年完成、先易后難”的工作措施,充分利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存量土地或行政劃撥建設用地,通過遷建、改建、擴建等方式,完成全區27所鎮鄉衛生院和1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任務,實現“三年任務一年完成”的目標任務。
通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標準化建設,使鄉鎮衛生院業務用房面積、基本醫療設備品種數量達到標準化建設要求。即: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轄區內每千人口床位達到1.3張,每床業務用房面積達到50-55平方米。每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均裝備臺式B超、心電圖機、半自動生化儀、尿分析儀、洗胃機、200MA或以上X光機、救護車等基本醫療設備。由此建立起基本設施比較齊全、功能較為完善、具有一定專業素質的衛生隊伍、運轉高效的衛生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努力實現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
四、配套政策
(一)資金支持
按照全市統一部署,由市政府籌集建設專項資金3670元,區政府財政籌集配套2600元(其中設備1020元)。區財政按時撥付資金,各項目業主要加快建設進度,嚴格控制規模,降低成本,不留建設資金缺口。
(二)用地支持
區國土資源局、區城鄉建委、各鎮鄉人民政府負責統籌安排好鄉鎮衛生院標準化建設用地,納入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小城鎮總體規劃,可優先使用項目衛生院存量用地,如項目衛生院無存量建設用地,應在小城(集)鎮規劃區內行政劃撥。
(三)有關政策支持
1.行政審批。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鎮規劃、具備施工條件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標準化建設項目,各相關部門開設行政審批綠色通道,簡化辦事流程,提高行政審批效率。
2.部門支持。(1)前期手續。屬于區級部門辦理的,由區衛生局打捆后統一辦理;屬于鄉鎮街道辦理和項目業主需要完善的基礎資料,由項目單位負責;區級相關部門要本著捆綁、費省、提速的原則,簡化辦事程序,特事特辦。(2)有關規費收取。按照《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實施中央預算內專項資金(國債)鄉鎮衛生院排危建設工程的通知》(府辦〔〕217號)文件要求,免征相關政府性基金和免收相關費用;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的收費減半收取。屬于經營服務性收費,由區衛生局以競爭性比選的方式,與中介服務機構協商,其收費本著支持衛生事業發展,予以適當減收或免收。(3)資產處置。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處置的閑置資產,其收益部分由區衛生局商區財政局統籌安排用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標準化建設。
3.技術支持。積極引導和鼓勵有關技術中介服務機構免費提供規劃、設計、施工、監理等技術服務。環評報告、可研報告等統一打捆編制,幫助和大力支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標準化建設。
五、保障措施
(一)分工負責
成立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標準化建設領導小組,區政府副區長程堯任組長,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周艷,區衛生局局長張先祥任副組長,區發展改革委、區財政局、區城鄉建委、區國土資源局、區環保局、區消防支隊、區地震局、區監察局、區審計局等部門的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區衛生局,區衛生局局長張先祥兼任辦公室主任,區發展改革委副主任有華、區財政局副局長吳明國、區國土資源局副局長王德坤兼任辦公室副主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牽頭協調,會同區級有關部門貫徹落實本實施意見,加強統籌協調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標準化建設的各項工作。
1.區衛生局為責任牽頭部門,負責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標準化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2.區發展改革委負責項目的及時審批或轉報。
3.區財政局負責籌集設備采購資金和區本級承擔的30%土建費用,并及時撥付工程前期費用和建設資金。
4.區城鄉建委、區國土資源局、區水利局、區環保局、區地震局、區消防支隊、區防雷辦等部門要為實施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標準化建設提供指導和幫助,并及時辦理有關建設、土地、環評、消防等分別建設手續。
5.區監察局、區審計局、區政府督查室負責建設工作的審計監督及督查督辦工作。
6.各項目所在鄉鎮街道負責項目建設征地、行政劃撥和工程實施過程中的社會治安、安全穩定等綜合協調工作。
7.有建設項目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主要負責人為各項目實施的法定代表人,對各項目的建設過程管理、資金管理和施工質量及安全負總責,負責項目手續辦理資料準備提供并及時報批、工程項目施工全過程監管、工程竣工結算審計驗收備案和工程資料歸檔等工作。
(二)創新機制
建立“區政府負責,區衛生局牽頭,部門鄉鎮支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的三級聯動機制,采取“統一可研報告、統一環評報告、統一規劃選址、統一勘察設計報建、統一工程招投標,統一工程質量監理、統一工程竣工驗收預決算審計”的辦法,堅持工程項目“業主負責制、合同制、監理制、招投標制、質量終身制”,嚴格程序,陽光操作,公開透明,科學合理,依法建設、有序推進。
(三)加強監管
區級有關部門和鄉鎮街道、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負責人務必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切實加強領導,大力支持,協同作戰,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建立嚴密的審核制度,對資金實行專賬管理、專款專用。建立檔案信息管理系統,及時掌握建設和改造工程進展情況。加強對參建各方監管,強化責任,提升質量安全保障能力。
(四)嚴格督查
區政府督查室、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標準化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實施情況及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的督查工作,相關工作納入鄉鎮街道、區級有關部門領導班子及黨政主要領導年度考核內容,確保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標準化建設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檔案資料保管和信息報送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