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增強殯葬監管試行意見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近年來,全縣在殯葬管理工作中取得了較大成績,但各鄉(鎮)之間工作進展不平衡,有些鄉(鎮)土葬問題時有發生,火葬率有所下降。為認真貫徹執行《市殯葬管理規定》(市人民政府令第8號),堅決遏制土葬回升勢頭,促進社會文明和諧穩定,特提出以下意見:
一、提高認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殯葬改革是整個社會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社會性、群眾性、艱巨性、反復性的特點,要牢固樹立常抓不懈的思想,把殯葬管理工作列入鄉(鎮)政府的議事日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要建立健全殯葬管理工作領導小組,鄉(鎮)長任組長,主管領導任副組長,成員由本鄉(鎮)民政、司法、公安、經管、婦聯、城建、林業、土地、財政等部門組成。要結合本鄉(鎮)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殯葬管理工作方案。進一步明確目標、責任和獎懲措施。特別是火葬率較低的鄉(鎮)要認真查找原因,有針對性地制定具體措施,將責任分解落實到人,強力解決土葬問題;火葬率較高的鄉(鎮)要認真總結經驗,充分認識到這項工作的反復性,完善制度和措施,常抓不懈,鞏固和提高已有成果。
二、建立信息網絡,切實發揮管制作用。縣級以民政局為主,及時了解和掌握全縣人口死亡和火葬情況,設立舉報電話,及時立案,依法查處。鄉(鎮)由主管領導負責,民政助理負責綜合協調本鄉(鎮)計生、統計部門,及時上報本鄉(鎮)死亡人口情況。鄉(鎮)派出所要隨時掌握死亡人口情況,及時注銷死亡人員戶口。村級由村文書負責,協調村醫及時上報各村死亡人口情況,發現問題及時上報村委會進行查處。縣、鄉(鎮)、村要真正建立起完整的管理體系,形成上下聯動的管理網絡,達到層層有人抓、處處有人管,實現殯葬工作信息化、網絡化、社會化和時效化。
三、依法行政,切實達到教育警示作用。按照市政府8號令的規定“應該實行火葬而不實行火葬的,由民政部門處以1000元至3000元的罰款,同時責令限期改正”。縣民政局是處理土葬問題的執法主體,對土葬的處罰要由縣民政局下達《民政行政處罰決定》,并按照程序依法行政,各鄉(鎮)要給予密切配合。嚴禁鄉(鎮)、村自行處罰,以罰代化。對于土葬的喪戶要堅持教育和處罰相結合的原則,并嚴格防范出現新的土葬。對于個別不聽勸阻、執意將尸體違規土葬,造成惡劣影響的喪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殯葬管理條例》規定,由民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采取強制措施,維護國家政令的嚴肅性。
四、以思想教育為主,加強服務職能。各鄉(鎮)政府要根據我縣喪葬習俗的特點,進一步增強服務意識,在出現死亡人口的第一時間,鄉(鎮)民政部門工作人員要會同村干部到喪戶家中,送達《遺體火化通知書》,對其進行耐心細致的思想工作,并跟蹤喪事的全過程,隨時掌握動態,搞好服務,體現人文關懷,把土葬問題解決在蔭芽狀態。
五、建立長效機制,強化各級領導干部的工作責任。縣、鄉(鎮)、村各級黨員領導干部直系親屬發生土葬的,除責令其自行起尸火化外,還要建議紀檢、監察機關給予其黨紀、政紀處分;對故意隱瞞事實真相,造成惡劣影響的,要從嚴處理。鄉(鎮)要與村干部簽定殯葬管理責任狀,與村干部工資掛鉤;縣政府對鄉(鎮)實行獎懲責任制,對發生土葬的鄉(鎮)出現一例罰款2000元,從縣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中扣減,扣減資金用于獎勵殯葬管理工作先進的鄉(鎮)。
六、強化績效考評,切實檢驗工作成果。縣政府把殯葬管理工作作為績效考評的內容之一,縣民政局要依據各鄉(鎮)對此項工作的重視程度,制定具體工作措施和評估方案,客觀、公正地進行考評,如實反映殯葬管理工作成果。