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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全縣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充分調動各社區(居)干部的工作積極性,確保完成街道干部大會提出的各項目標任務,經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研究,現對2013年社區(居)崗位目標責任制考核提出以下意見:
一、考核對象
20個社區(含望湖)、11個居委會。
二、考核內容及計分辦法
設基本分100分,另設附加分和重點工作考核內容(具體附后)。基本分考核內容分黨建工作、城建管理、社會管理、社區(居)建設、社會事業、領導評議六部分,具體考核內容和計分辦法如下:
(一)黨建工作(基本分10分,由黨政辦考核提供)
1.組織建設5分。(1)班子健全、形成合力,群眾反映兩委班子集體或個人履職不力情況屬實的,每次扣1分;街道對兩委班子履職能力年終評議不合格的,扣5分;(2)搞好“兩票制”黨員民主評議,健全落實黨員年度公開承諾制度和黨員季度“閃光言行”之星評選制度,每年評選不少于1名,未正常開展的每項扣0.5分;(3)未正常開展以“先鋒指數”考評為抓手的黨員評星晉級活動的扣1分;(4)打造服務型基層黨建,通過“微動力”志愿服務平臺注冊成立黨員志愿者服務團隊,未完成的扣0.5分;(5)未完成街道下達的微博轉發評論任務的每次扣0.5分;現代遠程教育每月登錄少于5次(按月考核,每次登錄時間少于30分鐘視作未登錄)扣0.5分,被縣遠程辦通報批評每次扣0.5分;落實1名組工信息員,每月報送信息不少于2篇(按月統計),未完成組工信息月度任務的每次扣0.5分;(6)開展“創先爭優”、“評星晉級”活動,四星級、五星級通過考核驗收的每降一級扣1分;(7)未開展民間人才“萬人計劃”工作的扣0.5分。
2.廉政建設4分。(1)深入推進居務監督積分管理系統,居監會工作按要求開展得基本分,每月未按要求上報積分系統各類報表的,每起扣0.2分;(2)便民服務中心未按“三務”公開要求規范建設的扣1分;未建“三務”公開欄的扣2分,未按要求公開內容的每起扣0.5分;(3)街道會議無故缺席并被通報的,每次扣0.5分。
3.人民團體1分。工、團、婦、關工委等組織不健全、活動開展不正常各扣0.5分。
(二)城建管理(基本分32分,由城管辦、經發辦、房屋征收辦考核提供)
1.數字城管2分(此項紅豐、中澤、中梅、大溇不考核)。當年未落實數字城管聯絡員的扣1分;對街道數字城管員交辦的案件及時督促物業公司或自行解決處理不力的,處置率在60%以下的,包括重復案件,每宗扣0.1分。
2.違法整治3分。對當年出現的違章建筑未及時制止、上報、措施不力,每出現1起扣0.5分;制止、上報后未拆除的,每起扣0.2分;對馬路市場、打卷行業等整治工作不力的每次扣0.5分。
3.清水綠化1分。不配合做好縣引水活水工程、河道清淤工作、城區河道整治、創省森林城市的,每項扣1分。
4.船(船屋)整治1分。對遺留的船(船屋)未銷毀的每只扣1分;新出現1只船(船屋)扣1分,社區(居)積極主動及時清理銷毀的不予扣分。
5.車庫整治10分(此項紅豐4分、中梅3分、中澤2分、大溇不考核)。鞏固車庫整治成效,建立車庫長效管理機制,車庫整治率第一季度未達到95%、第二季度未達到97%、第三季度未達到98%、第四季度未達到100%的,經每季度考核每低一個百分點扣1分,新出現住人或開店的每處扣0.5分;拆遷居委會要全力參與安置在其他社區(居)的車庫整治工作,不配合整治的視情況予以扣分。
6.環境衛生10分(此項紅豐和大溇6分、中澤2分、中梅1分)。實現衛生社區創建全覆蓋,沒有通過驗收的,扣3分;沒有建立社區干部聯系包干小區環境衛生機制的,扣1分;社區(居)督促、協助物業公司搞好環境整治工作,每出現一起居民反映或投訴小區環境衛生問題情況屬實的扣0.5分;在各類檢查中,被點名通報批評的每起扣0.5分;被縣級以上新聞媒體曝光的每起扣1分;通報批評或評比中列為最差的扣2分;沒有做好“門前三包”工作的扣1分。
7.物業管理4分(此項紅豐、中澤、中梅、大溇2分)。督促物業或自管小區實行即時保潔制,沒有實行的,每個小區扣0.5分;對物業服務企業工作開展,配合、指導不力而導致不良影響或被縣級以上新聞媒體曝光的每次扣0.5分;應成立而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每個扣1分;小區物業費收交率達到95%,每下降1%扣0.5分(以社區下轄小區平均值計算,收交衛生費的小區按減半扣分);拒交物業管理費的在該戶年終分紅中扣除,并列入《業主公約》,沒有落實的扣1-3分;去年考核在年終分紅款中扣除已升分,但實際未扣除的按去年考核細則扣分(考核對象為住戶戶籍所在地的社區或居)。
8.環境保護1分(此項大溇5分)。轄區內出現環境污染事件,不主動反映、不配合處理的每起扣2分。
9.安置房建設7分(此項僅考核中澤、紅豐、大婁、中梅)。確保安置房建設按建設局要求施工,因居委會配合不力原因引起工程延期,每延期10天扣1分;組建質量監督小組,協助抓好安置房建設工程質量,未組建質量監督小組的,扣1分;協助做好安置房建設工地安全工作,出現安全事故的,每起扣1分;施工期間出現上訪案件的,視情扣分。
10.清除拆遷遺留戶6分(此項僅考核中梅、中澤)。至8月底每遺留1戶(育才路除外)扣2分。
11.土地征用和交地7分(此項僅考核紅豐、中梅、大婁、中澤)。完不成土地征用和交地的每5畝各扣1分。
(三)社會管理(基本分25分,由社會綜合管理辦、經發辦、人武部考核提供)
1.社會管理綜合治理11分。(1)平安創建4分。①社會服務管理站機構健全,不健全的酌情扣1-2分;②轄區內全年無命案或事故發生,發生命案每起扣1分,非生產經營單位發生死亡事故的每起扣2分;突出治安問題被市級以上媒體曝光或縣級以上掛牌整治的扣2分;③轄區內全年無新生或復吸的本地籍涉毒人員,每出現1人扣1分,未開展戒毒(康復)工作的扣1分;④反邪教工作宣傳不力、檔案資料不規范不齊全的各扣1分;⑤基層社會管理綜合信息系統平臺運作規范及時,未落實專人管理的扣1分,信息錄入不及時、不完整的酌情扣1-2分。(2)網格化管理4分。①網格化管理組織機構、制度健全、臺帳齊全,否則酌情扣1-2分;②每季召開網格內或轄區內民情分析會,及時上報民情民意,未召開一次扣0.5分,民情民意每遲報一次扣0.1分;③服務團隊未開展系列服務的扣1分。(3)流動人口服務管理3分。①流動人口登記站健全,運作規范,辦證及時,資料檔案齊全,否則酌情扣1-2分;②配合縣流管局月考,得分85分以下的扣2分。
2.信訪維穩6分。(1)每發生一起到京、省、市、縣的集體上訪案件,依次分別扣5分、4分、3分、2分,個訪案件減半扣分;因工作失職、決策失誤等自身原因導致的上訪案件加倍扣分;信息上報不及時、失靈或消極穩控的每起扣1分;社區(居)主職干部不按要求到現場配合接訪處置的,每次扣0.2分;(2)辦理市長(縣委縣府)公開電話不力、回復不及時的,每次扣0.2分;如同一事件出現3次及以上電話的,每次扣0.1分;累計超過15件扣1分。
3.司法行政2分。(1)司法行政工作機構健全及普法宣傳工作開展,否則酌情扣1-2分;(2)矯正人員脫、漏管或重新犯罪的每起扣1分,不協助司法所開展社會調查的每起扣1分;(3)人民調解工作不規范、檔案不齊全的扣0.5分,出現弄虛作假的每起扣1分。
4.安全生產3分。(1)建立組織,未配備專(兼)職安全員的扣1分;安全生產臺帳記錄不完整、檔案不規范、不及時上報各類報表和檢查資料的扣2分。(2)發現轄區內企業未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的每家扣0.5分;出現“三合一”企業,未及時落實整改的,每家扣2分;轄區內出現嚴重安全生產隱患被上級部門通報的,每家每次扣1分。(3)轄區內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每起扣1分,每死亡1人扣4分;重傷3人或急性中毒10人以上等重大事故,每起扣3分;火災事故損失在10萬元及以上的每起扣3分,同一企業一年連續發生二起安全生產事故的,再扣3分;未及時上報事故信息的,每起扣1分。
5.人武工作3分。做好國防教育、民兵整組、軍事訓練、征兵等工作,不配合的各扣1分;兵役登記少登1人扣0.1分,年度征兵未按時參加街道目測、體檢的每人扣0.5分,不參加目測、體檢每人扣1分,因主觀原因出現退換兵的每起扣2分。
(四)社區(居)建設(基本分10分,由黨政辦、社事辦、指導中心考核提供)
1.社區(居)管理5分。建立健全社區(居)便民服務中心,工作人員集中辦公,辦事制度未上墻的扣1分,去向牌標注不正確的發現一次扣0.5分;不作為、服務差,被居民投訴或被媒體曝光,經查實,每次扣1分;樹立社區工作者良好形象,提倡溫和、耐心、親切、微笑、敬業的服務狀態,不看與工作無關的書籍和網絡資料,發現一次扣0.5分;檔案管理不規范的扣1分;管理、利用好社區固定資產及公益性服務設施,瞞報或漏報資產、管理不規范、利用不善或挪作他用等現象的,發現一起扣1分。
2.社區規劃調整2分。未按街道要求調整完成社區(居)規模的,扣2分。
3.制度建設2分。建立社區(居)成員及社區工作者聯系小區、居民戶制度,居民反映事宜屬職責范圍內未及時解決并出現舉報的扣1分;健全上下班制度和節假日值班制度,未嚴格執行制度的查實一次扣0.5分,出現舉報并查實節假日脫崗的扣1分。
4.志愿者服務1分。組織動員轄區內單位和社區居民開展自助、互助和志愿服務,做好社區志愿者注冊登記工作,沒有組織開展服務活動的扣1分,志愿者組織未注冊的扣1分。
(五)社會事業(基本分18分,由社事辦考核提供)
1、計劃生育4分。①出現違法生育一、二孩的扣2分、3分,出現違法生育多孩扣5分;②出生當年上報率96%以下扣1分,統計誤差率1.8%以上扣1分,漏報、瞞報扣1分,發生非病理性大月份引產扣1分,上級檢查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③婚前醫學檢查率和孕前優生健康檢測率均達88%,不達標分別扣1分;查孕查環率100%,查孕查環應檢未檢每人扣0.2分;④協會工作不符合上級要求扣1分,育齡群眾計生基礎知識知情率和滿意率95%以上(以抽查為準),每降1%扣0.5分;依法行政被投訴扣1分,資料缺失扣0.5分;⑤流動已婚育齡婦女管理服務率85%以上,全員人口基礎信息管理準確率96%,流動人口檔案資料缺失扣1分,抽查中流動人口檔案與實際抽查不符扣1分,代表街道接受上級考核出現差錯扣1分,報表不及時、不完整每次扣0.5分;全員人口基礎信息管理準確率每低1%扣0.5分(以抽查為準)。
2、民政殘聯3分。骨灰集中存放率達100%,骨灰生態葬率達50%,出現弄虛作假、不按規定存放,手續不齊全的每例扣1分;骨灰生態葬完成率達到50%,每減10個百分點降0.5分(限降2分);認真做好困難群體清理核查工作,落實不到位的扣1-2分;不主動做好低保戶取消工作,或經舉報取消低保的,每例扣1分;困難群體檔案不齊、不公示、不組織低保對象參加公益勞動的扣0.5-2分;未落實殘疾人專職人員,資料檔案、康復服務記錄不全的扣1分;殘疾體檢率達到85%以上、參保率95%以上,每下降10%扣0.5分,小康工程達到95%以下扣1分;配合街道開展愛心創建工作不力扣1-2分;雙擁服務工作制度、組織網絡、活動記錄不健全的扣0.5-1分;發生復退軍人上訪事件的,每起扣0.5分;配合街道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及相關定點服務機構做好轄區居家養老管理服務工作,配合不力,服務對象滿意率低于95%的扣0.5分。
3、公共衛生2分。積極抓好社區公共衛生工作,公共衛生聯絡員工作缺位發現一次扣0.2分;配合做好區域內傳染病防控工作,配合不力的,扣0.5-1分;被舉報或督查發現非法行醫現象且未能配合處置的,每發現一起扣0.5分,發生致殘、致死等嚴重情況的每起扣1分;未完成義務獻血任務的扣0.5分;配合國家級衛生縣城及滅鼠滅蟑先進城區復查考評工作不力的,各扣1分;愛國衛生、健康教育資料、檔案不規范的扣0.5分;60周歲以上老年人健康體檢率低于80%的扣1分。
4、食品藥品2分。按照三級責任、四方監管要求,落實轄區內食品藥品安全工作人員,設立宣傳專欄,健全有關基礎臺帳,落實不到位的,扣0.5-1分;配合監管部門抓好食品藥品專項整治,配合不力,全年每出現一例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件的扣1分;加強對居民集體聚餐的管理,未按要求上報相關申請及備案表,或工作配合不力的扣0.5-1分;加強食品藥品安全宣傳工作,群眾對食品藥品安全知曉率和滿意率低于85%的,扣1分;未按要求完成食品、藥品安全責任狀簽訂的扣1分。
5、社會保障3分。社區(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室未達到標準化建設要求的扣1分;完不成勞動保障書面審查任務的扣1分;未按縣就管處要求,開展充分就業動態管理、驗收不合格各扣0.5分;做好征地農民社保及軍齡轉入城鎮職工社保工作,因延誤通知等工作不到位被審辦者投訴的,每發生一次扣0.2分;合作醫療參保率低于98%的,扣1分;退休職工體檢等社會化管理工作不力的,扣0.5-1分。
6、宣傳文教4分。不扎實開展“提三力、促發展”主題大討論活動的扣1分;積極做好文明系列創建活動,配合不力的扣0.5分;建立社區“道德講堂”并開展活動一年不少于4次(要求有詳細檔案記載),每少一次扣0.5分;深入開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教育”和深化“春泥計劃”活動全年不少于4次,每少一次扣0.5分;在規定時間內未完成黨報黨刊征訂任務的扣2分,縣報社區縣報到戶率100%,每下降10%扣0.5分;宣傳制度健全、宣傳陣地完善、宣傳內容及時,因社區工作失誤出現的負面報道每起扣0.5分;開展社區教育有計劃、有內容、有總結、有實效,活動每月不少于1次,每少一次扣0.2分(以記錄和照片為準);社區全年經常性文體活動不少于5次,積極開展“幸福水鄉才藝秀”活動,不開展活動的扣1分;統戰、僑務、民宗等工作正常,完成街道布置任務,完不成的每次扣0.1—0.3分,開展活動不經常、檔案不齊全的扣0.1-0.5分;新出現一處非法廟宇及安全事故的扣3分;未完成街道組織的失地農民培訓和轉移就業、下崗職工培訓、社區教育成人雙證制教育培訓工作的各扣0.5分。
(六)領導評議(基本分5分,由黨政辦提供)由街道全體班子成員對各社區(居)一年來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評議打分。
三、難易系數
分五檔:第一檔,湖濱、望湖、笛揚、大渡系數為1;第二檔,瓜渚湖、育才、百福園、鑒湖園系數為1.03;第三檔,福東、港越、福年、立新、管墅、雙川、雙梅、紅建、上謝橋、大溇、紅升、梅巷、后梅系數為1.05;第四檔,錦湖、柯亭、黃社溇、大寺、紅豐系數為1.07;第五檔,柯福、雙瀆、中梅、中澤、下市頭系數為1.1。
四、計獎對象及結算辦法
(一)計獎對象:全體社區專職工作者和居委會當年在編干部。
(二)基本工資:社區(居)正職2000元/月,副職及文書、婦女主任1850元/月,干事及其它在編干部1700元/月。
(三)分數結算方法:(基本分+附加分)*難易系數=考核得分。
(四)獎金系數及結算方法:
1.社區專職工作者:獎金根據考核得分確定,獎金分值分為基本分分值和附加分分值,具體分值年終由黨工委研究確定;獎金系數為:書記兼主任1.3,書記、主任1.25,副書記兼副主任1.15,副書記、副主任、文書、婦女主任1.1,副主任兼文書(婦女主任)、文書兼婦女主任1.13(僅限不設計生干事的社區),其它1??紤]到社區之間客觀條件的不平衡性,凡年終考核得分低于最高得分社區75%的,按最高得分社區的75%計算獎金。當年成立的社區(不含居轉社區),其獎金按全部社區平均獎的8折計算(按實際月份)。
2.居委會當年在編干部:獎金分為行政工作獎和經濟發展獎。行政工作獎獎金分值分為基本分分值和附加分分值,根據所在居委會年末實際管轄住宅套數(拆遷居按年末在冊戶數)確定;經濟發展獎獎金根據當年行政工作完成情況和所屬股份經濟合作社當年可分配凈收益確定獎金,行政工作獎獎金分值和經濟發展獎結算方案年終由黨工委研究確定。獎金系數為:書記10折,主任8.5-9折,文書8-8.5折,文書兼婦女主任8-8.8折,其它在編干部5-8折。獎金當年限發80%,余額待街道經管站審核無誤后次年發放。
3.基本分分值占獎金(居委會為行政工作獎)分值比重不低于70%。
4.婦女主任獎金系數結算與街道婦女主任崗位責任制專項考核意見掛鉤。
五、其它事項
1.重點工作的扣分和升分分別計入基本分和附加分中;基本分和附加分考核部分(含重點工作)的扣分、升分以對應六大考核項目的基本分為限,經濟工作限升20分。
2.當年年終考核得分社區前五位、居委會前三位的,其在編干部獎金系數另增加0.05。
3.出現計劃外一胎、二胎生育每例分別扣見獎人員獎金5-10%,出現計劃外多胎生育扣見獎人員20-50%獎金。
4.拆遷安置工作完不成全年目標任務,視完不成比率扣減所在社區(居)見獎人員10%-20%獎金。
5.出現重大社會治安、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件,扣減見獎人員不少于10%獎金。
6.出現干部違法違紀被查處,扣減直接責任人不少于30%獎金;正常的婚假、產假、病假、事假等按相關規定執行,并與獎金掛鉤。
7.環境衛生整治工作不力,群眾反響大,被明查暗訪點名批評或被媒體曝光后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扣減見獎人員10%-20%獎金;在縣對街道各社區(居)環境集中整治驗收中被列為不合格的,扣減見獎人員20%獎金。
8.對出現計劃外生育、重大社會治安、食品藥品和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干部違法違紀、環境衛生整治不力、未完成重點幫扶村年度整轉目標的均實行一票否決制,取消當年評比先進資格。
六、組織領導
1.考核工作在街道黨工委、辦事處領導下,考核領導小組牽頭組織實施,駐社區(居)指導中心負責匯總結算。
2.考核數據由各對口辦公室、線提供,各線(辦)分管領導審核把關,駐社區(居)指導中心匯總后報街道黨工委審定。
3.本意見由崗位目標責任制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