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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緊迫性和總體要求
1、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緊迫性。加強法治政府建設,推進依法行政,是黨的為適應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推進依法治國而提出的一項戰略任務,對深化政治體制改革、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推進依法治國方略、加快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當前,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不斷推進,一些領域的社會矛盾有所增加,群體性事件、重大突發事件時有發生,一些領域腐敗現象仍然易發多發,執法不公、行政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比較突出。在我市全面推進“三個”建設的新形勢下,各級政府和各部門應當以依法行政為己任,進一步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充分履行職責,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努力營造依法辦事、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軟環境。
2、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快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總體要求。認真貫徹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和《國務院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以及《省政府關于加快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建設法治政府為目標,以事關依法行政全局的體制機制創新為突破口,以增強領導干部依法行政意識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設質量、規范行政權力運行、保證法律法規嚴格執行、暢通百姓訴求為著力點,為保障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發揮更大作用,為“三個”建設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到2012年底,我市法治政府建設的階段性工作目標基本實現。
二、主要任務
(一)深化改革,推進政府職能轉變
3、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全面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以轉變政府職能為核心,依法調整政府、市場、企業之間的關系,減少政府對微觀經濟運行的直接干預。進一步加快服務型政府建設,積極構建有利于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工作體制,切實把政府管理職能轉變到主要為市場主體服務和創造良好發展環境上來。進一步健全公共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機制,提高突發事件預防、預警、應急處置和保障能力。
4、創新行政管理方式。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規范行政許可行為,積極推進行政審批“三集中,三到位”,提高便民服務的及時率、到位率。創新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方式,擴大社會事業領域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范圍,引入市場競爭機制,改進公共服務質量,實現提供主體和服務方式的多元化。充分發揮行政規劃、行政指導、行政合同等方式的作用,不斷創新完善政府對經濟和社會事務的管理路徑。
5、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力度。認真做好《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貫徹實施工作,實時、準確地公開政府信息,重點推進財政預算、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社會公益事業建設等領域的信息公開,進一步規范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的受理和答復工作。拓寬辦事公開領域,所有面向社會服務的政府部門都要全面推進辦事公開制度,重點規范和監督提供公共服務的醫療、教育、公交、商務等企事業單位的辦事公開。
(二)健全機制,推進科學民主決策
6、建立完善重大事項決策機制。加強行政決策程序建設,健全重大行政決策規則,把公眾參與、專家咨詢、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作為決策的五個必經程序。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群眾切身利益的決策事項,事前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建議,增強決策的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重大決策草案應當在政府常務會議或者部門領導班子會議集體討論前,由政府法制機構或者組織專家進行合法性審查,未經審查或者經審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討論。
7、建立重大行政決策實施情況后評價制度。各級政府及其部門做出的重大行政決策實施后,要通過抽樣檢查、跟蹤調查、評估審查等方式,隨時跟蹤了解決策的實施情況,及時發現并糾正決策存在的問題,減少決策失誤造成的損失。實施機關應當定期向制定機關反饋決策執行情況,制定機關根據收集到的意見和建議,適時對決策進行評估,并根據評估結果決定是否調整或者停止執行。
8、加強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要加強對下級政府以及本級政府各部門重大決策程序規則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監督檢查結果予以通報,堅決制止和糾正超越法定權限、違反法定程序的決策行為。各級政府每年選取1-2件直接關系民生、對經濟社會發展有較大影響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進行重點評估。進一步健全決策責任追究制度,對違反重大決策程序規則導致決策失誤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決策者的責任,做到有責必問、有錯必究。
(三)加強制度建設,提高規范性文件制定質量
9、嚴格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嚴格執行《市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辦法》,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制定規范性文件。規范性文件應由法制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查,涉及重大事項或者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規范性文件草案,應當采取召開座談會、論證會、聽證會或者向社會公布等方式廣泛征求意見。規范性文件頒布后,制定機關要通過政府網站、新聞媒體等向社會公布,未經公布的規范性文件,不得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10、強化規范性文件的監督管理。認真落實規范性文件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公布的要求,切實提高文件制定質量。規范性文件制定機關每隔兩年開展一次規范性文件的系統清理,及時向社會公布繼續有效、廢止和失效的規范性文件目錄,未列入繼續有效目錄的文件,不得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規范性文件有效期屆滿前,制定機關要組織評估,經評估需要繼續執行的,做出繼續執行的決定并向社會公布。認真做好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各縣(市、區)規范性文件后,應當自之日起15日內報市政府法制機構備案,做到報備率、及時率、規范率100%。
(四)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堅持文明公正執法
11、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職責。各級行政機關要嚴格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全面履行政府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的職能,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實解決就業、教育、醫療、社會保障、保障性住房等人民群眾最關心的問題。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嚴厲查處危害安全生產、食品藥品安全、自然資源和環境保護、社會治安和城市管理等方面的違法案件,維護公共利益和經濟社會秩序。
12、嚴格規范行政執法程序。各級政府及其部門要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機構改革方案,清理公布執法主體,及時調整和梳理執法依據,分解執法職權,明確執法責任,并落實到具體執法崗位和人員。各級行政機關要牢固樹立程序意識,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程序的制度建設和后續監管,嚴格依照法定程序行使執法權。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裁量基準制度,細化自由裁量標準,健全動態完善和有效應用機制。積極探索利用現代信息管理手段開展案卷評查、質量考核,嚴格重大行政處罰案件備案審查。各級政府法制機構應當加強對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指導,每年組織執法案卷評查不少于一次。
13、創新行政執法方式。積極推進綜合行政執法,努力構建職能集中、管理規范、層級協調、運行有效的執法體系,探索開展鄉鎮(街道)綜合執法工作。推進縣級政府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實施工作,至2012年,4個縣級政府全部實施城市管理領域的相對集中處罰權工作,并努力向基層鄉鎮(街道)延伸,同時加強對城管執法隊伍的精細化管理和嚴格考核工作。全面推廣行政指導和說理式執法工作,推動行政指導工作的規范化。大力推進全程說理式執法,倡導運用非強制性手段,促進行政執法方式由剛性監管向剛柔相濟轉變。今年全市行政處罰說理式執法文書比例力爭達到100%,行政許可說理式執法文書比例確保達到50%以上。
14、規范行政權力網上運行。充分發揮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的載體作用,進一步規范運行流程和工作規則,提高行政效能,增強網上辦事的快捷高效。加強行政權力網上運行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網外運行、體外循環行為,以及效率低下、工作拖拉的現象,確保所有行政權力網上運行。強化對行政權力庫的動態管理維護及運行監控工作,充分發揮行政監察平臺和法制監督平臺的作用,實現全程動態監察監督,應當將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情況納入各級政府年度依法行政考核體系。
15、建設高素質行政執法隊伍。加強對行政執法隊伍的監督管理,狠抓執法紀律和執法職業道德教育,全面提高執法人員素質。堅持公正、文明執法,不得粗暴對待當事人,不得侵害執法對象的人格尊嚴。健全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制度,對擬上崗行政執法人員,應當按照《市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辦法》的規定,取得行政執法證件才能持證上崗。持有國家有關部門核發的行政執法證件的,要向同級政府法制機構備案。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標志管理,建立行政執法人員檔案,對行政執法人員實行動態管理。
(五)明確責任,強化行政監督和問責
16、健全行政監督體系。各級行政機關應當自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政協的民主監督和司法機關依法實施的監督。保障和支持審計、監察部門依法獨立行使監督權,開展審計監督和執法監察。通過建立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檔案,進一步加強上級行政機關對下級行政機關的層級監督。各級政府及其部門要依法保障人民群眾監督的權利,及時辦理行政執法投訴事項,支持新聞媒體對違法或者不當行政行為進行曝光。
17、嚴格行政問責。各級政府及其部門要嚴格執行行政監察法、公務員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和黨政機關領導干部問責的相關規定,堅持有錯必糾、有責必問。嚴格執行《市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辦法》,認真組織開展“集體審議、陽光問責”工作,對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失職瀆職、不作為亂作為、違法行政等行為,導致發生嚴重違法行政案件、造成重大影響的,要嚴肅追究有關領導直至行政首長的責任。
(六)建立健全調解機制,依法化解社會矛盾
18、探索社會矛盾糾紛調解機制。應對不斷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要創新思路和暢通渠道,建立各級政府負總責、政府法制機構牽頭、各職能部門為主體的行政調解工作體制,探索設立行政調解工作機構,建立行政調解工作規則,組建行政調解員隊伍,健全行政調解與人民調解、司法調解相銜接的矛盾糾紛大調解機制,充分發揮行政機關在化解行政爭議和民事糾紛中的作用。進一步建立群體性事件預防和處理機制,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全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19、暢通百姓訴求渠道。認真貫徹實施國務院《信訪工作條例》和《省信訪工作條例》,完善信訪制度,規范信訪程序,暢通信訪渠道,落實信訪責任,及時妥善辦理信訪事項。不斷拓寬群眾監督渠道,建立網上投訴信箱、投訴電話,對人民群眾檢舉和反映的問題要認真核實、依法處理,并及時反饋。各縣(市、區)政府、市各部門開展主要負責人接待日活動,定期接待人民群眾的執法投訴,同時深入社區、企業,征詢群眾意見,解答群眾投訴和困惑。
20、加強行政復議和應訴工作。加快行政復議規范化建設進程,落實市政府《關于推進全市行政復議工作規范化建設的實施意見》。切實轉變復議案件審理模式,將聽證審理作為主要方式,確保聽證率達80%以上;行政首長應當積極參加行政復議案件聽證會,逐步將參與率提升到100%。不斷暢通行政復議案件受理渠道,提升案件辦理質量,增強行政復議文書說理性。認真探索行政復議委員會工作規則,嘗試開展相對集中行政復議案件審理方式,取得實質性的突破。各級政府及其部門要建立完善行政應訴工作制度,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審判活動,被訴行政機關行政首長出庭應訴率應達95%以上,推行部門主要負責人出庭應訴并參與辯論。
三、保障措施
21、加強對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領導。各級政府及其部門要把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強法治政府建設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將依法行政任務與改革發展穩定任務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考核,不斷推進依法行政“制度建設”、“法治惠民”、“法律素質”三大工程的落實到位,讓人民群眾共享法治政府建設的實效。市、縣(市、區)政府、各部門每年要召開依法行政會議,總結部署工作,出臺年度工作意見,明確工作內容,分解工作任務。市、縣(市、區)政府常務會議、市各部門辦公會議每半年要聽取一次依法行政工作匯報。各級政府每年要向同級黨委、人大常委會和上一級人民政府報告推進依法行政情況,政府各部門每年要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推進依法行政情況。
22、不斷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識和水平。堅持做到各級政府常務會議、部門領導班子學法工作的常規化、制度化,將領導干部學法、述法工作列入依法行政考核內容。各級行政執法部門要制定出臺行政執法人員年度學法培訓計劃,特別是專業法律法規和更新知識的培訓,確保學法時間每年不少于15天,做到學法計劃、內容、時間、人員、效果“五落實”。公務員管理部門應將依法行政納入公務員學習培訓范圍,并作為初任公務員培訓的必學課目。各級政府法制機構要做好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工作,檢查考核執法人員的學法效果。
23、注重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考察。加強對全市領導干部任職前法律知識考查和測試,按照省政府相關規定要求,落實部門主要領導干部的任前法律知識考試制度。對擬從事政府法制、行政執法工作的公務員,有關部門應當組織專門的法律知識考試,未通過考試的,不得從事上述工作。市、縣(市、區)政府每年要對所屬行政執法部門開展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各級行政執法部門要對所屬行政執法人員的執法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行政執法人員獎勵懲處、晉職晉級的重要依據。
24、完善依法行政推進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政府績效評估制度,把依法行政工作納入各級政府和部門目標考評體系,考核結果作為對政府及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對不依法行政造成后果的,實行“一票否決”。探索法治政府建設指標體系,研究法治政府的評判標準,構建法治政府的評價系統。加強依法行政示范單位的培育和管理,開展示范單位工作交流、執法研討等活動,加強工作溝通,總結經驗,推廣做法,培育各示范單位的工作特色和亮點。
25、加強政府法制機構和隊伍建設。高度重視政府法制機構和部門法制機構建設,加大投入,充實力量,為他們開展工作提供必要條件,切實解決人員、經費等保障問題,使其機構設置、人員編制與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相適應,推進縣級政府法制工作規范化建設示范單位的創建工作。2012年底前,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確保設立1名專職或兼職法制員。進一步加大對法制干部的培養、使用和交流力度,充分調動法制干部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
26、營造全社會學法、遵法、守法的良好法治環境。采取各種有效形式,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精心組織普法活動,深入社區、廣場,開展國務院《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和省政府相關要求的專題宣傳活動,開展法制宣傳“六進”活動,弘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增強公民依法維護權利、自覺履行義務的意識,努力推進法治城市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