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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子牙河水系的水環境污染問題日益凸現,已成為我省水環境污染最重、引發污染糾紛最多、群眾反映最強烈、污染治理任務最緊迫的流域。為迅速扭轉子牙河水系水污染惡化趨勢,加快改善子牙河水系水環境質量,提出如下意見。
一、開展子牙河水系污染綜合治理“三大戰役”
(一)企業環境違法集中整治戰役。從現在到年底,結合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嚴懲企業違法排污、違法建設等行為。集中整治子牙河水系重點排污企業、工業園區違法排污和建設項目環境違法建設,力促工業企業和城市污水處理廠穩定達標,遏制子牙河水系污染惡化趨勢。
(二)重點污染源治理攻堅戰役。從*年到*年底,對子牙河水系內所有排污企業實行嚴格的COD排放總量控制,流域內COD排放總量在*年基礎上削減率達到11%以上。《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規劃》(以下簡稱《海河規劃》)中確定的轄區工程項目,建成投運的不低于50%。各主要河流跨界斷面水質基本達到《海河規劃》中COD濃度低于200mg/L的中期目標,各設區市城市污水處理率不低于60%,其中滄州市不低于70%。
(三)跨界斷面水質全面達標戰役。從2009年到2010年底,在污染源達標排放基礎上,擴大子牙河水系污染綜合治理成果,確保子牙河水系各主要河流跨界斷面達到《海河規劃》目標要求。子牙河水系COD排放總量在*年基礎上削減率達到18%以上,《海河規劃》中確定的轄區工程項目全部建成投運。各主要河流跨界斷面水質達到《海河規劃》目標,COD濃度低于150mg/L。各設區市城市污水處理率不低于70%,其中滄州市不低于85%。
二、大力開展子牙河水系環境綜合治理
(一)認真抓好企業排污穩定達標工作。今年底前對子牙河水系污染源進行普查,各地要摸清污染源的名稱、位置、污染物排放、治理設施運行情況等,建立污染源檔案和動態數據庫。全力保障群眾飲水安全,今年底前,依法取締所有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的工業企業排污口,*年底前關閉所有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內的直接排污口。加大污染源監督檢查力度,環保部門要加大對企業排污情況的抽查、檢查力度,嚴厲查處違法排污行為。對不能穩定達標的,一律實行限期治理。治理期間限產限排,并暫停該企業所有新擴改建項目的審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要責令停產整治。今年11月底前,企業要自行封堵私設的暗管排污口,并堅決禁止用滲坑、滲井違法排污。對擅自閑置污染治理設施、偷排偷放污染物的,一律責令停產治理,并對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
(二)努力實現污水處理廠達產達標。集中整治城鎮污水處理廠和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違法排污問題。對長期不能穩定運行、出水嚴重超標的現有污水處理廠進行限期整頓。未經驗收合格,暫停審批園區內增加水污染物排放量的項目,并對有關重污染企業進行限產限排。已建成的城鎮污水處理廠因污水收集管網不配套,導致不能達產運行的,*年底前必須配套管網建設,達產達標運行。加快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步伐,2010年前子牙河流域所有縣(市)必須建成城鎮污水處理廠并投入運行。子牙河流域凡未建設城鎮污水處理廠或不能經城鎮污水處理廠進一步進行深度處理的造紙、制革、印染、制藥、食品、化工等污染重、排水量大的項目,繼續實行停止審批。加強污水處理費的征收管理,今年底前所有城市以及建設污水處理廠的縣(市)必須征收污水處理費,設區城市不低于0??8元/噸,建設污水處理廠的縣(市)不低于0??6元/噸。*年底前,所有城鎮污水處理單位必須改制成為企業法人。
(三)突出搞好重污染行業產業結構調整升級。根據國家相關產業政策,按期淘汰不符合產業政策的污染嚴重企業和落后的生產能力、工藝、設備及產品。認真實施工業污染治理水平再提高項目。*年底前列入《海河規劃》的工業治理項目要完成60%以上,2010年底前完成《海河規劃》中所有工業治理項目。省環保局組織制訂造紙、制革等重污染排水行業污染物地方排放標準,對化工、造紙、印染等污染物總量負荷較高以及有嚴重污染隱患的企業公布名單,并依法實行強制清潔生產審核。全面實行排污許可證制度,自*年起,按照水功能區劃的要求,嚴格核定各排污單位的排污總量控制指標,依法組織發放排污許可證,嚴禁無證或超量排污。*年底前,對重點排污企業和投運的城鎮污水處理廠發放排污許可證。*年底前,完成所有排污單位排污許可證的發放工作。自2009年起,所有排污單位實行持證排污。對不能滿足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要求的企業要限產限排。切實加強建設項目環境管理,按照國家產業政策、區域的總體功能定位和環境準入標準要求,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充分考慮水資源和水環境容量。對未批先建或越級審批的,要嚴肅查處,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實施環境質量與建設項目審批掛鉤,對超過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主要河流斷面水質超標的地區,出示黃牌警告,責令限期整改。對逾期不達標的地區,暫停審批其新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的建設項目,直至水質穩定達標。強化“三同時”管理,禁止未經驗收的項目投入生產。認真核定子牙河水系的水域納污能力,提出各水功能區的限排意見。做好入河排污口設置的審批工作,新建、改建和擴大的入河排污口,必須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科學論證,已有入河排污口要重新登記,確保子牙河水系水環境質量。
(四)全面實施污染源在線監控。各設區市要根據污染源排查情況,確定本行政區域內占污染負荷總量65%的重點排污企業名單,限期安裝自動監控裝置,實行實時監控、動態管理。*年底前,50%以上的重點排污企業要在指定位置安裝自動監控裝置,所有城鎮污水處理廠在廠區污水入口和出口安裝自動監控裝置,并與省市環保部門聯網。2010年底前,80%以上的重點排污企業在指定位置安裝自動監控裝置,并與省市環保部門聯網。各級環保部門要加強對重點工業污染源的監管,增加污染物排放監測和現場執法檢查的頻次,重點監測和檢查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和應急處理設施情況,對違法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加快子牙河水系主要跨界河流斷面水質自動監測站建設,今年底前完成5個主要河流跨界斷面水質監測站建設,*年底前完成子牙河水系主要河流跨市、縣(市)界斷面水質自動監測站建設。省環保局要統一組建子牙河水系水環境監測網絡和污染源自動在線監控網絡,有關部門要根據職責將監測結果及時向環保部門通報。各級環保部門要定期編制水質自動監測周報、水質日報和重點污染源排放季報,統一水環境信息,加強輿論和社會監督。
(五)全力保障群眾飲水安全。對子牙河水系主要河流沿岸及重點區域的群眾飲水水質情況進行調查,對飲用水源受到污染、飲水水質不達標的,要作為全省十大民心工程重點進行整治。省水利廳、省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按照《*省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規劃》,對該地區農村飲水安全問題優先給予重點支持,盡早解決農民飲水問題。
(六)切實加強農村農業面源污染控制。平原農村等限制開發或優化開發區域,開展農業面源污染調查與監測,積極開展鄉村清潔循環利用示范工作,合理控制農業化肥施用量,強化鄉村垃圾資源化利用,嚴格控制高毒高殘留農藥的使用,逐步降低農田退水的污染。加強規模化養殖污染控制,推廣畜禽養殖業糞便綜合利用和處理技術,開展畜禽漁業養殖污染、面源污染的綜合治理示范。*年6月底前,完成一批具備條件的規模化養殖污染治理示范工程,2010年底前所有規模化養殖企業必須做到污水穩定達標排放。
三、確保實現子牙河水環境質量目標
(一)強化政府責任,落實水污染物削減任務。各設區市政府和省政府有關部門要制訂工作方案,細化任務措施。由省環保局會同省監察廳對本意見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定期向省政府報告,同時將各市污染物總量削減指標完成情況、重點治污工程實施情況、重點河流跨界斷面水質改善情況作為省政府對各市環保工作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對完不成總量削減任務的、跨界河流斷面水質長期污染嚴重的、環境污染造成轄區或下游污染事故的主要責任人,要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二)加大環境執法力度,提高環境執法能力。堅決查處一些為了既得利益,無視環保法律法規偷排偷放的企業,并依法依紀追究那些制造污染、給群眾和社會帶來重大損失的企業和個人的責任。對重點環境違法案件實行掛牌督辦。對屢查屢犯的違法排污企業、長期得不到解決的環境污染問題、群眾反復投訴仍未解決的案件,要重點掛牌督辦,限期解決。要加大財政投入,加大環保執法力度。
(三)嚴格污染事故責任追究,建立環境污染損失補償機制。各地要下大力集中整治威脅農業、漁業特別是飲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隱患,建立應急響應機制,做好環境突發事故的預防和處置工作。污染嚴重導致轄區或下游發生污染事故造成經濟損失的,先由責任地政府籌措資金墊支賠償,再由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向違法排污企業追償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四)加強部門之間的協助配合,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各有關部門要將子牙河水系水污染防治工作納入本部門年度工作計劃,加強對有關工作的指導和監督。省環保局、省水利廳、省國土資源廳實行子牙河水系水環境質量狀況數據共享。
(五)建立重點排污企業環保信用評價制度,落實企業評優創先環保一票否決。嚴格控制信貸風險,各級金融部門在貸款審查時,對沒有執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批制度的,或環保部門不予批準的項目,一律不予貸款。各級環保部門要加強與金融機構的協調溝通,及時將沒有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制度的項目,環保工程沒有與主體工程同時建設或雖已建成,但未通過環保驗收的項目,以及違反國家政策擅自生產,嚴重浪費國家資源、污染環境、危害群眾健康的企業,通報當地金融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